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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評 舞月光

舞蹈是我最有感覺的視覺藝術,而化為文字的舞蹈……嗯,似乎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達的是某種心情,舞蹈只是媒介。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舞蹈震驚,是看雲門〈紅樓夢〉的一個片斷,因為是大營幕的關係?之後因不同的喜歡而再重複看時就沒那種激動了。

靜態圖片當然也看,也有愛不釋手的,現在桌面上這章「行草貳」就是一例,是美,真美,寧靜、富有張力的人體之美。只是……只是……?你知道……看靜物要看出美來,是要深深、深深地看進去,動物則只要一瞬就能感受到那美;這是很有趣的顛倒。所以,就算真被靜物所感動,也會忘記那就是感動;與驚鴻一瞥的感動有著同樣本質,通往的道路卻不一樣。



《舞月光》,即使加進《救風塵》的一段舞蹈描述,也可明顯察覺,都不是及格的舞蹈描寫;它寫的是那舞蹈要表達的意境,而非舞蹈本身。如寫一人美,固然可以說「是個美人」,但較於「他的眼如何、眉如何、髮如何、腰如何、手如何」的敘述,也許讀者不會立刻覺得第二個人是「美」的,但至少第一位的美,終究只是「知道」,在讀者的印象中,那人只是空洞的概念。

因為這篇故事而找到的同名音樂倒是讓我挖到寶。聽著那鈴鼓與撥弦樂器,真忍不住一躍而起,隨著那節奏踩踏。心目中的邊境音樂除了空曠的人聲外,就是這以舞步為核心的、帶著歡笑、張開雙臂的輕巧舞蹈了。

在這樣音樂的陪伴下,舞月光成了三篇中我最「喜歡」的故事,沒有壓力,搖搖擺擺地盪進那個世界。



不過,《舞》的結構漏洞是最多的,〈豆兒〉莫名的結尾及最後發現相處的困難卻沒細細討論都是問題。這類文的一大陷阱就是用色情小說的方式來解決情色小說的問題,因為床戲引人目光,作者只要嗯啊一遍,什麼反省、認錯、溝通全都可以閃一邊,讀者與故事中人似乎也就被唬攏過去……目前覺得有安然走過情色小說的作者與作品,是蝴蝶的《我愛路西法》。嗯,蝴蝶並不是個擅於磨合雙方的作者,或者她也無意這麼做,可是她會讓問題出現,出現後的解決……記憶中,總是單方(未必是男或女)的退讓(很隱誨的退讓,往往是「錯」的那方突然喪失了犯錯動力,然後畫面一轉,什麼都沒了),要不關係中止,很是絕情呢。



三篇文章都有我增減字的小修,目前對主詞的濫用特別敏感,實在受不了三句話出現六個「我」,或是某些想創造出特殊意境的短篇,從頭到尾「他」個不停。雖然未必看不懂,但何必一再用文字障把人從故事裡踢出來呢?其次是連接詞,「的得地」錯亂可以包容,連串的「的」才真較我這種貫於分析歧義的人頭昏,咱們是學通了美日之短嗎?

最後一點,也是言情小說的流行缺點:「第一」的氾濫;這總裁那老闆、這盟主那首領、這天才那高士、這第一那最高……真─是─夠─了─

寫作呀寫作,從自己了解的開始寫起吧,你不知道的好故事,別人難道會放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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