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樂死的爭論行之有年,目前大多數的國家還因「保護生命」的理由而禁止安樂死合法。
然而目前我見到的說法,大多都是認為應該要合法的。前提是其人已無生存的意願,並且明確表示要結束生命,其家人同意、也有醫生願意的時後。...或者還有重大傷殘之類的條件吧!
然而,這樣是在同意,其人無自主生存能力時(比方說靠機器維持)、沒有家人挽留他時,這人就有自殺的權利嗎?
這也就是說,我們一般人是沒有自殺的權利了。為什麼我們沒有自殺的權利?是因為我們有一部份是屬於國家(不屬於自己)的嗎?殺了自己是傷害了國家的權利,所以是不合法的!?
那也就是說,這條準許安樂死的法令,是在同意其人已不屬國家的...所有物囉?既他不屬國家所有,那當然就無需要求他對國家負責嘛。
乖乖,那準許某人安樂死就等於去除其人的國籍了!
到底安樂死是保障人權還是傷害人權?
好,假設沒有人民對國家的義務好了。假設,每個人都完完全全屬於他自己好了。那麼,人當然有隨意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這自然包括自殺。未必需要達到什麼傷殘條件,只要自己想自殺就可以自殺。
問題來了,以上說法只有「自己對自己有絕對的權利」喔,可不算兩個人之間的行為。這也就是說,殺害想自殺的人還是有殺人罪!因為能合法執行結束自己生命的人只有自己。
那麼無行為能力的人呢?呵,這樣就清楚啦。他們不是沒有自殺的權利,他們是沒有自殺的能力呀!所以如果別人幫他安樂死了,那人當然有罪;如果患者還有一隻手還能動,他把自己安樂死,那就無罪。
如果一人只把他自己的生命當做他眾多財產之一的話,那就只有照對付財產的規章來辦事,何必跟他講什麼生命的意義呢?
嗯,既然是財產,那就表示那可以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進行轉讓,他如果真那麼想死而又沒能力死,那就把他對他身體的權利轉移給醫生,那醫生要怎麼處理他的財產,又是醫生自個的事了。
我反不反對自殺?嗯...不反對。原因是,我不認為也不知道現在有哪些除了我之外的生命是屬於我的。我的生命究竟是不是完全屬於我,這我不能肯定,但起碼我佔了滿大的一個成份。既除了我之外的非屬於我,那就讓有資格處理的人去想辦法吧。
但我不贊同A反對B自殺,也不贊同A贊成B自殺。總而言之,我不贊同任何干預別人判斷的行為,除非那人自己來問我。
所以,這一段開頭的第一句是指,我不贊同干預別人行為的這種行為,所以別人也無需對我的不贊同有所反應,因為我無意讓你知道,是你自己要看的嘛!
(不贊同與反對;不反對與贊同。這兩組話的四個概念都不相等,有「不」的偏消極類;另外屬積極類。以上意見追根究底皆屬消極含義)
PS:這篇不算〈論〉類,因為這問題實在不值一談。起碼我所說的內容不是什麼需要別人同意的話。
2006年10月30日 星期一
方圓
10/11
人是一個整體,能夠確實把自己分做內外二元的人,不是心理上已完全分裂,就是一個修為已成之人。
其餘的人,大多成為內外俱圓的型態(起碼是有這樣的趨勢);少部份的內外俱方,在分做小方和大方兩種。小方之人盡力避免與他人接觸,大方之人要嘛惹人嫌,要嘛成為一方霸主。
內外不一的人分兩種,一是內方外圓;一是內圓外方。第一種人在行動時遇到交峰時,多以「推」的方式。推這個動作,1.一定會碰到別人。2.會碰很久。3.推的力量大小,取決於自己和對方的堅持度。4.推別人的人,本身方向是不能變的。所以這些就表示了,如果別人正好站在你要走的那條路上,用推的方式等於是硬碰硬,比力氣大小。如果對方是尖的,那你會受傷。
外方內圓的人就不一樣了。他們既靈活又帶有殺傷力,當外圍的方與人碰撞時,他的內圓立刻轉向,等於是打了就跑型。這種人幾乎是令人討厭的,因為沒有馬尾巴抓。他們的內心不斷變化,所以不會受傷,同時也沒有方向可言。也許只是剛撞了那邊之後順勢撞向你吧。
我們說,做人應該內方外圓,在外處事當圓融,但內心原則卻堅硬。
然而我在想,當一個人一再磨去自己的稜角,穿縮過紛雜世間之後,他內心的方又受損了多少呢?
我說,要鍛鍊出內心的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然,背那些經書不難,然而書上的自立自強、堅守意志這些,卻一直受到外在的考驗。這樣一來,心中的方在平和的生活中(我是指就一般生活周旋,沒有金戈鐵馬的外在考驗),是否也受此影響,無意間磨平了堅毅呢?
(已完?未完?)
人是一個整體,能夠確實把自己分做內外二元的人,不是心理上已完全分裂,就是一個修為已成之人。
其餘的人,大多成為內外俱圓的型態(起碼是有這樣的趨勢);少部份的內外俱方,在分做小方和大方兩種。小方之人盡力避免與他人接觸,大方之人要嘛惹人嫌,要嘛成為一方霸主。
內外不一的人分兩種,一是內方外圓;一是內圓外方。第一種人在行動時遇到交峰時,多以「推」的方式。推這個動作,1.一定會碰到別人。2.會碰很久。3.推的力量大小,取決於自己和對方的堅持度。4.推別人的人,本身方向是不能變的。所以這些就表示了,如果別人正好站在你要走的那條路上,用推的方式等於是硬碰硬,比力氣大小。如果對方是尖的,那你會受傷。
外方內圓的人就不一樣了。他們既靈活又帶有殺傷力,當外圍的方與人碰撞時,他的內圓立刻轉向,等於是打了就跑型。這種人幾乎是令人討厭的,因為沒有馬尾巴抓。他們的內心不斷變化,所以不會受傷,同時也沒有方向可言。也許只是剛撞了那邊之後順勢撞向你吧。
我們說,做人應該內方外圓,在外處事當圓融,但內心原則卻堅硬。
然而我在想,當一個人一再磨去自己的稜角,穿縮過紛雜世間之後,他內心的方又受損了多少呢?
我說,要鍛鍊出內心的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然,背那些經書不難,然而書上的自立自強、堅守意志這些,卻一直受到外在的考驗。這樣一來,心中的方在平和的生活中(我是指就一般生活周旋,沒有金戈鐵馬的外在考驗),是否也受此影響,無意間磨平了堅毅呢?
(已完?未完?)
己所不欲
10/14
這兩天在看《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應該沒有從頭到尾式的看吧,但跳章看也無不可。
裡面從「仁」這個最高道德標準說起,他說,中國的人是以兩個人來定義一個人的。父的價值,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有得顯現;但兒的所有價值,均由父所給予。但在父子這樣的一種組合中,是以下順上為行動模式。這也就是說,子的一生目的,就是讓父確立自己的存在,此子若要確認自己,則再要從其子中確認...如此綿延不絕。
看到這樣的分析,真的挺傷感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是最基本的待人之道嗎?怎麼我們立了那麼多規範,卻總是忘了立規範的初心呢?
「一個人沒有真誠的心意,能用禮樂做什麼呢?」
聽說,陳提出一個「道家主幹說」。我沒有聽過陳自己講這個論證,但意思似乎是說,中國的思想,主要由道家所主導著。這說法雖被大夥嘲笑,但我覺得說得並非不能成立,特別是由外在表現看起來的話。
儒家與道家的外在表現,基本上都不算是屬剛的。在「天」與「道」的基礎上,儒家的外在表現是「轉」,道家則是「化」。然而,了解天與道的人有多少?無法真正以此為信念的人,不能逢迎拍馬,便只有放浪形骸了。
我不知道西方人在碰到不合理的事情時是如何看待,難道真的絕不忍耐嗎?或者是說,他們的集體最高忍耐限度低了我們那樣多?
但是,真正一個完美的,而又能持續運轉的社會倒底是怎麼樣子的?我想了很多完美的典型,其實無論哪個哲學家的系統都可以構成一個合諧社會,但時間一長,就不免往一個極端偏去。我自己的架構也是一樣,根本構不成一個能夠變化的完美。因為要求完美變化,本身就是一個矛盾。
而且我也想,現在這個社會就已經是一個變化的很漂亮的社會了,雖然它未必會越變越好,可是它卻能一直持續下去。因為總有哲學家出現,因為人總是向善的,因為小人必需依付君子而生存。這是一場耐力賽嗎?最先忍耐不了亂的人開始整理,然後讓其他人又有亂的空間。周而復始。
第一個動的那個契機是怎麼回事?如果真的有一段時間是不變的,然後一顆石子落下,造成了一切的變化;那麼,在那顆莫名的石子被莫名地拿走前,這世界的變化便永遠不會停止。
我們糊里糊塗地來到世上,自然也將糊里糊塗地消失於某時。喔,我可不是存有的虛無主義,但我一定是個價值上的虛無主義者。既然我從不記得有我之前的一切事,那沒了我之後的一切事我又怎麼可能知道呢?
