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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虔誠-Euthyphro

這是柏拉圖早期對話錄的期中考題。發現這半年來寫的東西幾乎只有考題才全部寫完,唉……。說到這兒又想起我在法哲上寫的思考題竟然全都被老師看過即丟,結果心情一直不好到上了一半的通鑑之後才忘記。也不是怪老師,只是可惜。最可惜的是,我自己也完全不記得到底寫過什麼了。

「ps」是指沒有在考卷上寫出來的東西。一直沒把學期開始寫的那篇「虔誠」寫好,不過在寫完這些後也發現,我已經把想說的都說出來了。



Q1:為什麼蘇格拉底格拉底要向Euthyphro詢問「虔誠」的定義?

首先第一個原因應是兩人是在蘇格拉底要被審判的那天遇到的,而蘇格拉底被控告的主因就是信仰問題。

其次,Euthyphro的案子本可分為「不敬神」和「謀殺」這兩件事,可他卻把兩件事合一,並又多加了「遵守法律就是虔誠」的這個命題。看來他對神人關係相當有把握。

ps1:「不敬神」是指Euthyphro的父親明明去徵求了神明的旨意,可未等神喻到來他就做了處置〈雖然是無心的〉,這可算是不敬神。必竟當時的雅典雖不認為所有的判決都需要經過神的同意,但一旦問了就不可以只是「參考」。這和小時讀到「張釋之」那篇課文中講的一樣:「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就該遵守。

ps2:「謀殺」是指僕人總是因Euthyphro的父親而死的這件事。



第三個原因可能是出於蘇格拉底對希臘神話故事的不滿,他不相信神會做敗德之事。但當時的雅典人一方面喜歡也相信神之間的爭鬥;一方面又把道德建立於宗教上。蘇格拉底可能是想指出這之間的矛盾吧。

ps3:話又說回來,看希臘神話真的完全沒有道德的影子。就是「判決」這樣的字眼都很少見,頂多是「讓宙斯來決定誰比較美」,或是「大家覺得……」這樣的話語。怪的是蘇格拉底怎麼會想要把把道德建立於他們的神之上呢?



***

Q2:在這篇對話錄中,你認為蘇格拉底對Euthyphro的反駁有認何不合理的地方嗎?請你代替Euthyphro指出來,並說明哪裡不合理。

多神信仰的方便之處,就是不會求助無門。就算得得罪的某個神,也可以轉向其祂神求助。

Euthyphro的第二個定義,認為被神喜歡的行為就是虔誠的,而蘇格拉底以多神信仰來推翻此說,認為「同一個行為會既是虔誠又不虔誠的」。但其實以當時的信仰來說,並不會要求人要討好每一個神。所以同一件事被這個神喜歡也被那個神討厭,並不與虔誠的第二定義衝突。



Euthyphro說,人對神的事奉,似於奴隸服侍他們的主人。並且兩人也都同意,神不可能非得要神的幫忙才能做到某事,所以人的行為不可能影響神的實際表現,只可能影響神的情緒。

ps4:老師在這裡問我「神的情緒是否會影響其實際作為呢?」。我的意思是,人不管做什麼原則上都與神無關。如果人不虔誠就下雨,人虔誠就出太陽,那不就是人來控制神的反應了嗎?所以神無論做什麼決定都是憑其喜好,人只能祈求自己的行為〈無論善惡〉剛好讓神做出有利於人的效果〈無論晴雨〉罷了。



ps5:我這樣的想法當然暴露了我對神人關係的想法:我認為兩者的距離是很遠的,會碰在一起只是巧合。〈這裡講的「神」只指超越界,不含靈魂、鬼或任何異世界的存在〉所以,人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不用罵老天無眼或是對自己的命運愛怨,因為總會有人得到的。為什麼我會這麼想?因為我還是個沒有信仰的人,我沒能與超越界建立關係。即使我相信人性向善,我也無法證明這種「得」是來自於「道」,只能從這個基點去解釋人間百態。若哪天我有了信仰,自會再寫一篇文章。



