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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法家與克倫威爾

這是看了電影「鎮國大將軍(直譯:克倫威爾)」之後,選擇的思考題。四題選一題,而我剛好坐在這題的前面,所以就選了。其實真正的理由是,我對這類問題的問法太敏感了,如果不寫下來,一定會在心裡腹蜚個不停,乾脆就一舉兩得吧。



Q:為何中國法家沒有克倫威爾的思維與勇氣?



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法家在先秦諸子中是特立獨行的,幾乎有與百家相抗衡的態勢。這是因為法家從一開始的立足點就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鞏固君權而生的一套思想體系。當然法家不是以壓榨人民為己任,只是他們在「天下太平」這個天下人的目標之中,沒有選擇「幫助被統治者」這個多數派別所選擇的道路罷了。

第二,法家所面對的是一個普遍認為法治為下的時代,法家諸子最大的難題在於改變人民(和君王)對法治在文化上的排斥,而不是法的內容和僵化。所以早期法家沒去注意君主會藉法施行暴政,韓非雖將法的高度凌駕於君權之上,卻也沒注意到立法的問題,這都是時代的限制。但克倫威爾的難處不在這裡。當國王有過時,國會毫不猶豫地把國王帶到法庭,罪名與刑罰也很快的定下來。所以猶豫,是為「國王」這一身份所代表的文化背景,而不是口頭上的立法者或「組成國會的人」。所以克倫威爾用心的地方在於如何改造僵化的法律,而不是需不需要以法治國。這也是在回應時代要求。



何謂克倫威爾的勇氣?是為國王的武力威脅下以法抗衡嗎?還是當國王觸法時立主執法?又是在看到國會腐敗時一聲令下解散國會?我在第一點中看到了勇氣。法家的確無此表現,他們一向受到國君重用,而國君也沒有傻到去破壞維繫強權的法律。如此的法家何需展現其保衛法律的勇氣?

克氏主張將國王判刑並非出於維護法律之平等性,而是在維護道德。維護道德當然需要勇氣,但一則根本無人反抗他,二則克倫威爾是以軍隊為後盾來讓人服從,幾乎看不出以德服人的表現。韓非將法放在系統的最高點,也會主張君王當受法律約束,但這是為了法律而法律,而非為道德而法律。後者為儒家的系統,法家系統的建立不需倚仗道德規範。

至於解散國會這個舉動也不算勇敢,最多只能稱之大膽。因為不論解散國會是什麼理由,後果都是克倫威爾一人獨攬大權。他也許能夠約束自己不成為暴君,但他要用什麼機制來約束後代繼承者?終究還是國會吧!如此一來,解散國會也只不過是意氣用事下的行為,怎可稱之為勇氣呢?



從以上分析可見,法家與克倫威爾都是在面對時代困境時發展他們的思維、面對挑戰時展現不同勇氣。一切都只是際遇不同、問題不同、能選擇的與所選擇的自然也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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