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

《死亡筆記本》

不知怎麼的,在寫完「正義必勝」後,反而更加喜歡……或者說更加頻繁地看死亡筆記了。先是從動畫開始看,因為看到電視上預告要播,就等著那個時間。結果同樣的一集看了三次,兩次日文,一次中文。就配音來說,整個感覺都沒有變,雖然我心裡想的龍崎聲音不是那麼低沉的。

一星期播半小時,真是少的可憐。然後又找到分支小說《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因為是先看書評才看內容的,所以基本上沒多認真的看。其實我看偵探型的漫畫電影或小說都是一樣的,從不試圖去解謎……。



在從前看過《神劍》之後,我一直都以為,同人誌是多到數不清的。因為我(和大多數的讀者都)對《死》的結局不滿意,所以還以為隨便搜尋一下,就可以找到很多改編的合意的結局。結果等於沒有。哈。漫畫倒是改寫的很認真,不乏拍案叫絕者,不過題材總是BL。雖對此沒有特別觀感,總覺得可惜,難道就沒其他點子了嗎?

在評文方面,「人生就像一瓶果醬」倒是個程度極佳的個人站,然後又搜尋到其他資源。電影、小說、音樂和動畫。最好的當然是「死亡筆記專賣店」這個香港站了,有每個章節的大綱,找文的時候很方便,又省得去看第二部。

動畫是在「☆動漫☆」看到的,同人MV和電影片段在「YouTube」找到。這真是個奇怪的分享區啊,明明什麼都有,卻又雜亂無章。同人小說的話,說頻的影野寫了一大堆。寫得很用心也不難看,但實在不知道主題是什麼,連故事應該要插在哪裡都一片迷糊……



一看到動畫時,立刻被片頭曲的畫面吸引住了。從月的紅色眼睛中脫出、全身鏡頭快速拉遠旋轉一整圈,立於高台的月、與其對質的藍色的龍崎。整個畫面應該只在一秒左右吧,我就喜歡上這個片頭了。

接著當然還有鏡子由上自下掉落粉碎,然後留克拍動翅膀,一躍上天的鏡頭,我也是很喜歡的。……鐵軌上的兩人反而少了點什麼。

只不過,第一段所說的那個場景,在鏡頭拉到龍崎的那個地方的時候,突然覺得這個作者對畫這漫畫真的是……做了很多特別的設定哩。最常被人提起的當然是主角是反派角色啦,但我要說的是關於龍崎的設定。真的是非常特別的第二主角的外貌設計哩……我看動畫那個鏡頭,在照到月的那個瞬間真的是挺帥的,但在照到龍崎的時候……唉,我可以感覺得出來……那幕真的是很盡力想把龍崎畫的英挺一點的……但龍崎連站直都不行……這樣的整體形象真的很難體面啊。彩圖畫面中,龍崎也是大多蹲著的,圖也沒月來的多……相較起月,龍崎真的是很不上相呢。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動畫版的整個畫面都暗到不行。即使是在漫畫版中是亮(或白)的場景,動畫就是要一整個陰暗,無論室內室外,好像整部作品沒有白天似的。(「八人」篇後,至少本部亮了些……。)唯一的陽光應該就只有打網球那一段吧,真是不明白這樣做有什麼特殊意義。



幾天前本來想在網上找片頭動畫,結果先是找到音樂,接著竟然找到可以線上看的動畫版。前兩天載入速度很慢,大概一集要兩到三個小時;昨天不知怎麼的突然變得超快,半小時就下下來了,結果一口氣看完第一部。

最特別的當然就是最後一集,25集啦,難得的加了些原著沒有的場景。渡帶小龍崎進華米之家的鏡頭,還有龍崎突然到渡的房間的場面,大概是要加深兩人之間的感情吧……不過整部作品中就這裡突然安插,也太沒勁了些……總不成是那種「死前會看到一生如走馬燈般在眼前放映」的既定想法吧?我看龍崎在那一瞬間想到的只有一件事──「自己的推理到底有沒有錯」。也許在看到月那極盡嘲諷的笑容時,他是覺得鬆了一口氣,而不是「我輸了」……

天才們吶,最明顯的一個通病就是從不掩飾自己是個天才(無論是自我期許還是對外顯揚),因此當自己出錯、失敗的時候(或是有這樣的可能的時候)總是特別焦慮。龍崎如此,月也是如此。在整個調查過程中,龍崎一直堅信自己的想法,但除他以外,所有人都在給予否定的壓力。當月被監禁的頭幾天,嫌疑矛頭轉向月時,龍崎反而失去這個壓力而感到困惑。相信每次對月的調查失敗,龍崎必須臣服於「沒有找到可疑處」,然後對眾人這樣說時,一定是相當不干心的。

月會成為基拉(因為看的一直都是港版,叫「奇樂」反而覺得不習慣)也是同樣的天才通病。月可以預測自己在放棄筆記所有權之後對被冤枉的行為模式,那麼為什麼喪失記憶時的月會不認同基拉的行為呢?這就表示月基本上一定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那他為什麼還繼續做下去?其實原因就在於,當他發現不對勁時,他已經做錯了。在最開頭殺了那兩個人之後的月的確感到非常焦慮,但自己從來就是最優秀的,怎麼可能做錯呢?於是他就開始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基拉也就如此誕生,誕生於天才的絕不認錯。