其次,Euthyphro也說,公正中虔誠的部份與神的事奉有關,表示虔誠的定義一定跟神脫不了關係。可是在第三定義的討論中,蘇格拉底莫名其妙地讓Euthyphro同意把「虔誠」與「讓神喜歡」兩個概念分開,導致故事的結尾以前後不符做終。然而事實上,正是因為蘇格拉底把虔誠與神分離才會造成矛盾。

以歸謬法來說,若虔誠與神無關會產生矛盾,則虔誠與神有關是合理的機率就很大了。Euthyphro只要在最後重申第三定義所述,認為所有神喜歡的就是虔誠,且虔誠是因神喜歡而成虔誠的,不就能讓討論結束了嗎?



ps6:我並不認為一個人沒有了信仰就會自以為頂天立地;反之我更不認為一個人有了信仰就會覺得自己渺小。因為信仰是自己與超越界的事,道德則是個人要努力去修養並實踐的。突然碰到了什麼事的確會改變人生觀,但人生可不是憑著一時的痛哭流涕就能保證一帆風順的。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法家與克倫威爾

這是看了電影「鎮國大將軍(直譯:克倫威爾)」之後,選擇的思考題。四題選一題,而我剛好坐在這題的前面,所以就選了。其實真正的理由是,我對這類問題的問法太敏感了,如果不寫下來,一定會在心裡腹蜚個不停,乾脆就一舉兩得吧。



Q:為何中國法家沒有克倫威爾的思維與勇氣?



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法家在先秦諸子中是特立獨行的,幾乎有與百家相抗衡的態勢。這是因為法家從一開始的立足點就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鞏固君權而生的一套思想體系。當然法家不是以壓榨人民為己任,只是他們在「天下太平」這個天下人的目標之中,沒有選擇「幫助被統治者」這個多數派別所選擇的道路罷了。

第二,法家所面對的是一個普遍認為法治為下的時代,法家諸子最大的難題在於改變人民(和君王)對法治在文化上的排斥,而不是法的內容和僵化。所以早期法家沒去注意君主會藉法施行暴政,韓非雖將法的高度凌駕於君權之上,卻也沒注意到立法的問題,這都是時代的限制。但克倫威爾的難處不在這裡。當國王有過時,國會毫不猶豫地把國王帶到法庭,罪名與刑罰也很快的定下來。所以猶豫,是為「國王」這一身份所代表的文化背景,而不是口頭上的立法者或「組成國會的人」。所以克倫威爾用心的地方在於如何改造僵化的法律,而不是需不需要以法治國。這也是在回應時代要求。



何謂克倫威爾的勇氣?是為國王的武力威脅下以法抗衡嗎?還是當國王觸法時立主執法?又是在看到國會腐敗時一聲令下解散國會?我在第一點中看到了勇氣。法家的確無此表現,他們一向受到國君重用,而國君也沒有傻到去破壞維繫強權的法律。如此的法家何需展現其保衛法律的勇氣?

克氏主張將國王判刑並非出於維護法律之平等性,而是在維護道德。維護道德當然需要勇氣,但一則根本無人反抗他,二則克倫威爾是以軍隊為後盾來讓人服從,幾乎看不出以德服人的表現。韓非將法放在系統的最高點,也會主張君王當受法律約束,但這是為了法律而法律,而非為道德而法律。後者為儒家的系統,法家系統的建立不需倚仗道德規範。

至於解散國會這個舉動也不算勇敢,最多只能稱之大膽。因為不論解散國會是什麼理由,後果都是克倫威爾一人獨攬大權。他也許能夠約束自己不成為暴君,但他要用什麼機制來約束後代繼承者?終究還是國會吧!如此一來,解散國會也只不過是意氣用事下的行為,怎可稱之為勇氣呢?



從以上分析可見,法家與克倫威爾都是在面對時代困境時發展他們的思維、面對挑戰時展現不同勇氣。一切都只是際遇不同、問題不同、能選擇的與所選擇的自然也就不同了。

2007年10月28日 星期日

人

10/25

人是什麼?人應該怎樣治理?