只不過,若無價值,存在又是為了什麼?存在與否,又有什麼差別呢?
我不明白,真的,至少現在我還不明白。
也許有些人真能與造物者遊吧,至少他們相信。我是佩服的,這樣的完全依賴感,我還是無法說服我自己。
然而,對於完全虛無者,或是相信但還找不到的人,我又覺得難過。我是可以跟他們講相信的人的那一套,是,我可以講,因為我的「心」已準備好。
但是靈呢?也許這一步真的需要什麼吧?
這兩天在看《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應該沒有從頭到尾式的看吧,但跳章看也無不可。
裡面從「仁」這個最高道德標準說起,他說,中國的人是以兩個人來定義一個人的。父的價值,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有得顯現;但兒的所有價值,均由父所給予。但在父子這樣的一種組合中,是以下順上為行動模式。這也就是說,子的一生目的,就是讓父確立自己的存在,此子若要確認自己,則再要從其子中確認...如此綿延不絕。
看到這樣的分析,真的挺傷感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是最基本的待人之道嗎?怎麼我們立了那麼多規範,卻總是忘了立規範的初心呢?
「一個人沒有真誠的心意,能用禮樂做什麼呢?」
聽說,陳提出一個「道家主幹說」。我沒有聽過陳自己講這個論證,但意思似乎是說,中國的思想,主要由道家所主導著。這說法雖被大夥嘲笑,但我覺得說得並非不能成立,特別是由外在表現看起來的話。
儒家與道家的外在表現,基本上都不算是屬剛的。在「天」與「道」的基礎上,儒家的外在表現是「轉」,道家則是「化」。然而,了解天與道的人有多少?無法真正以此為信念的人,不能逢迎拍馬,便只有放浪形骸了。
我不知道西方人在碰到不合理的事情時是如何看待,難道真的絕不忍耐嗎?或者是說,他們的集體最高忍耐限度低了我們那樣多?
但是,真正一個完美的,而又能持續運轉的社會倒底是怎麼樣子的?我想了很多完美的典型,其實無論哪個哲學家的系統都可以構成一個合諧社會,但時間一長,就不免往一個極端偏去。我自己的架構也是一樣,根本構不成一個能夠變化的完美。因為要求完美變化,本身就是一個矛盾。
而且我也想,現在這個社會就已經是一個變化的很漂亮的社會了,雖然它未必會越變越好,可是它卻能一直持續下去。因為總有哲學家出現,因為人總是向善的,因為小人必需依付君子而生存。這是一場耐力賽嗎?最先忍耐不了亂的人開始整理,然後讓其他人又有亂的空間。周而復始。
第一個動的那個契機是怎麼回事?如果真的有一段時間是不變的,然後一顆石子落下,造成了一切的變化;那麼,在那顆莫名的石子被莫名地拿走前,這世界的變化便永遠不會停止。
我們糊里糊塗地來到世上,自然也將糊里糊塗地消失於某時。喔,我可不是存有的虛無主義,但我一定是個價值上的虛無主義者。既然我從不記得有我之前的一切事,那沒了我之後的一切事我又怎麼可能知道呢?
只不過,若無價值,存在又是為了什麼?存在與否,又有什麼差別呢?
我不明白,真的,至少現在我還不明白。
也許有些人真能與造物者遊吧,至少他們相信。我是佩服的,這樣的完全依賴感,我還是無法說服我自己。
然而,對於完全虛無者,或是相信但還找不到的人,我又覺得難過。我是可以跟他們講相信的人的那一套,是,我可以講,因為我的「心」已準備好。
但是靈呢?也許這一步真的需要什麼吧?
2006年10月27日 星期五
《論語》8-9
《論語‧泰伯》8-9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這句話主要有三種斷句法,每一種斷句都使得意義變得不一樣,而同一種斷句的字義解釋也有落差,分述如下。
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做「可以」解,是前代統治者對後代的告誡。整句翻譯為:對待百姓時,只可以讓他們照著政令去行事,而不可以告訴他們這麼做的原因。
2.斷句同上,但可做「能夠」解。整句翻譯為:對待百姓,做得到讓他們照著政令行事,但做不到讓他們理解這樣做的理由。整句話的重點並非告誡,而是在直述統治者的能力有限。
3.斷句同上,可做「能夠」解,並且「之」這個代名詞,指的不是統治者發佈的政令,而是「人生正途」。整句翻譯是:對待百姓,可以使他們走在人生正途上,卻沒有辦法使他們了解其中的道理。使人走在人生正途上的方法有效法領袖的言行、依循禮樂教化,或是遵守法律規章等。
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的意思做「人民認為可以」解。「使由」和「使知」的中間略去一字,為「民」,即「使民由之」和「使民知之」。整句翻譯變成:一個政令發佈的時候,如果人民認為這個政令很好,那就讓他們照著政令所說的去做;如果人民認為政令不好,那就讓人民明白為何要這麼做的理由,直到他們同意為止。
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使做「使喚」解。整句翻譯為:人民能夠被使喚,就讓他們照著做;人民使喚不動,就想辦法讓他們理解。
以上五種翻譯共有三種語氣,一是直述句,也就是說出實際情況,說統治者做得到什麼事、做不到什麼事;二是告誡句,也就是情況未必如此,但一定要做到所述命令;三是理想句,現實情況並非如此,但希望能達成這個目標。
屬於告誡語氣的是第1句,告訴統治者:「不準讓人民知道你這麼做的理由!」為什麼不準呢?統治者會做的只有兩種事,一是對人民有利的;二是對人民有害的。孔子應該不會贊成統治者做第二種事,但如果是第一種,為什麼要瞞著人民呢?「不可以」是一種非常強烈的語氣,似乎讓人民知道統治者在打什麼主意是非常危險的一樣。難道讓人民知道統治者的想法是一件危險的事嗎?若真是如此,孔子為何要從事平民教育呢?孔子後學的《易傳》也一再提到教育的重要,可見孔子的弟子並未自孔子處得到愚民的思想。所以將此句話當做孔子對統治者提出的愚民政策是不合理的。
第2、3句都是直述句,敘述著君民生活實況。表示說,統治者有能力做到讓人民去做某些事,但是無法讓他們理解何以這麼做的理由。對於前半段話,我想在一般狀況下(非戰爭或政變),統治者是有能力做到的,因此重點在後半句。是統治者沒能力讓人民理解,還是人民自己沒能力理解,還是人民不想理解呢?
無論在哪個時代,社會總有在最底層的人,並且每一個國民的教育程度都不一樣。即使是現代,依然有部分的人不識字,也有部分的人僅會識字,並且國家政策何其複雜?即使工學院的博士也不可能理解財經政策、文學博士也不可能理解為何某地方要建墳化爐的背後因素。我所說的「不可能」,一方面是專科的博士沒有受過另一專業的教育,所以不懂;一方面是他們雖有足夠的智商去攻讀另一科系的學位,但是他願意嗎?
連知識程度最高的人都不能或不想理解所有的政策了,何況是一般平民?所以政策到最後所以能施行,大多都是因為「相信」政府有它的考量,而非「理解」政策背後種種的原因。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就算政府想要宣導什麼政策、對人民進行怎樣的簡報解析,人民又如何判斷這到底是真正的情況還是危言聳聽?終究是一個問題,你要不要相信?
第3句認為本句人民要「由」或「知」的,不是統治者的政令,而是走在人生正途上。的確,只要一個國家有適當的外在制度與深層教育,再加上統治者本身的良好示範,人民是很容易走上人生正途的。當然,每個人都有他的志向,但所謂人生正途在孔子系統中,無非是達到「仁」這個目標。而仁是普遍於所有人類的,故當然沒有職業或知識或地域的不適了。
若社會風氣詳和,走上人生正途當是極為容易的。然而,就因為這樣的詳和,沒有了努力的過程,反而使得在其中生活的人習以為常。習以為常本身沒有不好,但卻容易經不起考驗。沒有想要幫助別人而無意幫了別人,是不會感到自豪的。然而,若社會動亂、人心浮動,人們連「習以為常」的機會都沒有。他們必需從這樣的社會中找到人生正途是非常大的挑戰,優點則在於找到時就會不再懷疑。人生正途的仁到底是什麼?就是從真誠覺悟到人性向善、由擇善固執走向止於至善。善是我與別人之間,適當關係的實現。在紛亂的社會中,多少人能走到起跑點呢?
第4、5句屬於理想型,其差別在第4句的契機在人民使不使喚得動,若使喚不動則需要讓他們理解。然而問題是,人民所以無法使喚,只有不知道政令用意這點原因嗎?
第5句的已預設人民已有自主思考的能力,其決定要不要做的重點在於人民的判斷。這裡的判斷與第4句不同,第4句的人民所以難以使喚,可能是沒有向心力,或是對統治者不信任等原因。但第5句的人民是針對政令本身的反彈。人民的知識已經高到足以判斷政令適不適宜社會,表示政令推行失敗,不在人民難治,而在政令錯誤。此時怎麼可能「使其知之」呢?應該是修改政策才對呀!
