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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0日 星期五

王充命定論

近兩次跟人辯論都有力不從心的感覺。明明知道自己一定能贏,卻不知怎麼地被對方東拉西扯的解釋牽著走,以致自己的攻擊被模糊,最後不得不討論到一個不相干的點上。可能是因為知道自己正處於不確定的地方,所以開始語帶保留,有迴轉的餘地。就在此時,辯論中止。

......可能是因為我輕敵了吧?明知他這個解釋很爛,卻不直接點出文不對題,還順著他的錯誤走,最後讓他錯到一種似事而非的狀況,連我都忘記重點是什麼了。



命定論本是個至多十餘字就能解決完全的論點,即一切已有安排,無任何變數空間。依王充的說法,雖然面對命,可以逃、可以求、可以躲避、可以努力,卻都不會影響最後的命定結果。

他們說,因為不知道命到底怎麼安排,所以還是要求,如果不求一定沒有,但求了也未必有結果。那麼,為什麼求了「未必」有結果呢?因有有命嘛!好,既然如此,便表示如果求了有結果,是因為命定為有,而非求了才有;也就是說求與不求的結果仍是命定的內容,所以求是無用的。

再說「知」,知也不能改變命。不論知不知道自己的命是如何,命都會如期發生,不論有沒有能力,也不論有沒有準備,因此知命也是無用的。他們說,因為不知道自己是命好命壞,所以總要努力看看。我說,書上已說了命的到來是不需要任何條件的,不論當下處於何種境地,命造成的結果都一樣,因此知是沒有意義。

其實論證就這麼簡單而已,我到底被拉到哪裡去了......



如果要我說這套命定論有什麼縫隙,就是它容許人還有求、努力、閃避的自由。絕對的決定論其實可以說「就連去求與否都在決定的範圍中」,可是王充的命只決定結果,不管過程。舉例來說:命定今天無柴可用,但是還是可以去砍,只是砍到之後也帶不回家。這樣子的選擇空間起碼可以插進兩個論點:

1.人生目的在於努力的過程,所以就算不會有結果,只要過程有盡力就夠了。這樣王充要人不要求、知、修的人生觀就被打破了。

2.人世間的「因」與「果」不能截然二分,王充的命定論只決定果的部份,那麼請問如果有人試圖去改變這個果的動作,最後會作用於哪裡呢?即使我今天註定無柴可用,我還是去砍柴了,也許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搶走而讓我空手而歸,但對搶走的人來說,他今天的命是有柴還是無柴?以結論來說,有,那麼請問他去搶、我被搶、還有我去砍柴這幾件事,還是不算在命的控制範圍中嗎?

命定論的主張,絕對不能在其中添入自由的空間,尤其不能說有一種具體的行為是自由的,因為凡是已經化為具體的行為一定會有痕跡留下,佔去了某部份的時空,這些時空是不能被抽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