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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論 《永遠的一天》

報告,所以有廢話。自己真想說的放上來就可以了。

傅說,能用最少的文字表達自己想法的人,才是有整理並消化,然後去蕪存菁的人。

真寫下來也不過一天多些,也許我真有感覺的其實也不過如此而已。何必在意?



***

分析和批評

這部電影,甚至是所有人的一生,不外乎就是「理想」與「現實」兩個層面。本章就電影主角亞歷山大的人生為例,探討這兩個層面對整體人生的影響。人的理想與現實是相互拉扯著生命,還是相輔相成?亦或是狼狽為奸?

1.理想

一個人有理想是件好事,然而一個人為何需要理想?理想的訂定,主要是為了指引人生的方向。方向與目標都能夠指引人生,其差別在於:目標是真的能夠在現實中實現的,方向則不然。舉例而言,「得到諾貝爾文學獎」屬於目標;「成為一個優秀的詩人」則屬與方向。亞歷山大的理想就是目標型。

目標型的優點在於明確、能夠實現,同時其缺點也在此。尤其是藝術家,往往在完成最佳作品時頓時喪失了人生的意義,然後走向自殺一途。不過亞歷山大的苦惱不在此,而在他無論如何都達不到他訂的那個目標。他就是無法用不熟悉的語言創作,即使那是所謂的母語。

當一個人無法達到達到他的目標時只有兩條路走,一是降低目標、二是提升自己。也許要求藝術家降低「完美」是一種汙辱吧,但亞歷山大的第二條路竟然是向人買詞彙。關於這點,我實在無法理解導演的喻意為何,也許是「拼湊」的意思?無論如何,這第二條路沒有成功。他的目標終究沒能達成。



亞歷山大的理想到底錯在哪裡?主要就是錯在他把理想定在「目標型」上面。我認為,一個人的人生理想不該建立在外在的功成名就上,而應該建立於對自己的人格提升,也就是人生理想應該要是「方向型」的才對。

方向型理想雖然沒有確定的實質成就,但是確讓人的生命有無限提升的可能性,直到死前的那一刻都健行不已。這似乎虛幻飄渺又辛苦?但一個人最偉大的成就除了自我肯定與自我超越外,還有更讓此生無悔的價值存在嗎?



藝術創作,不外乎就是生命的呈現。所謂的母語是什麼?我不認為是血統種族,而應該是最能表達自己意念的語言才對。更廣異的來說,音樂、繪畫、舞蹈、戲劇何嘗又不是某些人真正的母語嗎?亞歷山大何需這樣執著地把自己限制在血統母語(希臘文)的框架中?

藝術重點在於表達情感、感動人心,最華麗的辭藻其實未必比最平實的日常用詞來得動人。正是因為亞歷山大不在希臘生長才會產生對希臘的熱愛,正是因為他對希臘辭彙的彆扭才顯示他的遊子身分啊。如果他的文章與土生土長的希臘人完全一樣,那才真的是庸俗作品!



2.現實

當一個人的理想沒有實現的可能時,理想有可能消失,於是此人就成為一具在現實中隨波逐流的行屍走肉;有可能,理想並未消失,它還高高掛在那邊,正好諷刺現實界中的虛假。兩者的差別在於,喪失理想的人連自己是具行屍走肉都不知道;理想還在但失去通往理想的路的人,明知道自己的生活毫無意義卻無法擺脫。

亞歷山大屬於後者,所以他才一再地問「明天到底會持續多久啊?」這句充滿痛苦與矛盾的話。然而,其妻安娜給他的回答卻是「明天比永遠多一天」。這句話隱含的意義就是:今天就是「永遠」。劇中安娜唯一的願望就是希望亞歷山大能夠確實地活在自己與女兒的身邊,如此而已。這個願望其實就是「活在當下」,既然已有這一層體悟,安娜何需把實現理想的關鍵放在亞歷山大身上呢?這就是安娜哭泣的原因點了。

有這樣一個妻子,亞歷山大的「現實」本不應如此痛苦(他對母親說:「為何我一生都在飄泊?」),只是亞歷山大從不曾注意通往理想的路就在他身邊。他以為「理想」是他自己的事,他以為所謂的「愛」就是給妻子買禮物、妻子心情不好的時候哄哄她,或是妻子辦家庭聚會時站在她旁邊就好。亞歷山大不懂安娜要的是他的心,安娜不敢直接向他求愛,於是兩人中間的隔閡就這麼產生了。



理想與現實本應一體,何以造成人生的破裂呢?首先是理想的訂定不該在有限的現實,其次是不認識現實中的自己,以及不相信周圍的人。

亞歷山大不該把愛國心的表現限制在單一語言、安娜不該把實現理想的契機放在丈夫身上;亞歷山大不知道自己的母語並非故土文字、安娜只把自己當成戀愛中的女人,一定需要男方的呵護。

