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自首
翻到《讀通鑑論》裡一篇被編者題名為「許人自告,教鼠為虎」的文。大意是漢朝有一條法律,許人自首得減輕刑責,而船山反對。他說犯罪者若隱藏犯罪,表示還知道自己做了錯事,基於羞恥而隱瞞;而自首者則無此羞恥,昭己之過於光天化日之下,政府不該鼓勵這種行為。
想起那本支援廢死刑的書提出的一個周邊問題:一個經過深思熟慮才動手為惡的人真的比出於衝動才為惡的人來的可惡嗎?
2012年6月8日 星期五
雜句
‧《長歌行》吳沉水
時序前後結構穿插得不錯。本是為了一個內含音樂存在的故事而租下這本需隔日歸還的書,而其對音樂的描寫沒讓我失望。南疆舞樂的那段寫得尤其好,確實把舞、樂、心三者共同寫出。其它無論是殺人用的音樂或傳遞情感的笛、蕭、琴、葉樂皆有用心經營,用以制人的音樂多了些,美感便少許就是了。缺點之一在於兩人情感,說到底,主角二不過就是逮住了主角一,然後在他耳邊唸唸叨叨了半天便放他走了,後來又在最後減了個便宜助他報了最後一仇,這其間,哪有什麼情感可說呢?缺點之二在主角二太過輕浮又武功高深,真正的守財奴絕不會把錢子掛嘴上又時時討債的,就像真正癡魔的人往往仙風道骨;明明不是練武的性子,卻以一句天賦過人技壓群雄,且每次他展露武功時面對的敵人往往狼狽不堪,更覺外掛。缺點之三在對話,過多的斷句看似使句子重點突出,實際上卻捨去了閱讀應有的節奏,標準現代人仿口語的書寫惡習。
2012年5月26日 星期六
寫實風課程心得
十九世紀,工業革命帶來的都市化持續蓬勃發展。都市化使家庭與人際關係產生動搖;資本主義與商品化的社會正對原有價值潛移默化;相對於貴族沒落,新興的中產階級逐漸掌握了社會的權力結構。該世紀下半葉對此進行討論的各種思潮通稱為「寫實風」。
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粗魯、怯懦、看好戲
我不明白這個社會是怎麼搞的,為什麼我們真的成了被認為的那種人呢?主播及記者為什麼要用這種態度選這種新聞給大眾知道?為什麼大眾會被認為是會接受這種東西的人?
選擇的新聞來自無涯的網路也就罷了,為何偏偏要選令人看不下去的荒謬事?如果是現實投訴,好歹能告訴解決辦法並促進處分;如來自網路,不明時地,不知前因後果,就只有一面之詞,隨播報者評論;有時事情早已結束,新聞又彷彿熱心地把事情挖出,逼得被害者與受害者再向大眾演一次心路歷程......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殿前歡二作心得
《夜照青衫冷》
在閱讀途中就有幾分殿前歡的預感了,在用詞上的「從背後一記將他頂穿」,以及名詞設定上的「月氏國」。但卻沒真的把它跟哪部殿前歡的作品做什麼情節或人物上的比較,因為氣氛不同。
殿前歡的作品......不......應該說,在《一受封疆》和《春抄》中,主角都有一種為了目標而不顧一切的通透灑脫......這個形容似乎有點太過明亮了,不過我的意思是,雖然那個「不顧」的代價對他們而言或多或少都是屈辱,但他們不會因此而真的去怨恨那個給他這份屈辱的人,而是會嘲笑自己賤,即使那個目標值得他這樣做。《夜》的青衫不一樣,第一他在那個卑處還硬撐著尊嚴不屈,第二他對他的目標是迷惘的。
在閱讀途中就有幾分殿前歡的預感了,在用詞上的「從背後一記將他頂穿」,以及名詞設定上的「月氏國」。但卻沒真的把它跟哪部殿前歡的作品做什麼情節或人物上的比較,因為氣氛不同。
殿前歡的作品......不......應該說,在《一受封疆》和《春抄》中,主角都有一種為了目標而不顧一切的通透灑脫......這個形容似乎有點太過明亮了,不過我的意思是,雖然那個「不顧」的代價對他們而言或多或少都是屈辱,但他們不會因此而真的去怨恨那個給他這份屈辱的人,而是會嘲笑自己賤,即使那個目標值得他這樣做。《夜》的青衫不一樣,第一他在那個卑處還硬撐著尊嚴不屈,第二他對他的目標是迷惘的。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無精神的歷史劇
0325
看完那本得到「憾動人心的歷史耽美小說」之譽的作品──巫雨的《雲風萬里》了。
閱讀途中一再懷疑是不是記錯是《長風萬里》才對,可因為這個錯已經犯過而且也看完了,我知道我沒租錯書。但是無論如何,我得在看到一半之前完全放棄對它的期望,否則根本沒有看下冊的動力。
看完那本得到「憾動人心的歷史耽美小說」之譽的作品──巫雨的《雲風萬里》了。
閱讀途中一再懷疑是不是記錯是《長風萬里》才對,可因為這個錯已經犯過而且也看完了,我知道我沒租錯書。但是無論如何,我得在看到一半之前完全放棄對它的期望,否則根本沒有看下冊的動力。
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兩個聲音
有兩個聲音。
強烈的不屑和鄙視,如果對我有什麼問題、覺得我哪裡不對了,為什麼不來找我問或是跟我吵,而是跑去跟上面的哭、在垃圾場和人最多的出入口哭?如果你真以為我在公事上犯了錯,為什麼不去要上面的人糾正我,而是去跟同輩們嚼舌根,讓大家把一個單純的技術性錯誤傳為道德性錯誤?
還有你啊,你這被情感矇蔽了的幹部,一個人來跟你哭你就以為他是對的唷!你不讓我當面跟他對質就算了,連他說了我什麼你都不敢轉述?我不能見原告就算了,我連被控告什麼罪名都不能知道就要被定罪?真是標準的卡夫卡式審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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