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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

渡河問題

這是第三次看到這個題目了,大家一樣玩得很開心,出題的人一樣事不關己。注意到,三次看到的題目有些微的出入,突然領悟這個問題的徵結點不在答題的人,而在問問題的人。只要在某些關鍵點做些變動,就會影響答題人對人物的觀感。

先說基礎設定:

A:所有人都喜歡的對象,與B訂婚。因為與C發生關係,被B拋棄,最後嫁給D。

B:與A訂婚,要求貞潔。

C:以共渡一宵為報酬,帶A過河。

D:最後與A結婚的人。



其實,這個問題總共有四個動手腳的地方:

1.A知不知道B在意貞潔這件事?

如果A知道而依然答應C的要求,那A真是無可挑剔了,因為他完全知道後果,卻還勇往直前。反之若A不知道呢?

有人說,A真是太笨了,竟然答應這種要求。呵,有這種想法的人是先預設了「貞操是重要的」這種觀念吧!可是就故事看來,ACD三人都不覺得這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喔。如果B再偏激點,就算A只是讓C親了一下,B都會要求分手的。因此重點不在A給了C什麼,而在於給的東西是B所在意的。

2.B有沒有叫A來?

為什麼A要去看B?如果是B提出這個要求的,那B就得對A無法獨自過河所採取的行為負責,反之則可得到一個「無辜」的免死金牌。

當然可以挑剔說就算B要求,A也可以因為情勢所迫而不去看他。只是這樣故事就沒得玩,所以排除這個可能性。

3.C有沒有依約帶A過河?

C在設定中算是屬於「壞人」的角色,但是盜亦有道,C只要不強迫別人,而且遵守約定,就還算符合講理的人物。

如果要把C刻畫的再壞一點,可以讓他成為告訴B真相的人,那麼C也可得個「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的評價。這樣的行為其實可以理解,只是有些幼稚,而且不免讓人懷疑他對A的感覺是否符合我們對所謂「愛」的標準。

4.D有沒有告訴BA和C的事?

有種設定是把D分為兩個人,一是告訴B真相的人,一是跟這一切無關但了解所有事情,最後與A結婚的人。

如果要讓D有點毛病,就把做了這兩件事的人合一;反之要讓D成為好人,就把告訴B真相的人設定為C,或是讓B自己知道。



從以上分析可明白,這故事的答案已經隱藏在說故事人的敘述裡了。最乾脆的設定是讓A知道B的標準還是去看B、答應C的要求,C帶A過河並把這事告訴B,B與A分手,最後D與A結婚。

如此的設定下,各人的喜好應該很快就能排列出來了吧:願意為愛付出一切的人會喜歡A;堅持標準的人喜歡B;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喜歡C;包容一切的人喜歡D。

如果這只是心理測驗的話應該還算準吧?不過這樣就沒有討論的空間了,因為現實中人總會有些為人詬病的小缺點存在。

對了,如果讓C壞到底,讓他毀約,然後讓D成為冒死帶A過河的人,會怎樣呢?啊,別問什麼A一開始就向D求助的問題喔,只要弄個時間差,或是灑點狗血讓D因為冒險(他其實很不會划船)而死就成啦!



另外,這個遊戲挺能發人深省:我們想成為怎樣的人?我們怎麼看別人對自己的眼光?分別奉勸四型人幾句話:

To D:如果想當好人就當到底,別在別人背後放冷箭。如果A知道告訴B真相的人是D,還會跟D結婚嗎?

To C:不擇手段沒關係,只是容易被別人討厭。要記得說話算話,不然就算有能力也沒同伴。

To B:要給對方設多高的標準是個人自由,只是標準設越高,自己能選擇的人也就越少。要讓你的對象知道你在意什麼事,否則將來吵架很麻煩。

To A:要學會划船的本領。能有人可以依靠的確令人開心,但不需要依靠別人則讓自己(也讓愛你的人)放心。愛情應該讓人成長,而不是相互依賴。

2008年3月2日 星期日

咒─翼

寫完那「咒文」真是鬆了一口氣。寫作動機一直在,突然爆發出來,幸好能在瞬間捕捉,化為文字。打二版時一直有小修(其實印出來的是三版),在打到最後一段時突然想起:今天是丑角節!怎麼可以錯過這個哲人的重大節日呢?於是把文章分成兩段,已經寫好的先貼上再說。但在命名時腦筋轉了一圈,然後把上段命之「義」,下段命之「意」。〈義〉主要在講咒的定義與使用;〈意〉從人的意念開始談起,接上儀式、異變的儀式以及咒。

第二段在貼上時以為來不及了,正好是12點整。結果發現無名系統的漏洞:2/29AM12:00這個時間竟然在2/29PM11:00之前,所以我後PO的下段反而擠進第二順位,哈!