此外另一個原著沒有的鏡頭,就是在龍崎死前與月在天台淋雨和擦乾時的對話。兩段要表示的主要都是龍崎對月的……善意,想要給月一個坦白或……洗清罪惡的空間。有一說是龍崎為月擦腳代表的是臣服,我想這只是開玩笑吧,就那個光線所營造出的氣氛,以及一再出現的彩繪玻璃鏡頭看來,還是「洗淨罪惡」的意義比較站得住腳。

然而,龍崎從頭到尾有原諒基拉的意思嗎?或說,他曾經真心面對月過嗎?就漫畫而言,以上兩個答案應該都是否定的。龍崎與月一直處於對立的狀態下,雖然一直沒有證據或露出馬腳,但是龍崎對月的懷疑只有不斷加深。即使是在月真心相待的時候,龍崎都不忘時時試探。月本來就是基拉,所以龍崎這麼做當然是無可厚非,但無論如何,龍崎是壓根沒有打算與月做朋友或同伴的。為什麼如此,就是因為他絕對不會放過基拉,雖然不致於有到要殺了基拉不可的程度,起碼不曾有過放棄追補基拉的念頭出現。

但龍崎到底為什麼要追捕基拉呢?雖然龍崎常說願意為此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但是這一切其實並不是為了所謂正義,而只是龍崎想要解開這一切的謎底而已。為了這種滿足探究心,他可以把人權放在一旁、利用別人,也完全不在意基拉被抓到後被怎麼處置。這都表示了,龍崎追求的其實是真假,而非對錯。

從這個角度來思考,我就認為如果是龍崎拿到死亡筆記,不會成為基拉。也許他會跟月一樣,先試試筆記的真假。但龍崎在確認這點之後,應該就結束了。他不會像月那樣去反省「試驗筆記」所造成的後遺症,因為對龍崎來說,他只不過是想要知道,而知道後就結束了。

龍崎基本上是比月更「溫室」的人,吃住都有人打點,做的事情又是所謂「正義」,而且還不曾失敗過,等於是被捧上最高點;月雖然有近似的條件,起碼還是知道人間存在著有法律無法觸及的地方。也許這該算是華米之家的缺失,從那兒出來的人在道德上的分辨力都普遍不足,只能說些「殺人不對」、「正義必勝」這種看似漂亮卻無內容的話(無內容就是指他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麼這樣不對)。其實還該感嘆龍崎沒有走上偏鋒,也感嘆他所在意的還真只有真假,而無擴展到權力(雖然的確有權)。然而智力無論如何只能算是一種「能力」,而稱不上是一種「德行」啊。



至於在動畫中,龍崎就更沒有「釋放善意」的可能了。原因就在於當兩人擦乾身體回到房中時,龍崎已經做好驗證筆記的前置事項,比起原著中的突然起意來的有城府的多。只可惜月比他多掌握了一個要件──萊姆對海紗的關心,因此最後輸的是龍崎。

就龍崎與月的鬥法中,處於進攻一方的一直是龍崎,但月從未被此擊敗。主因當然包括死亡筆記與規則的運用技巧,但其實月還有一個能力是絕對勝過龍崎的,那就是掌握人心的能力。被月利用最徹底的當然是海紗,其次是萊姆和留克,但就整體格局而言,月最常利用的還是搜查總部的其他人,是月對這些人的影響使得龍崎的行動受到最大限制。

其實龍崎本來就不是個有意經營社交的人,我們說過天才的特質之一就是從不掩飾自己是個天才,但其中又分為有跟班的跟沒有跟班的兩種。所謂有跟班是指他能容忍凡人甚至蠢人在他旁邊,並且讓他們喜歡或敬畏自己。月就是如此的天才,即使他對總部中人有諸多不耐都不會表現出來;反之龍崎這種沒有跟班的天才是很容易招妒以致樹敵的。

總而言之,龍崎對正義其實並不在意,與基拉之間的關係也不怎麼堅持誰是誰非;至於社交,那更不是他打算耗費心力的地方。因此那一段插曲實在是突兀又多餘啊。



這書的第一部是挺值得推薦的,如果你不在意看那麼多文字的漫畫,不會被多重思考角度弄混的話,應該會喜歡。我是喜歡在其中找尋概念分析,雖然作者說「希望大家用輕鬆的心情來看,想要說的話就是最表層的那個意思」,但我都付出了這麼長的時間,你還想管什麼呢?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正義必勝」第三版

8/13~14

1.緣起

這似乎是《死亡筆記本》作者要傳達的信念,或說要討論的主題。當然也可以擴大主題,認為要討論的是「正義」。

正義真的必勝嗎?真的有所謂「正義的一方」嗎?何謂「正義」?



2.正義

我們以前曾經為正義下過定義,是為「德福一致」。

這裡所謂的「德」與「福」都是中性的概念:「德」是「行為」,但是是有道德意識的行為,也就是不含本能的行為,包括行善與行惡;「福」是「報」的意思,即行為的報酬、回應、反彈等。

所謂「德福一致」,其實是行為與報酬達到平衡的一種狀態。

由此可知,「正義的一方」是一個不能成立的概念。既然正義只是一種狀態,就不可能被哪方所佔有,只要條件俱足,正義就出現。



3.國家

國家為人間的一種社會組織,它的成立目的之一,是要讓正義得以在短時間(至長人的壽命)內實現。要達成這個目的,它需要社會中人共同付出一部份的權力,其中包括行使正義的權力。人性中含有對正義的要求,並且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擁有行使正義的能力。由於此能力的參差不齊,且每個人認定的「一致」都不一樣,所以國家才吸收這部分的能力使用權為己所用。

