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4
這是今天對胤玄組報告的三點不同看法:
1.復仇與嫉妒
2.自私
3.背叛
第一、復仇與嫉妒的差別不應重於兩人之間的是單向還是雙向的行為,而應回其本源,探討這兩個名詞的根本定義。
「復仇」是一種行為。我不可能只在我心中對人復仇,必須要對對方有所動作,如身體傷害或言語批評,才可說我在「復仇」。
而「嫉妒」是一種「情緒」。我可以在心中拼命嫉妒某人,但外在行為卻與常人無異。當然我可能因為嫉妒去傷人,可是這樣只能說這是「因為嫉妒而產生的行動」。比方說我毀謗別人是因為我嫉妒,但卻不可說別人因我的嫉妒而受傷,只能說被我的毀謗所傷。
此即最根本的差異所在。其次則是兩人關係的差異。
所謂復仇,只有在A先做了某事,讓B覺得自己有被傷害的感覺之後,B才會對A復仇;然而嫉妒不同,嫉妒是只有一方的心理變化:B可能嫉妒從不認識他的A。可能嫉妒到讓自己發瘋,A都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至於嫉妒必有利益衝突這點則不是必然的,因為嫉妒源於自卑,而唯一能讓一人自卑之人只有他自己。
第二、關於「自私」的定義太超過了。自私的心態的確會讓人做出損人利己的事,但並非所有的損人利己行為均可稱做自私。我提供另一個名詞,叫做「自利」,英文為self-regarding,定義是「從自己的角度思考」。這就是一個很中性的詞了。
所謂自利,可說是生物的本能,且也只能如此。以人來說,無論我如何為他人著想,我都只能以我的角度去看別人需要什麼幫助,我永遠不可能變成「他利」的人。
另外,如果沒有表現出損人利己的行為就不算是自私嗎?在中文中,自私帶有貶義,因為自私的定義是「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且從不試圖將心比心」,只要曾試圖揣摩別人的感受、試著跳脫自己一人來看事情,就不可說其人為自私之人。
總而言之,「自利」是一件客觀事實;「自私」則為主觀的個人處事態度。
第三、因為中文的「背叛」帶有譴責的意味,因此我認為不該僅以「轉移目標」做為背叛的定義。
背叛之前提為承諾,且所謂承諾是雙方共同認可下才有效力。舉個例子,婚姻是一種承諾,因為是兩個有自主行為之成年人共同願意遵守一契約協定。既然是兩人自己決定要結合的,當然有決定分開的權力在;而,只有在契約有效時做出違背契約規定之行為才可被稱做背叛。
我國法律有規定夫妻不可與第三人進行性行為,因此「婚外性」可被稱做法律上的背叛行為(即違法)。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的兩人一定要愛對方,既然沒有約定,精神外遇當然不能被當做法律上的背叛了。
回到原題,背叛的前提在於定約,若無選擇的可能性,自不可稱做定約,而既無定約,又何來背叛?因此,親情是不可能背叛的,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無選擇權。既無自由,就無責任。
ps:我說「背叛的前提在於定約」,請不要用邏輯寫成「定約→背叛 (p→q,無效論證)」。因為定約的人只是有背叛的可能,非指一定會背叛。真要寫的話,應寫成「可能背叛→已定約 ╟ 無定約→不可能背叛」。
第三組的報告可說是相當用心了,唯一的缺失在於「人性」一詞的使用有誤。因為在哲學上之人性論,是一門討論「人所以為人」之學問,情緒或行為則較偏向社會或心理學之研究對向。
2006年6月22日 星期四
養生主 一
2006/03/30
《莊子‧養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這句話的翻譯應該是:「我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識卻是無限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隨無限的知識,是一件很累的事啊。既然如此,還要汲汲於求知,那一定會疲累不堪了。」
1.什麼是知識是無限的?重點在於知識的範圍廣大無邊,通曉了一項科目,絕不代表通曉所有科目。並且就算有一門科目得以跨越時空的限制,自給自足、通古博今,也不表示可以以這門科目解釋一切的問題。
2.「殆」意旨「疲憊」,也就是做一件永遠無法完成卻必須一直去做的事情的心情─那是很累的。為什麼不解釋成「危險」?因為莊子本人也是個相當有才華的人,如果他發現求知是一件危險的事,怎麼還會知道那麼多呢?
3.所謂「汲汲於求知」已經失去了做學問的根本態度。學問該是想學才去學,而非有所功利目的而學。當然,學到廢寢忘食、走火入魔,即使本意是好的也是不當的。
《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這個「學」字不是指書本上的學問,而是指最廣義也最根本的學問──做人。也就是說,應當時時學習做人的方法並 且驗證,當驗證時發現果然如此時,會發出會心的一笑。當然學習其他學問也是一樣的。然而,什麼什麼時後才會「說(悅)」呢?自然不是指死讀書或考試的時 候,而是當學以致用之時,才會感到快樂。或許可以說,當你在「學」的時候並不感到「說」,表示你根本沒有學到;而只當你在「說」的時候,才表示你真的 「學」了。
以上的「學」與莊子的「知」是不一樣的。莊子的知是指一切固定的知識,論語的學則是指變動的、可以反復思考的智慧行為。
對中國人來說,儒家文化是食店,道家文化是藥店。食店可以讓人依靠,而卻不能久住藥店。藥店是什麼時後該去的?就是當人努力過後卻失敗了、失望了、感到灰心喪志時才去藥店,而不是還沒努力卻無病呻吟之人的避風港。
《易經‧大象》:「天行健,君子以自疆(強)不息。」這句話是多少中國人的座右銘。君子當督促自己永不懈怠,怎麼可能因為誤解了莊子的意思而讓中國人不重科學發展。
若各位最近有看Discovery的話就該知道,西方人已經發現了中國的科技水平在1500年的時候早已領先西方數百年。如中國人對科技從不重視,如何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如何有天工開物、本草綱目、考工記等科學巨作?
當然,現在中國的情況讓人很難想像我們曾經如此強盛,然而怎麼可以因為現在的落後而責備古人不曾努力。
中國的科技中斷,當然不是因為某人突然發現了前人的哪句話,而是因為政治因素,也只有政治能扼殺求知的風氣。那時因為朝廷內部空虛,黨爭不息,保 守派抬頭,因此才阻止了向外發展,科技停止,時間大概就是鄭和第七次下西洋。有時事情就是如此,在不該停的時後停止了,造成的後果才更嚴重。
以上參考傅佩榮教授的《解讀莊子》與南懷瑾先生的《論語別裁》
《莊子‧養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這句話的翻譯應該是:「我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識卻是無限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隨無限的知識,是一件很累的事啊。既然如此,還要汲汲於求知,那一定會疲累不堪了。」
1.什麼是知識是無限的?重點在於知識的範圍廣大無邊,通曉了一項科目,絕不代表通曉所有科目。並且就算有一門科目得以跨越時空的限制,自給自足、通古博今,也不表示可以以這門科目解釋一切的問題。
2.「殆」意旨「疲憊」,也就是做一件永遠無法完成卻必須一直去做的事情的心情─那是很累的。為什麼不解釋成「危險」?因為莊子本人也是個相當有才華的人,如果他發現求知是一件危險的事,怎麼還會知道那麼多呢?
3.所謂「汲汲於求知」已經失去了做學問的根本態度。學問該是想學才去學,而非有所功利目的而學。當然,學到廢寢忘食、走火入魔,即使本意是好的也是不當的。
《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這個「學」字不是指書本上的學問,而是指最廣義也最根本的學問──做人。也就是說,應當時時學習做人的方法並 且驗證,當驗證時發現果然如此時,會發出會心的一笑。當然學習其他學問也是一樣的。然而,什麼什麼時後才會「說(悅)」呢?自然不是指死讀書或考試的時 候,而是當學以致用之時,才會感到快樂。或許可以說,當你在「學」的時候並不感到「說」,表示你根本沒有學到;而只當你在「說」的時候,才表示你真的 「學」了。
以上的「學」與莊子的「知」是不一樣的。莊子的知是指一切固定的知識,論語的學則是指變動的、可以反復思考的智慧行為。
對中國人來說,儒家文化是食店,道家文化是藥店。食店可以讓人依靠,而卻不能久住藥店。藥店是什麼時後該去的?就是當人努力過後卻失敗了、失望了、感到灰心喪志時才去藥店,而不是還沒努力卻無病呻吟之人的避風港。
《易經‧大象》:「天行健,君子以自疆(強)不息。」這句話是多少中國人的座右銘。君子當督促自己永不懈怠,怎麼可能因為誤解了莊子的意思而讓中國人不重科學發展。
若各位最近有看Discovery的話就該知道,西方人已經發現了中國的科技水平在1500年的時候早已領先西方數百年。如中國人對科技從不重視,如何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如何有天工開物、本草綱目、考工記等科學巨作?