亞歷山大只有在當周圍的人是弱者的時候會伸出援手,男孩是一個擺明著的弱者,妻子哭時也才是弱者。但就亞歷山大終是願意幫助別人這點看來,他也不是一個無情自私的人,只是他不知道每個人在某部份都有弱者的成份,差別只在會不會隱藏或弱者成份有多少而已。人終究是活在有限的世界中,雖然都是以成為強者為目標,但不代表尚未成為強者是可恥的。男孩雖然對未來的世界感到恐懼茫然,終究還是離開亞歷山大的蔽護,獨自迎向他的未來了,不是嗎。

安娜知道實現她理想的關鍵在丈夫身上,何不好好地與其促膝長談呢?她寫了信,應該是希望亞山大發現吧,終歸鬱鬱而終。最後信還不是亞歷山大自己發現的呢。



***

結語

理想是用來指引人生方向的。當一個人已走在人生正途上的時候,何處不能安身?何時不是永遠?明天與今天、永恆與一瞬,其實是同一件事。



最後以安娜信中的一段文字做結尾:



黎明最後一顆清亮晨星 預告驕陽的來臨

迷霧陰影皆不敢損及 那萬里無雲的蒼穹

一陣微風愉悅吹來 輕撫天空下的臉龐

彷彿向心靈幽深處呢喃:

生命甜美 生命甜美

2006年11月26日 星期日

羅生門 2

1.樵夫說謊-也承認說謊之處有二:一是沒看見小刀;二是沒看到案發過程。

第一個謊被路人識破後,才承認說了第二個謊。因為要得到小刀,所以才必需說第二個謊。但既已不再在公堂上,小刀也拿到了,他如要說出他看到的案發經過了,就沒有說謊的理由了。

一個人說過一次謊,的確有可能為了掩飾這個謊言而再說第二個謊。但當已沒有需要掩飾的東西時,也沒有威迫利誘時,為什麼要說謊呢?

除非拿小刀並非沒看到案發過程的前提,否則當樵夫承認拿小刀後說的案發經過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謊言,而此謊言為了另外一個目的;二是實話。



2.路人聽到的一切供詞均由樵夫回憶轉述,樵夫有可能在這過程中扭曲所聽嗎?不可能。因為僧侶也在一旁,而僧侶也在供堂上聽過三人供詞。

僧侶若聽到樵夫在關鍵處搞鬼一定會糾正,他可能不會懷疑樵夫是有心扭曲,但樵夫若有心扭曲而被糾正一定會心虛。一個人說謊時最擔心的就是當場被視破,樵夫要在僧侶面前對路人撒謊,其風險太大了。

有可能兩個人都記錯嗎?在實際情況的確是有可能的,但這必竟是電影,如果所有人都在同一點上記錯的話,那導演就是有意騙人了。還是樵夫跟僧侶合作騙路人?這還是一樣無聊。



3.靈媒之話可不可信?強暴和殺人(「謀殺」一詞不當)的確是具體的事實,但難道就因為靈媒被附身這事超過物理科學的鑑定範圍,就要說靈媒之話不可信嗎?

怪了,招魂這事本來就不可能次次成功,而靈媒又與此案無關,她只是辦案者請來幫忙破案的。她何必為了非招魂成功不可而憑空說出另一套案情呢?難到為了靈媒的職業尊嚴不成?若次次成功反而拉近了人鬼距離吧。

要反對不能為物理科學檢驗而反對靈媒基本上是沒有問題。但如此要反對的應該是「附身」這個地方,而非附身後的證詞與他人有出入所以才反對附身。



4.小刀去向。女人的供詞最後說她離開後想自殺的過程是這樣說的:「有時把小刀豎在脖子上,有時投入山腳的池子裡。...」這表示她說她拿走了小刀,但其他三種證詞都說小刀在原地。真應該搜搜女人身上有沒有小刀的,可別說3:1就一定是女人說謊,別忘了是非與多少無關。如果小刀是在原地,那就該檢查男人的致死物是什麼(我真想檢查案發現場啊)。依強盜和樵夫的證詞是大刀;依男人女人的證詞則是小刀。

此外,除女人證詞外,樵夫都有機會在最後拿走小刀。



5.有可能是橋夫殺了男人嗎?依女人證詞,女人在強盜離開後,看到男人的鄙視眼神而暈倒,醒來後就發現刀插在男人身上了。因此女人認為是自己誤殺了她。(這是電影中的女人證詞,書上的女人證詞是在清醒之下殺的。這也是電影跟小說的唯一出入,在此以電影為準。)但是,也有可能是樵夫在女人昏倒時用小刀殺了男人啊。