然而,國家終究只是一種「人間的」社會組織,將理念置於現實間必定會產生落差,甚至扭曲變質,所以國家雖然壟斷了行使正義的權力,卻無力完成一切的正義。當這其中的差距超過了人們的忍耐極限時,私人正義就出現了。



4.私人正義

法律是國人對正義的普遍最低標準。它首先有與國家相同的「人間」限制,其次因為它只是「普遍」的「低標」,所以一定會有人認為法律所訂立的德與福是不一致的。

私人正義是當法律無法滿足人性要求後的反應。雖然這是正常的人性反應,但因為國家的規則訂立在先,所以行使這樣的正義是違法的。所違的法並非法律內容禁止的不義之事,而是違反「只有國家有權行使正義」這個規定。



5.犧牲

所有的道德行為都有一個必要條件,即「自發性」或「自由」。一旦沒有自由,道德便沒有任何道德價值可言。

有人認為,要完成正義必定需要某些犧牲,因此在執行正義的過程中對犧牲視為理所當然,事實上這是不對的。犧牲是一種強迫奪取的行為,被奪取者失去了自由,因此他的行為沒有道德價值;犧牲別人的人奪取別人的自由,反而造成不義。

正義也許需要代價,但這個代價必須來自自發性的付出,否則皆為不義。而不義是不可能成就正義的。



6.私人正義的代價

私人正義雖出自人性,依然為法所不容。當法律攔在前頭時,人性有可能被壓抑,也有可能依然前行。前行者雖是順應人性,但在人間行事,就必須尊重人間的有限。因此,執行這私人正義的代價,就是必須受到有限性──法律的反撲。並且對於這樣的反撲,執行私人正義的人應該有坦然接受的覺悟。

這樣的接受,絕非接受不義,而是接受人間的有限性。如果想要執行私人正義卻不願接受有限性,那就不該執行私人正義,這是私人正義的代價。



7.法律

有人會懷疑,當法律是錯誤的時候,我們還應該遵守法律嗎?當法律扼殺了人性的表現時,還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嗎?

在正常情況下,我們不該違法,這是因為現在的法治國家中,立法者是由人民所選出來的。他們所立的法,本身就已是國人對正義的普遍低標。而所謂「國人」,自然也包括了執行私人正義的人。因此尊重法律,其實是尊重自己。法律所以是低標,是因為一個不保障壞人的國家,總有一天會不保障好人。

在我們發現法律有漏洞的時候,應該按照遊戲規則去修正法律,而非立刻衝撞。私人正義應是最後手段,畢竟沒有人能真正確定自己要求的正義,在他人看來不是暴力。

當私人正義出現時,是法律有漏洞(無論是立法還是執行上的漏洞)的警示音。身為國家機制的一份子,在看到私人正義出現時,應該先有如此的自覺,再去維護國家的執法權才是。



8.勝敗

我們常聽到「正義必勝」這樣類型的話。然而經過歷史洗禮,大多數人都認為實際上發生的事都是「勝者為正義」,正義被用來解釋勝因。縱使後世有所謂「翻案」、「平反」,都不會影響過去發生過的成敗了。

勝與敗是所有人間競賽的結果,同樣屬於有限性的範圍。只有當雙方在物理上是可以抗衡的時候,心理層面才有可能影響勝負。由此可知,正義與否是不可能直接決定勝負的。



9.善惡

善與惡的決定性不同,在於善能夠獨存,而惡必須依附善而存在。無善存在的惡,終將消滅自己。因此一個聰明的惡人,絕不會讓自己的能力無限擴張。事實上,行惡的人愈少,惡的效率就愈高。

即使惡有這樣本質上的不足,依然不影響它的存在。一個惡想要維持存在,只要控制它的擴張就好了。

善與惡只要處在平衡狀態,就沒有一方註定為另一方所擊敗的道理。



10.結局

《死》的結局似乎沒人喜歡,我也不喜歡,甚至是從第二部一開始我就看不下去了。原因嘛,因為我討厭那兩個L的繼承人……梅羅……她是叫梅羅吧,整個臉就是一副欠扁的猙獰像,看著她就覺得噁心。至於尼亞,是因為我本來就不喜歡這種不討喜的小孩……幾乎從頭到尾沒一次正眼看人……唉,算了,反正我也沒有好好地看過第二部,就別批評了吧。

但還是得說,作者對月的結局太不用心了。身為一本書的主角,或是身為一個領導者,不可能也不應該在末日時做出發狂、求助、怪罪下屬的表現。月差點就沒求饒了勒(其實還是有)……從整個作品中,月有表現出這種反應的預兆嗎?第二部的月常有生氣的鏡頭,不知道是不是為這種結局鋪路……但不管怎樣,效果並不好。

月所以失敗,基本上當然是他利用的人太沒用……(這也是我不喜歡第二部的關係,受制於人又如何全心鬥智?)但真的要說的話,其實他在開頭時殺害追捕他的人的時候,就已經種下敗因了。

我們剛才解釋過不義不代表必敗,因此我所謂的種下敗因不是說月想要殺無辜的人所以一定會失敗,而是說當他動手殺無辜的人的時候,就給了其他人「非要抓到他不可」的這種信念。而一旦有人認為自己所行的絕對是正確的事之後,他的行為自然就多了那麼一種自信,在勢均力敵的時候,這份自信是相當重要的。(月還不算有喪失這份自信,但他旁邊的騎牆派都喪失了,最後投向尼亞的一方。)

