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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宗教是什麼

一個社會的文化分為三個層面,由下而上分別是:器物、制度、理念這三者。理念是文化的核心,主要表現在文學、藝術、宗教與哲學中。



宗教的定義是「信仰的體現」。信仰的定義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所謂超越界,就是在我們這個「有形可見、充滿變化」的現實界之外、做為基礎與歸宿的力量。

在不同的宗教中,對於超越界有不同的名稱與解釋。例如基督宗教認為那是一個超越者,是一個有位格的「上帝」;例如佛教認為那是一個叫做「涅槃」的境界。無論是什麼宗教,對超越界有怎樣的詮釋,超越界的共同特色即「不隨(現實界的)變化而變化」。



說到「關係」,就有關係的雙方。而關係的建立,必讓雙方因此而有所改變。但我在上段提過,超越界是不會隨變化而變化的。那麼,當信仰建立時,會不會因此而改變了超越界呢?我認為,超越界的本體是不會變的,但超越界會不會對人的祈禱或功德有所回應這點,則可由各宗教的教義來回應。

不論超越界那端,人的這端必會因信仰而有所改變。如一人在信仰的前後無任何行為、態度或心境上的改變,那此人其實根本沒有信仰。耶魯大學宗教學教授杜普瑞博士所說的「如何信比信什麼來得重要」也就是這個意思。



宗教是信仰的體現,「體現」即具體表現的意思。因此加入一個宗教的團體與個人信仰最大的不同就在:宗教團體中會有一套行為上的準則,但個人信仰在具體行為的表現上並無如此嚴格的規範。

宗教上的體現主要有五個方面:教義、儀式、戒律,團體以及理性解釋。一個宗教的成熟度,就從它在這五方面的發展而定。



所謂「教義」,就是一個宗教的原始經典。記錄著創教者如何生活、他所說的話、他對超越界的體認,及他對後人的提攜等。後人將這些題材編成神話故事,藉由情景的重現讓後世想像當時的情況。

教義是一個宗教所宣佈的真理,通常具有不可侵犯的絕對地位。經驗界的最高學問為哲學,哲學的研究必需以經驗出發,然後以理性反省。因為有人生經驗的限制,故哲學能做到的僅可說「追求真理」、「愛好智慧」等。哲學家若純粹以經驗為源、理性為流,就絕不可說自己「發現真理」(但可說發現相對真理)或是「擁有智慧」(可說擁有知識)。這是哲學的限制。

但宗教沒有這個限制,因為宗教經典上所記錄的,就已經是那個宗教所認定的真理了。既不以普遍經驗出發,也不以理性為判斷的標準,這是宗教真理的特色。宗教的一切行為,皆由此真理所推出。



雖然宗教教義沒有質疑的空間,但宗教總是一種人類的活動,人生存於變化的現實世界中,宗教的不變真理該如何落實?這就產生了「理性解釋」這項宗教行為。

進行理性解釋的,在社會上有不同的學科以眾多角度來探討。為維護真理的不可動搖性,宗教本身也聚成了團體。他們一方面站在已接受真理的立場來解釋宗教;一方面這樣的團體使用一樣的儀式、守一樣的戒律,也可為宗教外的人起一個模範的作用。

戒律與儀式是宗教最明顯的具體表現。我不知道這些究竟是從何而來、又依據什麼標準而訂,不過我想,這些應該都是為了達到最終超越界的一種方法。戒律可以強制性的限制欲望和行動的尺度,儀式則可讓人進入一個異於外界的氣氛中。而且儀式有一種讓人回歸(或思)本源的提醒作用。



以上即我對宗教的理解與詮釋。





利歌 200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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