當然,現在中國的情況讓人很難想像我們曾經如此強盛,然而怎麼可以因為現在的落後而責備古人不曾努力。
中國的科技中斷,當然不是因為某人突然發現了前人的哪句話,而是因為政治因素,也只有政治能扼殺求知的風氣。那時因為朝廷內部空虛,黨爭不息,保 守派抬頭,因此才阻止了向外發展,科技停止,時間大概就是鄭和第七次下西洋。有時事情就是如此,在不該停的時後停止了,造成的後果才更嚴重。
以上參考傅佩榮教授的《解讀莊子》與南懷瑾先生的《論語別裁》
打造新生兒
2006/03/11
3月1日凌晨,我在看國家地理頻道的『打造新生兒』節目。距開始放映應該有一陣子了,本月的播放時間並不多。看這題目就知道,應該是關於可以選擇下一代特質的影片吧!繼續看下去,是因為它不僅是介紹這項科技成就,還訪問了眾多正反方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果再嚴密些,差不多要是場辯論會了。不過,既然是辯論就要明白,沒有一方的答案是會完全被社會採用的。
內容是一對有擁有先天性遺傳性疾病的孩子的父母,他們需要再生一個健康的孩子,讓次子輸血救長子的生命。
兩人同意了,前往他州進行體外受精手術。那間醫院是全境唯一得到國家準許進行此手術的醫院。在體外受精手術成功之後,必須進行切片檢查,以確保生下的孩子是不帶有疾病的。此種篩選胚胎的手術簡稱PGD。
夫妻兩人歷經三年的失敗後成功,得到了次子,而長子也因此獲救。
在這項研究在發展初期、中期、以及研究成功後要如何使用的的所有過程中,都備受爭議。以下列舉幾項精彩的看法:
一、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是否正確
反方認為,選擇孩子是上帝的權利,人類不可以干涉。
正方則反搏,人類自古以來都在試圖影響下一代的特質。從還沒出生就開始想要男孩或女孩,用的手法千奇百怪,包括性交體位、時間、服藥或流傳最久的綁住一邊睪丸,體外受精手術與上者不同僅在於其成功率為百分之百。出生後,給孩子的教育、安排才藝、選擇未來云云,不也是都在影響上帝的設定嗎?
說到這裡似乎走進了個死胡同,因為誰都不知道上帝的權限到哪個部份,不過起碼可以知道,這項反搏對不信上帝的人毫無作用。
反方的第二項理由是,若選擇性別的成功率達百分之百,且所有人都可以選擇的話,則會強烈影響社會的男女人數分配。
在這個階段,我們先預設這項成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正方(是我的看法,影片沒說)認為,造成社會男女人數不均的癥結點不在這項技術的發明,而在父母及其社會對某一性別的偏見。我舉例以前(不知現在還有沒有)施行一胎化政策的中國,那時在這政令的發布下,很多父母在知道他們的孩子是女孩後,當場扼死了孩子,直到生下男孩時才去報戶口。這情況告訴我們,若一對父母說什麼都要某一種性別的孩子時,禁止此技術只不過是多生幾個不受寵的孩子罷了。
要防止男女人數不均,在於讓社會不對某一性別抱持偏見,如此父母自然不會刻意去選擇較有成就的性別了。
二、用體外受精手術的人是否受限
正方(官方)認為,為免道德理由,非醫療用途的人不應使用體外受精手術。
反方(又是我)認為,讓孩子免於某些遺傳性疾病也為道德所不容。因為如果體外受精這件事本身是對的,就不應該有任何限制;反之,如是錯誤的,則任何人都不應有任何理由來施行此手術。
案例一、一對失聰的夫妻生下了一個完全健康的孩子,然而他們認為失聰是他們這個家庭的特色,如今這個健康的孩子讓他們感到格格不入。因此,他們希望用這項手術讓他們得到一個和他們有相同特質的孩子。
案例二、一個母親已擁有四個男孩,她與丈夫的身體都十分健康,可是他們非常想要的女孩卻一直沒有,於是他們希望藉手術來達成此願望。可是因手術的金額十分高昂,所以夫妻只能進行一次,若不成功,他們也只好認了。然最後的結果是成功。
案例三、一對父母急需一個健康的孩子來救他們的長子,然而此手術必須經過審核才得以使用,審核內容約是『詢問』夫妻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以確保他們會正常的教育第二個孩子云云。女方為此感到相當難堪與不滿,然而他必須有一個健康的孩子,因此即使審查時間已超過五個月,她還是堅持下去。夫妻倆都知道,再這麼審核下去,他們的長子恐怕是撐不下去了。幸而在第六個月,妻子發現自己懷孕了,且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孩子完全正常。最後,他們當然無需忍受漫長的審核也可以救他們的長子了。
一開始聽到第一、二個案例時,多少有些不以為然,但是聽了這樣多父母的想法後,我想到上面反方的說法,即,為何只有需要醫療用途的人才有權使用這項技術?想要一個健康的孩子和想要有某些缺陷的孩子不都是要擁有某個特質嗎?既然付予權利,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就不應該對權利有應用的限制。
三、未來
在目前,要進行手術的代價依然十分高昂,若對使用者毫不受限,是否會演變成,只有有錢的人才有辦法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呢?
手術費用的降低速度與科技成長的速度比較起來,應是科技的成長速度較快,人類很快就會有能力決定下一代的健康、外表、智商、個性等事情。若是只有有錢人能夠隨意使用這項技術,未來的生活會是如何呢?如今人們已無法調整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窘態,難到還要眼睜睜地看著一個落差再起?
我無意阻止科技的進步,其實誰也沒有辦法,只是我相當懷疑是人們駕馭科技,還是被科技拖著跑?
以前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是以達爾文的『進化論』為後盾,認為世上本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因此對於無法跟上科技的人,被淘汰是理所當然的,且為了加速進步,我們根本無需照顧無法照顧自己的人。
關於這個論點,相信有人會越看越皺眉吧,可是按這種原理來看,真可說是毫無破綻。因此要反搏,就該從原理反搏起。
首先,達爾文的適者生存是『演化論』。也就是說,生物並不會隨著時間的進行而進步。會生存下來的,九成九是巧合。所以,若不願照顧比自己弱小的人,直接說自己就是狠心就好,無需找靠山。
另外,就我個人認為,人會成為萬物之靈(大概是)的原因,是因為當我們幫助跟我們不相干的人、動物和自然界,可以不求回報。我們願意將心比心感受他人的處境並感到憐憫,且當他人獲得幸福,我們也會為他們感到高興。
如此,為比自己弱小的人走慢一點,又如何呢?而且走得慢也可以讓我們有多點時間思考,我們到底該往哪個方向走才是最適合的。
影片中有個學者說了一句話我很喜歡。
他說的是:自由與民主的代價就是要容忍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我想說的是:自由的最高表現,就是願意給予他人自由。
3月1日凌晨,我在看國家地理頻道的『打造新生兒』節目。距開始放映應該有一陣子了,本月的播放時間並不多。看這題目就知道,應該是關於可以選擇下一代特質的影片吧!繼續看下去,是因為它不僅是介紹這項科技成就,還訪問了眾多正反方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果再嚴密些,差不多要是場辯論會了。不過,既然是辯論就要明白,沒有一方的答案是會完全被社會採用的。
內容是一對有擁有先天性遺傳性疾病的孩子的父母,他們需要再生一個健康的孩子,讓次子輸血救長子的生命。
兩人同意了,前往他州進行體外受精手術。那間醫院是全境唯一得到國家準許進行此手術的醫院。在體外受精手術成功之後,必須進行切片檢查,以確保生下的孩子是不帶有疾病的。此種篩選胚胎的手術簡稱PGD。
夫妻兩人歷經三年的失敗後成功,得到了次子,而長子也因此獲救。
在這項研究在發展初期、中期、以及研究成功後要如何使用的的所有過程中,都備受爭議。以下列舉幾項精彩的看法:
一、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是否正確
反方認為,選擇孩子是上帝的權利,人類不可以干涉。
正方則反搏,人類自古以來都在試圖影響下一代的特質。從還沒出生就開始想要男孩或女孩,用的手法千奇百怪,包括性交體位、時間、服藥或流傳最久的綁住一邊睪丸,體外受精手術與上者不同僅在於其成功率為百分之百。出生後,給孩子的教育、安排才藝、選擇未來云云,不也是都在影響上帝的設定嗎?
