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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養伎》散論 (百年雜寫)


1.書體 2.二三版比較 3.二版 4.康雲(1~3) 
5.最後衝突(1~2) 6.衝動之後 7.男妾(1~2)

﹝書體﹞
一向對人物型的封面很緊張,因為文字就是文字。而這兩本書的封面乍看之下是下冊較做作,細看則忍不住開始挑剔細節。上冊兩個大問題,一是服飾,二是坐姿;中衣不該沒有領子,更不該露出鎖骨,那只有站門口的妓女才會這樣;跪坐時雙膝當併攏,雙膝分開的跪坐姿只有日本男人穿褲裝時才會如此。下冊髮型不當,未束髮的唯一時間點只有睡前,但看服裝就知道絕對不是。
此外,封面紙質太薄,雖然是加厚的紙,但因內頁沒有多加一頁空白頁,所以可從書外看見內頁的字影。若封紙換個顏色或是加一層保護塗膠就不會如此了。


﹝二三版比較﹞
我認為文學是一種「很默證」的藝術──沒有寫出來的就不存在;不是時間不可流動,而是如果沒有寫出造成劇情改變的關鍵場面,就不該讓劇情發生脫胎換骨的改變。一天的時間可以發生任何事,但若只是用「過了一天」來描述的話,這一天就相當於沒有發生任何事,人物與事件都應該只是順勢平穩發展而已。而二版藍少在羅煙城與在凋葉離開的那天是兩個人,那天的他與三年後的他也是兩個人,三年後與更多年之後的他還是兩個人;作者沒有寫出他在這段時間中轉變的契機,只說時間一久他就會改變了,做為讀者,實在覺得荒謬。
書面版便對藍少細細經營:回京後與采英、三少的對話,然後與凋葉談到紫織,最後又聽了凋葉收山的「風」,他有理由成長,有理由當場撕掉身契,縱使事後心裡承認是一時衝動,也有站在衝動點之前的條件。

﹝二版﹞
而且從頭來講,凋葉根本沒有答應要把跟康雲的交易換給藍少,藍少又憑什麼擁有賣恩情給凋葉的權力呢?藍少私下搶到身契已經錯了一次,要凋葉陪他演出「是凋葉自己取得自由的」的戲碼又錯了第二次。藍少親手燒掉身契是在結束這場戲,為凋葉贖回身契的人是藍少,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能對身契存銷的人也只有藍少,凋葉是要他認清他犯下第一個錯時造成的事實。第二個錯可由藍二承認他對身契有處置權來道歉,但第一個錯卻彌補不了:藍少和康雲不顧凋葉意願而隨意處置他,無論他們是發自什麼理由,這種心態本身正是凋葉做為一個藝伎最感到怨恨的一件事。身分上的不自由是現狀,但好歹他是名伎,在某個限度內他可以選擇讓客人接近到什麼程度,也可以選擇是否要留在青樓或是再賣一次,而藍二的行為卻是把這種自由也剝奪了,這相當於硬把凋葉從青樓買出來,也可能就是藍眠玉常說的「我有的是辦法強迫你」。他把凋葉的意願發表完全排除在外,從根本上讓凋葉處於不自由狀況,又有什麼資格還給凋葉自由呢?

