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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

咒【下】-意

意念:1.虛幻意念 2.具象意念 3.抽象意念(3特:純粹意念)


意念依其行動力可分為三種:完全沒有行動力的稱之為虛幻意念。例如想突然飛起來、想一拳揍扁眼前的人……這種不斷出現但沒寄望它真的發生的念頭,也包括像現在這樣的理論思考。第二種稱之為具象意念:想到要做什麼事,就可以真的讓自己去行動的意念。另外還有一種意念,它只是一種抽象的目標,沒有與之直接對應的行為,像是「希望活得有意義」、「希望某人幸福」這樣的念頭,我叫它抽象意念。


關於抽象意念,雖然無法直接行動,但的確希望將之付諸行為(否則就是虛幻意念),因此,通常會藉由某些間接行為,讓這個意念不只是一個意念而已。說「通常」表示有「例外」存在。例外就是這個意念只與自己一人相關,且相信自己能夠不需要任何外力就能銘記在心時。也許可以稱此例外為「純粹意念」吧。如何讓意念不只是意念?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儀式。


儀式是一種人的活動,可說是來自約定俗成吧,人們約定當一個人做出某個非生活必要之行為時,就是他有了某個(抽象)意念的意思。儀式這個行為從表面上看來沒有任何意義:借據只是一張上面寫了「會還錢」的紙,可拿到這張紙的人就會因此相信你會還錢;祭祖不過是一大堆人排排站在放有食物的桌前鞠躬,旁人卻可因此知道這些人在追思前人。只要參與儀式的人明白此無意義的舉動與哪個心意街上線,儀式就有表示(抽象)意念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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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式異變:1.精緻 2.空洞 3.僵化


當儀式被高度發展時,會產生三種異變:第一是從一對一變成一對多、多對一或多對多──儀式被賦予一個以上的意義。最氾濫的例子就是文字,字典上很難找到只可做單一解釋的文字吧!就是詞,歧義也不是沒有。第二種異變,就是當儀式的本源──意念不再存在時,儀式還在依舊舉行著。例如年初就寫好全年的賀卡,由電腦定時寄出。祝福之意多半消失殆盡,還參雜著利益、客氣、同情等亂七八糟的心情。第三種異變是人們太過依賴儀式的後果。儀式是為了疏導意念而生的,可這種僵化的儀式卻限制人們非有這個意念不可。以為有了儀式就有意念,甚至進一步在儀式中加上懲罰與束縛,形成咒。


雖說是三種「異變」,其實批判的意味不大。當人類能夠進行大量非動物性行為時,抽象意念與儀式都是必經之路。所以這三種異變雖有違儀式誕生的原意,但就人類歷史發展的而言,也很難斷定這是「離經叛道」還是「青出於藍」,反正它就是發生了。


對儀式精緻現象的疏理,本來就是歷代哲學家們的本份,無需多心。行禮如儀會傷害人的自由意志,但是何以人們會不再祝福人了呢?無論什麼禮都可以隨時間被淘汰,只要有新的疏通管道就可以了。我認為人對人的善意或惡意都不會消失,只是對象多寡、意念強弱的差別而已。我們正處在新舊時代的交界點:舊的觀念與儀式走了,新的儀式卻還未達成統一調合。人們感情強烈卻苦無發洩管道,只好胡亂衝撞或壓抑感情,最後還得背負「現在的年輕人喔……」的譴責,真是可憐。但我想這個隨時代變遷而生的問題還是會隨時代進程起落,所以也還不算太嚴重。最麻煩而且會越來越嚴重的,還是第三異變。


