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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0日 星期一

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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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個整體,能夠確實把自己分做內外二元的人,不是心理上已完全分裂,就是一個修為已成之人。

其餘的人,大多成為內外俱圓的型態(起碼是有這樣的趨勢);少部份的內外俱方,在分做小方和大方兩種。小方之人盡力避免與他人接觸,大方之人要嘛惹人嫌,要嘛成為一方霸主。



內外不一的人分兩種,一是內方外圓;一是內圓外方。第一種人在行動時遇到交峰時,多以「推」的方式。推這個動作,1.一定會碰到別人。2.會碰很久。3.推的力量大小,取決於自己和對方的堅持度。4.推別人的人,本身方向是不能變的。所以這些就表示了,如果別人正好站在你要走的那條路上,用推的方式等於是硬碰硬,比力氣大小。如果對方是尖的,那你會受傷。

外方內圓的人就不一樣了。他們既靈活又帶有殺傷力,當外圍的方與人碰撞時,他的內圓立刻轉向,等於是打了就跑型。這種人幾乎是令人討厭的,因為沒有馬尾巴抓。他們的內心不斷變化,所以不會受傷,同時也沒有方向可言。也許只是剛撞了那邊之後順勢撞向你吧。



我們說,做人應該內方外圓,在外處事當圓融,但內心原則卻堅硬。

然而我在想,當一個人一再磨去自己的稜角,穿縮過紛雜世間之後,他內心的方又受損了多少呢?

我說,要鍛鍊出內心的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然,背那些經書不難,然而書上的自立自強、堅守意志這些,卻一直受到外在的考驗。這樣一來,心中的方在平和的生活中(我是指就一般生活周旋,沒有金戈鐵馬的外在考驗),是否也受此影響,無意間磨平了堅毅呢?



(已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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