我認為本句話應該採第2、3句的解釋方法,即本句話是在描述現實狀況,而非告誡或理想,尤以第2句我最贊同。一方面是第1、4、5句都有若干漏洞,無論是對實際狀況的符合程度,或是句法本身的矛盾;最重要的是,第2句中最符合整個社會狀況,人民終究無法明白、也不想明白,統治者更無力做到讓所有人民都理解他想做的每一件事。第3句唯一的缺失在於,自孔子時代起至今,似乎都沒有出現一個「使民由之」的統治者,並且統治者自己是否「知之」也有待考證。
在現在這個時代,我們已有比前人更多受到人生教育的機會,無需再依靠統治者的帶領了。我們自己已有足夠的能力找到並走上人生正途,而且也應該找到,最後則是幫助別人找到。這就是所謂的「推己及人」了。
這句話主要有三種斷句法,每一種斷句都使得意義變得不一樣,而同一種斷句的字義解釋也有落差,分述如下。
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做「可以」解,是前代統治者對後代的告誡。整句翻譯為:對待百姓時,只可以讓他們照著政令去行事,而不可以告訴他們這麼做的原因。
2.斷句同上,但可做「能夠」解。整句翻譯為:對待百姓,做得到讓他們照著政令行事,但做不到讓他們理解這樣做的理由。整句話的重點並非告誡,而是在直述統治者的能力有限。
3.斷句同上,可做「能夠」解,並且「之」這個代名詞,指的不是統治者發佈的政令,而是「人生正途」。整句翻譯是:對待百姓,可以使他們走在人生正途上,卻沒有辦法使他們了解其中的道理。使人走在人生正途上的方法有效法領袖的言行、依循禮樂教化,或是遵守法律規章等。
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的意思做「人民認為可以」解。「使由」和「使知」的中間略去一字,為「民」,即「使民由之」和「使民知之」。整句翻譯變成:一個政令發佈的時候,如果人民認為這個政令很好,那就讓他們照著政令所說的去做;如果人民認為政令不好,那就讓人民明白為何要這麼做的理由,直到他們同意為止。
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使做「使喚」解。整句翻譯為:人民能夠被使喚,就讓他們照著做;人民使喚不動,就想辦法讓他們理解。
以上五種翻譯共有三種語氣,一是直述句,也就是說出實際情況,說統治者做得到什麼事、做不到什麼事;二是告誡句,也就是情況未必如此,但一定要做到所述命令;三是理想句,現實情況並非如此,但希望能達成這個目標。
屬於告誡語氣的是第1句,告訴統治者:「不準讓人民知道你這麼做的理由!」為什麼不準呢?統治者會做的只有兩種事,一是對人民有利的;二是對人民有害的。孔子應該不會贊成統治者做第二種事,但如果是第一種,為什麼要瞞著人民呢?「不可以」是一種非常強烈的語氣,似乎讓人民知道統治者在打什麼主意是非常危險的一樣。難道讓人民知道統治者的想法是一件危險的事嗎?若真是如此,孔子為何要從事平民教育呢?孔子後學的《易傳》也一再提到教育的重要,可見孔子的弟子並未自孔子處得到愚民的思想。所以將此句話當做孔子對統治者提出的愚民政策是不合理的。
第2、3句都是直述句,敘述著君民生活實況。表示說,統治者有能力做到讓人民去做某些事,但是無法讓他們理解何以這麼做的理由。對於前半段話,我想在一般狀況下(非戰爭或政變),統治者是有能力做到的,因此重點在後半句。是統治者沒能力讓人民理解,還是人民自己沒能力理解,還是人民不想理解呢?
無論在哪個時代,社會總有在最底層的人,並且每一個國民的教育程度都不一樣。即使是現代,依然有部分的人不識字,也有部分的人僅會識字,並且國家政策何其複雜?即使工學院的博士也不可能理解財經政策、文學博士也不可能理解為何某地方要建墳化爐的背後因素。我所說的「不可能」,一方面是專科的博士沒有受過另一專業的教育,所以不懂;一方面是他們雖有足夠的智商去攻讀另一科系的學位,但是他願意嗎?
連知識程度最高的人都不能或不想理解所有的政策了,何況是一般平民?所以政策到最後所以能施行,大多都是因為「相信」政府有它的考量,而非「理解」政策背後種種的原因。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就算政府想要宣導什麼政策、對人民進行怎樣的簡報解析,人民又如何判斷這到底是真正的情況還是危言聳聽?終究是一個問題,你要不要相信?
第3句認為本句人民要「由」或「知」的,不是統治者的政令,而是走在人生正途上。的確,只要一個國家有適當的外在制度與深層教育,再加上統治者本身的良好示範,人民是很容易走上人生正途的。當然,每個人都有他的志向,但所謂人生正途在孔子系統中,無非是達到「仁」這個目標。而仁是普遍於所有人類的,故當然沒有職業或知識或地域的不適了。
若社會風氣詳和,走上人生正途當是極為容易的。然而,就因為這樣的詳和,沒有了努力的過程,反而使得在其中生活的人習以為常。習以為常本身沒有不好,但卻容易經不起考驗。沒有想要幫助別人而無意幫了別人,是不會感到自豪的。然而,若社會動亂、人心浮動,人們連「習以為常」的機會都沒有。他們必需從這樣的社會中找到人生正途是非常大的挑戰,優點則在於找到時就會不再懷疑。人生正途的仁到底是什麼?就是從真誠覺悟到人性向善、由擇善固執走向止於至善。善是我與別人之間,適當關係的實現。在紛亂的社會中,多少人能走到起跑點呢?
第4、5句屬於理想型,其差別在第4句的契機在人民使不使喚得動,若使喚不動則需要讓他們理解。然而問題是,人民所以無法使喚,只有不知道政令用意這點原因嗎?
第5句的已預設人民已有自主思考的能力,其決定要不要做的重點在於人民的判斷。這裡的判斷與第4句不同,第4句的人民所以難以使喚,可能是沒有向心力,或是對統治者不信任等原因。但第5句的人民是針對政令本身的反彈。人民的知識已經高到足以判斷政令適不適宜社會,表示政令推行失敗,不在人民難治,而在政令錯誤。此時怎麼可能「使其知之」呢?應該是修改政策才對呀!