所謂正義,是一種狀態,它不可能固定於某一個人或某一方上,當月從「有能力執行正義的人」變成「正義的一方」時,他的行為正當性就消失了。

另外還有一點是月的好勝心超過了正義感,這點也是自許為執行正義的人所不該有的心態。也許聰明的人總是好勝,但執行正義除了需要公允分析外,更需要的是保持超然的客觀態度,月在這點上實在是不及格啊。



11.死亡

這是《死》中除了正義以外要傳達的另外一個概念,甚至作者對這個信念的強度高過正義了,但表達的手段極差無比。何以差?在於你要把一個信念傳達給別人知道時,需要的是論述與證明,在「正義」這一塊議題上,起碼還有一點用心;但在「死亡」這一塊上,作者只是不斷重覆同樣的句子罷了,而且還與劇情一點都不相容。

第一次出現是在第一集中「使用筆記的人不能上天堂和下地獄」這句話,然後由倒數第二章補全這句話的意思:「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天堂和地獄」、「死後一片虛無」。月想到這句話就一直大叫「我不要消失」……接著就死了……這到底有什麼意義?連遺言都稱不上……真是……

然後第二次出現就在末頁,山上的一群人向基拉禱告。這些人所代表的應該是對正義的嚮往或祈求吧,然後接著又是這樣一句話:死後一切虛無。難道在諷刺人間的努力不成?

你可別說這代表的是「死亡對人類是公平的」這種想法喔,雖然留克最後的確有說這種話。但看月的反應就知道,他可一點也不認為這有安慰的效果。其實死亡哪裡有公平?就因為人人都會死所以死亡是公平的?這種話如果改成「人人都有出生,所以出生是公平的」還會有人認同嗎?出生時的天賦、家庭背景樣樣都標示了每個嬰兒的不同,人怎麼可能是生下來就是平等的?死亡也是,由於出生的不平等造成各人機遇的不同、所選擇的道路也不一樣,因此到死前,他們之間的差距就更大。你這時把他們同歸於虛無,何嘗公平?



12.絕對正義

我們在前面說過,法律只是國人對正義的共同約定。當某人有某種行為出現時,國家因應採取某種行為。國人共同約定:當上述兩項行為發生後,德福一致就完成了。這樣就可以知道,所謂法律即使徹底執行,也不可能讓所有人對法律所訂的「一致」心服。因此縱使是最好的法律,也只能稱做是「相對正義」而已。

何謂絕對正義?怎麼樣的「福」才能確實的與「德」達到所有人都認同的平衡且毫不疏漏?在不涉及死後報應或審判的情況下,人間有「絕對正義」的可能嗎?

就我而言是有的,而這也是這篇文章一再提到的基本信念──人性向善。若人性是向善的,那麼在他行惡的當下與事後,必然會產生不安。若把這種不安視為唯一的「福」,那麼絕對正義就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甚至不需任何的法律或現實制裁。

要在有限性中衡量無限性的大小,那無限性可真是微不足道。然而若不從這個人性論上著手,又不願相信死後世界的存在的話,人間就沒有絕對正義可言了。



「死亡筆記本」在社交工程、筆記使用設定及多重個性思路上的表現是值得肯定的,但在論述及證明作者想要表達的信念上徹底失敗。(多重個性思路就是能快速整理出那人所擁有的資訊及他的個性會產生的行為,書中人的個性是引導劇情發展的關鍵。)

這可以當做訓練腦力的工具,但被若因此被其中信念帶著走或以為那能代表整部作品的精神,真的就是太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了。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達文西密碼》

2007-07-31



大概就是在《達文西密碼》正當紅的時後吧,我刻意不趕上這個風潮,而選擇買下丹布朗的第一本作品-《數位密碼》。

這些天看完第二次了,在看過《達》之後,興起了再看一次的念頭。



是他很懂得讀者心理還是他只會這套?在書局隨便翻了翻他的第三本作品後,選擇的答案將偏向後者。開頭死了個人,然後主角莫名奇妙被扯入其中,接著密集的解碼過程,最後結束與開始的時間不超過24小時。

因為書中人物的馬不停蹄,讀者自也無法抽空放下書本深思,於是一口氣把將近兩公分的書看完。要深思什麼呢,就是他在解碼過程中不斷強迫灌輸你的觀念。

好比說《達》中「聖杯」的真相,如果是分好幾天來進行,故事中人就可以在尋找各式線索中選擇真相;然而這本書不是,一旦他告訴你什麼驚天動地的事之後,所有的證據與事件發展都完全逼著你去相信那是唯一的真相。

以「費波納奇數列」為例,教授在課堂上提出這個奇妙的比例之後,立刻列出自然界中符合這個比例的生物-鸚鵡螺、向日葵,還有人。於是學生們在這樣的氣份下,當然變得容易接受「世界是經過智慧設計的作品」這樣的想法。



然而照我看來,與其說1:1.618神奇,還不如說1:1神奇哩!放眼望去,無論是自然或人為,符合後者的絕對比前者來的多,為什麼不強調這點呢?

