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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電影《請問總統先生》


  我聽過「水門案」,也聽過「尼克森總統」,但也就只是聽過記得,對這兩個詞的內涵完全不了解,甚至不知道這兩個詞是有關係的。看完了這電影,可以把這兩個詞放在同一個記憶資料夾內,然後可以再多一個「竊聽」……還有「公權力濫用」的標籤吧。

不過我不是為了想知道水門案到底是什麼而把這部電影打開的,當然關上後也沒對這詞有加上上述所提之外的其他知識……我之所以終於去看它,是因為看了其他電影片頭前的它的預告,裡面出現一段對話:「Q:所以你認為,總統在某個條件之下是可以犯法的?」「A:我的意思是,如果這件事是總統做的,就不算犯法。」這個回答之後,畫面拍出問方一臉無法置信的神情──其實這個睜大眼的表情在這電影中出現了還真多次,每次都有種讓我覺得……這是一種……訴諸於情緒,而非訴諸於理性的一種……說服……或說灌輸。以上面那段對話為例,我知道一般大眾都會認為A講的不對,認為犯法的事情誰做都是犯法;但實際上這確實是法哲學的一個重要爭議,因為「犯法」是有它的要件的,而這要件不僅包括行為本身,還包括了行為者的身分和動機等等諸多因素,只是一般人在說「犯法」的時候常常會忘了這些前提。像是「殺人是犯罪」這個命題之前或之後,不都應該附帶著「自衛除外」、「軍人奉命殺敵人除外」等等的例外嗎。所以,「竊聽犯法」或「總統與一般人在法律受到的限制有多少差別」這些問題,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我以為這部電影是一部這樣的電影,所以才看的。結果它不是。
所以……它當然讓我失望啦……
而且,最後那答者──前總統──之所以「輸」,也不是因為他在辯論上的立足點被動搖,更不是因為他對這場訪問的準備不充足──或許不夠充足,在情緒這方面,但絕不是比問者不充足──而就只是因為,問者找到了新證據,證實原本前總統否認知情的事情事實上是知情的。答方對訪問的準備都一直採否認立場,所以一被破解這點,答者就開始亂了。這其實真的是準備不足,就像那位幕僚說的:「如果您想要在訪問中發洩情緒,我們可以讓您有更好的準備和方式。」而不會……就那樣被問者牽著走,然後就「輸」了。
為什麼我要一直把「輸」字框起來?因為……這是這電影的一個很強烈的立場,就是他們從一開始就認定尼克森絕對有做錯事、有犯法、應該要道歉……唔,甚至……他就是一個壞總統;所以訪問的目的就是要他承認這點,有做到他們就是「贏」了,喔,還有他們拍片的錢就可以回收了。可是我自己對「總統」這門職業……是有點……不……我不知道總統的權限到底在哪,我只是認為,做為一個領導一整個國家的人,他需要考慮的事情沒有那麼簡單,簡單到「這件事個別、獨立地來說,在『道德上』是否錯誤」而已。雖然現在的法律體系是以形式正義為原則,如果真的是犯法──嚴格意義上的犯法──就真的不應該去做,公權力只能使用在它被允許使用的地方,即使多一步就是實質正義也不被容許。我對《以愛為名》的立論也是築基於此。但是……但是總統……我不知道,就是沒那麼簡單,不是到底可以或不可以,只是做為一個領袖……只是做為一個領袖,我們之所以選擇把他而不是其它人放在那個位置上並且給他跨越界限的權力──其實總統確實是有法律依據的跨界權力,只是有前提──那麼,我們確實就該給他更多一點的自由和信任和……承擔他可能會犯錯的勇氣。啊……還有即使他做的事就當下來說是不恰當的,但卻可以被……被理解,甚至可以被後世的人所……認同……或是感謝的……一個機會吧。
至於「壞總統」或「好總統」……我討厭這種蓋擴,尤其是對於必須考量那麼多事的人。故事裡其實也未必沒有替尼克森講話,是他自己說:好像我這一輩子就只跟水門案有關似的!還有……不知道是哪個戰爭他決定出戰如何如何……總之這電影或說那場訪問是有預先定調的,很……情緒化,就像一問到他決定出戰然後畫面上立刻開始撥放戰爭畫面這種手法,呿,哪場被稱為「義戰」的戰爭有可能沒有毀滅、哀痛與死亡?說不定把那段影片換成阿凡達最後的那場戰爭觀眾都不一定會發現勒!
另外,看這電影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得忍受男主角的髮型……那天殺的鬢角,還有他脖子的肥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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