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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9日 星期日

東亞史20-[日]明治中期的穩定力量(附72~99法律相關年表)

2019楊照-東亞史的關鍵時刻 筆記

No.20-0804[]明治中期的穩定力量──頒布憲法、議會選舉、重視傳統道德(72~99法律相關年表)

[]甲申政變→[日韓]漢城條約&[清日]天津會議專條
在朝鮮甲申政變(1884)暫時平息時,日本陸軍中將高島鞆之助與海軍少將樺山資紀連名上書,表示日清兩國在面對西方文明衝擊時採取了完全相反的路線,日本積極西化改革,清國則堅持不變,如此必然會相互猜忌;兩國過去已因臺灣、琉球、朝鮮發生衝突,最近的一次清軍還直接襲擊日軍。現在是日本正在增強國力、提高皇室威望的時刻,政府應儘快處理此事,否則兩國必會發生更大的衝突。這份上書受到朝廷的高度重視,天皇特派伊藤博文為全權大使前往清朝交涉,表面上是為了處理兩國在朝鮮發生的問題,更深的理由是想修好兩國日漸高漲的敵意。
出行前,伊藤託駐清的日本公使榎本武揚(此人在蝦夷島共和國被滅後投向明治政府)向駐清的英國公使巴夏禮(就是強硬拒絕與日本改變不平等條約的那位。駐日十八年,83年調往清朝)探聽清朝的態度。他希望能簽下一個阻止清國繼續干涉朝鮮的條約,而且打算要求清朝撤回在漢城的軍隊,並嚴懲在甲申政變下令攻擊日軍的指揮官;如此日軍也會與清軍同時撤軍。清朝的談判代表自然是李鴻章,相較於伊藤的仔細盤算,李鴻章對這場談判完全沒有事先準備,雙方對「情報」的重視程度在十年後的甲午戰爭和馬關條約上更為明險,造成的影響也更大。(No.5No.6)
伊藤在85/3/14抵達天津,在他出使清朝時,日本國內社會居然有著「征清」的呼聲,與當年「征韓論」非常相似。伊藤因為持有國書,按國際慣例應當交給皇帝,但清以皇帝年幼為由拒絕(光緒剛親政);也不能在北京談判,只能在天津。談判起訖4/2~15,伊藤要求的嚴懲指揮官被拒,改成清朝會調查實情,懲罰真正動手攻擊日軍的士兵。看似是日本為了東亞大局與清修好而退了一步,其實日本將從〈天津會議專條〉(中日天津條約)得到的利益已經定下了。(ps:1.在朝鮮擴大通商;2.在朝鮮的政治地位與清相等。見No.3)


‧改變不平等條約的態度
日本的「條約改正」有兩次暫時停止,一次是87年外務大臣井上馨下台(下台是結果不是起因),另一次是因為接任的大隈重信在89/4遇刺重傷。大隈會遇刺是因為國人對修約久不見成效又傷害日本傳統去討好西方的種種行為感到不滿所引發的。
日本在1854年開始簽下不平等條約,井上原本以為能在三十年後改簽新約,結果直到1899年日本才收回所有的治外法權;為了達到這項成果,他們同意收回關稅自主權的時間延長至1911年。在日本人看來,讓不平等條約存在半世紀真是一段漫長的時間,不過對中國人來說似乎不是如此。因為清朝在1840s簽下不平等條約以來,歷經清朝滅亡、民國建立,至北洋政府倒台才終於開始有修約運動的進展,那時已是1920s

‧民權
明治中期社會動蕩因素有二,政府強硬推行西化政策,西來的民權意識也同步高漲,所以特別感到壓抑、不自由;再者,也是因為西化,本土的傳統文化正在快速流失,也不知道是不是就真的要完全消失。
89/2/5樞密院通過《皇室典範》、《帝國憲法》、《議院法》、《眾議院選舉法》、《貴族院令》,六天後天皇在憲法發布儀式上,將憲法交給內閣總理大臣。這個形式是代表此憲法不是來自「天賦人權」,而是天皇自願讓渡他的神聖權利,此後只在憲法規定的範圍中行使,把憲法當成承諾交給日本所有的國民。日本憲法是亞洲的第一部憲法(已非是現行憲法),也比許多歐洲的憲法更為自由,它標示著日本代議政治的開始。
天皇也曾在81年承諾要在90年召開議會(〈開設國會之敕諭〉),於是90/7/1根據《眾議院選舉法》要選出300位議員。這當然不是全民普選,在1.性別()2.年齡(年滿25)3.居住地(不含北海道、琉球、沖繩、小笠原群島等地,要是在既有都道府縣居住滿一年的永久居民)4.財產(繳交國稅15萬日圓)都有限制。日本此時的行政能力已能算出全國滿足以上條件的國民有45,365人,以四千萬人口來說,有投票權的國民只佔1.14%;這些人都很珍惜他們的權利,投票率超過95%11/29議會正式召開。
不可小看憲法頒布、不足2%人口得到選舉權以及召開眾議院這些只讓社會少數人參與的事,在80s,視之為社會緊張能量的安全閥也不為過。就算只有少數人得到參政權,大多數人還是從中得到了心理安慰,覺得自己不再是完全不自由的受統治者。明治以來暗殺事件仍不時發生,近期除了大隈重信以外,曾與李鴻章辯論「易服」的森有禮也是受害者(在任文部大臣期間身亡)。然而選舉依然在幾乎無暴力的狀況下完成,顯示選舉確實能緩和社會上的對立情緒。