的確,在時間上是說的通,但實際要行動的風險太大。一是在過程中女人可能突然醒過來看到﹑二是要讓女人相信是自己殺的話,就要把刀留在男人身上,待女人醒來看到。他如何能保證女人不會懷疑有他人在場呢?又女人把刀拔起來帶走了又怎麼辦,他不就白殺男人了嗎?所以還是不太可能。



6.除女人的供詞外,三人都說女人有要求兩人決鬥,然後三人的供詞才開始分歧。強盜說他立時喜歡上這女子的個性,也起了殺男人的心;男人的供詞是強盜因此輕視女人,並問男人要如何處置女人;樵夫則說女人要求未果而發飆,挑釁兩人決鬥。

女人可能是因為自己無法選擇而要兩人決鬥來搶自己而說謊(當然還是有可能是三人都說謊),但其他三人這麼說是為了什麼呢?誰才是毫無隱瞞的人?



7.如果樵夫說的目擊內容全是真的,那可猜測三人所以要說謊的動機為此:

1)強盜供詞中特別強調他自己的武功高強,且男人也不差。兩人大戰一場後,強盜勝。但事實上(樵夫的事實)強盜勝的很狼狽,所以強盜才追不上逃跑的女人。

2)女人供詞絕口不提她要求兩男決鬥的事。她說是因為她丈夫對她露出鄙視的眼神,所以她才殺他的。但其他三人都說她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辦,而要求強盜殺男人,或是兩人決鬥(再次提醒,多數決其實不能證明任何事)。女人不想暴露出她的軟弱,雖然她其實是軟弱的,從她不敢自殺和在公堂上的表現而言。

3)男人有什麼理由說謊?他都已經是個死人了,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打架輸了(無論強盜是用什麼手段)、也沒保住女人。然而,男人的供詞中說,當女人提出要兩人決鬥時,男人自己是感到非常悲哀以導致自殺的。樵夫則說,男人聽到女人的要求時,男人的反應卻是鄙視女人。如依男人自述,他是愛女人的;如樵夫說的才是事實,那男人根本不愛女人(包括強盜也不愛)。最後開打是為了維護自尊。也許男人說謊(假設說謊)的原因,是他想掩飾他不愛女人、逃避戰鬥這兩件事吧。



8.殺了男人到底代表什麼?也許是想說自己總歸是個強者吧!

自殺對日本人而言算是為自己生命負責的一種表現(不知現代形式是否還留有這層原意?)。女人因丈夫不保護自己,反而鄙視自己而殺他,可算是維護了自己的尊嚴(不容許別人看輕自己)。強盜在意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首先他說他有理由戰鬥,又和男人光明正大的打了一場,最後女人跑了他也不要了。這也許就是強盜所以為的「強者」的表現吧。



也許這故事的重點不在發生了什麼事,而在看的人如何去解讀。從解讀人的結果,就可以看出這人會在什麼時候說謊,什麼時候誠實。

故事中的每個人都有不需要說謊的理由。但有意思的是,這個理由也可以同時變成說謊的理由。

強盜代表的是「得到了一切的人」,他是個大盜,想的東西都有了。在故事中,他得到了女人的身體(暫且不說他要不要女人做他的妻子),比武又贏了男人。最後他是被抓了,但那又如何?他從未失敗過。他已得到了一切,還需要說謊嗎?

男人則全部相反,他是「失去一切的人」。故事中他沒能保護女人的身體,若女人有要求兩人戰鬥的話,他也不曾得到女人的心。比武時又輸給強盜(起碼在一開始上強盜制住了),最後死的人也是他,真可說已一無所有。已一無所有的人還需要說謊嗎?

女人是這兩人的中介者,她是「失去了很重要的東西的人」。對女人來說,貞節其實是第二重要的東西,最重要的其實是她的生命。若她真把貞節看得比生命重要,就不會自殺未果,或者在強盜強暴她的時候就自殺。對女人來說,兩項都有當然是最好的,但是她找不到其它東西來填補第二重要的位置,就會現在變成這個樣子。比方說,一個破產的人有可能自殺、有可能窮途潦倒、有可能重新振作。女人就是第二個,雖然沒失去最重要的,但又找不到另外值得的東西;如果她找得到,那就是選擇了第三條路。

那女人為什麼要說謊呢?大概是她失去了社會地位吧。所有人都知道她已不再貞節,而貞節是當時的女人最重要的社會地位,如女人真為此自殺可說是「情有可源」,就好比現代「破產自殺」的人也可以被理解。但是一個人的生命不只有社會地位,還有他自己如何看他自己。一個已無法再在(原)社會生存的人,不會對造成她落得如此下場的人感到怨恨嗎?(那個社會可是認為女人的貞節最重要,但女人並不如此認為。)

樵夫是個「局外人」,男人到底是怎麼死的其實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個時候的他會不會說謊?若再在說謊這邊加上一點砝碼,他就會說謊。也就是他不看對不對,而是看值不值得。