從這點來看,《達》的推理成份是很不足的。那不是推理,而是推銷。



也許它的優點已蓋過這缺點了吧!我猜英語系國家的人看這本書的變位字謎應該會覺得很有意思,就像我們喜歡完文字的燈謎一樣。另外也拜這本書之賜,大家得以反省自己的宗教(組織)由何而來,也是驚人成就。

梵諦崗最初的反應是過頭了,必竟對在這個科學時代中還能保有信仰的人們來說,耶穌價值的問題,早已與生理無關了。只不過,對把《聖經》當科學書來看的人來說,還是少看這種「離經叛道」的書吧!反正世界到底是長什麼樣子的,與你相信是什麼樣子的無關。



ps:

本想繼續寫些有關科幻、玄幻、魔幻小說的分類的,但都過一星期了還懶得動筆,想來是不想寫吧。

2007年8月2日 星期四

一個人的真實

這是對《樓下的房客-楔子》的一些想法,喜歡這類帶有提綱挈領的序或導讀,因為這讓我看完一整本書,腦袋一片混亂的時候有中心軸可以抓。或者是當我的想法一通到底的時後,有另外一種觀看角度來做比較。

這裡講的「一個人的真實」,就是一個人的個性的意思,也就是最真的、最能反應出他這個人的特質──非物質層面的特質。



通常別人會說:「真實的人性只存在於一個人獨處時。」

九把刀不同意這點,他說:

「如果真實的人性真的只存在於獨處時的自我,那麼,這種永遠不會表露在別人面前的自己,怎麼會是真實存在的呢?難道真實只需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任性地存在嗎?」

「獨處只不過是想喘一口氣,讓自己在跟其他人互動時,可以表現的更好罷了。」

他的結論是:

「所以後來我才明白,真實的自己根本不存在。……有什麼樣的互動,就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自己,所以人性太難以捉摸了,人到底不是由一種叫真實的東西所組成的,要不,就是常常被不同的真實所構成,或者,真實其實是一種幻覺,都是被製造出來的。……什麼樣的人製造什麼樣的真實。」



我認為,要看一個人的真實,應該是要看他在沒有外界威脅下的行為。因為當人碰到必須與人(或大自然)競爭的時後,他跟動物其實沒什麼差別,總歸不過是一個行為:求生。

因此若只從求生這點來看人與萬物的不同,真的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只有程度的高低而已。人類頂多是比較會想、會設計更多的陷阱、更複雜組織罷了。

同樣的,我們在觀察一個文化體的時候,不該只看他們的人口數量、征服了多少地方,而要看這文化中的人在閒暇的時候做了些什麼事。最明顯的是藝術,然後宗教和哲學因運而生。

這三項活動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它們都沒有什麼直接的實質效果。但有趣的地方就在這點,為什麼明明沒有用還要去行為呢?

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自由」,只有當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時後,你的行為才可能有自由。我現在沒吃飯,所以我肚子餓,這其中是沒有自由可言的,因為我不可能沒吃飯而肚子不餓;其次,明明吃飯就只是把東西裝到肚子裡,為什麼要擺上碗筷餐盤、花草蠟燭呢?這表示其中不只是吃飯而已,必定有更深的一層想法藉由吃飯表達出來,這經過選擇的行為,才是研究人類行為的關鍵。



當然我並不是說,一個人的真實(應該說「特性」,有別於其它人的特點)只能看他在無威脅下的行為,而只是在說,這個部分的表現最為無雜質。因為當我們必須競爭、有目標的時候,我們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可以被預測的,就沒有那麼自由。

其實在這個時代,很多人在行事時,都已經忘了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了。好比說衣服一定要穿哪個牌子、吃飯一定要吃什麼、旅行一定要去景點……一個表裡不一的人很痛苦,一個不知道自己表裡不一的人更可悲。

我也不是說,當一個人無意傷人而傷了人時,他就沒有做錯事、應該無條件被原諒。但我認為,一個人在沒有自由下所做的行為,是不用負責的。



這裡面牽扯到了「如何判定一個人有沒有自由」的問題。比方說,長官要小兵殺了俘虜,如果不殺,就會受到軍法審判。這個狀況中,小兵到底有沒有自由?有沒有人對此問題的判斷是:「如果小兵動手,他就沒有自由;反之則有」?不不,這樣不對。我們應該說,如果小兵沒動手,他是自由的;但若他動手了,也未必沒有自由。

怎麼說呢?如果他動手的原因純粹是因為他是一個小兵,必須服從命令的話,那麼他就只是把自己當成工具,沒有自由可言。如果他是在殺人與被殺之間做選擇,那他的行動就已經有了某個程度上的自由。不直接說「有自由」是因為生與死的差距太大了,我們在這個選擇題中太自然地會選擇殺人,因為這關乎最原始的本能。雖有選擇的空間,但選項太不公平,因此「自由」有限。



我不要求人在生命受到直接威脅下不可以做出最殘酷的事,因為這是本能。所有的道德、所有的理想都應該尊重的本能。雖說「心」與「靈」都比「身」接近永恆,但就現實世界而言,這就是現實,必須遵照現實的遊戲規則來玩。

若你要問,那追求理想不顧一切的人怎麼說?他們難道做錯了?這當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說,當現實遊戲還有進行下去的空間時,就應該尊重現實的規則,保住性命無可厚非;當性命保住時,我們可以去發展心與靈的部分;但當性命受到威脅時,放棄心與靈並無過錯。

只有在一個狀況下,「身」不是第一優先順位,那就是在自願將自己獻身於理想時。「自願」是一個關鍵詞,表示這是願意承擔一切後果的行為;「自己」也是一個關鍵詞,表示只有自己有權利讓自己放棄自己,別人是絕對沒有一絲一毫的名份(無論家國理想)要求自己放棄生命的。