人是能夠意識到無限、並嚮往無限的有限存有者。

人的生命結構,自下而上分為身心靈三層。身即有形可見的肉體;心是控制行為的力量,有理性、感情與意志三種能力。其他動物也有身與心這兩層結構,但是人的心除了關心生存(身)以外,還會有對於無限的嚮往(不確定動物有沒有,起碼人一定有)。

理性是認識能力,但除了認識萬物外,人還希望認識永恆的真理;感情是情緒波動,本可發洩過就消散,人卻還去追求永恆的愛情;意志是選擇能力,而選擇本只是為了解決問題,人卻還想知道有沒有什麼選擇是可以畢生託付追求的,因此有了信仰。

至於靈的這個部分,是人這個有限者與無限接觸的一個點。當人發現真理、遇見愛情、承認信仰的那一瞬間,他是永恆的,或說他與無限合而為一。這種狀態稱之為靈的作用。

但人還是有限存有者,所以不可能永遠保持在靈的狀態,一如我們不可能擁有智慧、不可能愛遍所有人、也不可能成為神一樣。(所以才說靈是一個「點」)所以可以簡單的說,人有身與心,而心是人活動的關鍵。是要讓心只為身服務,但是會感到空虛無聊;還是在追求靈的永恆時,又感到身體的沉重負擔呢?人的生活就是在這樣的取捨中展開的。



我會選擇這樣的架構來解釋人,一方面是用這個架構來看先秦儒道的架構時都沒有遺漏;另一方面是因為,如果碰到認為只有一層或兩層結構的哲學家們,也只要更動一下其中的連結就好了。

最常見的是碰到無神論者,那只要把靈的層面全部拿掉,然後將心設為身的一種無形能力就好了。

人的心真的是很特別啊,明明只是身高度發展後的一種能力,但在發展到人的時候,竟然會讓心不再以身為第一順位,而去追求完全不同層次的東西?

當然,如果真的不存在無限或永恆,心真的就只是一種比較精密的能力而已;即使存在著永恆,靈也的確存在,而依附於身的有限心又如何連接到無限的靈呢?呵,這就像問孔子「仁」,與問莊子「精神」的問題了吧!

ps:我倒還沒有認為一個人有了「靈」的經驗後他就不會死(死後就消失),只是認為如果他在那個「覺」的瞬間感到永恆時,應該也就等於「此生足矣」了吧?(所謂「朝聞道,夕死可矣」)那將來會不會消失又有什麼關係呢?

當然孔子可不會認為人在「覺」完就可以一帆風順(我也不認為),必竟仁是需要不斷去實踐的。覺只是那個瞬間的方向正確,而只要活著,就有可能轉錯彎。(所以孔子從不以「仁」來評價活著的人)



對於這樣的人應該如何治理,從文化的三個層面來說的話,首先要用器物讓人民有必要的生存條件;其次需要制定合理的制度讓人與人能夠合諧交流;最後還要為人民提供朝向永恆的理念。

一如心是成就人的關鍵,制度也是一個文化,或說是一個國家能否安定發展的關鍵。當然理念的位階比制度來得高,只是理念要深入人心到讓人忍受生活困窘與不合理的待遇,只有可能出現在有強大軍力的極權國家,或是有長期的一貫教育才辦得到吧!甚至國家根本不必為人民指引理念,只要為人民提供發展理念的生活條件就足夠了。

至於物質條件要多少才算合格、哪種制度最為合理,就是另外的問題了。

20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道德行為

醫生在下班時,應不應該救人?



道德的前提是自由與能力(能力其實也是一種自由)。



1.這個人是醫生,所以有救人的能力;不在上班時間,因此有自由。所以他救人與否是道德行為:救是善;不救是惡。

2.如果醫生是在上班時間遇到病人的話,由於救人是他的工作,沒有拒絕病人的自由,所以醫生救人無關於道德:成功不該受到嘉獎;失敗也無需遭受譴責(這裡當然不談失誤的狀況)。

3.如果只是一個普通人,由於沒有救人的能力,所以也沒有道德問題:如果他去救而成功,只能說是運氣好;救人卻失敗,還有可能被控殺人哩!(所以CPR才需要證照呀)



ps:我一直在想老師說的「超道德行為」是什麼意思,是指醫生在下班時救人嗎?是指德雷莎修女去非洲行醫嗎?但在我的架構中,做份內(工作)之事與道德無關。如果醫生在醫院救人是一種道德行為的話,做醫生這行的人不全都是大善人了?那做劊子手的人就是一天到晚行惡?