說到這裡似乎走進了個死胡同,因為誰都不知道上帝的權限到哪個部份,不過起碼可以知道,這項反搏對不信上帝的人毫無作用。
反方的第二項理由是,若選擇性別的成功率達百分之百,且所有人都可以選擇的話,則會強烈影響社會的男女人數分配。
在這個階段,我們先預設這項成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正方(是我的看法,影片沒說)認為,造成社會男女人數不均的癥結點不在這項技術的發明,而在父母及其社會對某一性別的偏見。我舉例以前(不知現在還有沒有)施行一胎化政策的中國,那時在這政令的發布下,很多父母在知道他們的孩子是女孩後,當場扼死了孩子,直到生下男孩時才去報戶口。這情況告訴我們,若一對父母說什麼都要某一種性別的孩子時,禁止此技術只不過是多生幾個不受寵的孩子罷了。
要防止男女人數不均,在於讓社會不對某一性別抱持偏見,如此父母自然不會刻意去選擇較有成就的性別了。
二、用體外受精手術的人是否受限
正方(官方)認為,為免道德理由,非醫療用途的人不應使用體外受精手術。
反方(又是我)認為,讓孩子免於某些遺傳性疾病也為道德所不容。因為如果體外受精這件事本身是對的,就不應該有任何限制;反之,如是錯誤的,則任何人都不應有任何理由來施行此手術。
案例一、一對失聰的夫妻生下了一個完全健康的孩子,然而他們認為失聰是他們這個家庭的特色,如今這個健康的孩子讓他們感到格格不入。因此,他們希望用這項手術讓他們得到一個和他們有相同特質的孩子。
案例二、一個母親已擁有四個男孩,她與丈夫的身體都十分健康,可是他們非常想要的女孩卻一直沒有,於是他們希望藉手術來達成此願望。可是因手術的金額十分高昂,所以夫妻只能進行一次,若不成功,他們也只好認了。然最後的結果是成功。
案例三、一對父母急需一個健康的孩子來救他們的長子,然而此手術必須經過審核才得以使用,審核內容約是『詢問』夫妻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以確保他們會正常的教育第二個孩子云云。女方為此感到相當難堪與不滿,然而他必須有一個健康的孩子,因此即使審查時間已超過五個月,她還是堅持下去。夫妻倆都知道,再這麼審核下去,他們的長子恐怕是撐不下去了。幸而在第六個月,妻子發現自己懷孕了,且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孩子完全正常。最後,他們當然無需忍受漫長的審核也可以救他們的長子了。
一開始聽到第一、二個案例時,多少有些不以為然,但是聽了這樣多父母的想法後,我想到上面反方的說法,即,為何只有需要醫療用途的人才有權使用這項技術?想要一個健康的孩子和想要有某些缺陷的孩子不都是要擁有某個特質嗎?既然付予權利,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就不應該對權利有應用的限制。
三、未來
在目前,要進行手術的代價依然十分高昂,若對使用者毫不受限,是否會演變成,只有有錢的人才有辦法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呢?
手術費用的降低速度與科技成長的速度比較起來,應是科技的成長速度較快,人類很快就會有能力決定下一代的健康、外表、智商、個性等事情。若是只有有錢人能夠隨意使用這項技術,未來的生活會是如何呢?如今人們已無法調整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窘態,難到還要眼睜睜地看著一個落差再起?
我無意阻止科技的進步,其實誰也沒有辦法,只是我相當懷疑是人們駕馭科技,還是被科技拖著跑?
以前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是以達爾文的『進化論』為後盾,認為世上本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因此對於無法跟上科技的人,被淘汰是理所當然的,且為了加速進步,我們根本無需照顧無法照顧自己的人。
關於這個論點,相信有人會越看越皺眉吧,可是按這種原理來看,真可說是毫無破綻。因此要反搏,就該從原理反搏起。
首先,達爾文的適者生存是『演化論』。也就是說,生物並不會隨著時間的進行而進步。會生存下來的,九成九是巧合。所以,若不願照顧比自己弱小的人,直接說自己就是狠心就好,無需找靠山。
另外,就我個人認為,人會成為萬物之靈(大概是)的原因,是因為當我們幫助跟我們不相干的人、動物和自然界,可以不求回報。我們願意將心比心感受他人的處境並感到憐憫,且當他人獲得幸福,我們也會為他們感到高興。
如此,為比自己弱小的人走慢一點,又如何呢?而且走得慢也可以讓我們有多點時間思考,我們到底該往哪個方向走才是最適合的。
影片中有個學者說了一句話我很喜歡。
他說的是:自由與民主的代價就是要容忍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我想說的是:自由的最高表現,就是願意給予他人自由。
理想、文字、政治
2005/11/16
『人蘇世』中,講到有關五四運動白話文運動的評論,一言以蔽之:『種下去的是龍種,生出來的是蚯蚓。』白話文運動的重點將書寫的語言與說出的語言同化,讓只要識字的人一看到文章就可以掌握內容。
然而文字的效果看來不只在書寫說話當中。從前上位者之所以要用文言書寫的目的在於區隔上下,不懂政治的下位者會不會自以為看得懂白話文政策而近一步評論起來?
現在似乎很是如此啊!
文言文的精湛程度非有一定文學修為看不明白,即使每一個字都讀得出來也不了解內在含義。因此,只有有心進入領導階層、苦心修習政治學的人才會廢心去了解文言文。這就是區隔,區隔了一意求仕之人,與在外面偶爾探個頭進來的人。
然而白話文將這個區隔拿開的同時,也拿掉了尊敬、磨練、思考等隱藏在拮据文言文背面的東西。
這就是文言文之所以是官方語言的原因。政治是少數精英的使命,且這種精英化的動作並非為了阻擋下位者往上爬,而是阻止愚昧的人民以為自己民主,實際上卻是暴民。
『民權』是上下位者有『適當』的機會與管道提升自己,而非以下位者(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
這讓我對文言文有種新的看法,所以如果有必要的話,想多看點古文學。
一直很以身為中國人自豪,是指很榮幸我在這個時間生在這片土地之上,受如此教育與這樣的環境,以及這樣的人。
我的思想一直沒有受到最嚴格的限制,可以自由發揮選擇,而且又有中華文化的包容力,不會對有別於自己的文化產生排斥。所以我可以明白為何有人是這樣想事情,另一則不。所以,我喜歡中華文化。我想這『喜歡』應該是打從心裡的喜愛吧。
有這樣的環境才有這樣的我。就像尼采或是其他偉人們,若不是生在一個讓他如此反感或如此能發揮的時代中,他就不會是那個他了。若我從前的生命有任何一處改變了,無論是大是小、或悲傷或高興的事,我都不會是現在這個我了。
現在似乎能明白雪狼當初説的:『我愛我的朋友,也愛我的敵人。』的意思了。就算他不是這個意思也無妨,那就當是我說的好了。
『人蘇世』中,講到有關五四運動白話文運動的評論,一言以蔽之:『種下去的是龍種,生出來的是蚯蚓。』白話文運動的重點將書寫的語言與說出的語言同化,讓只要識字的人一看到文章就可以掌握內容。
然而文字的效果看來不只在書寫說話當中。從前上位者之所以要用文言書寫的目的在於區隔上下,不懂政治的下位者會不會自以為看得懂白話文政策而近一步評論起來?
現在似乎很是如此啊!
