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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

同儕

昨晚看God頻道,與20歲出頭的年輕人談同儕排擠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的答案引起我的注意。

問題是:你要參加一個聚會,你有一個被排擠的朋友,那麼,你會不會帶他去呢?

因為討論氣份的關係,一般聽眾當然會被引導到選擇正確答案C:帶他去,並且當別人欺負他時,為他辯護。而B則是標準錯誤答案:帶他去,當別人欺負他時也不說話。除了一個女孩選A以外,所有人都選擇C。A答案是不帶他去。

女孩的原因是因為這是一個聚會,不能讓一個人而讓所有人不高興。主持人說,這是倫理學上的利己主義。我不確定是不是翻譯上出了問題,因為這應該是效益主義才對,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為最佳選擇。



引起我注意的倒不是效義主義,而是女孩提醒了我「聚會」才是重點這件事。

的確,這是一個聚會,而聚會的目的是為了讓彼此的感情交流。此時若有個圈圈外的人突然進來,那就破壞了整個聚會了。重點不在他是否被排擠,而在他與其他人不熟。

若A有心事想對B說,B即使有一個很好的朋友C,也不應該帶他赴會。因為重點在A有問題,不在把C介紹給A認識。



如果這是一個對外的活動,比方說去聽演講、看電影、或是去遊樂園玩這種,倒是比較有可能在私人朋友去,因為在對外活動時是比較不那麼在意彼此間的交流的。

總而言之,對於一件事情的選擇要做與否,在於做這件事的目的為何。若是堅持一個做事手段,往往會事倍功半。

然而,曾說過「不合理的機會不算是機會」。所以如果太著重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話,反而是玷污了那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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