一個願意為理想獻身的人是不是就一定比偷生的人來的高尚?判定的順序有四:一、他是自願的嗎?二、他真的理解他的理想嗎?三、他希望這個理想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或是他希望獲得什麼報酬?)四、這個理想實際上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一不用說,沒有道德可言。當二的答案為否定時,三與四的答案就有出入,那麼此人的最高評價不過「勇氣可佳」,差的評價就也別提了。只有當四個答案為一貫時,我們才能開始對這個人及這個理想做確實的評價。

至於高尚……也不是沒有可能,但前提是以上四點都滿足,且產生所謂高尚的效果。然而要注意的一點是,並不是每個理想都會讓人必須犧牲生命才能完成,也不是每個人都找得到值得讓他獻身的理想的。

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結局筆法

看完《法國中尉的女人》了。對自己滿感動的,還以為能看完《達文西密碼》純粹只是因為它的節奏很快哩。《法》是我分好多天一點點看完的,看來我還是能看長篇小說的。



回頭看導讀,他說作者在書中引了很多故事中那個時代的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的文字,是為了讓讀者能夠深刻理解當時的社會風氣、同情他們所受到的心理壓力及反彈。(思想家就是沒有滿足哲學家的三個條件的人。)

不確定是不是我沒有認真細讀每章引文的關係,常覺得引文與內文有點不搭嘎,而且我也不覺得故事中人的想法有什麼奇怪的。我的意思是說,當他們為一些(小)事產生強烈情緒反應時,我不會感到怪異不解。一來是作者對人物的描寫很出色,所以我不會覺得那個人那時有那樣的反應不對勁;二來是因為我的時代讓我有這種習慣去理解或忍受所有光怪偏激的時代與他們的意識形態。

忘了符傲思是哪個時代的人,也許他那個時代的讀者還需要解說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封閉的時代吧。



另外,《法》似乎是開了「開放式小說」的先河?導讀和網評都提到了這點。我是已經看過同樣形式的作品了,所以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而且我想說,其實《法》的結局並不能算是開放式結局啊,應該只是「兩端式結局」而已。

所謂「開放式結局」應該是像《飄》那樣,讓結局有無限可能性,使讀者自由想像的結局。但是《法》不是如此,作者很明確地寫了兩種結局:一個大好,一個大壞。讀者是「選」一個自己喜歡的接受,不過無論哪種,至少在情節上都沒有矛盾的地方。這有別於開放式結局的不定性,也不同於封閉式結局的「順理成章」,因此特稱為「兩端式結局」。



我不喜歡兩端式結局。形成兩端式結局的契機有兩種:一是故事中人做了相反的選擇;二是發生了足以扭轉全局的事件。事件可能是一方突然死掉或奇蹟式的被救活,或是出現了某個解開誤會或造成誤會的人物──最常見的就是一個小孩──《法》就是用這方法來「盡釋前嫌」...真爛...。出現事件式的逆轉我認為對故事中人很不公平,因為這讓他們沒有思考的時間就被情節推著走,而且還沒有挽回的餘地(因為已經是結局了)。這是叫做現實,而不是小說。

至於主角選擇的兩端結局嘛,我覺得如果出現這種筆法,只能說作者太不了解他的演員了。如果他了解,他就會寫封閉式結局;如果他不了解,就該老實寫開放式,讓讀者自行想像;寫人物選擇造成的兩段式結局是在不懂裝懂。暴露了作者的無能自負,又限制了讀者的想像空間。其實故事發展那麼久,讀者還可能摸不清人物的個性嗎?(也許每個人想的有些出入,但至少對每個讀者來說,他總是有一個對故事中人的基本觀感。)他怎麼可能無法預測故事中人在沒有外來因素干擾下的反應呢?



我還是喜歡《法》的,但這得歸功於曾寫的那篇對這書改編電影的影評。如果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有了對這故事背後的基本預設,我可能也會對莎拉的行為不明所以吧!

當然,曾的那篇文章有可能想錯,把莎拉捧得太高,但無論如何,我喜歡那樣預設下的莎拉。而且以此預設看整篇小說,也不覺得有何不妥之處。

也許我真的該去找改編電影來看,必竟書中各個小色都太活靈活現,相對的男女主角的個性反而不夠清晰。查爾斯的個性太軟,無法確切了解他在故事中的成長。另一方面,作者似乎無力也無意了解他筆下的莎拉,使得莎拉看起來有些不符合曾筆下那個獨立自主的形象,而變得有點...陰陽怪氣(?)的。

嗯,也許就是因為這兩個模糊的主角,讓符傲思在這個故事中寫不出封閉式結局吧!?