文言文的精湛程度非有一定文學修為看不明白,即使每一個字都讀得出來也不了解內在含義。因此,只有有心進入領導階層、苦心修習政治學的人才會廢心去了解文言文。這就是區隔,區隔了一意求仕之人,與在外面偶爾探個頭進來的人。
然而白話文將這個區隔拿開的同時,也拿掉了尊敬、磨練、思考等隱藏在拮据文言文背面的東西。
這就是文言文之所以是官方語言的原因。政治是少數精英的使命,且這種精英化的動作並非為了阻擋下位者往上爬,而是阻止愚昧的人民以為自己民主,實際上卻是暴民。
『民權』是上下位者有『適當』的機會與管道提升自己,而非以下位者(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
這讓我對文言文有種新的看法,所以如果有必要的話,想多看點古文學。
一直很以身為中國人自豪,是指很榮幸我在這個時間生在這片土地之上,受如此教育與這樣的環境,以及這樣的人。
我的思想一直沒有受到最嚴格的限制,可以自由發揮選擇,而且又有中華文化的包容力,不會對有別於自己的文化產生排斥。所以我可以明白為何有人是這樣想事情,另一則不。所以,我喜歡中華文化。我想這『喜歡』應該是打從心裡的喜愛吧。
有這樣的環境才有這樣的我。就像尼采或是其他偉人們,若不是生在一個讓他如此反感或如此能發揮的時代中,他就不會是那個他了。若我從前的生命有任何一處改變了,無論是大是小、或悲傷或高興的事,我都不會是現在這個我了。
現在似乎能明白雪狼當初説的:『我愛我的朋友,也愛我的敵人。』的意思了。就算他不是這個意思也無妨,那就當是我說的好了。
雙刀論證
2005/11/11
還記得老師提過的一個師生訴訟的兩難命題?
這問題是我第二個看到的邏輯題目,那時是有點給牽著鼻子走了,但在之後慢慢想一想就覺得不對勁。
首先一點,這再怎麼說都是一個訴訟案件,法官在判案的時候難到需要考慮報官的人在贏或輸之後的邏輯嗎?當然不用,那是下一次開庭的事了。這樣一想,這個問題馬上迎刃而解:
原先的付學費契約這麼打:學生畢業後打贏第一場官司之後就要付學費。
現在情況:學生畢業但未打贏官司。
這還不夠清楚嗎,當然學生不用付學費啊,在審的過程中他也沒有贏任何官司,當然不足以符合原契約付款的要求。因此,第一場官司,學生勝。
現在是續集。
目前情況:學生打贏了第一場官司。滿足付學費條件,但學生未付,因此老師再度上訴。
此時應該怎麼判決?明顯的是該付學費。
學生的邏輯錯誤就在此,他認為他這時還可以拿第一次訴訟的結果來抵這次繳費的命令,但事實上這個想法根本就不對,因為當初的前題與現在不同,他怎麼可以說因為他第一次勝訴就保證了第二次的官司不會失敗?
法律上有一分一審、再審、三審的案件(不確定正式名稱叫什麼),這種設定方式是因為可能前次訴訟有不公,而給敗訴者再上訴的機會。此時是可以提出 新的證據證明『當時的判決』證據不足等等,但提出的證據可不包括一審時的勝訴啊,因為二審就是在審一審有無漏洞,而非把一審的結果再放進一審的案件中。
另外一種是另起告訴,就是上次案件跟這次案件完全是兩碼子事,因此當然可以把前次的勝訴拿出來。但是就本次事件而言,學生第一次的勝訴只是說他在第一次段案前無需繳費,這是無庸置疑的。然第二次案件開庭時,學生已有一次勝訴記錄,被判應當付款也很正常。
總結,學生會贏頭一場,但老師馬上可以拿到學費。
所以我說邏輯有時會妨礙思考吧。
***
說個小故事
漢武帝在晚年時期到處找尋長生不死的藥,結果終於有個人呈了一顆丹藥上來。一旁的東方朔馬上拿過來吃下肚。武帝憤而下令要殺了東方朔,此時後者說了:
『如果我吃的是長生不死的藥,你根本不可能殺得了我;如果你得殺了我,表示我吃的不是長生不死藥,那你又憑什麼殺我呢?』
我沒寫過這段故事的邏輯,也沒什麼想把它寫出來,必竟故事的重點不在此。而我要說的嘛...就是證明邏輯或哲學等等,不是只有西方人懂啊。
哲學就是生活。
還記得老師提過的一個師生訴訟的兩難命題?
這問題是我第二個看到的邏輯題目,那時是有點給牽著鼻子走了,但在之後慢慢想一想就覺得不對勁。
首先一點,這再怎麼說都是一個訴訟案件,法官在判案的時候難到需要考慮報官的人在贏或輸之後的邏輯嗎?當然不用,那是下一次開庭的事了。這樣一想,這個問題馬上迎刃而解:
原先的付學費契約這麼打:學生畢業後打贏第一場官司之後就要付學費。
現在情況:學生畢業但未打贏官司。
這還不夠清楚嗎,當然學生不用付學費啊,在審的過程中他也沒有贏任何官司,當然不足以符合原契約付款的要求。因此,第一場官司,學生勝。
現在是續集。
目前情況:學生打贏了第一場官司。滿足付學費條件,但學生未付,因此老師再度上訴。
此時應該怎麼判決?明顯的是該付學費。
學生的邏輯錯誤就在此,他認為他這時還可以拿第一次訴訟的結果來抵這次繳費的命令,但事實上這個想法根本就不對,因為當初的前題與現在不同,他怎麼可以說因為他第一次勝訴就保證了第二次的官司不會失敗?
法律上有一分一審、再審、三審的案件(不確定正式名稱叫什麼),這種設定方式是因為可能前次訴訟有不公,而給敗訴者再上訴的機會。此時是可以提出 新的證據證明『當時的判決』證據不足等等,但提出的證據可不包括一審時的勝訴啊,因為二審就是在審一審有無漏洞,而非把一審的結果再放進一審的案件中。
另外一種是另起告訴,就是上次案件跟這次案件完全是兩碼子事,因此當然可以把前次的勝訴拿出來。但是就本次事件而言,學生第一次的勝訴只是說他在第一次段案前無需繳費,這是無庸置疑的。然第二次案件開庭時,學生已有一次勝訴記錄,被判應當付款也很正常。
總結,學生會贏頭一場,但老師馬上可以拿到學費。
所以我說邏輯有時會妨礙思考吧。
***
說個小故事
漢武帝在晚年時期到處找尋長生不死的藥,結果終於有個人呈了一顆丹藥上來。一旁的東方朔馬上拿過來吃下肚。武帝憤而下令要殺了東方朔,此時後者說了:
『如果我吃的是長生不死的藥,你根本不可能殺得了我;如果你得殺了我,表示我吃的不是長生不死藥,那你又憑什麼殺我呢?』
我沒寫過這段故事的邏輯,也沒什麼想把它寫出來,必竟故事的重點不在此。而我要說的嘛...就是證明邏輯或哲學等等,不是只有西方人懂啊。
哲學就是生活。
說話
2005/11/03
讀哲學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釐清概念,因此自己誤解後再誤導別人相當危險,尤其是自己不知自己錯誤的時候。
一個人在無意間說的話最容易被人接受。
舉個報導新聞的例子:
『今天在台北市xx高中發生了一起學生打老師的事件。』
這個時候觀眾會產生疑惑:倒底發生了時什麼事?是老師說了什麼太超過的話,還是學生有暴力傾向?
偏偏新聞稿只有這樣一句話,所以主播沒有繼續讀稿。但如果他這時順口說了一句:『呵,現在的年輕人應該多學著控制自己的脾氣啊!』 那觀眾心理會產生什麼想法?當然是認為錯的人是學生!
然而事情真的是這個樣子嗎?播報員是得知所有事情緣由而說了這感嘆句,還是他所知道的就只有新聞稿的那一句話?
如是前者那無可厚非,但若是後者呢?現在在所有看電視的觀眾心裡就得到了這麼一個資訊:又發生了一件大逆不道的學生打老師事件。
知道我要表達的是什麼了嗎?
我當然明白老師上課時需要舉一些動聽的例子,我也知道這些例子是為了突顯他的正確而這麼解釋的,而且更知道原意並不見得是如此。
然而是否有同學在聽完之後產生『原來"我思故我在"是一個無效論證』的想法?