﹝康雲1
書面版康雲在經濟力上沒有設定上的變化,但倒是很把康雲在家中的尷尬位置該碰到的尷尬情況寫出來了,他說服自己隱瞞凋葉的藉口和跟藍泓泉爭凋葉的寵的醜態顯示出他根本上的不足,進一步也可見到康雲其人的內在心理強度。一個人窮困,要嘛安於窮困,要嘛就努力擺脫,都沒什麼好羞恥的;可一方面羞於貧困,一方面還找藉口解釋自己不想貧困只是沒有辦法,那就是內心的不成熟了。所有人都可能因「人之常情」而犯錯,但當你知道你順著「常情」行事會傷到別人時,就應該用理智控制自己的行為才是,如果理智還是覺得要繼續做,則為此行為找的理由就該是理智所告訴你自己的理由,而不是什麼「人之常情」。康雲的欺瞞不是什麼人之常情下的反應,而只是拿人之常情做自己選擇的藉口罷了。
﹝康雲2
如果是以網路連載形式看到凋葉的家伎生活的話,我一定會留下「感覺好壓抑」的速感吧,那半個月的日子真是太詭異了,康府的氣氛一整個沉悶凝滯,跟藍府的閒適雅致完全不同,別說凋葉不該處在那樣的環境之中,所有藝術相關的事物都與它不搭。康雲跟藍的談話、康雲帶凋葉與朋友聚會以及凋葉為康小姐的表演都同樣在藝術場域中,卻都沒有藝術氣息。
然而書面版的康雲卻「深」了些,二版裡他似乎只是凋葉的砲灰,書面版的他在變臉前雖然也是在凋葉身後團團轉的富少爺,卻把他的無力刻進他這個人裡面,而不只是貼在頭上的標籤而已。這是因為凋葉終於正眼看他、開始以「值不值得愛」這個標準來衡量他的緣故。但是話又說回來,康雲怎樣也是凋葉的大客,用藍的話來說,凋葉的標準很高,那麼康雲的戰鬥力怎麼這麼低呢?瞧康雲憤怒細數自己對凋葉有多好的那段,也不過是用錢堆起來的「好」而已;而且康雲是「少東」──未來的接班人,也就是現在還沒掌事,等於拿父母的錢揮霍,這種賞錢是沒有底氣可言的。
康雲在家中無力是他在生活上的現實,但讓他整個人無甚可觀的關鍵不是他的困窘,而是他會為困窘找藉口的這種心態。他被家人逼著娶妻為什麼不敢告訴凋葉?連裝可憐跟凋葉吐露兩難都不敢?因為他知道凋葉不會同意,但他偏偏只會拖時間,把凋葉騙到手再說。當凋葉質問時,他連承認自己的推託都沒有,只覺得凋葉應該要體諒他的兩難、體諒他的推託。可是別人為什麼要體諒他的個性弱點呢?尤其是當他明知道自己這個弱點會傷害到別人時,仍然發揮這個弱點,把事情搞砸後又要別人體諒他有弱點存在?這不是個性上的缺憾,而是品德上的不可取了。
﹝康雲3
其實,就康雲掌握著凋葉身契這點來說,凋葉就已經沒有籌碼可言了,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只提出這個要求就想趕快閃人避免漏氣的原因;但康雲看來沒發現自己早已勝卷在握,還挖出只騙得過自己的藉口來要凋葉體諒他沒有做錯事。康雲贏定的原因不只在他擁有凋葉的人身處置權,更在凋葉基本上是個希望別人尊重他的人,即使只是虛假的尊重也好。就算是被迫成為一輩子的家伎或男妾,凋葉應該也只能從此小心異異陪康雲玩情人遊戲,不至於自找苦頭讓康雲真的粗暴待他;雖然是玩物,被逗弄般地討好總是被真心地不珍惜來得好。
康雲只能算是個爛人,稱不上壞人,因為他只會自欺,不敢欺人。如果他在一開始就打算扣下身契,逼凋葉陪他玩一輩子遊戲的話,根本什麼都不用說,等時間一久凋葉自己會「醒悟」來討好自己,可惜他不敢。壞人只憑實力說話,不在乎別人說自己的對錯,但康雲受不了凋葉不信他,更受不了藍少有可能做到他自己做不到的事,這才有了藍府的第二幕。

﹝最後衝突1
閱讀凋葉得到自由的那個過程真是五味雜陳,真沒想到他是這樣狼狽地得到的……在某個意義上,我覺得當康雲決定把身契留下的那刻,凋葉就已經滿盤皆輸了,所託非人,就是如此。至於康雲對他動粗,或是當面把他賣掉,都只是把事實說開,呈現被騙的下場而已。而藍泓泉把他的身契撕掉、負擔賣身費用這些,只是機緣碰巧湊足的天降神兵,感動或感謝都有點多餘。