我認為本句話應該採第2、3句的解釋方法,即本句話是在描述現實狀況,而非告誡或理想,尤以第2句我最贊同。一方面是第1、4、5句都有若干漏洞,無論是對實際狀況的符合程度,或是句法本身的矛盾;最重要的是,第2句中最符合整個社會狀況,人民終究無法明白、也不想明白,統治者更無力做到讓所有人民都理解他想做的每一件事。第3句唯一的缺失在於,自孔子時代起至今,似乎都沒有出現一個「使民由之」的統治者,並且統治者自己是否「知之」也有待考證。
在現在這個時代,我們已有比前人更多受到人生教育的機會,無需再依靠統治者的帶領了。我們自己已有足夠的能力找到並走上人生正途,而且也應該找到,最後則是幫助別人找到。這就是所謂的「推己及人」了。
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認識自己
有的時後,我們說一個人自大或自卑,說得好像這是顯而易見、容易評價的事。殊不知評價一個人是極為困難的。
我認為,自大的定義是: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遠超過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誇則是: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略超過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信: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等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謙: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略遜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卑: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遠遜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以上五個定義均有兩個前提:一是要和別人交流,獨自一人沒有以上五個評價的問題;二是「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知道自己的能力範圍,即為自知。
自知有時確實的認識自己,有時是催眠自己。真正的自知是前者,假的就叫做「自欺」。能做到自知的人不多,大多都是以自欺為前提,由此出發來表現一切的行為、以以上五個概念來介紹自己,這從一開始就錯了。
﹝註﹞:
自大─自誇─自信─自謙─自卑
自知↔自欺
假設,現在我們已確實做到自知了,那麼下一步就是做到「自信」。自信除了是明確的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外,更重要的是相信自己能做到自己認為自己做得到的事,簡單的說,就是「相信自己是認識自己的」。在這裡很容易走向自欺的路,所以必須時常反省自己。
為因應外在的紛雜世界,可在自誇與自謙中調整。
繼認識自己、相信自己之後的第三步是「讓別人相信你認識你自己」。做到這點,是即使別人不知道你這麼做的理由,也相信你有你的理由,只是他還不知道而已。
第四步是:讓別人認識你認識的你。這就到讓別人知道你做一件事的理由了,做到這點的「別人」幾乎可以預測你的行為。他有可能是你的知己,有可能是你的對手。
第五步是:讓別人評價你。這是讓別人用他的標準來說你是一個怎樣的人。很多人喜歡對別人做這種事,卻完全沒有以以上四點「認識別人」來做為基礎。現在還有一種很奇特的現象,就是喜歡讓明明不認識自己的人來評斷自己、告訴自己該怎麼行事。像生肖和星座或心理遊戲就是如此。
我認為,自大的定義是: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遠超過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誇則是: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略超過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信: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等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謙: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略遜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卑: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遠遜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以上五個定義均有兩個前提:一是要和別人交流,獨自一人沒有以上五個評價的問題;二是「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知道自己的能力範圍,即為自知。
自知有時確實的認識自己,有時是催眠自己。真正的自知是前者,假的就叫做「自欺」。能做到自知的人不多,大多都是以自欺為前提,由此出發來表現一切的行為、以以上五個概念來介紹自己,這從一開始就錯了。
﹝註﹞:
自大─自誇─自信─自謙─自卑
自知↔自欺
假設,現在我們已確實做到自知了,那麼下一步就是做到「自信」。自信除了是明確的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外,更重要的是相信自己能做到自己認為自己做得到的事,簡單的說,就是「相信自己是認識自己的」。在這裡很容易走向自欺的路,所以必須時常反省自己。
為因應外在的紛雜世界,可在自誇與自謙中調整。
繼認識自己、相信自己之後的第三步是「讓別人相信你認識你自己」。做到這點,是即使別人不知道你這麼做的理由,也相信你有你的理由,只是他還不知道而已。
第四步是:讓別人認識你認識的你。這就到讓別人知道你做一件事的理由了,做到這點的「別人」幾乎可以預測你的行為。他有可能是你的知己,有可能是你的對手。
第五步是:讓別人評價你。這是讓別人用他的標準來說你是一個怎樣的人。很多人喜歡對別人做這種事,卻完全沒有以以上四點「認識別人」來做為基礎。現在還有一種很奇特的現象,就是喜歡讓明明不認識自己的人來評斷自己、告訴自己該怎麼行事。像生肖和星座或心理遊戲就是如此。
2006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宗教是什麼
一個社會的文化分為三個層面,由下而上分別是:器物、制度、理念這三者。理念是文化的核心,主要表現在文學、藝術、宗教與哲學中。
宗教的定義是「信仰的體現」。信仰的定義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所謂超越界,就是在我們這個「有形可見、充滿變化」的現實界之外、做為基礎與歸宿的力量。
在不同的宗教中,對於超越界有不同的名稱與解釋。例如基督宗教認為那是一個超越者,是一個有位格的「上帝」;例如佛教認為那是一個叫做「涅槃」的境界。無論是什麼宗教,對超越界有怎樣的詮釋,超越界的共同特色即「不隨(現實界的)變化而變化」。
說到「關係」,就有關係的雙方。而關係的建立,必讓雙方因此而有所改變。但我在上段提過,超越界是不會隨變化而變化的。那麼,當信仰建立時,會不會因此而改變了超越界呢?我認為,超越界的本體是不會變的,但超越界會不會對人的祈禱或功德有所回應這點,則可由各宗教的教義來回應。
不論超越界那端,人的這端必會因信仰而有所改變。如一人在信仰的前後無任何行為、態度或心境上的改變,那此人其實根本沒有信仰。耶魯大學宗教學教授杜普瑞博士所說的「如何信比信什麼來得重要」也就是這個意思。
宗教是信仰的體現,「體現」即具體表現的意思。因此加入一個宗教的團體與個人信仰最大的不同就在:宗教團體中會有一套行為上的準則,但個人信仰在具體行為的表現上並無如此嚴格的規範。
宗教上的體現主要有五個方面:教義、儀式、戒律,團體以及理性解釋。一個宗教的成熟度,就從它在這五方面的發展而定。
所謂「教義」,就是一個宗教的原始經典。記錄著創教者如何生活、他所說的話、他對超越界的體認,及他對後人的提攜等。後人將這些題材編成神話故事,藉由情景的重現讓後世想像當時的情況。
教義是一個宗教所宣佈的真理,通常具有不可侵犯的絕對地位。經驗界的最高學問為哲學,哲學的研究必需以經驗出發,然後以理性反省。因為有人生經驗的限制,故哲學能做到的僅可說「追求真理」、「愛好智慧」等。哲學家若純粹以經驗為源、理性為流,就絕不可說自己「發現真理」(但可說發現相對真理)或是「擁有智慧」(可說擁有知識)。這是哲學的限制。
但宗教沒有這個限制,因為宗教經典上所記錄的,就已經是那個宗教所認定的真理了。既不以普遍經驗出發,也不以理性為判斷的標準,這是宗教真理的特色。宗教的一切行為,皆由此真理所推出。
雖然宗教教義沒有質疑的空間,但宗教總是一種人類的活動,人生存於變化的現實世界中,宗教的不變真理該如何落實?這就產生了「理性解釋」這項宗教行為。
進行理性解釋的,在社會上有不同的學科以眾多角度來探討。為維護真理的不可動搖性,宗教本身也聚成了團體。他們一方面站在已接受真理的立場來解釋宗教;一方面這樣的團體使用一樣的儀式、守一樣的戒律,也可為宗教外的人起一個模範的作用。
戒律與儀式是宗教最明顯的具體表現。我不知道這些究竟是從何而來、又依據什麼標準而訂,不過我想,這些應該都是為了達到最終超越界的一種方法。戒律可以強制性的限制欲望和行動的尺度,儀式則可讓人進入一個異於外界的氣氛中。而且儀式有一種讓人回歸(或思)本源的提醒作用。
以上即我對宗教的理解與詮釋。
利歌 2006.10.22
宗教的定義是「信仰的體現」。信仰的定義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所謂超越界,就是在我們這個「有形可見、充滿變化」的現實界之外、做為基礎與歸宿的力量。
在不同的宗教中,對於超越界有不同的名稱與解釋。例如基督宗教認為那是一個超越者,是一個有位格的「上帝」;例如佛教認為那是一個叫做「涅槃」的境界。無論是什麼宗教,對超越界有怎樣的詮釋,超越界的共同特色即「不隨(現實界的)變化而變化」。
說到「關係」,就有關係的雙方。而關係的建立,必讓雙方因此而有所改變。但我在上段提過,超越界是不會隨變化而變化的。那麼,當信仰建立時,會不會因此而改變了超越界呢?我認為,超越界的本體是不會變的,但超越界會不會對人的祈禱或功德有所回應這點,則可由各宗教的教義來回應。
不論超越界那端,人的這端必會因信仰而有所改變。如一人在信仰的前後無任何行為、態度或心境上的改變,那此人其實根本沒有信仰。耶魯大學宗教學教授杜普瑞博士所說的「如何信比信什麼來得重要」也就是這個意思。
宗教是信仰的體現,「體現」即具體表現的意思。因此加入一個宗教的團體與個人信仰最大的不同就在:宗教團體中會有一套行為上的準則,但個人信仰在具體行為的表現上並無如此嚴格的規範。
宗教上的體現主要有五個方面:教義、儀式、戒律,團體以及理性解釋。一個宗教的成熟度,就從它在這五方面的發展而定。
所謂「教義」,就是一個宗教的原始經典。記錄著創教者如何生活、他所說的話、他對超越界的體認,及他對後人的提攜等。後人將這些題材編成神話故事,藉由情景的重現讓後世想像當時的情況。
教義是一個宗教所宣佈的真理,通常具有不可侵犯的絕對地位。經驗界的最高學問為哲學,哲學的研究必需以經驗出發,然後以理性反省。因為有人生經驗的限制,故哲學能做到的僅可說「追求真理」、「愛好智慧」等。哲學家若純粹以經驗為源、理性為流,就絕不可說自己「發現真理」(但可說發現相對真理)或是「擁有智慧」(可說擁有知識)。這是哲學的限制。
但宗教沒有這個限制,因為宗教經典上所記錄的,就已經是那個宗教所認定的真理了。既不以普遍經驗出發,也不以理性為判斷的標準,這是宗教真理的特色。宗教的一切行為,皆由此真理所推出。
雖然宗教教義沒有質疑的空間,但宗教總是一種人類的活動,人生存於變化的現實世界中,宗教的不變真理該如何落實?這就產生了「理性解釋」這項宗教行為。
進行理性解釋的,在社會上有不同的學科以眾多角度來探討。為維護真理的不可動搖性,宗教本身也聚成了團體。他們一方面站在已接受真理的立場來解釋宗教;一方面這樣的團體使用一樣的儀式、守一樣的戒律,也可為宗教外的人起一個模範的作用。
戒律與儀式是宗教最明顯的具體表現。我不知道這些究竟是從何而來、又依據什麼標準而訂,不過我想,這些應該都是為了達到最終超越界的一種方法。戒律可以強制性的限制欲望和行動的尺度,儀式則可讓人進入一個異於外界的氣氛中。而且儀式有一種讓人回歸(或思)本源的提醒作用。
以上即我對宗教的理解與詮釋。
利歌 2006.10.22
如果金是女的…
「那又怎樣?」
這問題在起初想到的時候覺得有點無聊,但在重看小傑帶奇犽回鯨魚島的那篇時,有了不一樣的想法。
如果金是女的,那就代表金是小傑的媽媽了。身為女性的金一樣做了這麼多的事,是一個被眾人崇拜的獵人。但是,小傑還是會為了了解他的傑出獵人媽媽而成為獵人嗎?