之所以在這裡發文,是想要告訴大家看事情並不只有一個角度。若經各位判斷是我說的不對,或是你有另一種解釋,都是我所樂見的結果。
哲學人不擔心別人和你辯論,只害怕別人把你的話當聖經。
讀哲學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釐清概念,因此自己誤解後再誤導別人相當危險,尤其是自己不知自己錯誤的時候。
一個人在無意間說的話最容易被人接受。
舉個報導新聞的例子:
『今天在台北市xx高中發生了一起學生打老師的事件。』
這個時候觀眾會產生疑惑:倒底發生了時什麼事?是老師說了什麼太超過的話,還是學生有暴力傾向?
偏偏新聞稿只有這樣一句話,所以主播沒有繼續讀稿。但如果他這時順口說了一句:『呵,現在的年輕人應該多學著控制自己的脾氣啊!』 那觀眾心理會產生什麼想法?當然是認為錯的人是學生!
然而事情真的是這個樣子嗎?播報員是得知所有事情緣由而說了這感嘆句,還是他所知道的就只有新聞稿的那一句話?
如是前者那無可厚非,但若是後者呢?現在在所有看電視的觀眾心裡就得到了這麼一個資訊:又發生了一件大逆不道的學生打老師事件。
知道我要表達的是什麼了嗎?
我當然明白老師上課時需要舉一些動聽的例子,我也知道這些例子是為了突顯他的正確而這麼解釋的,而且更知道原意並不見得是如此。
然而是否有同學在聽完之後產生『原來"我思故我在"是一個無效論證』的想法?
之所以在這裡發文,是想要告訴大家看事情並不只有一個角度。若經各位判斷是我說的不對,或是你有另一種解釋,都是我所樂見的結果。
哲學人不擔心別人和你辯論,只害怕別人把你的話當聖經。
解 我思故我在
2005/10/30
關於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邏輯結構
首先,老師對此句話的解讀為『我會思考,所以我存在。』~(1)
對(1)論證進行有效與否的計算如下:
令A=我會思考;B=我存在
(1)論證之對應句:A→B
以真值表檢查,其並非為套套邏輯。根據DT,原論證論證無效。
然而,『我思故我在』真的是這麼解釋的嗎?
笛卡爾與休謨的虛無主義在同一個時期,虛無主義的前期是懷疑論,他們對世上的所有事物與理論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休謨這位把懷疑論發展到極致的學者自然不會放過當時的笛卡爾。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然而當自己存在與否的基礎都無法確立,那其學說無論說了什麼都是相當輕浮的。
因此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誕生了,他的說法是,無論我對任何事懷疑,那都是從『我』這個觀點出發,如果沒有『我』的話,我所說出的任何話,看到的任何事都不 足以成立。而現在,『我』已經在思考了,『我』正在對我周圍的世界進行思考,且我也很確定我的確是在思考,這完全是自發性的,沒有受到別人的操縱。因此, 當我開始這麼思考的時候,便可以確定『我』是存在的。
所以我對『我思故我在』的解讀是:『「因為我在思考,所以我存在。」否則「因為我存在,所以我在思考。」』~(2)
對(2)論證進行有效與否的計算如下:
令A=我會思考;B=我存在
(2)論證之對應句:(A→B)ˇ(B→A)
以真值表法檢查 (A→B)ˇ(B→A)
TTT T TTT
FTT T TFF
TFF T FTT
FTF T FTF
本句為套套邏輯。根據DT,(2)論證有效。
***
嗯,大概就這樣吧。
我不是很喜歡用邏輯檢查別人的句子,因為我們大都認為做正確的事就會有正確的結果,然而還是會有飛來橫禍的時候。就算如此,難道該認為做對的事有錯的結果,反之亦然嗎?
對與錯之間的有效論證少的可憐,然而卻不都是矛盾句(全是F)是吧,我們總是希望自己會走上T的那一列結果。若人生毫無道理可尋,又何必學什麼學問呢?
邏輯是用來檢查自己失誤的機會,不是拿來挑別人毛病的。
共勉之。
關於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邏輯結構
首先,老師對此句話的解讀為『我會思考,所以我存在。』~(1)
對(1)論證進行有效與否的計算如下:
令A=我會思考;B=我存在
(1)論證之對應句:A→B
以真值表檢查,其並非為套套邏輯。根據DT,原論證論證無效。
然而,『我思故我在』真的是這麼解釋的嗎?
笛卡爾與休謨的虛無主義在同一個時期,虛無主義的前期是懷疑論,他們對世上的所有事物與理論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休謨這位把懷疑論發展到極致的學者自然不會放過當時的笛卡爾。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然而當自己存在與否的基礎都無法確立,那其學說無論說了什麼都是相當輕浮的。
因此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誕生了,他的說法是,無論我對任何事懷疑,那都是從『我』這個觀點出發,如果沒有『我』的話,我所說出的任何話,看到的任何事都不 足以成立。而現在,『我』已經在思考了,『我』正在對我周圍的世界進行思考,且我也很確定我的確是在思考,這完全是自發性的,沒有受到別人的操縱。因此, 當我開始這麼思考的時候,便可以確定『我』是存在的。
所以我對『我思故我在』的解讀是:『「因為我在思考,所以我存在。」否則「因為我存在,所以我在思考。」』~(2)
對(2)論證進行有效與否的計算如下:
令A=我會思考;B=我存在
(2)論證之對應句:(A→B)ˇ(B→A)
以真值表法檢查 (A→B)ˇ(B→A)
TTT T TTT
FTT T TFF
TFF T FTT
FTF T FTF
本句為套套邏輯。根據DT,(2)論證有效。
***
嗯,大概就這樣吧。
我不是很喜歡用邏輯檢查別人的句子,因為我們大都認為做正確的事就會有正確的結果,然而還是會有飛來橫禍的時候。就算如此,難道該認為做對的事有錯的結果,反之亦然嗎?
對與錯之間的有效論證少的可憐,然而卻不都是矛盾句(全是F)是吧,我們總是希望自己會走上T的那一列結果。若人生毫無道理可尋,又何必學什麼學問呢?
邏輯是用來檢查自己失誤的機會,不是拿來挑別人毛病的。
共勉之。
知行合一
2005/10/24
Q1:殉死或殉道是否為『知行合一』所要表達或所希望人們該走的正道?
Q2:如果不確定何為『真』,所以照著原有的錯誤規則走應當嗎?
Q3:如果『知』的是錯誤的,卻依然相信其無誤而走到底的人是否可取?
我很想知道王陽明在說人該知行合一時的想法,且知行合一的使用性有何限制。
不然,評他人應該像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時,只是在表達自己本身的不滿,而非王陽明會想從墳墓裡爬出來罵人...
目標與目前所在地又不只一條路可走,就算只有一條路,走的方式也有正行逆行或跳或滾等方法吧。就像走迷宮,順著迷宮的設計前進轉彎後退總會找到出口的,為什麼非得扛著鑽牆機,直直朝出口方向硬闖呢?
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可以為自己的目標奮鬥。
因此,無論是追求名利、真理、信仰、智慧、愛情或生命都是在盡自己生為『人』的本份。
批評他人不應追求什麼(或硬要糾正他人)並不可取,除非他認為他的本份就是批評別人。
總而言之,一個人做任何事都不需要和其他人做比較;而是非善惡的評估也只有做了那件事的人的想法才有可取之處。
Q1:殉死或殉道是否為『知行合一』所要表達或所希望人們該走的正道?
Q2:如果不確定何為『真』,所以照著原有的錯誤規則走應當嗎?
Q3:如果『知』的是錯誤的,卻依然相信其無誤而走到底的人是否可取?
我很想知道王陽明在說人該知行合一時的想法,且知行合一的使用性有何限制。
不然,評他人應該像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時,只是在表達自己本身的不滿,而非王陽明會想從墳墓裡爬出來罵人...
目標與目前所在地又不只一條路可走,就算只有一條路,走的方式也有正行逆行或跳或滾等方法吧。就像走迷宮,順著迷宮的設計前進轉彎後退總會找到出口的,為什麼非得扛著鑽牆機,直直朝出口方向硬闖呢?