我是個怎樣的人?我認為誰沒說謊?也許我很要求「說謊的理由」吧!所以當我認為樵夫已得到利益之後就不該說謊,但樵夫是否有得到別的利益,還是樵夫是不是真是這種人我都不能確定。我只能說,我並不是一個「我得不到,所以你也別想得到」的人;而我最重要的東西也不是建立在社會或別人身上;至於我是否得到了我所要的一切?我不確定,但我現在沒有特別非要什麼不可;至於有利可圖這點,我想應該沒有什麼利可以吸引的了我,起碼我還想不到。

那我會在什麼時後說謊?有可能我不說謊,也有可能我說謊無需理由,起碼不是功名利祿這類理由。而我寫這文會得到功名利祿嗎?不會。

所以我有可能在這之中騙人。:P

2006年11月22日 星期三

臺灣之國家主權-以國際法為準

1895年 清朝將臺灣澎湖割讓給日本

1912年 孫中山宣示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正式成立

1927~37年 第一次國共內戰。

1943年 開羅會議。於開羅宣言中說臺澎屬中華民國所有。

※在國際法上,「宣言」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此時日本的確擁有對臺澎的主權,憑何說此宣言?



1945年2月 雅爾達會議。但在會議中完全沒有談到臺灣問題。

1945年8月 第二次國共內戰開始

1945年9月 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無條件投降(投降於國民黨代表)。其放棄對臺灣澎湖的主權。

※「放棄」主權不代表「歸還」主權。依國際法規定,當一國放棄對一地的主權時,可以將其地之主權交由第三者(除原國外的國家),否則此地就成為「無主地」。而無主地之主權容許有「先占」的情況,前提是要「和平佔領」;或者,可交由他人托管,然後再交由第三者。

國民黨政府是這三種情況的第二種「先佔」。但他們算不算是「和平佔領」呢?算,因為那時基隆港的人民確實對部隊夾道歡迎。至於佔領臺灣後對人民的不公而最終導致(1947)228事件,已與主權問題無關了。



1947年1月 《中華民國憲法》頒布

1947年3月 美國駐臺北領事館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和「聯合國托管」方案。

※這個方案似乎是當時的國際共同說法,但此方案是否成立則不知。



1948年 第一屆國民大會召開。蔣中正被選為第一屆總統。

1949年10月 毛澤東於天安門廣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1949年12月 國民政府來臺。第二次國共內戰結束。



1951年 舊金山和約。日本國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的主權。

※依然只是「放棄」,沒有說放棄後要歸誰。

1952年 1.日本對各國和約 2.中日和約,重覆51年之「放棄」。

1954年5月 總統選舉中,蔣中正再次當選中華民國總統。

1954年9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於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毛澤東也在此會議上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971年 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其內容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

※1.什麼叫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曾經有過在聯合國的席次嗎?

2.就算蔣中正代表的中國席次被毛澤東拿走了,難道就等於蔣的中華民國被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嗎?有聯合國的「中國」席次就等於有中國的主權?

3.老師說聯合國會選毛的主因是毛的在全地理中國的領地(大陸)比蔣的領地(臺澎金馬)大,而且人民數量也多,故較足以代表席次「中國」的八(或七)億人民。





最後的問題就在,聯合國的席次是否就等於國家主權?照「主權」的定義來說,並不等於。

那至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共」)是一個國家對吧,那他們說的「恢復」到底是中共繼承了最初加入聯合國的那個中國的一切;還是中共搶奪下了中國的大部份領土,或說他把中國滅了?

如果是前者,中共等於最初的中國,那就是說他們有1946年的《中華民國憲法》的所有領土了。若是如此,蔣還是毛的人民哩,當然臺澎金馬也含在「中華民國」的領土內。

但若是後者,中共只是奪得中華民國1)的大部份土地,而不是滅了中華民國,那這樣就是原中國土地上變成有兩個國家: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大陸;蔣的中華民國2)土地縮減至臺澎金馬。(本段所指土地是指其憲法之實際有效範圍)

日本人的死要面子真是給人添了不少麻煩。在人家發現到法律文件上並未寫清楚臺澎主權要給誰的時候回去問日本,後者卻說已經不干他們的事,這不是設了陷阱要人家去跳嗎?兩黨人也真是…就這麼「義無反顧」的跳了下去…

一個國家滅亡之標準為何?是全部領土被佔領?元首被捕或被殺?還是失去首都?還是統治者或憲法不在其(憲法上的)領土上有效力?以國民政治至臺的行為來看,只符合第四項…

對於生於這個時代的我們需要為自己的遭遇感到悲嘆嗎?我不這樣覺得。生在什麼的時代本來就不是我們自己能選擇的,並且若與歷史上的多個朝代相比,我們的生為人的人權不已是從前人欽羡不已的嗎?