‧傳統道德
議會召開前一個月,天皇發布〈教育敕語〉。明治天皇是個很重視教育的人,在維新以後大家理所當然地認為「新式教育」就是「西式教育」,他卻覺得不安,令當時的文部大臣(相當於教育部長)榎本武揚(還是那位)編寫一份「教育箴言」供學童背誦,但榎本直至卸任都未交出。明治不放棄,要求接任者芳川顯正繼續這項工作;天皇的基本意思是「忠孝仁義」是日本的國體精華,教育政策的基礎。
芳川草擬後與井上毅(伊藤的智囊,亦曾參與起草憲法與皇室典範,跟井上馨無關)討論。井上給了他幾點建議:1.這份關於教育的敕語應該與發布政令或軍令的口氣不一樣;2.拿掉「敬天敬神」等與宗教相關的字眼(日本此時的強勢宗教有神道教、佛教和基督宗教)3.文字當淺顯易懂;4.不要用帶政治色彩的語言;5.此文不應又引起紛爭。芳川完成草案後天皇又有所修改,最後在10/30頒布。
〈教育敕語〉內容刻意用代表古老傳統的(漢字)文言文寫成,完全沒有提到西方,認為教育之本在孝、友、和、信、恭儉持己等傳統美德上。以天皇的權威保證將以教育宏揚傳統,不會因西化而丟失。

89年的《帝國憲法》、90年的議員選舉、召開議會,以及〈教育敕語〉使惶惶不安的日本社會穩定了下來,讓日本在明治中期繼續累積國力,準備四年後與清朝決戰。


年份
法律相關大事
其他大事
1872
/4 宮島誠一郎議員提出應該開始起草憲法
/7 瑪麗亞‧路斯事件
/9 後藤象二郎議長提出應制定下議院→73實施

73

征韓論
74
板垣退助「立志社」成立
征韓黨(佐賀)之亂
征臺之役(因牡丹社事件)
76
/9天皇要求元老院起草憲法(元老院、大審院於75年設立)
日韓〈江華條約〉(因江華島事件)
神風連之亂
77
美國前總統格蘭特訪日
西南戰爭
78
發佈〈府縣議會規則〉(開始有民選的地方議會)
大久保利通遇刺身亡
79
/12 山縣有朋建議三條實美該儘快提出憲法

80
/4 「愛國社」成立→/12自由黨成立
/12 憲法第一份起草完成→未通過
刑法、治罪法公佈→82年施行

81
/3 大隈重信〈憲法意見〉→/7伊藤博文強烈反彈
/10 大隈下台
/10 〈開設國會之敕諭〉→90年召開
/10 自由黨正式成立(84解散)

82
/2 三條對天皇提出立憲及議會注意事項
/3 伊藤政體調查使節團出行(83)
/4 大隈成立「立憲改進黨」
/10 史坦(Lorenz von Stein)成為日本駐奧地利公使的法律顧問
日韓〈濟物浦條約〉(因壬午兵變)
83
/11 鹿鳴館落成典禮(90出售)

84

清法戰爭(83~85)
日韓〈漢城條約〉(因甲申政變)→清日〈天津條約〉(85)
85

太政官制廢止,內閣制建立→伊藤就任內閣總理大臣
87
/5 井上毅完成憲法草案初稿→88/4定稿
/5 勝海舟〈21條時弊〉
/7 農商務大臣谷干城反對修約辭職
/7 宣佈改約交涉無限延期
/9 外務大臣井上馨下台→88/2大隈接任

88
/4 伊藤設樞密院,自任議長,審議憲法草案
/11 簽定〈日墨條約〉
/4 伊藤卸內閣總理,黑田清隆接任
89
/2 公佈《大日本帝國憲法》→90年施行
/10 大隈遇刺重傷→/12青木周藏接任外務大臣
/2 森有禮遇刺身亡

90
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公佈→91年施行
/10 頒布〈教育敕語〉
91
/5 大津事件

94
〈日英通商航海條約〉→99年施行、1911收回關稅自主權
清日甲午戰爭(94~95)→〈馬關條約〉
99
治外法權正式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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