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可以為自己的目標奮鬥。
因此,無論是追求名利、真理、信仰、智慧、愛情或生命都是在盡自己生為『人』的本份。
批評他人不應追求什麼(或硬要糾正他人)並不可取,除非他認為他的本份就是批評別人。
總而言之,一個人做任何事都不需要和其他人做比較;而是非善惡的評估也只有做了那件事的人的想法才有可取之處。
看書的外在
2005/09/08
就是在動筆的這一刻,我還是懷疑自己會隨時被"懶(不想用這個詞,因為我不是這樣。只是還是用它才能讓你懂我想表達的現在"那樣"的心情)"給拖住而終究作罷,所以若我停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說了一大堆比喻還沒說到我要比喻什麼的時候,你也該習慣了。
這個標題名稱在今天一早誕生,我應該都已經可以有這個預感說當它在我腦中誕生的那一刻起,就能註定它永遠不會以最初的原生形式重生。
最近逛書店,也買了不少書,不過自從從高雄回來之後,我就特別喜歡在書店亂晃而看中的書名記下來,然後過一陣子再去我有貴賓卡的店裡買齊。
這方法說實在的有利有弊。
曾在一本書上看到作者這麼寫著:當你第一眼看到它,並把它拿起來試著翻翻看的時候,就拿去付帳吧!
他的意思是,無需太認真的挑書,因為最有看書心情的那一刻,就是被它的書名吸引並且拿起來的那一瞬間。我同意,一半。一則是我喜歡的東西太多,心情好時要我在書店找10本中意的書都不是什麼難事,然而當我坐在家裡,確很難想起當時雀躍著想買下它的心情。
所謂"看書的外在"便是這樣的一個情況。因為閱讀需要時間,書店的氣份、身上的裝扮、時間與地點的不同都再再影響著千萬個微不足道的感覺。書的內容確一直都是那個樣子的。
電影決戰猩球中,學習的方法是躺在一張躺椅上,眼前是一個高科技的儀器,當你輸入好你要什麼知識之後,躺在椅子上,電腦會馬上把這些知識送信你的腦袋裡,完全沒有什麼語言障礙或理解不良的問題。
在寫故事的時候,我常會想到這個畫面,所以我特別會注意讓我的課程中沒有只要把知識裝進腦袋中就好了的科目,雖然我還沒有具體的在故事中敘述有這麼一台機器。反正我的意思是,有些"就是這個樣子"的東西,是應該這樣吸收的。
當然,看小說或那些需要想一下的書是需要時間的中斷來思考的,但是如果用這樣的儀器把那些文字刻進腦海,然後在自己之後靜下來思考的時候,不也可以產生傳統閱讀的心理波動嗎?
有時我在想瞬間記憶是怎麼一回事,他所謂的看一眼就知道,是具像象的還是抽象的? 好比『RGBXUD』,他看到了這樣的一串字(或對他而言是一幅圖?),之後要他回想復述這些字母時,他是不是要回想起這幅圖,然後再照心中的那個樣子理 解出有R、G、B...這些字呢?
我的意思是,對他而言,他的確是看到了一張桌子,他也知道他看到了那張桌子,但是若問桌子的顏色、形狀、大小等等,那是需要把記憶庫打開一下,然後他"看 到"了,喔,是黑色...L型...一尺寬...。而不是我們認真的在第一眼就盯著桌子所接受到的資訊:這裡有一張L型的黑色長桌。
若我們一開始就沒有把它的長度列入記憶範圍,那我們就永遠不會想起桌子的長度了,對吧。
不過話說回來,這些擁有瞬間記憶的人,只是像最老式的錄影機一樣,把所有東西一股腦的丟進去,若是問,籃球在哪裡,他們應該是需要慢慢到帶的回想進門後的 所有記憶畫面,然後才會"看到"籃球在哪吧!
果然沒有說回原點,要去上課了,掰!
就是在動筆的這一刻,我還是懷疑自己會隨時被"懶(不想用這個詞,因為我不是這樣。只是還是用它才能讓你懂我想表達的現在"那樣"的心情)"給拖住而終究作罷,所以若我停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說了一大堆比喻還沒說到我要比喻什麼的時候,你也該習慣了。
這個標題名稱在今天一早誕生,我應該都已經可以有這個預感說當它在我腦中誕生的那一刻起,就能註定它永遠不會以最初的原生形式重生。
最近逛書店,也買了不少書,不過自從從高雄回來之後,我就特別喜歡在書店亂晃而看中的書名記下來,然後過一陣子再去我有貴賓卡的店裡買齊。
這方法說實在的有利有弊。
曾在一本書上看到作者這麼寫著:當你第一眼看到它,並把它拿起來試著翻翻看的時候,就拿去付帳吧!
他的意思是,無需太認真的挑書,因為最有看書心情的那一刻,就是被它的書名吸引並且拿起來的那一瞬間。我同意,一半。一則是我喜歡的東西太多,心情好時要我在書店找10本中意的書都不是什麼難事,然而當我坐在家裡,確很難想起當時雀躍著想買下它的心情。
所謂"看書的外在"便是這樣的一個情況。因為閱讀需要時間,書店的氣份、身上的裝扮、時間與地點的不同都再再影響著千萬個微不足道的感覺。書的內容確一直都是那個樣子的。
電影決戰猩球中,學習的方法是躺在一張躺椅上,眼前是一個高科技的儀器,當你輸入好你要什麼知識之後,躺在椅子上,電腦會馬上把這些知識送信你的腦袋裡,完全沒有什麼語言障礙或理解不良的問題。
在寫故事的時候,我常會想到這個畫面,所以我特別會注意讓我的課程中沒有只要把知識裝進腦袋中就好了的科目,雖然我還沒有具體的在故事中敘述有這麼一台機器。反正我的意思是,有些"就是這個樣子"的東西,是應該這樣吸收的。
當然,看小說或那些需要想一下的書是需要時間的中斷來思考的,但是如果用這樣的儀器把那些文字刻進腦海,然後在自己之後靜下來思考的時候,不也可以產生傳統閱讀的心理波動嗎?
有時我在想瞬間記憶是怎麼一回事,他所謂的看一眼就知道,是具像象的還是抽象的? 好比『RGBXUD』,他看到了這樣的一串字(或對他而言是一幅圖?),之後要他回想復述這些字母時,他是不是要回想起這幅圖,然後再照心中的那個樣子理 解出有R、G、B...這些字呢?
我的意思是,對他而言,他的確是看到了一張桌子,他也知道他看到了那張桌子,但是若問桌子的顏色、形狀、大小等等,那是需要把記憶庫打開一下,然後他"看 到"了,喔,是黑色...L型...一尺寬...。而不是我們認真的在第一眼就盯著桌子所接受到的資訊:這裡有一張L型的黑色長桌。
若我們一開始就沒有把它的長度列入記憶範圍,那我們就永遠不會想起桌子的長度了,對吧。
不過話說回來,這些擁有瞬間記憶的人,只是像最老式的錄影機一樣,把所有東西一股腦的丟進去,若是問,籃球在哪裡,他們應該是需要慢慢到帶的回想進門後的 所有記憶畫面,然後才會"看到"籃球在哪吧!
果然沒有說回原點,要去上課了,掰!
隨筆
2005/09/01
瞧瞧,一斷了要再寫下去真是需要很大的意志力啊!
現在之所以會動筆,應該是我正好開著電腦而且不還沒想到其他事情做,而且又做了件"應該"需要給點交代的事情所以才寫的。
剛才看雨ㄉ旋律聊了聊天,記錄名稱是8/31晚上,我一邊在修"挪威的森林"一邊跟她隨便聊著天。聊的內容起初就是這本書。
我一直想把我看這本書的心情寫下來(也是我8/30前想動筆的原因之一),跟她提起只是隨口,因為網路電子書的版本像是用掃描的,很多字會打錯,而且翻譯方面也有出入,大概是大陸版的原因吧,我不太喜歡這樣,所以盡可能的修正一些細節。跟她提起是有點想聽她對我做這種細功的看法...不過卻竟然講到書內容 的重點了。
也無妨,透過跟別人解釋來懂我自己的方法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霹靂趴啦的說了一堆...我自個挺滿意的。而他卻對我有自私和可憐的評價。這我可有點火了。
如同我以前說過的,當我希望別人懂我的時候我會用力的和他人溝通,用力看著他的雙眼,彷彿要透過眼神來傳遞我的感覺一般。這時我得到的往往是漠然又疑惑的。我會難過,一定還是會的,必竟我曾經覺得你應該可以了解我,而現在我知道不可能了。難道我這時要像小說中的人物崩潰或自殺嗎?小說人物就是有這種好處,一但他們做了什麼決定,那決定會產生的現實面好像都煙消雲散了。我可不一樣啊,我當然必須趕緊整理釋放出的感情然後繼續走我的路。怎麼把收拾的時間縮到最短呢?