第三異變不同於第二異變與時代共生(不會消失的問題反而沒有問題),它會逐漸累積,累積的過程扼殺了無法計數的躍動心靈,然後因為某一個小小的事件而突然炸裂。為什麼僵化會產生?因為它太好用了。要確知一個意念有多麼困難?要舉辦一場儀式又有多麼容易?因此與其詢問,不如要求。於是當人們急需進行某個行動而又不確定參與行動的人都有同樣的動機時,儀式就會被請出來。儀式進行時帶有兩面意義:一是向別人宣示次人有與此儀式相符的意念;二是警告行使這儀式的人:如果你(被別人發現)沒有那個意念(更別提做出與此意念相違的事)的話,有那麼多人可以對你進行制裁。


電影「投名狀」的大哥說,他不相信投名狀(儀式)。他的意思當然是指他不相信老天爺會給他什麼報應。但儀式束縛力的執行,有多少是完全依賴天理運行的?那個三弟也是被儀式束縛的人之一,確信自己有這個執行束縛力的責任。其實這樣的儀式為什麼要被行為呢?投名狀的由來應該是桃園結義吧:三個有相同理念的人聚在一起,向天宣告其情誼。這樣的儀式是掌握儀式的本質了──讓原有的意念更加鮮明。而投名狀呢?儀式前什麼都沒有,儀式後當然一樣各懷鬼胎,卻還中了咒的束縛。


我不否認儀式這種結構有安定人間的效果,也不否認儀式有讓無心的人們回心的可能性(子曰:「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只是人所以為人的第一原理,還是一顆能有所覺的心靈啊!咒的束縛是讓人安定了,可無所覺造成的安定與死寂不是早在人類誕生前就已存在了成千上萬年了嗎?人並不完美,但是可以完美。那微小的「可以」,就是我們想要掌握的存在意義。為此,我們願意付出什麼代價?<o:p></o:p>

咒【上】-義

咒:1.概念 2. 心苗湧現的字句<o:p></o:p>


蝴蝶在《禁咒師》中一再提起《陰陽師》這本書,《陰》的前後推薦也重述此書對「咒」的定義:「心苗湧現的字句」。這是在說,術者不需要非得依著前人的文照念,而該說出當下心有所感的語句。


可是就我看《陰》頭兩本的心得來說,我不覺得晴明故事中有緊抓住這個主題。晴明收妖的過程並不驚心動魄,反而像在敘述故事般地輕描淡寫。他沒唸什麼「心苗湧現的字句」,甚至多半一句話也沒說,妖就收服了。


收妖除外,晴明最常說的「咒」其實只是「概念」的意思。即當我們用「石頭」叫石頭的時後,「石頭」對於石頭就是一種咒。這跟《老子》所謂的「有名,萬物之母」是同樣的思路。晴明的朋友博雅老是被晴明對咒的解釋弄得一頭霧水,不是因為他是武人或魯鈍,而是他(代表所有既定觀念)把咒想得太神聖,又把「名」想得太平凡的緣故。(以為咒是什麼神聖語言,不可任意更動翻譯;以為名詞、概念只是對事物的描述,而忘記人是用概念來認識事物的。)反而是有感於《陰》而作的《禁》,才對「心苗湧現的字句」有所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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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型:1.召喚 2.攻擊


《龍戰士前傳》也對咒有所論,他認為根本沒有唸咒的必要。可是《龍》中使用的咒型與《陰》和《禁》有決定性的不同。《龍》的咒是召喚神魔或精靈的工具,程序是術者唸咒召喚精靈(例如水精靈),精靈有某種特殊能力(趨動水),祂將能力分給術者,術者再用此能力的效果(水)對敵人進行攻擊。這可稱為「召喚型咒語」。但《陰》所謂的咒不同,他們的咒無論內容和用心為何,都是直接對對方進行作用的武器或工具,算是一種攻擊型咒語。既然是要用來影響對方的,說寫自有其必要性。


