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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7日 星期六

創作



掩面娘《在盜文裡放徵婚啟示的男人你們傷不起》

所謂盜文,指的是沒有經過同意的轉載他人的文章,尤其是指作者發在是需要付費(點數)才能進入閱讀的文章;像是晉江或鮮網VIP文那樣。


不過對我這樣的BBS愛用者、Google信徒來說,從網路上索取任何訊息──文、音、影、軟體──居然得付費,還是一種從根本上很難以理解的事,好比哪天發現了世上居然有一個開電視或開書就得定時投錢的地方……這可不是一句簡單的「把它製作出來的人很辛苦」、「使用者付費」就足以讓人服從的。
也許對我來說,網路世界終是一個彌補現實世界在連繫上不足的地方吧。真正的交易,還是只信實體與實幣。我自己發在網上的文章多半都是剛好接住了我滿溢出的思絮而成的文字而已;再說我寫的是思想,雖同樣是創造,卻不是藝術品,我的文章也許經過字字斟酌,卻不執著於載體,我只在乎別人是不是懂、是不是被說服,至於別人用什麼方式看到、知不知道出自我的手,我還真的無法那樣在意。
也許我會在意抄襲吧?我的東西可以遺失我的名字,卻不可以掛上別人的名字,就這點是有些不理性的。我也不接受一篇好好的文章被任何理由遮斷,第二次為大陸的言論控制感到憤怒就是為這事。晉江因此被我列入即使它總是在搜尋結果的第一欄我也幾乎不會進去看的黑名單榜首。

作者為了什麼而創作?半年前板上大撤文事件發生時這個問題一直在我腦裡晃蕩。被人說「很像是xxx」那又如何呢?你為什麼創作?就算是你看到某個情節某個套路有感觸而寫一篇結構一樣的我都覺得那是你的了──拿來營利就牽扯到現實而要另當別論──但你之所以選擇創作而不甘於把原作背到滾瓜爛熟難道不是因為你自己裡面有些東西想出來嗎?
這是創作的第一原點。沒有這個衝動,你就是個技匠;有這個衝動並赴諸實現,你就是創作者;鍛鍊這個實現的過程,你會成為藝術家。重點從來只有你自己,而不是你像誰、比之別人如何。

《在盜文裡》說的也是這個。裡面的作者為什麼寫?為什麼停?為什麼激動?都是因為「內心的小獸」。因為這隻小獸的存在,他透過十指流入營幕的才是鮮血而不是狗屁。讀者心裡也是因為有東西,手打下的文才會那樣毫無瑕疵,而非人人花一個論壇幣就下載得到的txt。創作者與再創作者的兩顆心藉由文字碰在一起,才會有「多年前一人在燈下獨寫,多年後另一人捧書痛哭」的情形發生。
文以載道,我終究不是為了別人的崇拜或鄙視而創作的,但願我也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個怎樣的人而創作。

看這文,最初與最終目的仍是為了看那個社會風氣,看一篇紅透的文如何被再製成書或成同人。成書得面臨「改」,同人得面臨「掐得紫紅」,一般評論得面臨「解構詮釋」,文本身得面臨盜文,作者得面臨炒作與出鏡與粉絲......甚至得面臨被關。那段雖然我沒有很認真看,但「幻劍書盟」、「龍的天空」真是勾起了我好早好早的記憶......還提及現在進化版的搜尋遮罩:不會再大喇喇地告訴你這個詞被遮罩了,而是直接把你的網頁連接到個不相干的入口首頁上......哼哼!
作者很深入淺出的把那個論壇環境、亂七八糟的水樓、群裡眾人喇咧齊聲、有聲聊天室、流行用語、被炒作與跟隨炒作,還有那篇讓我笑到不行的「森森的愛」的穿鑿附會呈現了出來。對我這樣的長期潛水者來說,似曾相識中真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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