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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東亞史2-[日]日本的國內改革

2019楊照-東亞史的關鍵時刻 筆記

No.2-0331[日]日本的國內改革

‧從黑船事件(1853)到大政奉還(1867)、明治維新(1868)開始,不過才15年。

‧由於二元政治,天皇所在的京都非是政治中心,所以為了落實大政奉還,天皇決定遷都東京,強藩也跟著去。但京都人頗為失落,而且仍有動亂需平定:
1.1868戊辰戰爭,幕府軍vs薩長土肥同盟
2.東北騷亂。
3.北海道榎本武揚成立「蝦夷島共和國」,雖建國不達一年,但有獲得西方國家承認。
後續這些戰爭讓所有勢力都元氣大傷,因此才有了列藩會議。會議結果將原訂的「五條盟約」改為「五條御誓文」,將結論主體從各藩間的約定改為列藩向天皇發誓,突顯天皇的重要性。
誓文之三:「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使人心不倦。」意為要打破以往的固定身份差異,現在只有「一君萬民」。
誓文之五:「廣求知識於世界,大振皇國之基業。」

‧中央政體改革,主要參考三本著作:日‧福澤諭吉《西洋事情》、美‧裨治文《聯邦志略》、法‧孟德斯鳩《法意》。
太政官(權力中心),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成立議會,各府推舉議士。官等官職不得逾越。官吏不得與親友私議公事。所有官員都由選舉產生→後來只有部分需要選舉。
以德意志帝國(1871統一)為主要學習對象。主要是因為此時的德國也是一個以皇室為中心的帝國,且尚無弒君的記錄。

‧在應對與使用西方力量及知識上,清日有巨大差異。
日本原有的政治制度要脆弱得許多,可以輕易地從零開始重建。以「和魂洋才」為目標塑造下一代知識份子的價值觀。「和魂」就是效忠天皇與天皇制,不同於「中體西用」中的「中體」那樣籠統、難以解釋。但這種簡單明確的效忠也讓日本的國家思想奔向另一個極端,1945年日本戰敗後,美國曾認真思考是否要讓天皇制繼續存在。

‧文明開化運動
§ 一君萬民:取消身分差異、貴族特權。強藩帶頭「版籍奉還」,本以為可以獲得再授權,結果因土佐大臣的建議重劃全國的行政區(8府226縣),導致從藩主變成「藩知事」所派任的土地大幅減少,並且所有的職位都是可以被隨時收回的。
§ 1872年改郡縣制,完成中央集權。
§ 職業自由、交通自由→交通建設。約二十年後,全國有80km公營鐵路、1800km民營鐵路。
§ 郵政→電信業。1878年開放民營使用。(甲午戰爭(1894)證明了電信發展造成的強大作用。)
§ 1872年教育敕令,要求義務教育。辦學的權力下放,中央僅提供教師、教材,其於建校經費都要由地方自己出。
政令要求一地區每滿600個小孩就要有一所小學,計算下來全日本需要成立五萬所小學,雖然是強人所難,但甲午時已達到六千所,清卻不足百所。
§ 國立銀行,統一商業、建設。國家需要有資本,來源是他們的殖民地。
§ 廢基督教禁令,方便與西方來往。

‧1868年,日本要求朝鮮開國通商遭拒。此時朝鮮的主政者「興宣大院君」是親清的保守派。
1876年,日本強迫與朝鮮簽定了「江華條約」,雖然是明顯的不平等條約,仍是「對等的國與國之間」的條約,用意是排除清朝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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