醫生可以選擇要不要在下班時救人、德雷莎修女可以選擇要不要去非洲,所以才屬於道德行為,而沒有「超道德」的空間。

20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火車問題 34

7/28

「火車問題」這篇文章至今已經動筆三次了。第一次是初接觸這個問題,我的第一個答案就是選擇不變換鐵道(不救人),原因是「不可殺害無辜」和「不可為了救人而殺人」這兩個信念。但之後看到另外一個問題時,這個信念的正當性開始動搖。

那個問題的主旨是「道德的代價」。舉例而言,如果收賄可以推動良政,堅持不收賄真的是最好最對的選擇嗎?

最後我只能整理出三個動機:為個人、社會以及國家。



個人的核心目標在於不可無故殺人(犧牲),且一切行事手段均不可觸犯此規則。

社會的核心目標在於讓直接參與事件的人自行決定其行為。所謂「直接參與」是指這些人會受到行為所造成的實質後果。火車事件的「這些人」是工人和乘客,不含鐵道員,因為鐵道員不會因為任何行動而受到實質後果。在此的「實質後果」即生與死。

國家的核心目標是為達到當下的最大實質效益,在此即為存活下最多的人。



當時我無法想出完美的理由來證明這三種動機或目標的高低,因此在整理出來之後就停筆了。我以為我能在往後的日子想出讓某一選項脫影而出的論證,但多個月後的今天,這個問題我還是無法回答。

然而事情還是有進展的,那是我在《科幻世界中的哲學凝視》中看到的一句話。他說,在我們要達成一個目標時,我們應該知道,會有多少人被迫為此付出代價?



個人的動機是要避免整個活動中產生任何犧牲(在此即生命)或不對(殺人)的事情。為了滿足這個條件,最容易發生的效果就是可能必須放棄最有(短期)效率的方式。

社會的動機是希望能夠尊重事中人的意見。但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意見都是不統一的。若要在不統一之中選擇其中一個意見,勢必又會付出其他的代價。一如多數決的代價是少數人的意見。

國家的動機在追求最多數的利益。所謂多數,可能是人數,也有可能是在利益衡量中,被歸類為利益較高的一方。反方則為國家需要付出的代價。



10/11 唉呀呀,第四次了

值得嗎?我一直無法回答這個問題:為了成就做出決定的那個人的道德,就必須放棄最有效率或最尊重事中人的方式,這真的是對的嗎?

道德讓一個人成為一個人,但成為一個人真的有那麼重要嗎?也許重要過自己的生命,但若必須連別人的生命都陪進去的話,真的就那麼重要嗎?



多數決是我最討厭的決斷方法了,偏偏沒有一個人會不願意自己被支持。群眾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尤其是這些組成群眾的人沒一個認為自己是被操縱著的時候。

至於國家,也許所有被創造出來的東西都有這個特性吧!因為本身的不確定性(被造物),所以更渴求確定性,更渴求永恆。無論用什麼方式、無論它的存在有無意義,都想存在。

2007年10月9日 星期二

社會的正義

10/05

Q:社會的公平正義如何產生?又如何落實?

本題是否已預設了最初的社會中是沒有公平正義的呢?到底是社會創造出公平正義,還是公平正義創造了社會?