2007年7月16日 星期一

恐怖電影

那天把希區考克全集賣掉了,因為實在覺得它擺在那裡很礙眼。

所謂的礙眼一方面是因為量的關係,二方面是因為它的內容。



不知道我們這邊的製片是怎麼想的,好像東西愈貴,它的包裝就要愈大。DVD就是個標準例子。明明發明DVD就是因為它容量大,可以省下四倍的光碟片。結果你竟然把它的殼子做得比VCD還大!這樣是對買者有什麼實惠?頂多是不用換片罷了。而且在我看了這麼多DVD後,老實說,我還真感覺不出來它的音效和畫質和VCD有什麼不同。

大陸在這方面就好得多了,一個兩到三個大的DVD大小盒子,裝了十張DVD,讓人不動心都難。我在那邊買的黑澤明系列到現在為止也看不到一半,但我可從來沒起心要把它脫手喔。



第二嘛,我覺得我跟希的電影頻率分歧真有點大。

他的電影基本上想要讓觀者感覺到心理上的壓力和被外在的影像、音效嚇到,但我對這兩方面的反應都跟他預期的不同。

先說後者吧,那就是我討厭看恐怖電影的原因。倒不是我害怕死人、鬼或骷髏,而是我討厭聽在這些鏡頭出現時的刻意特寫和尖銳的音效。

每次到這種地方就忍不住掩住耳朵,但還是過了好久腦裡還在嗡嗡叫。真搞不懂,真的有人在被嚇到的時後可以尖叫長達十秒嗎?我再怎樣都頂多「啊!」一聲而已啊...

另外是那種雞飛狗跳的場景,這在希倒是沒有(或我沒看到),但大逃殺的漫畫和電影裡面就有這樣的畫面。也許是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集體歇斯底里的狀況發生吧,這就接到前面的那個「心理壓力」了。

第一次意識到我有這種「事外人」反應的是一次跟媽一起看「蝴蝶夢」的時後,那個管家一直在新女主人的周圍放上一堆前女主人的東西,像是在宣告新女主人不配當女主人。因此每次管家和新女主人的對戲都有點詭異的感覺...這是我在後來才知道要用這樣的形容詞,真的在看的時後,只覺得管家陰陽怪氣、新女主人神經質。終於忍不住在正緊張(應該要緊張)的時後插口問了一句:「她們倒底在幹嘛啊?」

很煞風景,我知道,但我實在受不了這種莫明奇妙的場景。有什麼話就好好說,為什麼要在那邊一邊裝沒事一邊冷嘲呢?大逃殺也是,發現一個人突然中毒,然後所有人就開始尖叫、拿槍威喝、火上加油...我的天啊,搞啥飛機。



大逃殺在上映的時後曾被日本禁演,結果聽說導演回應:「希望青少年都去看這部電影,從中學到無意的殺戮是多麼沒有意義。」我不知道是導演真的這樣說還是記錄的人斷章取義,不過就以這句話來說,我覺得我一點都無法從這電影中看到這樣的心得。

這電影很奇怪的是它開頭的「立法原因」,他說,因為大人害怕小孩,所以制定了BR法。我沒看過原著的開頭,不知道這是改寫的很爛還是怎樣,但這樣的法怎麼可能讓小孩不作亂或讓大人全面控制小孩呢?

你真要讓全民劃一,當然是要用軍事教育。怎麼可能你平常放縱所有的小孩(連他們無故傷害老師都不管),然後突然在某一天抓了四十個小孩讓他們殺到剩一人,就能讓他們受你控制?

剩下的那個人(如果有剩下的話)不是變成瘋子就是開始反政府,這才是通常的心理制約,會以為他們會變乖?還真是天真的政府。

再說,全國同齡中只取一班?而且這又是半秘密的行動,誰會因此知道人的「邪惡」?假設被迫不擇手段求生是邪惡的話。如果你把他們殘殺的錄影剪輯播放的話(當然是剪掉那些煽情的鏡頭),應該是可以達到讓人不相信人的效果,但無論如何,要他們因此害怕和服從政府,那真的是妄想。

還有一點是片中常出現的煽情境頭,不知道是日本民族性就是如此還是巧合,為什麼男女之間告白或托付,都要以「保護她(女生的她喔)」做為核心?看《神劍》的時後還覺得有點感人,看這片只覺得可笑。為什麼可笑?因為這些小男生除了滿腔陰性熱血外什麼都沒有。

什麼是熱血?就是一股腦不怕死往前衝(會不會死以是否為主角而定);什麼是陰性?就是以恨為動力。

「守護」一個人絕不是代她死,而是讓她跟自己一起活。神劍中的人說這話時自己一定有足夠的定力,大逃殺卻充斥著無腦男和尖叫女。什麼是定力?就是她並不是你的命根子,即使她死了,你也會好好地活。一個人要去愛人,第一點就是應該把自己打理好。哪有人在遇上一人又失去她後就變得要死要活?這樣的「愛情」反而讓人退步,有何可取?

應該只是電影編劇出了什麼差錯吧?光看漫畫和小說下集就沒那麼多漏洞好挑了。



只不過,我們自己的偶像劇似乎沒逃離日本漫畫的影響,台詞不合常語之至,演員和角色也沒說那種話的本錢,卻...唉!

2007年7月15日 星期日

本能、天賦、缺陷

“聽到明琦不以為意的輕哼,明峰嘆了口氣。「我知道很美麗,我也知道他們存在。但不是只有美麗存在,險惡和殘酷也相同存在。這還不是最危險的,更可怕的是無知的純真。他們不明白人類的軀體是脆弱的容器,因為人類靠『否認』就可以驅除『裡世界』的一切,但他們不知道,人類的脆弱和能力是相等的。」

他被妖怪糾纏了大半輩子,懷著惡意要來吃他的當然有,但更多的是好奇的接近、耍弄,因為這個人類難得的缺乏「否認」這種天生才能。

對,明峰認為這是一種缺陷,而不是天賦。這種缺陷讓他走的路特別艱辛,他不希望家人也走相同的路。”



這是《禁咒師》5-5-2中的一段話。我不確定這是作者的想法還是故事中人的想法,若是作者的想法的話,就表示之後還會有其他的意思,要不就這句話是硬插進來的。為了行文方便,就當是故事中人的想法吧!