說到這兒實在不懂,為什麼要把午夜12點訂為上午呢?既然要名為12,何不歸於PM11之後,而要列於AM1之前呢?而且,午夜12點真的是屬於2/29的嗎?那3/1的第一個時間究竟是幾點幾分?

本篇的名稱「翼」,與〈易十翼〉的「翼」同為「輔助」的意思,用來輔助〈咒〉的骨幹文。



〈咒〉裡面有好多本書的心得,我喜歡這種可以找到例子的論述,不會太抽象,又可以證實自己曾好好地讀過某本書。數數有《陰陽師》小說和漫畫、《禁咒師》、《龍戰士前傳》、《Blood Pledge》、「投名狀」。本想在「純粹意念」中用《獵人》的「誓約與制約」做例子,可是想到他們可以用發誓來獲得那麼大的力量,就不覺得他們的意念有那麼純粹了。

而且仔細想想,那其實是兩個概念。酷拉皮卡的純粹意念是「毀滅旅團」,誓約是「鏈子只用來攻擊旅團」,制約則是「違反就會死」。所以,誓約與制約還是只能是抽象意念帶來的咒啊。

對了,文內所以把儀式叫「儀式」而不用與仁相對的「禮」,是因為通常「禮」的內容都是與神有關的,就算用在人間事,也都偏向疏導好的意念。但我要論述的儀式不只有正面的,還包括詛咒或發誓這種負面的、條件式的意念所引動的儀式。既然意念有那麼多類,就乾脆用中性的「儀式」來表示所有的疏導行為了。



會想起《獵人》,是因為突然想起了仙派對小傑的感覺:單純的好奇心。我想,讀到那兒的讀者絕對不會對這句話有什麼反感吧,因為前後文的關係,而且我們也從不覺得有好奇心是件需要擔心的事。概論類的哲學書中,偶爾也會出現「哲學起源於驚奇」這句名言。

我意識到應對「好奇心」抱有謹慎的態度是在《樓下的房客》序中的一句話,當然作者要講的不是好奇心的問題。作者說,他有個朋友灑了把鐵釘在快速道路上,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我想知道,在輪胎被穿破之後,車子會衝向左邊還是右邊。」就這麼簡單,不也可以稱之為「單純的好奇心」嗎?

好奇心到底是什麼?它既是與生俱來的能力,便不該直覺地將它歸為或定義為善或「能帶來智慧(善的一種)的本能」才對。曾為中國哲學找了另外一個起源,他說「中國哲學起源於同情」。因為對人世的同情,中國人才開始思考,因為不忍人們受苦,才開始建構一套能解決問題的理論,所以中國哲學一定是入世的,為了人而誕生知識,而不是為了知識而知識。這樣就可以理解為什麼西方哲學導出的倫理學總是如此生硬的原因了,為什麼他們那麼想為做善事找理由?不正是因為找不到理由嗎?難怪他們需要宗教了。曾說,所以西式教育首重誘導孩子的好奇心,中式教育卻不在意孩子對課文有無興趣,但無論老師或家長,都會阻止孩子傷害人與自然界(不可因花美而攀折),歐美電影中卻經常看見一有打架就有圍觀助陣的人群。

雖說同情很容易與善接上,但同情並不就是善,我們把同情想得太完美了,以致認為凡是起源於同情的行為都會帶來好的結果。實際上,同情需要智慧的判斷,好奇也需要道德的規範才不會釀成巨災啊!沒有經過疏導的單純心意是相當危險的。危險在於沒有人意識到這可能造成無法接受的結果,而且面對不帶雜質的單純,受害的一方忍心懲罰嗎?