一個人的人生是否有價值,不應由其周遭的環境所判定。而一人的「根」為何,也不是他的國家在國際上備受盛名就可以毅立不搖的。

2006年11月17日 星期五

《眾神》中的愛情與民主

眾神早出完了,不過我是在前幾天才在網上弄下來全版。還沒有看,眾神裡面的括弧實在是多到囉唆的地步。只不過,我自己也在寫精神、氣、實體之間的關係,而典玄的想法的確值得參考。



其中有一段,算是很關鍵的一段,長平離開明王星的契機,是因為斯利芬的再一次把他推開。說到這點也真是,同一套把戲怎麼玩兩次呢?是斯利芬個性如此,還是典玄只能想到這樣?

我想是後者吧,因為就連長平知道真相後的表現也是殺人這點,就知道典玄實在不懂愛情如何能讓雙方成長。



那個橋段是明王星人得知地球人要大舉進攻,以讓明王星從獨裁轉到民主政體。明王星人起而反抗,並要求地球人-劍武院斯家族長夏長平表態。長平打心底反對明王星人的崇武復古,竟然演變為放棄民主走向獨裁,以致連婚姻都不能自己決定的勢力。因此,屬於明王星這邊的斯利芬,也只有因為在面對「國家」的時後放棄愛情。斯利芬會做這種決定是很合理的,因為她愛她的家族超過愛她選擇的伴侶;而愛她的伴侶又超過她個人。而長平卻是一個把愛情看的比什麼都重的人,說實在,他的生命也只有這點,所以他也就只有再崩潰了。

長平這人雖是故事中的主角,也是最強的人,但其內心卻脆弱無比。他的心中只有他的愛人,甚至沒有自己。長平因為其武術高強,所以別人會需要他,這需要的名目,最好用的當然是愛情,像斯利芬背後的劍武院;也許是責任,像紅笙族背後的宇宙;或是友情,像昌浩背後的權力。這些各方真的有一個是無條件的愛嗎?我實在懷疑。也許漣漪有一點無私,只不過我不覺得長平愛她。



長平的唯一特長是武術,所以他愛人的方式也就只有這項,就是保護他的女人不受傷害。斯利芬很早就需要幫助(指比長平弱),所以長平有用武之地。反之漣漪則不然,她一直都是一個強者,長平在她面前無從表現,所以他不敢愛她。後來所以跟漣漪在一起,還不是因為有神母這個更強的出現嗎?

武力雖然是一個絕定性的力量,但卻不是一個能獨立自主的力量。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他必需要有一個對手,否則再強也是白搭。再說長平所以能那麼強,多半是給人推著前進的,自己其實不知其所以然。

其次,「強」是沒有正負善惡可言的。長平所以幫一方,與其說那方是「善」,還不如說是他們先勾搭上他。之後他就算幫的那方勝了,他也沒有自我肯定感,只是高興自己人肯定他。如果他敗了呢?誰還會支持他?



說偏了,真要講的那個微小的點是他們所以為的地球「民主」的入侵。事實上,民主政體有可能入侵專制政體嗎?哪一個國家的民主是由別人給他而成功,而且還能永續維持的?國家中的人民沒有要求自由的自覺,強迫其獨立只會構成民主的泥沼,也就是臺灣正漸漸走向的民粹。這很糟糕。

怎麼說呢?所謂的民主,所謂的憲政,是讓人民自行決定如何被統治。所謂的國家之根本大法-憲法,束縛的不是人民,而是統治階層。

獨裁-再英明的君主都一樣,其危險在於沒有制衡的力量,所以他可以為所欲為。權利使人腐化,並且毫無約束和底限,所以危機隨時有可能出現。

民粹是什麼?就是人民說出話不再只是「國家不準怎樣對我」,而變成「我要國家如何」了。從一個守護者轉為指引者,從指引者前進到進攻者,問題就在這點。大多數人以為的方向未必是正確的方向。指引者需要的是遠見,進攻者需要的是能力,這些都與「我們大家喜歡...」無關。人民若有能力判斷政策,選統治者有何用?



強迫別人民主,本身就是一個再不民主不過的行為。什麼是民主的精神?就是容納別人的意見和自己不一樣。斯利芬真「愛國」又如何?長平真認為自由可貴,就應該讓她走呀!這點又證明了長平所站的那方只是他喜歡(的人)的那方,而與善惡無關了吧。

後來他所以與神母相抗,難道是因為神母操縱別人的意志嗎?才不哩!如果神母沒沒眼光到選了斯利芬跟漣漪,長平也不會與她對抗,起碼不會到勢不兩立的地部。

後來明王星輸了,地球有讓它們民主嗎?當然沒有。我實在覺得拿政體的相異來做為開戰的藉口有夠蠢。眾神中的地球真的有民主嗎?就依他對外的表現看來,那應該叫做軍閥吧。只不過眾神中的地球人沒有「普通人」,不是統治者就是不受統治者管轄的人,要嘛就是悶不吭聲的凌碎配角,看不出明王星那樣統治與被統治間的關係。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因為明王星小的緣故吧。

