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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 星期二

論 利、義、宜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在於利不利之間。利不利即義不義,義不義即宜不宜。能之(知?)宜不宜,則智也。」

<<是 清‧焦循 的話



嗯...我不了解焦循這個人,所以就自己翻了,發問者自行斟酌。



我想,「利不利」應該是指「趨利避害」,就是懂得選擇比較好的東西。這個「好」與是實質上的多與少的差別,這種本能禽獸也有。



「義不義」就開始涉入人類的範圍了,義是有「應該」的含意。比方說長輩還沒吃時,後輩「不應該」搶先。後輩在生理上的確是餓了,也不是搶不過長輩。而是因為我們尊敬長輩,所以暫時(在餓死之前)壓抑自己的生理欲望。



「宜不宜」除了應該之外,還有「適合」的意思,這為什麼是有智慧的行為呢?因為所有的禮(制度)都是為正常情況所制定的,然而這世上常常會發生「例外」的事。此時在做判斷時,所有的禮都是僅供參考。比方說,救護車可以闖紅燈、嫂溺可以救...這些。



所以說,這段話中的「即」不當直接翻譯成「就是」、「等於」,而是有「更進一步應該...」的意思。

我認為這應該是這整段話所應該要表達的意思,以下用白話重說一遍...已經不太像是逐字翻譯了:



人與禽獸的差別,首先在於懂得分辨利害;進而判斷是否符合規定之禮與法;並且於非常之時,放下一切的規則,自行選擇最適宜的應對。能夠判斷適宜與否,就是智慧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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