為什麼藍泓泉把凋葉的身契撕掉是巧合呢?先想想康雲押凋葉到藍府時打的算盤,他為什麼要在藍泓泉面前讓凋葉難堪?因為他跟凋葉打賭的內容是「凡是想要凋葉的人,都會先得到凋葉的身契再說」。如果他是正常地帶凋葉出現,則他給藍的選擇就是「凋葉自己的意願」和「掌握凋葉的身契」,而藍選擇前者的機率也不低(書面二版就是如此)。但是如果在康雲身邊的凋葉是一個悽慘的模樣呢?則藍此時的選擇就變成「凋葉的安全」及「凋葉的意願」了,這種場景正適合激發一個男人的英雄主義啊。(不過從藍沒有一進門就把凋葉從家丁手中拉出來而是要康雲命令家丁放人這點,我真有點驚訝作者給藍的浪漫情懷指數之低。)康雲愈是在藍面前羞辱凋葉,藍愈有可能保護欲高漲而買下身契,這樣,康雲與凋葉的賭就算是贏了。
不過站在藍這方所看到的選擇題就不太一樣了。凋葉的目標是成為自由的樂師,而為了成為樂師,必須保有「伎」的身分而不能落為「妾」,所以他才寧可被賣回芳伶苑也不願留在康府。至於自由,分為人身的自由和因所處環境而被付予的自由這兩部分;凋葉在芳伶苑可以因能力得到尊重,在藍府可因藍府家風得到尊重,但在康府卻得不到,那麼為何他不要藍泓泉買他?當下固然是凋葉顧忌著康雲要證明給他看的事,但更深一層的理由是一個人之享有自由,絕不僅僅是戶籍上的問題,而是還有在心理上,有沒有為自己決定承擔後果的負責態度,當初是他沒有選擇讓藍幫自己脫身,此時又怎麼好意思在發現選錯時才吃回頭草?(看到凋葉發現真相時想去找藍時真有點緊張,他要以哪種姿態跟藍求助?)如果藍真的買了,買到的不只是保護凋葉的權力,連凋葉為他自己負責的機會也被買去了,一個無法為自己負責的人,也沒有多少自由好爭取。
藍想從康雲手上「救」走凋葉是必然的,不過他已經由凋葉的哀求而領悟到康雲和凋葉的打賭內容,所以他明白該以凋葉所要求的為優先選項,可是除此之外,他還想起讓凋葉陷入這個窘境的根本原因:凋葉是不自由的。凋葉一再考驗這兩位貴客誰能滿足自己,康雲搶得先機而今承認放棄,那麼自己呢?你的敵人已在落敗處冷笑地等你,而你的情人就在一旁哭著求你,多好的英雄發揮場景啊! 當凋葉離開京城毫無音訊時,藍會不會有一絲對此時英雄行為的後悔呢?如果這絲後悔是存在的話,表示藍還是有可能留下凋葉身契的,之所以沒那麼做,就是因為當場有著凋葉受身契所困的慘狀。如果這慘狀是較輾轉得知的,如凋葉自己來當門求助,或是康雲自己說給藍聽,而藍買下身契後消毀的衝動就會低很多了吧?畢竟離藍徹底覺悟自由之於凋葉的重要性,還有一段時間吶。所以說,結果雖然是康雲落敗,承認自己不願給凋葉自由,但藍泓泉又怎麼稱得上是心甘情願的呢。
﹝最後衝突2
再談三版身契之所以能被衝動銷毀的背後因素。這個場面從凋葉發現所託非人開始,康雲到底是不是從一開始就打算騙凋葉其實是可以商確的,一是康雲的個性沒有那麼強的主動力,二是凋葉不該那麼沒眼光;所以凋葉剛開始也不是以「發現康雲毀約」而是以「發現康雲未履約」的角度端架子。兩人一開始吵起來也還沒什麼,但一提到藍少就整個變了,本來康雲只是輸在凋葉不愛他這點,現在兩人的信任一毀,康雲在凋葉心中真是什麼也不如了;先前說過康雲是個會為自己的弱點找藉口的人,這些理由如果只藏在心理自欺也罷,欺人是絕對不足的,當場被凋葉戳穿,羞惱憤怒一湧而上,但即使如此他還是不肯認錯,要跟凋葉「證明」藍少也會跟自己一樣不值得凋葉信任,也就是想把藍少也拖下水,這同樣也是為自己的弱點找藉口的行為。
當晚一開始的康雲未必真的下定決心扣下凋葉身契,但凋葉在康雲開始嫉妒時明目張膽地拿他跟藍少比較,簡直是火上澆油,讓康雲一不做二不休地表明自己就是打算擺布他。凋葉預期康雲把自己賣回芳伶苑,卻沒想到康雲的火從頭就是針對藍少而發,現在他與凋葉撕破臉了,他若把凋葉賣回去,那就是他在這三角關係中把自己踢出局,就算藍少之後跟他從前一樣與凋葉僵在藝伎與恩客的關係中,他也沒臉再見兩人了,所以康雲不該這麼做。此時若康雲把身契立刻消毀,雖不失一個挽回凋葉、重回戰局的可能,但康雲此時已放棄往這方面思考,只想著怎麼把藍少也拖出戰局,於是開始了與凋葉的賭局。

﹝衝動之後﹞
人因衝動、壓力做的決定五花八門,可能對也可能錯,可能最貼近自己的身心也可能最狠,可能高貴地令人崇拜,也可能卑劣到連自己都嚇一跳;但在衝動行為之後的反應只有兩種:繼續前行,或者後退。(1)後退包括否認自己做過,也包括雖承認但不願談論解釋,(1-1)較特別的一種後退是把自己的時間永遠停在那衝動的一瞬間,以那衝動之下的行為自滿,但之後的人生行為卻與衝動前無二致──其實還是有差別的:衝動前的自己是平凡,但也就只是平凡,衝動後的自己也是平凡,但以為自己因為曾經不凡而以為現在也是不凡──這種虛假會使人整個生命高度都降低。