我寫東西時總是如此,永遠不是在想寫的時後所寫下的。

這兩個禮拜似乎沒寫什麼東西,連學校筆記也沒有。那麼我在看書嗎?也許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成份吧。看曾的書,就與聽他上課一樣,穩重而有力(傅則是清析簡潔)。雖不至痛哭流涕的程度,也是一直在心中迴響。



昨天美學在談空,或者說在談無明。佛教一直是個名目很多的學問,但弔詭的是他們終究要告訴人的就是:這一切都是個屁。

我不明白他們既然目的在此,為何教義要說得如此複雜?就說苦這件事吧!真是整理的很好,人生來來去去,所煩惱的不就在此之中打轉。然而,若是像我這樣的人呢,反而有點提醒的感覺了,這樣才是「眾生」?因緣也是如此,說了一大串緣起,好不容易弄懂了在講什麼,又是一個空字讓一切認識都是白搭。也許他們認為眾生喜歡這檔子事?不知道,因為我向來不是個標準的眾生。



佛教…或說佛家吧,他們認為起點既來自生的產生,所以要脫離這一切就當從生的消滅做起。這點讓我覺得有點不敢茍同。原因也許有部份是因為我還算是個在努力求生的人,重要的是我認為,既然「生」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行為,那又為什麼要排斥呢?我認為,已經存在的…由其是不可避免的存在的東西,一定有它所以能存在,也夠格存在的條件。存在是一件事實,那就只有好好的接引才對;怎可說因為存在容易導致不好(佛家認為的不好)的事情,就說存在是壞的呢?刀子容易被用來殺人,難道是刀子本身的錯嗎?

關鍵應在拿刀去殺人的人,以及那個為了求生去傷害他物的主體才是啊!

再說,求生的欲望是每一個有生命的主體都必有的一項天賦,而且我也說,只要是天賦,就沒有善惡問題。因此生存的欲望也不該有善惡。所以說,要反對也應該是反對貪婪,而非溫飽。



曾經很懷疑一點,為何即將分離的情人,只能用作愛來消磨時間?

曾說,小孩是生命的延續。但說明白點,不過是肉體的延續罷了,這算得了什麼呢?而且我也擔心這小孩會因為他的偉大父親而永遠成就不了自己。在金的那篇已經說過了,總以為英雄的孩子也是英雄。真是個可悲的負擔。

在想到這點的前幾天,幻想也許德充並非思敬的孩子。一開始只是想著想著,後來整個畫面就這樣成形,只是總不免有些懷疑。這樣的架構能將人引導到精神的延續嗎?還是只能構成一副放蕩後的殘餘假象?

幸而之後看到曾解讀的一部電影,裡面就有類似的安排。那時曾說的「是誰的小孩有什麼關係呢」讓我也鬆了一口氣。

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犧牲

孟子曰:「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



昨天談到這兒,然後問,如果殺一個人能救一千萬人,該不該做?

這兩個句法放在一起,很容易答「不可以」,但是又總覺得不對勁。孟子說的那句話,只要是沒什麼權力慾的人也許就能做到。但是後面那句話是針對有責任心的人﹑或是以效益為基礎的人,都是很容易被吸引的。



傅說,以哲學為基礎架構的人應該如此反搏:1:1000萬可,則1:999999也就可以…1:1000…1:10…1:2…也可以,那麼,1:1呢?如果依效益主義,並且以人數做衡量單位的話,那就是不可以了。

這樣有什麼不對的嗎?…我一直想不到有什麼不對的…難道是單位問題嗎?沒有兩個人是真的可以1:1的,是因為這個問題嗎?



傅在《人生問卷》的反搏是:因為那個被犧牲的人有可能是你自己,或是你身邊最在意的人。昨天他沒提到這個,因為他說真的有可能有人會同意。嗯,我也認為有人會同意。…但是如果是我呢?我會同意嗎?不願意。這是最直接的答案,如果我是我的話,我不願意。為什麼…因為…因為我對我自己的在意程度遠超過世人的總合…我想是如此吧…!

我是因為在意我自己,而使得我應該為了我生命的完整而存在,除非碰上能讓我的生命值得付出的原因,否則我不該為任何事情犧牲。



想個情境,一個熱氣球因負載過重而要墜落,但只要有一個人跳出去自殺,則氣球可讓其餘的人平安落地。(當然在此不論體重問題)

假設,所有人都不知道這個獲救辦法,所以所有人都會在一分鐘之後死亡。其中有一個人,他是健全的人格,他已走在他的人生正途上,所以他其實在什麼時後(不可避免的)死亡,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對他而言,這一分鐘與他的其他時間一樣有意義。

反之,其他人沒有理想,如果他們在這一分鐘內不能覺悟的話,那這一分鐘對他們而言,也跟其他時間一樣沒有意義。

所以說,如果此時有一個倒楣鬼因為掙扎太過而掉了出去,所有人(除倒楣鬼)因而得救的話,他們將來的人生也不會因此有什麼不一樣。有意義的一樣有意義,沒意義的人如果還是沒有在將來的日子中覺悟的話,就也一樣沒有意義。



假設,所有人都知道獲救方法,那不用強制手段的話,誰該跳出去?

