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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日記

唉,要動手寫文章真是......難?累?煩?靜不下心,也靜不下身。在敏隆的休息室寫字倒是令人心曠神宜,但若把那搬至家來,也未必會寫。寫字和打字哪個能更快得傳達出我的心情?現在似乎是後者佔了上風,因為疲憊度會降低。

我一天有大半的時間都坐在這兒,卻很少打字。因為誘惑太多?我其實沒打算坐這麼久,也不知道坐了這麼久,更不知道在這麼久的時間中做了什麼,只知道,只要一坐在這兒,時間就會打發得特別快,也許我是因為這點才刻意開電腦的吧!想假裝自己很忙,所以才有藉口說沒時間做那些應該做的事。



剛上南方朔的課,這節講的是《荻島靜夫日記》。曾經借回來過,但內容幾乎大概完全沒看,也許只看了前言,因為這本書實在引不起我去翻它的興趣。南說來說去,也只說可以從裡面看到當時這個兵如何生活、做了什麼事、吃了什麼東西等等,是啦!我知道啊,它有很高的「史料」價值,但它可不是「文學」哩!它再怎樣都只是看得好玩而已,因為它被寫出來本來就不是為了什麼。

我可不是在罵這本書或是批評它,因為我知道史料就是這麼一回事,不過......看了這本書,應該說,聽完這堂課,我想我已經明白為什麼我不寫日記了。

因為沒有「意義」。

舉例來說,我討厭看電視,但三天兩頭就會不得已被逼著看到一些電視或報紙的片斷,每次都令我火大,火大這些東西為什麼一直要用各種管道擠進我的眼耳。但是,我難道要在我的日記上三天兩頭就寫上一句「今天又看到新聞了,真令人火大」嗎?不應該這樣的,我不希望我的文字這麼氾濫,如果真要寫,我會寫一篇名為「電視」或「媒體」的短文,然後申論說我很討厭它,因為如何如何,而我希望它是如何,為什麼它不是如何呢?因為它如何如何。這才是一篇我的文章。每天寫「我討厭某某」或「今天很高興」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其實每天發生的事都差不多,如果日記只是記錄而沒有反省與統合整理的話,寫再多都不會成長。

相較之下,下週的《一個德國人的故事》就是文學了,雖然我並沒有看完它,但那是我自己的問題。張喜歡反應出整個時代特色和氣氛的書,這本書就是,還有《甲骨文》、《伊斯坦堡》都是同類作品。他也推薦《到芬蘭車站》,但那本書給我的印象等於是零……為什麼呢……?因為我沒有邊看邊想吧!「看書」其實不算難事,只要有耐心一個字一個字看下去,總有看完的時後;但「讀書」……除非作者有意告訴你他要說的主題是什麼,不然平白地「看」下去,只看得見「字詞」,而「讀」不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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