(2)繼續前行,(2-1)最坎坷的是後悔,但無法彌補,不過只要能記取此次傷人的教訓,繼續踏實地行走,總會碰到下一個考驗,而若能跨越,總歸是給自己一個交待。(2-2)好一點的是後悔,(2-2-1)但有負責的機會,若衝動行事是偏向「正確」那邊的,說不定還會被逼著負責、擔下義勇盛名和實際勞作,這種狀況其實是很悲哀的,畢竟沒有人願意被強迫行事,即使那是所謂的「正確的事」都讓人不耐。這種情況該怎麼讓自己持續下去也沒個說法,只能要人誠心面對自己,問自己到底是要讓自己重回初衷,還是就此破除假象而已。當然破除假象後的新任務,仍是得背到下一站去。(2-3)最幸運的是不後悔,衝動中做了你一直覺得該做但一直無法下定決心去做的事,而經此衝動後然後人生從此改變,也許是不如衝動時的高峰了,但方向卻穩固下來,往後只要繼續走下去,將來碰到難題就不需要靠衝動來讓自己行動了。說這是幸運,是指這種跨越可不只能讓人突破行善的障礙,反方向也一樣說得通的,幸運只是就個人的生命完成而言。
凋葉為紫織賣身算是2-2的變形,(2-2-2)他後悔了,卻沒有不負責的機會,因為賣身不是可以說不賣就不賣的事。凋葉為此而生命受傷,對被迫負不負起的責的怨恨,連帶地讓他怨恨自己竟然後悔,同時也不願再給人有後悔的機會。他不是不相信藍少當下的誓言真誠度,他是害怕過了幾年後藍少明明後悔發下這個誓,卻為了守住誓言而繼續照顧他,正是凋葉幾年賣身的心境;他之所以在外遊歷不給承諾也是這種害怕毀諾的體現,無關乎他到底愛不愛藍少。其實,他至今仍能毫不懷疑地說自己真的愛紫織是很不簡單的,若他能否定這點,說自己只是一時昏頭了,接下來的「被迫負責」就不會那麼難受,但否認過往的真心,對生命更是一大傷害。凋葉寧可矛盾痛苦也不願自欺欺人,矛盾固然令他受傷,誠實的勇氣卻是保存下來了。至於他的傷,自我開解或是待人證明固可,不過依凋葉個人自尊與理想之高度來說,怕是要等到責任負盡了,才敢於重新開始吧。
藍少是2-3的狀況,事後承認是衝動,卻鬆了口氣,覺得自己終究是選對了。當然此時的他若能在稍微冷靜一點的場景中再選一次的話,還是有可能做出讓凋葉痛心的選擇,還好身契不能恢復,凋葉也立刻出發,而且他在往後多年看著凋葉得到自由後的風采,讓他回頭肯定從前出於衝動的決定。彼時只能憑著衝動燒身契,此時又如何呢?多年後的藍少已經成長為不需要靠衝動就能做出正確決定的人,所以他不僅是凋葉愛的人,還是一個值得凋葉去愛的人。

﹝男妾1
p2-222:是,家伎與妾,幾乎無甚分別,甚至,康小姐也說的有理,妾是自由人,也是個有所依歸的身份,伎是財貨,用來炫耀門庭、伺候枕席,甚至可以任意轉手的財貨。……即使以『樂師』的身份營生後,曾經從伎的『豔名』會跟著自己一輩子,但和曾經是人的男妾比起來,他當然選擇前者,因為比起藝伎、侍妾,人們最看不起的是男妾。
p2-233凋葉:「少夫人一過門,我就註定會受委屈,你難道不知道我愛惜名聲到什麼地步?你娶了正妻,不等於是告訴外人我是你的男妾麼?……藝伎贖了身本不容易過活,卻畢竟是可以拿技藝過活的,男妾去當樂師,你想會有人肯雇他嗎?……你污我的名,叫我從名伎墮為男妾,我難道還要承你的情!」
「男妾」一詞一直到故事進入收尾才出現,此身份的實際樣貌大約有上二段的材料,但其中是有矛盾的。最大的矛盾在於,兩者身份的變換關鍵是什麼?就前段來說,男妾並不是如家伎般的財貨,而是有著自由人的身份;而他之所以更被看不起,應也正是因為他是自由人的關係。男子相戀在這個世界不是異事,雖不知有無同性婚姻關係,但相戀的雙方應都是不會被瞧輕的。男妾應是雖有自由人身份,卻沒有獨立的經濟力,類似一種被包養的形式,所以才可能比樂師(有經濟力)和藝伎(無自由人身份)都不如。然而以上只是社會評價,在法律上來說,一個人究竟是有獨立戶籍的自由人還是附屬於買主的財貨是截然二分的,分水嶺就在此人到底有沒有贖身買回自己的身份。(說到這又有一個小問題,如果私下銷毀身契是有效的,賣身之初又何必得到官方印證?)