答案是「認為自己跳出去的行為,能讓自己達到目的的人」。

如果這個人不是那個已經有意義的人,那表示這人並沒有把犧牲自己當做成全自己的方法。這句話並沒有貶義,只是陳述他的人生方向並不在此而已。如果他跳了,那就表示這就是他的理想。

一個人有理想,並且走在往理想的那條路上時,其人格的健全是與達到理想的他是一樣的。理想的確立與否在己,達成與否在命。所以如果他跳了,那就表示他除了健全以外,還很幸運。如此而已(而不是因為跳而健全)。

有的人會因為這個「幸運」而傷害別人,有「我大業未成不能死,所以你們應該為我而死」的想法,這根本就錯了。因為你的大業是你的,值得為你的大業完成而犧牲的人只有你一個。為了「幸運」而傷害「健全」,表示從一開始就不曾健全過。

如果是其他人之中的人跳下去了呢?那,有可能是他在那一瞬間覺悟到他的理想正在此;但是也有可能那只是一時的慷慨激昂,跳出去的時後一邊幻想自己的死後榮景,幻想那些活下來的人會終身感謝,這是假象。

屬於完全失敗的人有兩種,一是馬上喊出自己要跳,然後開始跟朋友拉拉扯扯﹑鼻涕眼淚的人。理想是不會帶有這種窮酸味的。

二是要別人跳的人。要別人跳可能會有很多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比方說那人是個罪犯啦﹑比方說那人本來就快死了啦﹑比方說那人跳下去存活的機率最大啦﹑比方說提意搭氣球的人是他啦﹑比方說氣球是他弄壞的啦…之類。但這一切都沒有意義,只暴露了那人的弱小。

對了,還有一種人是坐在一旁怨天尤人的人(無論口頭表現還是眼神表現)。說實在的,我討厭這種人超過上一種人,雖然他比上一種人不可惡,可是我就是討厭。上一種人起碼還會大聲喊說「我不要死」,但這種人連這句話都不敢說,真是夠可以了。



假設,氣球內有個通話器,通話器那端的人知道只要有一人跳下去就可以讓其他人活,那他該不該告訴他們?(假設他知道那個有理想的人會願意)

與其說他開不開告訴他們這條線索,還不如說他該不該讓那個人求仁得仁?

我本來想說不該,但是似乎是應該「該」的。

這就像有一個人拼命鍛鍊自己,為的是有朝一日能夠去打鬼。我難道要因為怕他一去不回,而不告訴他哪裡有鬼嗎?這樣是不對的。

雖然人在「健全」就該知足,但若有「幸運」的機會而不把握,這健全就失去方向了。如果失敗,只代表他沒有那麼幸運,不影響其健全;如果為了讓健全維持而忘了健全只是一條通往理想的路,而非理想本身,豈不本末倒置?



總歸一句,只有真正行事的那個主體,才有權力決定其行為。

所以,無論為了什麼理由,都沒有資格犧牲他人。

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知識即德行

「知識即德行」。這是蘇格拉底的命題。



這個命題的意思是在說,當一個人真正知道行善是好的,那他就一定會去行善。

但是反過來說呢?看到一個人行善的時後,能證明他知道行善是對的嗎?

不能。因為他可能是被逼的、或是無意中做了好事、或是陰錯陽差。就蘇格拉底而言,這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善行。

因此,蘇格拉底不斷與人討論什麼是善、什麼是正義、什麼是勇敢...這些道德評價,就是希望人們能藉由對話來接近真理,這樣人們才會主動去做這些事。



所以,在幫助別人的例子中,不能證明做好事的人知道幫助別人是一件好事,但是能證明沒有做好事的人一定不知道幫助別人是「好」的。

(p→q)↔(~p→~q)



對這句命題的批評…也許就是我們很難真正了解什麼是「善」吧,也不是說不能了解,但是所有人對善的定義都可以有所差異,所以很難有共識。那麼在討論出答案之前,我們還需要行善嗎?我們還能學習別人的言行嗎?還能稱讚別人嗎?



當然,蘇格拉底的用意不是在要人們在沒弄清楚什麼是真正的善之前不準行善,而是希望人們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先想想這麼做到底對不對,有沒有違背良心,而不要一窩蜂地跟著大家做一樣的事。

在蘇格拉底臨死前,他的學生問他,將來我們該何去何從?