我們平常的習慣和期待都是「龍生龍、鳳生鳳」,反過來的例子倒是很少見。
我能立刻想到的「鳳生龍」只有《中華一番》;至於「龍生鳳」…嗯,《衛斯理傳奇》應該算吧。
因為這種普世習慣,所以我對金庸創造了郭芙這樣的角色是很佩服的。(龍與鳳生的老鼠。有黃蓉之美貌而沒有黃蓉之聰慧;有郭靖之魯鈍而沒有郭靖之堅毅。)
《獵人》裡的女性有個常見的吊詭:有能力沒權力。
有能力未必是武力很強,而是指其特殊性格無法替代。成為砲灰的女性…費捷不知道算嗎?她的「百分之百的戀愛奴隸」也很恐怖…
沒權力就是…雖然重要但不是主要。
女王、派克、比司吉、旋律、米特…都是很好的例子。
小傑是把米特當媽媽,把金當成仿傚的對象。他所以不想找親生母親,是因為米特已經做到一個完美母親的典範了。那麼若金是女的,小傑是在尋找母親還是在尋找目標呢?
金是父親的這個設定雖然很正常,但我認為對小傑而言,很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因為是《獵人》所以才值得思考。
這問題在起初想到的時候覺得有點無聊,但在重看小傑帶奇犽回鯨魚島的那篇時,有了不一樣的想法。
如果金是女的,那就代表金是小傑的媽媽了。身為女性的金一樣做了這麼多的事,是一個被眾人崇拜的獵人。但是,小傑還是會為了了解他的傑出獵人媽媽而成為獵人嗎?
我們平常的習慣和期待都是「龍生龍、鳳生鳳」,反過來的例子倒是很少見。
我能立刻想到的「鳳生龍」只有《中華一番》;至於「龍生鳳」…嗯,《衛斯理傳奇》應該算吧。
因為這種普世習慣,所以我對金庸創造了郭芙這樣的角色是很佩服的。(龍與鳳生的老鼠。有黃蓉之美貌而沒有黃蓉之聰慧;有郭靖之魯鈍而沒有郭靖之堅毅。)
《獵人》裡的女性有個常見的吊詭:有能力沒權力。
有能力未必是武力很強,而是指其特殊性格無法替代。成為砲灰的女性…費捷不知道算嗎?她的「百分之百的戀愛奴隸」也很恐怖…
沒權力就是…雖然重要但不是主要。
女王、派克、比司吉、旋律、米特…都是很好的例子。
小傑是把米特當媽媽,把金當成仿傚的對象。他所以不想找親生母親,是因為米特已經做到一個完美母親的典範了。那麼若金是女的,小傑是在尋找母親還是在尋找目標呢?
金是父親的這個設定雖然很正常,但我認為對小傑而言,很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因為是《獵人》所以才值得思考。
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
同儕
昨晚看God頻道,與20歲出頭的年輕人談同儕排擠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的答案引起我的注意。
問題是:你要參加一個聚會,你有一個被排擠的朋友,那麼,你會不會帶他去呢?
因為討論氣份的關係,一般聽眾當然會被引導到選擇正確答案C:帶他去,並且當別人欺負他時,為他辯護。而B則是標準錯誤答案:帶他去,當別人欺負他時也不說話。除了一個女孩選A以外,所有人都選擇C。A答案是不帶他去。
女孩的原因是因為這是一個聚會,不能讓一個人而讓所有人不高興。主持人說,這是倫理學上的利己主義。我不確定是不是翻譯上出了問題,因為這應該是效益主義才對,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為最佳選擇。
引起我注意的倒不是效義主義,而是女孩提醒了我「聚會」才是重點這件事。
的確,這是一個聚會,而聚會的目的是為了讓彼此的感情交流。此時若有個圈圈外的人突然進來,那就破壞了整個聚會了。重點不在他是否被排擠,而在他與其他人不熟。
若A有心事想對B說,B即使有一個很好的朋友C,也不應該帶他赴會。因為重點在A有問題,不在把C介紹給A認識。
如果這是一個對外的活動,比方說去聽演講、看電影、或是去遊樂園玩這種,倒是比較有可能在私人朋友去,因為在對外活動時是比較不那麼在意彼此間的交流的。
總而言之,對於一件事情的選擇要做與否,在於做這件事的目的為何。若是堅持一個做事手段,往往會事倍功半。
然而,曾說過「不合理的機會不算是機會」。所以如果太著重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話,反而是玷污了那個目的。
問題是:你要參加一個聚會,你有一個被排擠的朋友,那麼,你會不會帶他去呢?
因為討論氣份的關係,一般聽眾當然會被引導到選擇正確答案C:帶他去,並且當別人欺負他時,為他辯護。而B則是標準錯誤答案:帶他去,當別人欺負他時也不說話。除了一個女孩選A以外,所有人都選擇C。A答案是不帶他去。
女孩的原因是因為這是一個聚會,不能讓一個人而讓所有人不高興。主持人說,這是倫理學上的利己主義。我不確定是不是翻譯上出了問題,因為這應該是效益主義才對,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為最佳選擇。
引起我注意的倒不是效義主義,而是女孩提醒了我「聚會」才是重點這件事。
的確,這是一個聚會,而聚會的目的是為了讓彼此的感情交流。此時若有個圈圈外的人突然進來,那就破壞了整個聚會了。重點不在他是否被排擠,而在他與其他人不熟。
若A有心事想對B說,B即使有一個很好的朋友C,也不應該帶他赴會。因為重點在A有問題,不在把C介紹給A認識。
如果這是一個對外的活動,比方說去聽演講、看電影、或是去遊樂園玩這種,倒是比較有可能在私人朋友去,因為在對外活動時是比較不那麼在意彼此間的交流的。
總而言之,對於一件事情的選擇要做與否,在於做這件事的目的為何。若是堅持一個做事手段,往往會事倍功半。
然而,曾說過「不合理的機會不算是機會」。所以如果太著重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話,反而是玷污了那個目的。
2006年10月16日 星期一
嘰哩呱啦
偶爾只是有一肚子的話想說,也許知道內容與結論,但不知道開頭。
我說,那就一直孵到想出開頭再寫吧。
這就是偶爾。
多數的情況,在想到結尾時,思絮即畫上句點。既已完成一個過程,寫不寫出來就不再是那樣重要的事了。
也許,比起對話,我更喜歡說話。把話說出來的時後,就已在心裡辯論多時,說出來不過留個記錄,然而對話就不只如此。一句完整的原始意念必需七轉八彎才能說出來,但這類的想法往往說不說都沒差,談不到核心。
或者說,我不喜歡除了你以外的人對我的想法有任何意見吧。
上課有段時間了,這學期...說是挫敗也不至於,只是似乎少了點求知若渴的心。
我一直在幻想一個情境,躺在空氣上,隨風飄盪。
我喜歡天空的程度遠超過大地,是因為它看起來比較遠嗎?莊子說,我們看天空覺得好美,相信從天空往下看也是一樣的吧。
因為想到這句話,我不討厭大地,甚至我也不討厭人。
從前看到被破壞的自然,總興起一股憤慨。然而如今,我只有把眼睛閉上。我無話可說。雖然還是有心疼。
曾寫了篇文章,解釋《神雕俠侶》的結尾:襄兒(喜歡這個名字)送楊過和小龍女離開塵世後,「終忍不住落下淚來」。
我一向是對《神》有偏見的,所以不記得這個場景。
曾說,楊過終究是對這個世界有留戀的。一部份是世界的繁華,重要的是一種想為社會出一份力的使命感。後者雖然因無受到良好的引導所以偏了,但這種儒家式的使命感一直存在。
然而小龍女完全沒這層顧慮,她一點也不在意世間的變化,不在意世人的爭奪,不在意她自己的生老病死,甚至也不在意楊過是否愛她。
楊過最終放下世界,隨小龍女隱居去了,但使命感若能用激情削磨也就不是使命感了。他終究永遠顧慮著世界,即使他永遠不會透露,但這個想法小龍女何嘗不知?她也許不明白楊過何以有這種想法,但楊過有這種想法是可以肯定的。這種矛盾,也就是襄兒的淚所要表達的了。
我也許也是楊過,很難想像哪個受儒家教育的人能不對理想抱持著憧憬。我在看到某個遠大目標時,也是會心動、幻想一番的。然而我卻是個常半途而廢的人。
原因...想到三個可能:一是我怕失敗;二是我懶;三是我會懷疑...懷疑我這麼做真的那麼有意義嗎?有,與我何干?無,那又何必?然後也許不幹了,也許無可無不可的繼續幹下去。
我現在的上學心態就是如此。
這不好,大家這麼說,你,其中一個你也會這樣講。我也知道,若我真的完全失去了束縛,那...並不是件對我有益的事。
我正尋找著一個個新的刺激,像是積極的虛無主義者一樣。從這連續的瞬間中尋找自己的存在。
是我先崩潰,還是所謂的天啟先找上我?也許我早已崩潰,只是別人在趴下後喪失了意識,而我卻還張著眼吧!