但是就後段來看,男妾與家伎的變換竟然是看家伎的買主是否成親,這顯然與上段不符,而且難道康雲成親的同時,凋葉一方面會在康府中墮成男妾,一方面卻可在法律中升級為自由人?若忽略上段法律身份的更動,則又與整本書的社會基調衝突,養伎是這個社會的風俗,宴席上隨處可見家伎表演,京城有這麼多未婚的人?還是養伎之風其實只是年輕人的流行玩意,尚未被認為是成年人的社交風氣?藍大少與藍三少的同性嗜好早就昭顯,人們還是覺得他們總會成親,即采英和朱名在賣身的當下就預期的到自己遲早會變成男妾,如果男妾是家伎的普遍終點,社會上又何必把男妾降得比家伎更低呢?
﹝男妾2
男妾之所以比藝伎還被人瞧不起,不在於他以男人之身伺候男人,而在他以一個自由人的身份去伺候男人。主人與家伎是僱傭的上下關係,而且不自由人在法律上必須有所依附,所以主人如果不要這個家伎了,得幫他找到下一個買家才行。自由人與自由人之間沒有法律依附關係,
也只能大概比較出來。只能知道其地位比「藝伎」更低,但不知與「家伎」的關係如何。照理來說,「妾」的侍候對象只有家中主人,這點與「家伎」相同;不過妾不是主人拿出門炫耀的工具,就算請客人到家裡,與主人一同迎接的也只有妻,妾不可能出席待客或表演,這點與家伎是不同的。
既然如此,這個社會為什麼又要有「男妾」存在呢?女妾雖不能拿來炫耀,好歹能自娛和傳宗接代,男妾在後者是沒可能的,前者又與家伎業務重疊,如此誰要弄個男妾在家裡呀?
進一步的怪事是,凋葉在得知康雲即將成親時,有墮為男妾的危機感。難道只要主子成了親,家中的家伎就會立刻被視為男妾嗎?這太不合理了。第一,養伎之風在京城是普遍的,男子相戀也不是奇事,但人們普遍還是覺得男人總會與女子成親;例如故事一開始凋葉諷刺朱名輕易傾心時,問朱名要如何在藍大少結婚後自處;藍大少只喜歡男人全家皆知,凋葉仍覺得他會成親;
一般「女妾」是不能出門亦不能表演給外人看的;男妾若也是如此,那一個藝伎被買到家裡,如何知道自己是個家伎還是男妾?照凋葉對康雲娶妻一事的憤怒來看,彷彿只要康雲一有妻子,他就會立刻從原來的「家伎」變成「男妾」,這樣看來,這兩種身份的差別就只在主子是否成親這點上了?那麼除非京城裡大部分有家伎的人家都是獨身,否則京城的家伎數量一定很少!但這有可能嗎?故事一開始凋葉就用藍大少將來一定會成親的比喻來諷刺朱名輕易傾心,可見京裡雖有普遍的養伎風潮,卻沒有普遍為養伎而不婚的觀念在,如果主子一成婚家中家伎就自動降為男妾的話,也無怪乎康小姐會有「家伎無異於妾」的想法了。社會明明有以帶家伎出門示風光的習俗,表示「家伎」一定有其數量,難道這些人家帶的家伎基本上都是屬於家中未成親的少爺的嗎?可一種行為若只停留在少爺風靡的程度,也只能算是年輕人的把戲,算不上時代風潮,如此,不是動搖了整本書的主題了?作者到底為什麼要讓故事多出個「男妾」身分呢?就只為了讓凋葉有不能容許康雲成親的現實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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