《龍》的諾查‧丹瑪斯所以說所不需唸咒,是因為所謂的「召喚神靈」,其實是術者將自己的氣變化到與神靈同步,引起共鳴。所以與其說術者唸咒召來神靈,用向神靈借來的力量打敗對手,還不如說是術者改變氣,讓神靈的能力附於己身,二人一體打敗對手才是。能夠讓神靈附身的關鍵點在於讓自己的氣與神靈產生共鳴,而非咒語本身被神靈聽到或聽懂,所以唸不唸咒、咒文是不是古語和能否召來神靈是完全不相干的。(所以《禁》中的術者才可以用各式各樣的「咒」來召喚同心的式神。)


《禁》說,唸對術者來說無所感的古咒能對神靈有所影響,是因為那個神靈留有被創出此咒的術者用此咒收服的記憶,所以當其他術者使用同樣的咒時,困住神靈的不是新術者的功力,而是祂自己被收服過的恐懼感。也就是說,新術者其實是狐假虎威,而且自己也相信這咒的力量,多少能投注一點心意在咒中。只是無論如何,這都比不上術者自創、能完全表達出自己意念的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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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靈:1.人類 2.自然界


就我對神靈世界的無基礎分類(所以不必問我為什麼認為有神靈世界)來說,我認為神靈有兩類:一是來自人類;一是來自自然界。人死為鬼,但有被人祭拜、祈求、詛咒、愛恨的鬼就會因為加在他身上的念而有了不同於被人遺忘的鬼的能力,不致魂飛魄散。魂飛魄散在此處沒什麼貶意,也許人間的一口氣、自我的存在值得留戀,也許放下一切成為虛無或投入輪迴才是灑脫,也許吧。


與鬼的溝通,我認為越是年輕的鬼越依賴實質之物。例如一定要「指名」跟祂「說話」祂才知道。但越大的鬼應該越能擺脫語言的限制才是(就跟活著時一樣,時間越常學得越多)。所以禱詞一定要說出來嗎?需要用這個鬼在世時所用的那種語言嗎?一定要對祂說完整的句子而不能只是一種意念嗎?我想是不必的。就如諾查所言,當自己與神靈能夠以精神往來時,言語何益?


自然神靈相反,越低的神靈越無法與人類語言與之溝通。因為語言是人造物,與自然無涉。所以人要與自然界來往,就應該回歸自然界的溝通方式:肢體動作或殺氣與善意。越高的神靈越可以用人間概念溝通,當然不是這些神靈依賴人間實物,只是祂們既然存在了那麼久,也該能容納人間這不自然的自然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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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兩本《陰》,但對它實在沒什麼感覺,反倒是另一套小牌的《陰陽師》漫畫讓我有所領悟,雖說我終究沒看完它。故事是少年晴明成為陰陽師的契機。彼時的晴明是個能力超卓,性格卻難以捉摸的詭異天才。嫉妒又羞愧的凡人形成了排擠意識,其中包括他的父親。晴明對此感到悲傷,漸漸與人群疏遠。後來,一個惡勢力來臨,並且總是出現在晴明出現的地方。眾人分為兩派,一是認為晴明就是惡勢力,另一持否定意見,且想拜託晴明對付此次災難。前者的勢力較強,且晴明本來就無意保護人類。時間久了,所有人的處境都變得更加困難,前者雖話說得大聲,卻也抓不到晴明或阻止惡勢力殺人。故事接著就往偉大結局的方向走了:晴明決定保護人類、與惡勢力大戰後得勝、眾人洗心革面、晴明成為陰陽師……大概就是那樣吧?就是不看也可以預見,反正都不是我看的重點。


弱方勢力來招攬晴明的人,是晴明的老師。他說,希望晴明成為「神」。晴明對此說詞毫不動心,但後來老師加註說:「這也是你父親將你託付給我時的心願。」照晴明的觀點,父親對自己的想法與眾人對自己又妒又懼是一樣的,可老師說父親其實是怕自己的平庸擔誤了天才兒子,才把兒子交給別人。