我知道這一切是我自己亂架構出來的,只要我想,它立即有一個新的面貌呈現。然而該死的,每天早上都又發現自己竟然還存在。
當然,凡存在之物必有其可觀之處,這我知道,所以我對我的存在也並沒有排斥。我對萬物的存在也可以接受,無論它變成什麼樣子。人類也是,其行為也並無不可理解,雖然我不會去做。
我唯一不明白的是...另一雙眼睛盯著我,然後無言地嘆口氣、搖搖頭、離開。
此時站在原地的我,終忍不住流下淚來。
我說,那就一直孵到想出開頭再寫吧。
這就是偶爾。
多數的情況,在想到結尾時,思絮即畫上句點。既已完成一個過程,寫不寫出來就不再是那樣重要的事了。
也許,比起對話,我更喜歡說話。把話說出來的時後,就已在心裡辯論多時,說出來不過留個記錄,然而對話就不只如此。一句完整的原始意念必需七轉八彎才能說出來,但這類的想法往往說不說都沒差,談不到核心。
或者說,我不喜歡除了你以外的人對我的想法有任何意見吧。
上課有段時間了,這學期...說是挫敗也不至於,只是似乎少了點求知若渴的心。
我一直在幻想一個情境,躺在空氣上,隨風飄盪。
我喜歡天空的程度遠超過大地,是因為它看起來比較遠嗎?莊子說,我們看天空覺得好美,相信從天空往下看也是一樣的吧。
因為想到這句話,我不討厭大地,甚至我也不討厭人。
從前看到被破壞的自然,總興起一股憤慨。然而如今,我只有把眼睛閉上。我無話可說。雖然還是有心疼。
曾寫了篇文章,解釋《神雕俠侶》的結尾:襄兒(喜歡這個名字)送楊過和小龍女離開塵世後,「終忍不住落下淚來」。
我一向是對《神》有偏見的,所以不記得這個場景。
曾說,楊過終究是對這個世界有留戀的。一部份是世界的繁華,重要的是一種想為社會出一份力的使命感。後者雖然因無受到良好的引導所以偏了,但這種儒家式的使命感一直存在。
然而小龍女完全沒這層顧慮,她一點也不在意世間的變化,不在意世人的爭奪,不在意她自己的生老病死,甚至也不在意楊過是否愛她。
楊過最終放下世界,隨小龍女隱居去了,但使命感若能用激情削磨也就不是使命感了。他終究永遠顧慮著世界,即使他永遠不會透露,但這個想法小龍女何嘗不知?她也許不明白楊過何以有這種想法,但楊過有這種想法是可以肯定的。這種矛盾,也就是襄兒的淚所要表達的了。
我也許也是楊過,很難想像哪個受儒家教育的人能不對理想抱持著憧憬。我在看到某個遠大目標時,也是會心動、幻想一番的。然而我卻是個常半途而廢的人。
原因...想到三個可能:一是我怕失敗;二是我懶;三是我會懷疑...懷疑我這麼做真的那麼有意義嗎?有,與我何干?無,那又何必?然後也許不幹了,也許無可無不可的繼續幹下去。
我現在的上學心態就是如此。
這不好,大家這麼說,你,其中一個你也會這樣講。我也知道,若我真的完全失去了束縛,那...並不是件對我有益的事。
我正尋找著一個個新的刺激,像是積極的虛無主義者一樣。從這連續的瞬間中尋找自己的存在。
是我先崩潰,還是所謂的天啟先找上我?也許我早已崩潰,只是別人在趴下後喪失了意識,而我卻還張著眼吧!
我知道這一切是我自己亂架構出來的,只要我想,它立即有一個新的面貌呈現。然而該死的,每天早上都又發現自己竟然還存在。
當然,凡存在之物必有其可觀之處,這我知道,所以我對我的存在也並沒有排斥。我對萬物的存在也可以接受,無論它變成什麼樣子。人類也是,其行為也並無不可理解,雖然我不會去做。
我唯一不明白的是...另一雙眼睛盯著我,然後無言地嘆口氣、搖搖頭、離開。
此時站在原地的我,終忍不住流下淚來。
2006年10月13日 星期五
專業與業餘哲學家的差別
哲學家其實沒有什麼專業業餘之分,有的只是程度高下的不同。
一個合格的哲學家,必須要做到三件事: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
如果沒有同時達到這三項標準,則頂多是個社會觀察家、評論家、經濟學家...等等。
做到這三項事的人可以被稱做哲學家,而哲學家程度的高低,取決於他們的系統擴延性有多廣。
什麼叫做擴延性呢?以歷史哲學家為例,他的哲學必須要能夠解釋過去發生的事情為何會如此發生、這些發生的事情對現在有何影響、未來的世界會如何變化,以及,這一切的變化是為了什麼?能夠答出最後一個問題,接著就是下一個問題:人類的歷史「應該」如何發展?
前三項,最優秀的歷史學家可以做得到,但要做到後面兩項的,就可以被稱做歷史哲學家了。其他科目也是如此。
現在我們來解釋這三個標準的內容。
發問者說的「學院專有名詞」是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也是一般人會被哲學界的人一招斃命的地方。但是事實上,每一個哲學家的專有名詞的定義都是不一樣的。
不說別的,就「哲學」這個概念,每一個哲學家都有不一樣的解釋。所以說,我告訴你的這一套,以未必會被其他哲學家所接受。
所謂澄清概念,就是要把你口中的每一個概念內容給說的明明白白。比方說「逆來順受是中國文化的表現」這句話中,「中國文化」是什麼?「文化」包含了哪些意思?
我可不要「文化是人類生活的共同表現」這種答案喔,因為這講了等於沒講。我要的是「文化」這個概念所指涉的對象到底是什麼?如果不說清楚這點,當我們看到 闖紅燈、情理法、家庭觀念...時就說這是「中國文化」。然後你也點點頭,我也點點頭,好像心照不宣的樣子,實際上誰知道對方在說什麼? (有關文化這個概念,我最近有答類似的問題,想知道可以查我的記錄)
為什麼要澄清概念呢?其目的就是為了「設定判準」啊。
現在這裡有兩個人在爭論一幅畫到底美不美,當然要先說清楚什麼是「美」啊。
比方說,我們現在用希臘的標準來判定,所以「美」就是合乎比例。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量量看這畫裡面的配置合不合規矩,有的話就是美,反之則不是。
如果現在我們以浪漫時期的標準來看,那就要檢查這幅畫有沒有反應出作者想要說的事情,還是只是為溫飽而幫上層人物的宣傳作品。
現在不說「美」的判準,說說什麼是「公平」吧。發生了一件事,某人抗議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那我們就先來想想怎樣才叫公平。
是每個人得到的全部都一樣嗎?醫生薪水與工人一樣叫做公平?
還是照地位高低來分:總統拿10分,平民拿5分是公平?
還是只要雇主與雇員雙方同意就可以叫公平?
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喔,因為我們現在常常隨便就拿一個概念來批評別人不何道理,但事實上雙方對這個概念的定義標準根本就不同。
吵了半天當然是公說公有理了。
然而,設定判準的目的又是為了什麼?大家有一樣的標準看共識了,那又是為了哪一個目標呢?如果一個社會中不同領域的標準發生衝突了,是以哪個標準為重呢?這一切的問題,都在「建構系統」上。
什麼叫做建構系統?就是這個哲學家不管講哪方面的事情,都不會自相矛盾。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所以他在因材施教的時候,即使表面上看來他對不同學生有完全相反的建議,也不會互相干擾。所以我們說孔子是一個哲學家,不僅僅是一個教育家或修養好的人而已。
我們有的時候會對孟子和莊子這兩位同一個時代的哲學家沒有碰面感到可惜,但是仔細想想,他們就算碰了面該講什麼呢?
孟子是儒家,而儒家的一切系統,都是以人為中心的。所以儒家不斷提到人與人該如何相處、君王該如何統治百姓這些問題。
但道家與儒家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道家不以人為中心。因此道家會說不要把別人看的那麼重要,重要在於自己是否能與道結合。
瞧,就因為他們的目標不一樣,所以他們的系統建構的方式與標準自然就愈來愈不一樣。而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應該也沒什麼好講的吧。
有同樣的理想、同樣的核心、同樣的判準與同樣的概念才有討論的空間。否則沒有誰排斥誰的問題。
此外,哲學家未必一定要本科出身才行。在國內因為沒有對於「哲學」的概念,因此要進行哲學討論,就必須要進到哲學系裡。然而在國外,幾乎從小就會進行哲學教育,就好比我們對「國語」的教育一樣重視。
所以國外的哲學家們,多的是自別的領域跨足而來,因為他們本來就知道,哲學是一切科學的科學,每一門科目走到最後都是哲學,所以他們並沒有這層隔閡。
我們現在聽到一個人讀哲學系,就難免有象牙塔、說話怪怪的人的想法出現,這是非常可惜的。
一個合格的哲學家,必須要做到三件事: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
如果沒有同時達到這三項標準,則頂多是個社會觀察家、評論家、經濟學家...等等。
做到這三項事的人可以被稱做哲學家,而哲學家程度的高低,取決於他們的系統擴延性有多廣。
什麼叫做擴延性呢?以歷史哲學家為例,他的哲學必須要能夠解釋過去發生的事情為何會如此發生、這些發生的事情對現在有何影響、未來的世界會如何變化,以及,這一切的變化是為了什麼?能夠答出最後一個問題,接著就是下一個問題:人類的歷史「應該」如何發展?
