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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論 網路小說

前陣子聽了一場經典文學解讀的課程。主題是選幾本能代表時代的小說做為切入點來分析時代特性,在講到現代時,就以「網路小說」為主題。當然,比起經過百年粹煉的經典小說,這本被選中的倒楣網路小說自然從頭到尾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頓。因為那本倒楣小說是我偏好前十名的小說之一,所以在聽的時後實在是不爽至極。更別提演講者和聽講者十之有九連BBS都沒聽說過的「文學」程度了。



不爽終究只是不爽,改變不了什麼。想要維護網路小說的地位,總得先把網路小說究竟是什麼給說清楚:

〈網路小說的定義〉

1.作者未受正規文學教育。即非文學系出身。

2.寫作目的並非為了投稿或出版。就是不是為了賺錢。

3.以連載方式刊登於網路上。而非一次就發表全文。

以上三點是我對現在網路小說的定義。第一點雖然有點不合理,但我總覺得正規出身的人寫東西總習慣一修再修,不像非正規的人寫作時那樣的灑脫。而隨興而寫是現在網路小說的一大特色,所以還是保留這點在「定義」裡頭。



以下的「可能效應」是從「定義」延伸而來的普遍現象。是從比較、綜觀的角度來寫,所以並不是每個網路小說都會有「可能效應」的情形。只是當現實出現了「可能效應」時,「定義」也許能給一個參考條件吧!

〈網路小說的可能效應〉

(1.作者未受正規文學教育)

1-1文句較少修飾,沒有太多形容詞,尤其是半文言的形容詞,故事多以口語連接進行。

1-2以故事內容為重點,而非敘述文字的幽美動人。比起幽美動人,更喜歡玩代換關鍵字以搞笑的遊戲。

1-3寫作內容多數為生活記實,因此只發表一篇作品的人極多,即使那篇文章頗受好評。

(2.寫作目的並非為了投稿或出版)

2-1沒有專職校稿人,因此文中錯字頗多;沒有期限催稿,所以會不定時休刊甚至斷尾;沒有專門審稿編輯,導致良莠不齊。

2-2文中會出現不以文字表達的符號、以BBS格式才能呈現的空白頁,或是在部落格發達後常使用的圖畫。

2-3作者想寫什麼題材都可以,無需因為出版社的出版類型所限。就算沒有讀者(市場),只要作者還願意寫,在版上公佈的權利都是平等的。

2-4因為版上文章流量很大,如果不是有一定讀者的作品很容易被埋沒。若版主不勤於整理文章,則找文困難,除非確知作者帳號或文章名稱。

2-5點閱數目多的未必是公認佳作。一是讀者的鑑別力不高;二是點閱數目只是「要看數目」,不代表真的有看完,更不代表有推薦。點閱率愈高的作品吸引愈多的人,但就是只看幾章說聲「真爛」就退出的人也會讓點閱人次增加。出版社竟然就靠這種點閱人次選擇要跟哪個作者簽約,而不去發揮出版社的評文能力,真可惜。

(3.以連載方式刊登於網路上)

3-1以連載方式張貼,作者常沒想好完整的故事就開始貼文。可能作者要說的只是故事中的一個小事件,在寫完這個情節後就無法繼續下去,或是造成虎頭蛇尾。

3-2轉貼方便。雖不至於出現偽作,但是常轉到最後作者的帳號就漏掉了,讀者想多看一點卻不知道作者是誰,更別說有數個帳號的作者了。

3-3讀者很容易跟作者建議(至少比寫信請出版社轉交容易多了),若再加上作者自己對故事結構掌握的不完全的話,故事走向就很有可能被讀者所牽動。甚至可能因為作者對故事中人的資料透漏太多,讓無事人尋線追查到故事中人。雖然大多找錯人了,但也足以使得作者不敢再繼續寫下去。



我無意提升或貶抑現在網路小說的程度和地位。良莠不齊雖使好文被埋沒,卻給從小被老師丟作業簿的人一個良好的保護傘,讓他們願意再次嘗試以文字表達感情。我認為這才是文字最重要的意義,文以載道或是守文句章法不該喧賓奪主。

一再提到「現在的」網路小說,是因為我認為網路小說是會變化的。網路終究只是一種媒介,它不能真的改變小說的本質。也許將來有天,大多數的書都是以電子型式出版,那麼我的三個定義就不足以定義那時的網路小說了。如同今天沒有人會去定義「書面小說」一樣。

當然我相信符合這三個定義,尤其是符合第二定義的小說會永遠存在。到那時,我們會為它取個更適合的新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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