真抱歉啊,在這個時候我已經顧不到那個曾讓我動心的對象了,我可以為你死,可我不能忍受你有一絲一毫傷害我心的機會。無論是狠狠把對方推開、用冰冷的語調說你不需要懂我、或是反諷自己相信你是的錯誤都無所謂,這個時間的我只能盡我最大的力氣退回城裡了。
也許這段時間我會回頭看你,但是已經沒有用了,我不會給對方第二次機會的。這是我的生存手法,與我珍惜我朋友所能付出的稍有抵觸,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你不能在我用心凝視你的時候和我對上眼,那你就永遠失去這個機會了。在我關起城門時,我可以忍受你帶給我的所有災難與打擊,但我不會忍受我自己開城門 結果迎面是尊大砲的污辱。因為我還沒有非死的理由與必要與機會,所以,我還是得活著。
嗯...先就到這樣,之後再繼續說吧!
瞧瞧,一斷了要再寫下去真是需要很大的意志力啊!
現在之所以會動筆,應該是我正好開著電腦而且不還沒想到其他事情做,而且又做了件"應該"需要給點交代的事情所以才寫的。
剛才看雨ㄉ旋律聊了聊天,記錄名稱是8/31晚上,我一邊在修"挪威的森林"一邊跟她隨便聊著天。聊的內容起初就是這本書。
我一直想把我看這本書的心情寫下來(也是我8/30前想動筆的原因之一),跟她提起只是隨口,因為網路電子書的版本像是用掃描的,很多字會打錯,而且翻譯方面也有出入,大概是大陸版的原因吧,我不太喜歡這樣,所以盡可能的修正一些細節。跟她提起是有點想聽她對我做這種細功的看法...不過卻竟然講到書內容 的重點了。
也無妨,透過跟別人解釋來懂我自己的方法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霹靂趴啦的說了一堆...我自個挺滿意的。而他卻對我有自私和可憐的評價。這我可有點火了。
如同我以前說過的,當我希望別人懂我的時候我會用力的和他人溝通,用力看著他的雙眼,彷彿要透過眼神來傳遞我的感覺一般。這時我得到的往往是漠然又疑惑的。我會難過,一定還是會的,必竟我曾經覺得你應該可以了解我,而現在我知道不可能了。難道我這時要像小說中的人物崩潰或自殺嗎?小說人物就是有這種好處,一但他們做了什麼決定,那決定會產生的現實面好像都煙消雲散了。我可不一樣啊,我當然必須趕緊整理釋放出的感情然後繼續走我的路。怎麼把收拾的時間縮到最短呢?
真抱歉啊,在這個時候我已經顧不到那個曾讓我動心的對象了,我可以為你死,可我不能忍受你有一絲一毫傷害我心的機會。無論是狠狠把對方推開、用冰冷的語調說你不需要懂我、或是反諷自己相信你是的錯誤都無所謂,這個時間的我只能盡我最大的力氣退回城裡了。
也許這段時間我會回頭看你,但是已經沒有用了,我不會給對方第二次機會的。這是我的生存手法,與我珍惜我朋友所能付出的稍有抵觸,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你不能在我用心凝視你的時候和我對上眼,那你就永遠失去這個機會了。在我關起城門時,我可以忍受你帶給我的所有災難與打擊,但我不會忍受我自己開城門 結果迎面是尊大砲的污辱。因為我還沒有非死的理由與必要與機會,所以,我還是得活著。
嗯...先就到這樣,之後再繼續說吧!
想...
2006/02/23
『如果要的只是安逸,那又何必離開家裡?』
這是今天...這幾天看到最有意義(有看進去)的一句話。
最近...一直想要旅行。自由的旅行,走到哪算哪的旅行...
沒有,是旁人的阻撓,還是自己的膽小?...我寧願說是後者。
這幾天,因為注意到4月初有五天的放假,因此打算出門走走...其實在寒假時不是一直都在想嗎...說搜集資料...難到沒有這些我就走不了?
我在猶豫的時候...最常出現的反應就是『拖』。這種處理方式雖然不會出什麼意外的差錯,但就是容易讓我到最後就是不做任何事,然後一直到時間到了,才跟自己說:『啊,來不及了,下次吧!』
真是夠了...
一個一個說吧,我先是上易遊網看了下,在一看到蘇杭五日遊的時候立刻眼睛一亮,因此就決定,如果是出國的話,一定是去這個。
隨口提出來,她馬上沉了一下......唉...
接著,她說她也去...雖然清鬆了點,但是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跟姐討論,發現自己租車在臺灣其實也無不可,查了查價位,汽車個把萬跑不掉,如果是我自己倒也無妨,我還高興可以省下幾天的房錢,可我難到能要她也如此?
我想我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因為跟她在一起我只能規規矩矩的計劃著『渡假』,而非自己一人的冒險。
接著我看到租機車的,價位自然低了多,五天也大約三四千。我是很希望能用機車旅行的,因為靜的關係,我也一直想騎著車...在夜裡...飛馳...。當然,我想我是沒那個勇氣和技術騎快車了,只是...我想要那種孤獨的飛行感...
早上,她說她不能去大陸,真是鬆了口氣...
我繼續空想著,也上網找了東臺灣的旅店...
晚上吃飯時,我說在臺灣自個兒玩如何,她又......。我說要嘛讓我自己去大陸,要嘛在臺灣自己跑。
她那個『你自己想一想』的態度...他媽的你自己決定勒幹!
我不要跟她在一起!我不要規定!我不要渡假!我不要行程!
就是在那時看到了這句話...
我想到我的腳踏車,或許我可以選宜蘭、花蓮、臺東、台南、台中幾個點...用拖運玩個一圈?
當然啦,這又是『想』...所以我討厭跟人討論...因為我終究不知道該怎樣做,討論就是...把搖搖晃晃的我推得更不知所措,卻又警告了我不準往哪個方向晃...
我知道我不知道...我知道這樣『討論』下去的結果...我知道再這樣下去...我會不知道變成怎樣...
你...我...好累...
請你...我想去做做不一樣的事...請......我真的想...要...
『如果要的只是安逸,那又何必離開家裡?』
這是今天...這幾天看到最有意義(有看進去)的一句話。
最近...一直想要旅行。自由的旅行,走到哪算哪的旅行...
沒有,是旁人的阻撓,還是自己的膽小?...我寧願說是後者。
這幾天,因為注意到4月初有五天的放假,因此打算出門走走...其實在寒假時不是一直都在想嗎...說搜集資料...難到沒有這些我就走不了?
我在猶豫的時候...最常出現的反應就是『拖』。這種處理方式雖然不會出什麼意外的差錯,但就是容易讓我到最後就是不做任何事,然後一直到時間到了,才跟自己說:『啊,來不及了,下次吧!』
真是夠了...
一個一個說吧,我先是上易遊網看了下,在一看到蘇杭五日遊的時候立刻眼睛一亮,因此就決定,如果是出國的話,一定是去這個。
隨口提出來,她馬上沉了一下......唉...
接著,她說她也去...雖然清鬆了點,但是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跟姐討論,發現自己租車在臺灣其實也無不可,查了查價位,汽車個把萬跑不掉,如果是我自己倒也無妨,我還高興可以省下幾天的房錢,可我難到能要她也如此?
我想我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因為跟她在一起我只能規規矩矩的計劃著『渡假』,而非自己一人的冒險。
接著我看到租機車的,價位自然低了多,五天也大約三四千。我是很希望能用機車旅行的,因為靜的關係,我也一直想騎著車...在夜裡...飛馳...。當然,我想我是沒那個勇氣和技術騎快車了,只是...我想要那種孤獨的飛行感...
早上,她說她不能去大陸,真是鬆了口氣...
我繼續空想著,也上網找了東臺灣的旅店...