博雅在兩個作者筆下的基調不同。這兒的博雅是個個性沉穩,冷靜而有洞見的人。他對老師說,這不過是你想招攬晴明的手段而已,你雖然說讓他自己決定不加干涉,可你還是對他說了這樣一個漂亮的謊,語言一旦出口就有影響他人的力量,即使那只是謊言。的確,晴明和讀者多半可以感覺到老師是在遊說晴明,可偏偏這樣的謊話是晴明最希望發生的事實,晴明再怎麼不相信都會抱有一絲希望。最後就憑這一絲希望走上老師要他走的路。套句小說晴明的一句話:「這也是一種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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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野的死亡筆記本同人小說《BP》有個設定:突然出現一批DN殺不死的人類,在血液鑑定後發現他們有基因突變的現象。醫生推論是因為DN殺死的人太多,引起人類這個生物群產生危機意識,於是有了集體的基因突變。所以說,用DN殺人一定本來就屬於生物圈的食物鏈系統內,而不是一種絕對的超越力量──死神不是神。


如果DN屬於自然界的話,我想DN的殺人方法該算是「咒殺」的一種吧!只要想著想殺對象的臉,將他的名字寫進DN就可以達到殺人的效果。不過DN咒需要的名字一定要是真(原)名,比起一般「有回應就算」的名限制較嚴。DN像是一種殺意增幅器,可以讓普通人帶有意念的文字化為現實(而不是只有有能力的人有「言靈」能力)。其實所有的意念以至語言文字都有類似的力量,只是不如DN直接而有形罷了。 

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作文:最近聽到的一句話

會買下這本書,其實是出於誤會。

那天難得買了一本新書《老貓學出版》,作者是某出版社的編輯,因此這本書當然很容易閱讀。首章在簡介了出版這個行業後,介紹了一本可延伸閱讀的書。作者說,這本書的年代已有幾十年,不容易購得,且書中所說的排版、印刷章程都已被新科技所淘汰,但是它的觀念、精神仍可在今日栩栩如生。

隔天逛舊書店的時後,偶然看到一本名為《編輯人的世界》的書。「難道就是這本?這麼容易就找到了?」我這麼自問。隨手翻閱,發現它是一本數十位編輯人所寫的文章合集。本書雖名為「再版」,實際上與初版所載的文章十之八九都已不同,所以延用書名,大概是因為內容主軸不變的原因。既然它所說的是編輯這行不變的精神,又有推薦,所以我在問過價錢後就把它買下來了。

回到家後隨意跳讀幾篇文章,領會各異,卻都是有感之作。即使發現並非那本推薦書,還是很高興地將它納入書架收藏。



這句話源自一位專司犯罪小說類的編輯。她說當她建議作者修改某個橋段時,作者們最常用的辯護詞就是:「可是這是真的!」、「我的父母真的就是這樣認識的!」。但是文學並不只是單純的敘述事情而已。巧合「可能」發生在現實中,卻不「可以」發生在故事中。因為文學(尤其是犯罪小說)是一個經過思維架構出的完整體,不該出現太過不合理的情節。作者應該要去凝聚一個讓不合理成為合理的佈局,然後才讓事件發生,而不該訴諸於巧合,即使那個巧合曾是真實事件。這位編輯說:「文學要比真實更真實。」

一般口語所說的真實,只是指實在發生過的事情。然而我們雖然明確地看到了眼前發生的事,卻多半對它的前因後果一無所知。文學的世界比之現實是虛幻的;進一步說,讀者與虛幻人物相比,又遠比後者所見的更為真實。因此對故事中人的理解越多,就是對自己了解越多。文學可以擴大人的生命經驗。穿透虛幻的表象,我們看到了更真實的人生。