何謂「公平」?公平為合理的分配。而所謂「合理」,並非合乎理性,也不是合乎數學,而是所有人都認同的事。這裡所謂的「認同」,只要表面上同意、不反抗就算是認同了,無論心裡有多少腹蜚。同理言之,「正義」即合理的行事方式。



一群人聚在一起就是一個社會。所以會聚在一起,必是有共同的利益或目標要去追求。而社會所以能維持,也必是在社會之中存在著所有人都能認同的行事方式。一旦社會中人對社會現有的目標、正義、公平不能認同時,社會也就瓦解了。

由此可知,公平正義是社會存在的要素之一。因此沒有社會如何產生公平正義、如何落實公平正義的問題。

我們常會以為社會的公平正義即法律,但其實法律與構成社會的公平正義之間是有差距的。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執行力達到百分之百,卻也沒有哪一個國家因此分崩離析。表示人們所要求的公平正義,絕非由法律來完成,而是在法律出現之前,就有公平正義存在了。



法律算是國家人民在心理上的道德低標,超過了這個低標,所有的人都會認為這是一件錯事,因此法律規定在此以下的行為違法。然而,法律即使未曾徹底執行,人民也不會因此爆動,表示人民還有一個物理上的套道德低標。在這兩個低標之間的行為,人民雖然確知是錯事,卻還能夠容忍。但一旦法律的執行力低於物理低標,人民就會想離開或改變這個國家。這條道德低標,也就是上段所說的「社會的公平正義」。

在一般狀況下,這低標不會顯露出來。最常顯露的原因是戰爭,尤其是發生在本國的戰爭。戰爭讓國家資源分配被打亂,以致無力維護道德低標,人民當然想逃難了。不過對國家來說,內亂比外侵更糟糕,所以戰時的邊境除了防間碟,更要防想離開國家的國民啊。



以前說過,國家的存在目的在於讓正義得以在短時間內實現。現在應該改成,國家的存在目的,是讓國人要求的最低心理正義得以在短時間內實現;至於最低物理正義的實現,是國家能存在和維持的底限。

國家和人民的活動界限,以法律來分割。人民的行為不可低於法律標準;國家則是只可以做法律所容許的事,並且一定要達到物理道德低標所要求的標準。



↑道德高標

│人民的活動範圍

┼心理道德低標=法律

│國家的活動範圍

┴物理道德低標

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日劇

9/8~9/28

這幾個星期都沒有看新書,但看了三部日劇:GOOD LUCK、空姐特訓班和派遣女王。都是職場故事。突然發現現在的日劇已經不會只把焦點放在(所謂的)愛情上了,這似乎是我不再看韓劇或臺灣偶像劇的原因?

情節發展很規律,菜鳥進到職場,遇到一個模範,碰到考驗,一度想要放棄,因為某些人的激勵而振作,最後繼續奮鬥。



第一個心得是覺得很煩,老是問「對你而言,XXX究竟是什麼?」這樣的問題。所以煩,是因為這已經是太普遍的問題了。而嚴肅的問題一而再地被提起時,就是庸俗化的開始。那麼我們就必需去找一個新問句來提醒人們這個問題不是用來打招呼的。

其實,這個問題想要得到什麼答案呢?答案是,問者根本不希望得到什麼明確的回答。他期待的是錯愕、愣住這類的反應。如果對方回應的是嗤之以鼻(庸俗化的結果)或是一篇冠冕堂皇的演講,那就完了。

誠然這個問題可以讓人想很多,也可以有很振奮人心的答案,可是這答案不是所有人在何時何地都有把它說出來的份量的。能公開說的人似乎只有兩種,一是完全沒份量的小孩,一是很有份量的名人。除此之外,誰有勇氣訴說理想呢?又有誰有勇氣去聽呢?也許在一個僵化的社會中,人們最不願多談的就是理想吧。



第二嘛,就是「資格」這個詞。難道是因為日本人完美主義的關係?資格一詞應是用於低標而非高標的。因此說他人「沒有資格」時,不是在說他的表現不夠好,而是在說他不可以從事這項行為。

好比飛行員有職照、有人聘雇就算是有「資格」了,至於他能不能永遠讓健康維持在頂峰、能不能做出最佳應變、能不能為客人著想…都只會影響他到底是個優秀的或差勁的飛行員而已,與他的飛行資格無關。但故事中的老鳥總是在新手犯錯時以「沒有資格」來責備,難怪新手要生氣。可先別說這是抗壓力低喔,上對下的責備難道不是以希望他更好為前提的嗎?被羞辱的瞬間反應本來就是防衛,而不是自責啊。