前三項,最優秀的歷史學家可以做得到,但要做到後面兩項的,就可以被稱做歷史哲學家了。其他科目也是如此。
現在我們來解釋這三個標準的內容。
發問者說的「學院專有名詞」是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也是一般人會被哲學界的人一招斃命的地方。但是事實上,每一個哲學家的專有名詞的定義都是不一樣的。
不說別的,就「哲學」這個概念,每一個哲學家都有不一樣的解釋。所以說,我告訴你的這一套,以未必會被其他哲學家所接受。
所謂澄清概念,就是要把你口中的每一個概念內容給說的明明白白。比方說「逆來順受是中國文化的表現」這句話中,「中國文化」是什麼?「文化」包含了哪些意思?
我可不要「文化是人類生活的共同表現」這種答案喔,因為這講了等於沒講。我要的是「文化」這個概念所指涉的對象到底是什麼?如果不說清楚這點,當我們看到 闖紅燈、情理法、家庭觀念...時就說這是「中國文化」。然後你也點點頭,我也點點頭,好像心照不宣的樣子,實際上誰知道對方在說什麼? (有關文化這個概念,我最近有答類似的問題,想知道可以查我的記錄)
為什麼要澄清概念呢?其目的就是為了「設定判準」啊。
現在這裡有兩個人在爭論一幅畫到底美不美,當然要先說清楚什麼是「美」啊。
比方說,我們現在用希臘的標準來判定,所以「美」就是合乎比例。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量量看這畫裡面的配置合不合規矩,有的話就是美,反之則不是。
如果現在我們以浪漫時期的標準來看,那就要檢查這幅畫有沒有反應出作者想要說的事情,還是只是為溫飽而幫上層人物的宣傳作品。
現在不說「美」的判準,說說什麼是「公平」吧。發生了一件事,某人抗議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那我們就先來想想怎樣才叫公平。
是每個人得到的全部都一樣嗎?醫生薪水與工人一樣叫做公平?
還是照地位高低來分:總統拿10分,平民拿5分是公平?
還是只要雇主與雇員雙方同意就可以叫公平?
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喔,因為我們現在常常隨便就拿一個概念來批評別人不何道理,但事實上雙方對這個概念的定義標準根本就不同。
吵了半天當然是公說公有理了。
然而,設定判準的目的又是為了什麼?大家有一樣的標準看共識了,那又是為了哪一個目標呢?如果一個社會中不同領域的標準發生衝突了,是以哪個標準為重呢?這一切的問題,都在「建構系統」上。
什麼叫做建構系統?就是這個哲學家不管講哪方面的事情,都不會自相矛盾。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所以他在因材施教的時候,即使表面上看來他對不同學生有完全相反的建議,也不會互相干擾。所以我們說孔子是一個哲學家,不僅僅是一個教育家或修養好的人而已。
我們有的時候會對孟子和莊子這兩位同一個時代的哲學家沒有碰面感到可惜,但是仔細想想,他們就算碰了面該講什麼呢?
孟子是儒家,而儒家的一切系統,都是以人為中心的。所以儒家不斷提到人與人該如何相處、君王該如何統治百姓這些問題。
但道家與儒家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道家不以人為中心。因此道家會說不要把別人看的那麼重要,重要在於自己是否能與道結合。
瞧,就因為他們的目標不一樣,所以他們的系統建構的方式與標準自然就愈來愈不一樣。而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應該也沒什麼好講的吧。
有同樣的理想、同樣的核心、同樣的判準與同樣的概念才有討論的空間。否則沒有誰排斥誰的問題。
此外,哲學家未必一定要本科出身才行。在國內因為沒有對於「哲學」的概念,因此要進行哲學討論,就必須要進到哲學系裡。然而在國外,幾乎從小就會進行哲學教育,就好比我們對「國語」的教育一樣重視。
所以國外的哲學家們,多的是自別的領域跨足而來,因為他們本來就知道,哲學是一切科學的科學,每一門科目走到最後都是哲學,所以他們並沒有這層隔閡。
我們現在聽到一個人讀哲學系,就難免有象牙塔、說話怪怪的人的想法出現,這是非常可惜的。
宗教的目的
Q: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嗎?
A:
宗教也許有勸人為善的功能,但勸人為善並非宗教的創立目的。
原因有二,一是勸人為善未必只有宗教做得到;二是宗教教義沒有討論對錯的空間。每一個宗教中的「善」雖未必不能定義,但是它就算定義矛盾也是對的,因為它是宗教。
那麼,什麼才是宗教所以出現的主因?
那就是,解釋這個世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人生有兩大問題,一是「我為什麼存在?」;二是「我存在是為了什麼?」
第二個問題可以以理性回答,雖然答案未必可讓所有人接受,但有回答的空間。比方說是為了讓父母高興、比方說是為了享受、比方說是為了當砲灰...
但是第一個問題,因為沒有經驗拿來做根據,所以無法以理性回答,而這就是宗教一展身手的空間。
宗教給你一個絕對的理由,只要你相信,那你的生活就有一個實在的基礎。
比方說,是上帝創造了人,那人生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多麼簡單明瞭。
有這樣理由做基礎,人在人間的一切,不是踏實的多了嗎?
只要我如何如何,那將來我就會怎樣怎樣,這個「禍福一致」的保證,就是為了讓人有希望。
對人來說,對「希望」的需求遠超過了名利權位,甚至是生命。
這才是宗教的目的。
A:
宗教也許有勸人為善的功能,但勸人為善並非宗教的創立目的。
原因有二,一是勸人為善未必只有宗教做得到;二是宗教教義沒有討論對錯的空間。每一個宗教中的「善」雖未必不能定義,但是它就算定義矛盾也是對的,因為它是宗教。
那麼,什麼才是宗教所以出現的主因?
那就是,解釋這個世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人生有兩大問題,一是「我為什麼存在?」;二是「我存在是為了什麼?」
第二個問題可以以理性回答,雖然答案未必可讓所有人接受,但有回答的空間。比方說是為了讓父母高興、比方說是為了享受、比方說是為了當砲灰...
但是第一個問題,因為沒有經驗拿來做根據,所以無法以理性回答,而這就是宗教一展身手的空間。
宗教給你一個絕對的理由,只要你相信,那你的生活就有一個實在的基礎。
比方說,是上帝創造了人,那人生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多麼簡單明瞭。
有這樣理由做基礎,人在人間的一切,不是踏實的多了嗎?
只要我如何如何,那將來我就會怎樣怎樣,這個「禍福一致」的保證,就是為了讓人有希望。
對人來說,對「希望」的需求遠超過了名利權位,甚至是生命。
這才是宗教的目的。
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先秦
存這問題很久了,因為正在學先秦的哲學,所以還算略知一二。
不馬上答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覺得太麻煩,二是你說這是「中文系」的問題...而我最近與人在文哲方面有點磨擦,所以想看看受文學訓練的人是否有本事...呵...,第三嘛,是不知問這問題的目的,最近有一批上來做作業的,不想當傻蛋。
所以我只答最扼要的部份,一般介紹先秦的書大概也都這麼寫吧?
Q1:諸子學為何勃興於春秋戰國之際?