***

一看到這句話就有所感。想要再說一遍,又無法用「感」文自然吐露。想起那次的作文題目,因此使用了這個形式。

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散文

終於要開學了。

晴了兩天的天,又下起雨來。

中午本來有約,結果竟然被放鴿子。

回來的一路上,除了在7-11買咖啡是順利的以外,其他事沒一件成功。

發現我的碳粉夾是可以用填充式的,但有點擔心買來的東西不會用。



一直重覆在看影野的小說,但我其實沒有真的看進去......我覺得。嗯,其實最喜歡的一點是他跟我對月開始殺人的看法,以即關於「法律」這玩意兒的本質不謀而合。

但他在寫月的個性時有點......太軟了......嗯,或是說,行動力降低,還有跟龍崎之間的互動太處於被動。當然他說這是因為第二篇是從龍崎的視角寫的,可就算是第一篇,月的能力也沒有完全發揮出來。因為月的身體的關係?也許就是這個基礎設定讓月大大受制吧。

另外他對死後世界的看法也很有趣。留克說,人死皆成虛無。他說,這是從死神觀點說出來的話,就像我們不會去探討牛豬雞死了之後會上天堂還下地獄。對人類來說,牠們死了就是死了,就是「無」。所以,人死後的樣子可能沒那麼簡單。

還有,他寫的性場面我滿喜歡的。雖然通篇的「嗯嗯啊啊」也未必不能寫得好,只是我還是喜歡看比較心理一點的描寫。漂亮的性愛場面不一定需要什麼特殊體位,但一定要講「撫摸」的感覺如何。我最討厭就是一直講多緊多消魂,身體百分之一的皮膚覺得痛快,百分之九十九晾在一旁,怎麼讓人投入呢?

又下了一堆同人,真的發現DN是個好作品。不管他有多少令人皺眉心碎的場面,還是有那麼多人為它感動,然後花那麼多心力進行創作以發揮感想......



朱光潛的《談文學》中說到創作過程時說,很少作品是在動筆之前就完完全全想好每一個細節的,大多是一邊寫一邊想。

嗯,我在寫像這樣的散文時差不多就是這樣,或者更少。在動筆前想的會被寫出的量實在少之又少,所以乾脆不想;而寫故事的時候,對白大多都在心裡覆誦好幾遍,只有動作會在紙面上一再斟酌,雖然我能斟酌的詞語貧乏得緊;但是在寫論類的東西就不一樣了,我沒把整篇文章的重點串起來之前,一點都不想動筆,然後一動筆後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之後只修句法跟錯字。



能把那篇詩經論文生出來真是鬆了一口氣,而且成果還挺滿意的。

在聽到題目的限制時,真是被潑了桶水,不能發表感言的話分析是為了什麼?本來打算寫賦比興的定義研究的,因為上課時就這點問了問題。但在查了資料之後就打消念頭,人家早研究到爛了,甚至研究「研究」的版本也隨便就找到兩種。想轉題目,但一直定不下來,總覺得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更重要的是,沒感覺。

後來定的題目還是回到六義上去,但論述的是這些論述到底能幫助人們多少。我不是說文學之於人類,而是問為什麼人們研究詩經時一定要研究六義?詩經的分類就只有這兩組嗎?既然六義的定義造成了那麼多混亂,為什麼還要緊抓六義不放,更何況六義又不是為了解詩經而生的六個分類。

這就是我的結論了。嘿。

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

《法庭》原作:田原成貴 二版

因為時和的關係,想找有關法律的故事。那天找到《法庭》時,很高興。第一集封底簡介與我正想架構的場景相同,法官─檢察官─律師的三方角力。雖然我還有多了「嫌犯」這一角,不過也差不多了。

這套漫畫的原著與繪者(能田茂)是不同人。我最近也特別喜歡如此產生的作品,大概是覺得這樣會比較專業吧?其實我挑漫畫的重點除了劇情外,還是以畫風為主。覺得他畫得……不知道……不細緻、不漂亮、不能掌握個性……就總是不願真的租下來。也許這是我不租黑傑克或陰陽師的原因?