GL是我覺得三部中最好的一部了。(「GOOD LUCK!」是飛機離陸前,塔台跟飛行員說的最後一句話。)沒有誇張的激勵鏡頭,人物也沒有因為被點醒而做出超過他個性會表現出來的「感動」或「改過」行為。整部戲的劇情一貫,伏筆和轉折都安排恰當。

我喜歡裡面一個句子。是在一次飛行中,要降落的機場因失火而暫時關閉。菜鳥本想堅持在原處盤旋(因為他知道有個客人有急事),但機長下令在另一機場降落。可這個降落只是為了加油,會再飛回原機場。菜鳥本還擔心原機場上視現不佳而要放棄,但機場看準了雲層會散開的一瞬間完美降落。此時機長告訴他:「要有所堅持的前提是冷靜判斷局勢」。嗯,說得好,盲目的堅持終究只會造成愚勇而已。



(9/20)派遣女王的原名為「派遣員的格調(日文:品格)」,所以這不是一部描述一個最優秀的派遣人員的技能、處事方法和對工作的態度,而是要藉由一個人新手派遣員的眼睛去觀察公司中派遣人員與正職員工之間的互動。

問題點一在於結論。故事結局是資深派遣員繼續走她的派遣路,而菜鳥則決心成為正職員工。很突兀的最後一句話竟是:「我絕對不會忘記前輩讓我知道的:人要工作才會有價值。」真是奇怪,一來老鳥沒說過這句話;二來故事中人個個都有工作,如果整個故事的主題是在此,就應該放進有工作和沒有工作之間的對比才是啊!不然怎麼會以這句話做為結論呢?

問題點二:在全十集的故事中,前八集都是以「但是特級派遣員大前春子為什麼沒有走上正職員工這條路,一直都是個謎」這樣一句話來給觀眾一個好奇點。本以為在第九集「派遣員的過去」會真相大白,結果搞了半天也只知道兩件事:1.派遣員從前也是一個樂於幫助同伴的人,可是現在的她只會從暗地裡幫忙。2.派遣員的第二份正職工作是在魚市場當學徒,後來必須離開時,非常捨不得。這樣其實還是什麼都不知道啊!既不知道為什麼她絕不再當正職員工,也不知道為什麼變得那麼冷漠。但是菜鳥主管就因此下定論說:因為她怕孤單,不再願意在職場上付出多餘的感情,以避免可能再次分離的痛苦。

拜託喔,這算啥推論?一來沒有必然的關聯,二來不是所有人都會怕孤單的。即使怕,也未必會用這種手段。再說,她也不孤單啊,只是她的朋友都不是職場中人罷了。還以為只會在言情小說中出現的爛理由竟然被拉到這兒用,真是牛頭不對馬嘴又貶值啊。



空姐特訓班是由一連串的誇張和老梗劇情組合而成的。誇張的個性、誇張的頹廢、誇張的振奮改過、老梗的感謝、老梗的面對下次意外……不斷重複。而且主角到最後依然是個粗線條的女孩子,並沒有真的進步多少。並不是說粗線條不好,而是說她那個工作最不該有的就是這點。誠然到後來她的表現都在水準以上,但這樣鎮定的表現都只是因為發生的事情都還在她的預料之中,所以能忍耐。若是有完全沒想過的突發事件發生了,她又會跳起來愈幫愈忙。因此她雖然有進步,但依然沒有達到可以站穩腳根、主動學習的程度。

(9/27)我只記得一句不錯的話,是在很後面說出來的。這新人上了飛機,有客人感到不適,要求喝酒,她拿給他,結果客人一下子就喝醉了。因為高空中氣壓較低,特別容易喝醉。安頓好客人後,學姐告訴她,所謂服務,絕非只是順從客人的需要而已。嗯,說得的確有理,只是又要如何拒絕客人的要求呢?



(9/28喔,今天是教師節)現在已經對這三部片子都沒什麼感覺了。綜合心得嗎……唔,沒有,也可能是不記得了。雖然認為三部都有應該修改之處,但就算真的改了,也不會有質的飛躍。是職場片本來就已經走到了盡頭,還是只是我沒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