晚上吃飯時,我說在臺灣自個兒玩如何,她又......。我說要嘛讓我自己去大陸,要嘛在臺灣自己跑。
她那個『你自己想一想』的態度...他媽的你自己決定勒幹!
我不要跟她在一起!我不要規定!我不要渡假!我不要行程!
就是在那時看到了這句話...
我想到我的腳踏車,或許我可以選宜蘭、花蓮、臺東、台南、台中幾個點...用拖運玩個一圈?
當然啦,這又是『想』...所以我討厭跟人討論...因為我終究不知道該怎樣做,討論就是...把搖搖晃晃的我推得更不知所措,卻又警告了我不準往哪個方向晃...
我知道我不知道...我知道這樣『討論』下去的結果...我知道再這樣下去...我會不知道變成怎樣...
你...我...好累...
請你...我想去做做不一樣的事...請......我真的想...要...
歧視
2005/11/08
我想我自己是否有有打從心底看不起某一類人,認為他們『天生』就不如我?
想了很久,找不到什麼明確的例子。也許我會不喜歡某個長像的人,一看就覺得這人一定很...不順眼(字面上的意思),但是這應該不符合上述要求,必竟我會看到,而且不順眼只是不習慣看著他,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可不代表我會覺得他們不如我或是天生的笨呀。
想到以前的一個問題,說『如果一個菲律賓人和一個臺灣人同時追求你,你會想跟哪個交往?』我承認,我是一開始就愣住,因為我的答案『臺灣人』瞬間就跳出來。但後來想想覺得不對勁,為什麼我沒有反問我喜歡哪個多些呢?這算不算符合?
可說真的,這是個很笨的問題,因為我認為如果真的有這樣的一個選擇,我的答案不會這麼快就跳出來。
我當然確定我有某部份的刻板印象,比方說女人就是『那個』樣子、男人就是『這個』樣子、臺灣人就是『如此』、人就是『這樣』...等等。不過這應 該只是一種劃分人類之所以不同的一個基礎分割吧,我並沒有認定我看到的所有女人都是『那個』樣子,光是看我自己就可以推翻大部分印象了。
再說了,網路上的我不是也一直不希望我認識的人給我任何明確的刻板印象嗎?我會問他的歲數八成是我本來感覺他是成人,卻突然說出不成熟的話,這 時我就會說你幾歲啊,若是他真是小孩,我會想說:是小孩就算了(有白癡的權力);是大人的話就覺得你怎麼還這麼不成熟,一點也不像『大人』該有的態度。
我的結論是,『人』分為很多種,這麼多種都有他獨特的權利,這是缺點也是優點。我們首先是個人,然後才因現實而有所劃分,然而若不願意以完整的角度呈現自己是一個『人』,而只想做一個在某類人中有的特權,那麼,他也不過就只是個『那種人』罷了。
希望能讓我對某個人有如此完整的評價。
我想我自己是否有有打從心底看不起某一類人,認為他們『天生』就不如我?
想了很久,找不到什麼明確的例子。也許我會不喜歡某個長像的人,一看就覺得這人一定很...不順眼(字面上的意思),但是這應該不符合上述要求,必竟我會看到,而且不順眼只是不習慣看著他,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可不代表我會覺得他們不如我或是天生的笨呀。
想到以前的一個問題,說『如果一個菲律賓人和一個臺灣人同時追求你,你會想跟哪個交往?』我承認,我是一開始就愣住,因為我的答案『臺灣人』瞬間就跳出來。但後來想想覺得不對勁,為什麼我沒有反問我喜歡哪個多些呢?這算不算符合?
可說真的,這是個很笨的問題,因為我認為如果真的有這樣的一個選擇,我的答案不會這麼快就跳出來。
我當然確定我有某部份的刻板印象,比方說女人就是『那個』樣子、男人就是『這個』樣子、臺灣人就是『如此』、人就是『這樣』...等等。不過這應 該只是一種劃分人類之所以不同的一個基礎分割吧,我並沒有認定我看到的所有女人都是『那個』樣子,光是看我自己就可以推翻大部分印象了。
再說了,網路上的我不是也一直不希望我認識的人給我任何明確的刻板印象嗎?我會問他的歲數八成是我本來感覺他是成人,卻突然說出不成熟的話,這 時我就會說你幾歲啊,若是他真是小孩,我會想說:是小孩就算了(有白癡的權力);是大人的話就覺得你怎麼還這麼不成熟,一點也不像『大人』該有的態度。
我的結論是,『人』分為很多種,這麼多種都有他獨特的權利,這是缺點也是優點。我們首先是個人,然後才因現實而有所劃分,然而若不願意以完整的角度呈現自己是一個『人』,而只想做一個在某類人中有的特權,那麼,他也不過就只是個『那種人』罷了。
希望能讓我對某個人有如此完整的評價。
哲概 盛勳組報告討論
2006/06/23
這是對6/6盛勳組的疑問:
我把處男處女通稱為「處子」,減少麻煩。
什麼是處子呢?我假設所有的人都有個「處子膜」好了,這膜會因為性交而消失。再假設這片膜不會因為除了性交以外(包括自慰和夢遺)的激烈行為而消失,這樣一個人到底有沒有性交過都一目了然了。
好的,現在我問一個主要的問題。請問,要求對方是處子,和要求對方是異性,或要求對方的長像身高需要如何有什麼差別?
這不都是一種擇偶的標準嗎?
如果各位反搏我說:是不是處子是可以自己決定的(不算強暴)。那麼我的回答是,一個人有沒有某項才藝也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啊,天曉得將來的伴侶是要你會打籃球還是會彈鋼琴還是會跳火圈呢?
我要說的是,所謂的處子情結說到底應該是一種對於自己的要求,而不是對對方的要求。怎麼說呢?因為你訂的標準愈多,就表示你能選的伴侶愈少,吃虧的可不是你的對象。
所以說,如果有人真把對方是處子列入擇偶標準的話,我強烈建議他在一開始就問清楚,說不定還可以在脖子上掛個排子寫:「僅限處子」,這不是很方便嗎?千萬別覺得這樣很奇怪或傷害對方,既然自己是這樣的人,就無需為自己的嗜好感到丟臉。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有人以為大部份的人都有處子情結的話,那就麻煩他好好保持自己的這項「才藝」,然後保佑將來的對象是要求處子的吧!
反之,若你不認為有必要保有這種「才藝」,那也儘量去找不會這麼要求你的另一半囉。
不管什麼情結都好,都是一個人擇偶的標準。就是有人只能愛異性,就是有人只愛會吞劍的人,這跟罪不罪惡有什麼關係?
這是對6/6盛勳組的疑問:
我把處男處女通稱為「處子」,減少麻煩。
什麼是處子呢?我假設所有的人都有個「處子膜」好了,這膜會因為性交而消失。再假設這片膜不會因為除了性交以外(包括自慰和夢遺)的激烈行為而消失,這樣一個人到底有沒有性交過都一目了然了。
好的,現在我問一個主要的問題。請問,要求對方是處子,和要求對方是異性,或要求對方的長像身高需要如何有什麼差別?
這不都是一種擇偶的標準嗎?
如果各位反搏我說:是不是處子是可以自己決定的(不算強暴)。那麼我的回答是,一個人有沒有某項才藝也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啊,天曉得將來的伴侶是要你會打籃球還是會彈鋼琴還是會跳火圈呢?
我要說的是,所謂的處子情結說到底應該是一種對於自己的要求,而不是對對方的要求。怎麼說呢?因為你訂的標準愈多,就表示你能選的伴侶愈少,吃虧的可不是你的對象。
所以說,如果有人真把對方是處子列入擇偶標準的話,我強烈建議他在一開始就問清楚,說不定還可以在脖子上掛個排子寫:「僅限處子」,這不是很方便嗎?千萬別覺得這樣很奇怪或傷害對方,既然自己是這樣的人,就無需為自己的嗜好感到丟臉。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有人以為大部份的人都有處子情結的話,那就麻煩他好好保持自己的這項「才藝」,然後保佑將來的對象是要求處子的吧!
反之,若你不認為有必要保有這種「才藝」,那也儘量去找不會這麼要求你的另一半囉。
不管什麼情結都好,都是一個人擇偶的標準。就是有人只能愛異性,就是有人只愛會吞劍的人,這跟罪不罪惡有什麼關係?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