但是當我看完第一個故事時,租它的主因就消失了。因為只有在第一個故事中,三人是以不同身份出現在同一個法庭的。而且在第一個故事中,三人都未盡其身份的義務來發揮故事。引領故事的人反而是不相干(哈,不相干?)的犯人……被告。這個出色的被告使案情整個逆轉,但是把情形再扭轉回來的竟然只是法官下台變成證人?真是可惜呀可惜!為什麼不是檢察官提出什麼證據?為什麼不是法官明知案情始末而受限於「依法辦理」的掙扎呢?

在第一個故事結束後,直至最後一個故事前,三人都沒有出現在同一個案件裡,而是各別描述他們自己的案件。而且當法官下台成為律師後,故事的三方敘事者不就又缺了一角嗎。最後一個故事我沒認真看,可是三人雖然變成檢察官─律師─被告這三種看來有衝突的身份,實際上對抗的敵人卻在外不在內,三人還是一心的,所以說也沒有緊張的拉鋸戰好看了。

另外一個缺點是,視角太明顯了。檢察官的故事中,被告就一定是真正的犯人;律師的故事中,被告就一定是無辜的。讀者太容易知道真相為何,擁有全知觀點,而故事主角只是在用法律和證據加強讀者已經知道的事情。如此一來,故事就只是要讓人相信法律可以找到真相囉!可作者豈是不知道兩者落差存在的人?其中一位反派律師點出了作者知道這個衝突點,他說:「法庭中需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講理』。」這真是崇尚程序正義的現代法庭裡的至理名言啊!作者既然能說出這種話,又何必去圓那個「透過法律可以找到真相」的謊言呢?



另外說點零碎的話。這個句子是特別讓我有感覺的,其他也有我認同或反對的句子,但那些是我已經知道或不那麼在意的吧?

關於法律起源的心理狀態是什麼?正義、公平、四端心中對「義」的要求。具體一點是什麼呢?當我們面對不義之事,那時的心理狀態是什麼?他說,是罪與罰。因為我們在被欺負傷害時會產生憤怒,因為我們在欺負傷害時會產生不安,所以法律才會產生。反之,若哪天人們不再生氣、不再愧疚時,就不再需要法律了。

……嗯,這樣看起來,宗教……一半吧?影野的DN-BP2裡也談到相關的主題,他說,宗教叫我們不要去裁判別人,而三權分立則是要人們在去影響別人時有推託責任的對象。宗教是上帝,公務人員是法律。上帝不會錯,所以宗教不會錯;法律就是錯了,承擔的人也是「社會」。好個「社會」啊!像在自責,又事不關己。人吶,真是渴望權利,又害怕責任吶。也許宗教就是看穿了人害怕負責的這個弱點,才從一開始就不給人行使權利的正當性吧!

2008年2月6日 星期三

翻攪

我要放棄一站了嗎?

還不能確定,那兒總歸是一個出發點。

只是你知道,他早已無法滿足我的需求......

唉。



***

兩天待在那邊,難過得要命。

很久沒待在那麼吵的環境了,而身體也很誠實的反應心理狀況,就像在露營一樣,完全沒有正常運作。

今天尤其讓我光火,搞什麼,當我是什麼?無法收服那小子,就想在我身上展現你的控制欲?本來說什麼做什麼都不是大問題,被人命令去做還被扣上個「應該」的帽子,特別想讓人撕破臉,混球......



身體不舒服,在床上睜大眼睛,滿腦子都是漫畫上看到的可笑場景。特別留心身體運作,卻彷彿這不是自己身體般的對它感到恐懼。

陳在介紹某本書的時候說......他說還是書說......我們應該好好檢視自己的身體,而不要老是對內「誠意正心」,對外探索世界,卻獨獨跳過自己的身體。

原則上是沒錯啦!只是,當你的身體不如己意的時候......當你會去注意它時,往往都是在不如己意狀況下......真的會很希望它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