蘇格拉底說:「從今以後,你們要依你們所知最善的方式去生活。」



那麼,如果弄錯了「善」而做錯了事,該怎麼辦呢?

那時只要修正對「善」的認識,真心認錯並改過就好了。

虛無主義

虛無主義的風潮是每個時代的每個人都有可能要去面對的一種思想。通常在社會動亂的時後,以及社會安定了很長一段的時間時出現。



什麼是虛無?這個概念很簡單,就是「沒有」、「0」的意思,這跟玄學上講的「無」和佛教講的「空」是不一樣的。後者的字義解釋雖然也像是沒有,但其實是一種超越了「有」和「沒有」的一種概念。所以要講這種讓人看起來誤會的字眼,是想藉由這些特別的字來打破人的成見。



舉個例子吧:

「房間裡沒有人。」這句話代表了什麼?除了代表房間裡沒有人的意思之外,是先預設了房子裡面應該是有人的,只是現在沒有人罷了。

怎麼說呢?我們平常不會說「房子裡沒有獅子」或「房子裡有桌子」這種話,即使這兩句話的確是真的。為什麼不說,是因為那根本不需要考慮。我以為房間裡有人,但實際上打開門沒人的時候,我才需要說「房間裡沒有人」這句話,這樣這句話才有被說出來的意義。

所謂的「有」和「沒有」就是這樣的一個情景,它要先預設目標主體是什麼。例子中的主體是「人」。如果沒有主體,就構不成一個判斷,沒有「房間裡沒有。」這樣的判斷,這是不合理的。

當有主體的時候,這個判斷就只是在針對這個主體發話。當我說「房間裡有人」的時候,等於是我忽略了房間裡除了人以外的所有東西;用「沒有」亦然。



所以說,虛無主義是要有針對的目標的。其目標,最大的是「價值上」和「存在上」這兩種。

通常,價值上的虛無主義風潮,在社會動盪不安的時候最容易發生。所謂「價值」主要指的是道德上的價值,也就是認為沒有一定的是非對錯、善惡正邪存在,一切價值標準都只是相對性的。在這邊對,在那邊或許就錯;在這個世紀要被燒死,在下個世紀又追封為聖人。

價值上的虛無主義何以產生?就是當「善無善報、惡無惡報」的時候。當我們看到壞人得意卻長命、好人卻夭折的時候,就會忍不住產生這樣的想法,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必要做個好人。愈多人這樣想,這個社會就會愈亂,直到最後一個好人放棄時,社會也就離崩潰不遠了。

有時我會認為,國家的目的主要就是在這點上。因為人間自己需要一個執法者,讓報應即刻實現。無法等待天打雷劈,或是最後的審判了。人們需要確定,惡人會受到懲罰這件事,才能有繼續為善的動力。



存在上的虛無主義是最根本的一種虛無主義。這種論點的基本預設是:人的生前和死後,什麼都不存在。以一般民俗信仰來說,認為人死後會變成鬼,然後輪迴;或者以基督宗教來說,死後會上天堂或下地獄。這些都是認為死亡不是結束的一種想法。有這樣的觀念,就絕對不會產生價值虛無的問題,因為每個人都必需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只不過可能不是在這一世就是了。然而,若是認為死亡即是終結,那就表示只有這一生是可以把握的。

認為唯有今生存在的人,算是比較積極的存在虛無,那表示他們起碼會在這一生好好活下去。但是,什麼是「好好活下去」呢?一種人是把自己的力量完全燃燒、造服眾人,只為了不枉此生;另一種人,就是爭權奪利地搶破頭,既然只有這一生存在,當然要盡其所能的享受。現在的社會最多的就是後者這樣的人。

但是,另一種消極的存在虛無就是很危險的了,消極的想法是認為:連這一世都是不存在的。目前的青少年(約15~25歲)有極多這種想法,然後自殺就開始「流行」起來。世界上自殺率(粗略統計)最高的國家,不是落後、沒飯吃的非洲,而是歐洲最先進的國家之一─瑞典。這些人的共同點在於,他們沒有努力的必要,他們的長輩和國家,捧著大筆的金錢將他們迎接出生。他要努力當然可以,但其實他無需為生存憂心。社會動亂時,容易激發生物的求生本能。但當社會安定下來後,反像失去了著力點一樣無所適從。這些人沒有理想或目標,沒有任何值得他流戀的人、事、物。

從前的社會一則是很難賺到三代用不完的錢;一則是有普遍的宗教信仰。然而在現代,科學主義盛行,有信仰被視為落後、缺乏自主性。生活上平安和樂,然後呢?重覆而乏味。

打破存在上的虛無主義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如何要人相信他的存在是有意義的?但是,這個問題其實真的沒有標準答案。或者該說,無法讓別人相信有答案。也許,人生的意義就在於,可以不斷詢問「人生有何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