同情的氾濫是天真,被利用而不自知,以為只要自己這方存心正確就不會助長壞事。終於發現吃虧後,不去反省自己的行為,而去譴責自己的動機。「不要同情別人」、「對別人同情就是讓自己吃虧」……這樣的話,不就是受傷後的防衛心態嗎?事實上,同情何罪?只是行事的人把本能想得太完美罷了。



剛看完東野圭吾的《殺人之門》,說實在的我不喜歡這個故事的氣氛。大概是我自視頗高的原因吧,我不喜歡看人受騙。說難聽點,我不喜歡看笨蛋的故事。故事主角一次又一次跌入相同的圈套中,作者也不介意讓讀者知道背後有陰謀,所以情節都是可以預測的。看著主角在其中團團轉,又煞有其事的解開只讓他一個人感到驚訝的謎底,我真是坐立難安。

不過作者要讓這本書吸引人的地方也不在過程啦,他說應該把心力放在最後一句話。唔,我不同意這種觀點,雖然我知道他這本書的結尾寫得很好,符合題意,而我自己也常被結局的優劣影響對整本書的評價。可是我還是認為,如果這本書就只有結局讓人意外的話,那我直接看結局不就好了嗎?除非你的結局有貫穿全書的力量,不然結局的餘波是很難擴展到開頭的(《地底三萬呎》的爆炸就很夠力,不過它的優秀當然不是只靠結局拉起來的)。人間所有的結局不過就是悲歡離合,為什麼有些故事好看,有些則否?周星馳電影的每個下一秒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為什麼我還是會被它吸引?蔣勳在《舞動紅樓夢》說,《紅樓夢》引人入勝之處不在「情節」而在「細節」。

的確,優秀的文學不一定要建構出偉大的場面,但一定要建構出文字背後的那個世界。後設小說(時時提醒讀者是在看一個虛構的故事,不要太投入)雖也是種寫作手法,但那也只是有上下兩層故事而已,作品還是可以構成一個整體。不像這本書,我在這本書完全是個「上帝」,什麼都看到了,所以什麼都沒感覺,即使是結局,也毫無驚訝可言,只覺得「總算看完了」……



故事中提到「霸凌」現象,這是指一個外人突然加入一個集團後,無理由地被孤立、排擠、嘲諷、一直到欺負的過程。作者呈現了他看到的現象,他不明白這一切的原因,只推測說這一切的源頭可能是從第一個與這外人接觸的人所決定的。他說,如果第一人對外人表示友善,那所有人都會對這外人表示友善;可是如果第一人選擇淡漠,那第二人若要選擇友善,就等於與第一人為敵。沒道理沒事得罪相對於外人的「自己人」,所以第二人也會選擇淡漠,然後第三、第四人……延伸到全集團。當大部份人選擇了淡漠後,排擠意識就產生了,引爆點也許只是一時的玩笑(故事中是某個被分到與他同座的人為表示不情願而說了句「好臭喔」),然後立刻被推波助瀾,接著一發不可收拾。一開始有傷人的話出現,唆使與肢體凌辱就只是遲早的事。主角被凌辱時的心情就不用多做描述了,但他那時心理所恨的人除了頭頭和囉嘍外,還有旁觀者。旁觀者沒動手,但也沒阻止,甚至有時不禁笑了出來(整人的頭頭總是最有點子的人,當然有引人發笑的能力),這些都是讓這霸凌行為能繼續下去的原因。

然而當這主角長大,加入詐騙行列時,自己也成為了這「旁觀者」的一員。他用來安慰自己的話是「他(頭頭)說的話中,的確有一部分是真的」,這話與旁觀者被逗笑的理由不是一模一樣嗎(那個模樣真的很好笑啊!)?殊不知那聲應和與那個笑聲會對受害者有多大的影響。說到這兒忍不住想起《BP》中龍崎與冕聽月的受虐錄音時的一個場景:錄音帶中凌虐月的人嘲弄他說:「不知道你那心愛的L看到你現在這樣子會有什麼表情啊!」那時在錄音帶外的冕立刻轉過頭去看龍崎(L)的臉。冕轉頭這個動作真的是人之常情(作者也沒想太多),可是那一瞬間,我被刺到了。那個動作對龍崎而言代表了什麼意思?就是「我也想知道」的意思啊!這不等於冕成為了那個「旁觀者」的角色了嗎!你……我不怪冕,只是,我真希望他不要有那個反應……

說這麼一大堆,其實我想說的只是,同情心真的只是一個出發點而已,而且是本來就會有的一個出發點,它被引發後化為行動,會造成善與惡;但當它被引發後又被壓制下來,也是會促成善與惡的。不行為也是一種行為,不要以為居心純正就可大刀闊斧;也不要以為對受害者抱有同情心,就比直接迫害他們的人來得高貴多少。(好奇心也是一樣的雙面刃。察覺到問題而不發言,也會影響到察覺不到問題的人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