我想,您所謂的興,應當是相當於漢代後的儒術獨大吧。不過,其實只要當一個社會不安的時候,賢才就會受到重視。當然了,我所謂的不安標準,是以上位自身的不安為主。若上位不知民間疾苦,有外患也視而不見的話,當然沒有想要治的念頭。沒這念頭,就只有近人會受用。
相較於秦後的一統,春秋戰國的每一個國家領土都很小。君王政令對其國家的影響,主要有三個變數:君王本身的意志、政令本身是否適宜、政令執行的管道是否暢通。在那個時代的統治者,在危機意識方面都還算不錯,因此求賢風氣盛行;政令管道這方面,因領土不大,且平民一般沒受太高的教育,因此也還可以;至於政令 本身該如何制定,這就是這些謀士的發揮空間了。
自己有才,當然希望受用;諸侯們求賢;最後再加上說服了諸侯,就可以看到成果。這三點加在一起,有心人當然紛紛出山了。
後世國家統一了,造就了一個穩定的時代,先不論國家表現到底如何,光就國家體系這一點,只有有時間,一個層次分明的結構自然就會形成,造成了上下的隔閡。如此一來,新學說自就難以出頭了。
Q2、3的憂患意識與民本思想可以連在一起說。這種思想的成形也許是起於周朝。
周在商的時代,只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小國,之後雖得到眾諸侯的支持,推翻了商,但對於原本領土那樣小的國君,一下得到有六百年基業的商,那是多大的一個壓力啊。
這種以小服大的壓力,自然產生的憂患意識,其具體的表現,在於改變了「天命」這個概念。商的天命觀,認為天命令一個家族成為君王,是可以世代綿延不絕的。 因此商紂王壓根不在意人民的痛苦與詛咒,因為他覺得他就是「命好」,人民奈何不了他。周則不認為天命是無常的,不會永遠伴隨一個姓氏。天命是有德的,即天會把天命給予有德的人,國君要保有自己的地位,就必須要有德,以德配天。所謂的天人合一,其實意義是「天人合德」。
做為一個國君,對自己必須修養德行,對上必需敬天祭組,對下必須容民畜眾。這就是那時的君王學,其動機就在他們以小擁大所產生的危機意識。
Q4的問題我有點迷惑,所謂王官學就是御用學問,但這應該是之後知識下放後才有的對照。因為春秋前(即西周)的一切學問,本來就只屬於王室所有,平民不僅不可能學習,連想要學習的動機都不太會有吧。既無王官、平民的對照,何必特別說自己是王官學呢?
春秋時代,王官失守,學術下移,平民有了受教的機會,產生了「士」階層。孔子就是這個時代的產物。
只不過,所謂的王官學,主要還是以六經為主,但諸子百家中,唯儒家是以研究六經、承接周朝德治為思想核心的。「儒」的其中一意,便是「通六藝之人」。當 然,有人說六藝是禮樂射御書數這些,只不過,基本上各家都承認,儒家學者的學說是繞著詩書禮這些打轉的。他家學者也許讀過六經,不過卻只是以此來當參考資料,然後各自發展去了。
第二段的問題...我只說人性論這點吧。
首先,孟荀的人性論未必直接衝突。一般人認為他們衝突...唉,我只能說,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兩位是哲學家。
身為一個哲學家,說的話就不容許模稜兩可,他們應該要絕對清楚,自己口中吐出的每一個字詞所指射的對象到底是什麼。
以人性論為例,「人性」這個詞本身是什麼?先不提「人」吧,什麼是「性」呢?
告子說「食色性也」。用食色來指設「性」追求的對象也許沒錯,但用來說這是「人性」就太粗糙了。因為其他動物也有食色,因此不足以用食色來說明人異於禽獸(非人)之處。
為什麼說孟荀論未必直接衝突?因為他們兩個人看到的「人」是不同的。孟子有名的舉例:小孩將掉進井中,人都會產生不忍。孟子從這無意的瞬間看到了人的不同,但若是荀子會設怎樣的情境呢?我想,他一定會問:你的小孩和別人的小孩同時發生危險,你會救哪個?救自己的,所以人總是先為自己著想,這就是荀子所觀察的人。
既然觀察對象的時間不同,結論不同也就不難理解了。但這兒的問題在於,人性是人之一切活動的基礎,既然人的行為有善有惡,那麼無論是性善論或是性惡論,都必需為這一切找個理由。最重要的是,有這樣人性的人,應該如何生活?如果人天生為己,那麼人自私為何受到批評?如果人為善,為何世間有惡的出現?如果人性無善惡,那麼人為何要行善避惡呢?要知道,做善事基本上是挺辛苦的呢。
就說到這裡吧,這是個麻煩的問題。我總是看到一堆人在看到幾句三字經後就開始大放厥詞,天曉得孟子從沒說過「人性本善」,天曉得荀子何以看重教育,天曉得什麼叫做「性相近」,天曉得什麼是人…
不馬上答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覺得太麻煩,二是你說這是「中文系」的問題...而我最近與人在文哲方面有點磨擦,所以想看看受文學訓練的人是否有本事...呵...,第三嘛,是不知問這問題的目的,最近有一批上來做作業的,不想當傻蛋。
所以我只答最扼要的部份,一般介紹先秦的書大概也都這麼寫吧?
Q1:諸子學為何勃興於春秋戰國之際?
我想,您所謂的興,應當是相當於漢代後的儒術獨大吧。不過,其實只要當一個社會不安的時候,賢才就會受到重視。當然了,我所謂的不安標準,是以上位自身的不安為主。若上位不知民間疾苦,有外患也視而不見的話,當然沒有想要治的念頭。沒這念頭,就只有近人會受用。
相較於秦後的一統,春秋戰國的每一個國家領土都很小。君王政令對其國家的影響,主要有三個變數:君王本身的意志、政令本身是否適宜、政令執行的管道是否暢通。在那個時代的統治者,在危機意識方面都還算不錯,因此求賢風氣盛行;政令管道這方面,因領土不大,且平民一般沒受太高的教育,因此也還可以;至於政令 本身該如何制定,這就是這些謀士的發揮空間了。
自己有才,當然希望受用;諸侯們求賢;最後再加上說服了諸侯,就可以看到成果。這三點加在一起,有心人當然紛紛出山了。
後世國家統一了,造就了一個穩定的時代,先不論國家表現到底如何,光就國家體系這一點,只有有時間,一個層次分明的結構自然就會形成,造成了上下的隔閡。如此一來,新學說自就難以出頭了。
Q2、3的憂患意識與民本思想可以連在一起說。這種思想的成形也許是起於周朝。
周在商的時代,只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小國,之後雖得到眾諸侯的支持,推翻了商,但對於原本領土那樣小的國君,一下得到有六百年基業的商,那是多大的一個壓力啊。
這種以小服大的壓力,自然產生的憂患意識,其具體的表現,在於改變了「天命」這個概念。商的天命觀,認為天命令一個家族成為君王,是可以世代綿延不絕的。 因此商紂王壓根不在意人民的痛苦與詛咒,因為他覺得他就是「命好」,人民奈何不了他。周則不認為天命是無常的,不會永遠伴隨一個姓氏。天命是有德的,即天會把天命給予有德的人,國君要保有自己的地位,就必須要有德,以德配天。所謂的天人合一,其實意義是「天人合德」。
做為一個國君,對自己必須修養德行,對上必需敬天祭組,對下必須容民畜眾。這就是那時的君王學,其動機就在他們以小擁大所產生的危機意識。
Q4的問題我有點迷惑,所謂王官學就是御用學問,但這應該是之後知識下放後才有的對照。因為春秋前(即西周)的一切學問,本來就只屬於王室所有,平民不僅不可能學習,連想要學習的動機都不太會有吧。既無王官、平民的對照,何必特別說自己是王官學呢?
春秋時代,王官失守,學術下移,平民有了受教的機會,產生了「士」階層。孔子就是這個時代的產物。
只不過,所謂的王官學,主要還是以六經為主,但諸子百家中,唯儒家是以研究六經、承接周朝德治為思想核心的。「儒」的其中一意,便是「通六藝之人」。當 然,有人說六藝是禮樂射御書數這些,只不過,基本上各家都承認,儒家學者的學說是繞著詩書禮這些打轉的。他家學者也許讀過六經,不過卻只是以此來當參考資料,然後各自發展去了。
第二段的問題...我只說人性論這點吧。
首先,孟荀的人性論未必直接衝突。一般人認為他們衝突...唉,我只能說,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兩位是哲學家。
身為一個哲學家,說的話就不容許模稜兩可,他們應該要絕對清楚,自己口中吐出的每一個字詞所指射的對象到底是什麼。
以人性論為例,「人性」這個詞本身是什麼?先不提「人」吧,什麼是「性」呢?
告子說「食色性也」。用食色來指設「性」追求的對象也許沒錯,但用來說這是「人性」就太粗糙了。因為其他動物也有食色,因此不足以用食色來說明人異於禽獸(非人)之處。
為什麼說孟荀論未必直接衝突?因為他們兩個人看到的「人」是不同的。孟子有名的舉例:小孩將掉進井中,人都會產生不忍。孟子從這無意的瞬間看到了人的不同,但若是荀子會設怎樣的情境呢?我想,他一定會問:你的小孩和別人的小孩同時發生危險,你會救哪個?救自己的,所以人總是先為自己著想,這就是荀子所觀察的人。
既然觀察對象的時間不同,結論不同也就不難理解了。但這兒的問題在於,人性是人之一切活動的基礎,既然人的行為有善有惡,那麼無論是性善論或是性惡論,都必需為這一切找個理由。最重要的是,有這樣人性的人,應該如何生活?如果人天生為己,那麼人自私為何受到批評?如果人為善,為何世間有惡的出現?如果人性無善惡,那麼人為何要行善避惡呢?要知道,做善事基本上是挺辛苦的呢。
就說到這裡吧,這是個麻煩的問題。我總是看到一堆人在看到幾句三字經後就開始大放厥詞,天曉得孟子從沒說過「人性本善」,天曉得荀子何以看重教育,天曉得什麼叫做「性相近」,天曉得什麼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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