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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3日 星期六

近日淘寶記

每次在淘寶買東西都時不時產生幾次「再也不用這系統了」的怒意。
今年開始在刷卡付款時會出現名為「銀行手續費」的款項,大約人民幣兩元上下(有小數點)。可令我不悅的是,這筆錢只會出現在填寫信用卡資訊的那一頁,填完後按下確認付款後,畫面會跳出一個含手續費的頁面,但這畫面只停留不到五秒鍾就會自動跳到下一個不含手續費的確認頁面,問你接下來的動作是要回淘寶購物車還是其他什麼的。……這是做什麼?巧立名目強制收費也罷,那你又何必躲躲藏藏的只出現這1.5個畫面?為什麼不大大方方把這筆錢列在帳單上?如果那裡出了錯要退款,我如何證明自己有被多收這筆錢?真是……不誠實。

然後這回的海外公司是「四方集運」,與之前的不同是他的運費不會在標時看到也沒有付,那時還意外這運費頗低(12元❩,現在才知這只是他們國內的,當包裹從賣家送到他們的集運倉時,會發一封簡訊提醒你再去淘寶付(海外)運費,沒付的話一天寄一封。登入淘寶後,進入「已賣到的寶貝」,會看到此貨物的動態欄後多個「處理運費」的按鍵,按下去後又是輸入付款資料再付款……是滴,上面說的那個手續費再來一次,這筆海外運費淨額是14元。全做完後,剛剛那「已買到的寶貝」畫面要等一會才會把處理運費變成待收貨,網上有人說等了好幾小時,我倒只等了幾分鍾。不過啊,剛剛這筆錢也是收過就算,已買到的寶貝裡仍是掛著商品原價和國內運費而已,除非剛剛有截圖,否則沒有任何資訊能為你證明你又為了這商品再多付了錢。哼哼,哼哼。

我想這種中途再收費的方式起碼可以免掉退款時的一個麻煩吧?上上回買東西時,買了兩樣但只寄出一樣,賣家說把沒收到的那項取消交易即可退款,可是淘寶系統退款上限即是商品金額,付款時海外用戶被強制加收的海外運費30元可完全叫天不應呢!因為這款項既不是賣家加的,也不是貨運公司加的啊。總之那回就這麼白送給淘寶一筆了,若是像現在這樣中途收費的就不會有這筆支出了。

上回買的是準備去大陸場領的書,國內運費賣家可以調整為零,可國際運費是只要你在買的時侯個人資料的「所在位置」為國外就會自動加上的,而且淘寶的付款模式要嘛線上(國內)轉帳要嘛(國際)線上刷卡,不像我們有線下atm轉帳、貨到付款或面交付款可選,非得通過淘寶付帳,否則這已下標的交易等同根本不成立。最後我把自己所在地址改成大陸旅舍的地址,再重新下一次標,付款時才是買家給的金額……喔,還有那隱藏的手續費,前次下標反正沒付錢,取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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