何謂天賦?何謂缺陷?又何謂本能?

我認為,所謂本能,是指一個種族的所有共通能力。本能的範圍比「性」要大,「性」是只有這個種族「獨有」,別的種族都沒有的特點;而「本能」則包括與它族同樣的能力以及己所獨有的性。

舉例而言,A有a、b、c;B有a、d、e;C有a、b、f。那麼,A的本能是a、b、c,而其性為c;B的性是e;C的性是f。「性」有排它性,只要有與別人一樣,那這項能力就不能算是此種族的性。

有人把「本能」和「性」兩個概念加在一起,用了「本性」這個概念。那麼我得說,這個概念所指的是「本能」,而不是特別指出這個種族所以為這個種族的「性」。

你可以否認「性」的存在,認為萬物只不過是在同一個材料桶中組合出的不同東西,沒有一個材料是某個種族所獨有的。但我並不執這樣的造生說,我認為每一類物種都是特別的,也許不是經過有意的設計,但它一定有特別的地方,就只有它一個種族,以至於一個個體所獨有。

一個種族之於其它種族的特點稱做「性」,而一個人之於人類而有的特點,我們特別稱之為「天賦」或「缺陷」。

何謂「天賦」?這是一個人除了有了人類所共有的本能外,還多了其他人都沒有的特長;反之,一個人雖然被歸類於人類,但他少了一些人類該有的本能,那我們說這叫做「缺陷」。

如果你要問我說,有缺陷或天賦的人,為什麼還可以同樣被歸為「人」?我的答案是,一來我們還無法完全知道人的所有本能;二來,「人性」才是定義人的關鍵所在。

我今天所謂的「人」,主要都是以「人性」為核心。只要有「人性」,則有無人之除了性以外的本能,那並不是那樣重要。只不過,就今天科學主義的立場來說,他們的「人」的核心較偏向不含人性的本能那一邊。



所以當明峰認為沒有「否認」的能力是缺陷時,前提是他認為「否認」屬於人的本能,而不是後天學習而得的。這樣也就是說,人類「本來」就應該對裡世界的一切視而不見。所謂「視而不見」不是看不到喔,而是睜眼說瞎話的能力喔,也就是說謊的能力喔!

他認為人類天生就知道自己該看見什麼、不該看見什麼。而不是因為人類發展的需要,必須著重生命在表世界,所以才教導大家要忽視裡世界的。

這實在是很奇怪的一種想法啊!本能是無所謂判準的,當你的眼睛看到東西的時候,就表示你有「看到東西」這項本能。你卻說人有看到裡世界的本能,又有否認看到裡世界的本能,不是很奇怪的一種判斷嗎?

因此,「否認」並不是先天的本能,而是後天的教育。至於你要說「看得見裡世界」是不是本能,這就有待討論了。也許人類就是有看得見和看不見兩種,或者也許還有要經過某道手續才能有,對於後者,我們稱為「潛能」。你也可以說,潛能是部分人類才有的能力,這並不是討論的重點。

總而言之,如果你認為人天生就有對自己說謊的能力,那麼沒有「否認」能力的人,的確是有「缺陷」。如果你認為,人天生就看得見裡世界,但是可以經由後天學習到「否認」,那麼你沒有學到或學不會,那只能說你的學習能力比較差罷了,談不上什麼「缺陷」。

那麼「天賦」呢?也許你想把「看得見」歸於天賦的範圍?我說,「天賦」這個詞本來就該應用在「特殊能力」上,但在明峰的世界裡,一整大票的人都看得見。這樣的才能若還可以叫做天賦,那你乾脆說是男是女也是一種「天賦」算了。



我的想法是,人類基本上都是能看到裡世界的,但是有些人是天生就能看到,有些人是要後天學習才看得到的。

若在這個架構之下,「否認」是只有天生能看到的人才能學習的事情,必竟還看不見的人根本無從否認起嘛!

其實,無論是缺陷還是天賦,都應該是特殊的、屬於己所有的一種特質,這些都是很珍貴的,何必拿「缺陷」和「天賦」兩個詞來予以褒貶呢?有什麼特質並不是這個人所以為這個人的價值,拿他的特質(和一切資源)去做什麼事、進行怎樣的選擇才是人的價值呈現。



***

這是我在腦波蕩漾的第一百篇文章,本以為會給“火車前傳”給拿下。那篇文章雖然比較早動筆,但這篇的主題我一看之下就想說些什麼,因此反而在24小時內就定稿了。

寫的原因主要是我很不喜歡明峰或蝴蝶的「否認先天說」,一是上面說的理論理由,二是我不認為人類只能用「否認」來保住自己的…社會。我是指,我希望人類叫自己是「萬物之靈」不是因為人在能力上比萬物都來的高,而是人類能夠讓自己不老是以自己為一切。

蝴蝶裡世界的人就是這樣,開口閉口就「卑賤的人類」,就因為他們比人類的能力都要強大。反觀我們人類知道萬物在破壞力方面不如自己,可是我們只把這當做事實,而沒有把這個當作嘲諷的對象。會讓我們嘲諷的,只有同樣的人類。

要罵一個人如何,必定是你認為他可以如何而他卻不如何的時候才會罵出口。如果你對他毫無期望,又怎麼會因為失望而口出惡言呢?拿別人的事實…本能的事實來批評,是最沒品的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