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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2日 星期四

打造新生兒

2006/03/11



3月1日凌晨,我在看國家地理頻道的『打造新生兒』節目。距開始放映應該有一陣子了,本月的播放時間並不多。看這題目就知道,應該是關於可以選擇下一代特質的影片吧!繼續看下去,是因為它不僅是介紹這項科技成就,還訪問了眾多正反方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果再嚴密些,差不多要是場辯論會了。不過,既然是辯論就要明白,沒有一方的答案是會完全被社會採用的。



內容是一對有擁有先天性遺傳性疾病的孩子的父母,他們需要再生一個健康的孩子,讓次子輸血救長子的生命。

兩人同意了,前往他州進行體外受精手術。那間醫院是全境唯一得到國家準許進行此手術的醫院。在體外受精手術成功之後,必須進行切片檢查,以確保生下的孩子是不帶有疾病的。此種篩選胚胎的手術簡稱PGD。

夫妻兩人歷經三年的失敗後成功,得到了次子,而長子也因此獲救。



在這項研究在發展初期、中期、以及研究成功後要如何使用的的所有過程中,都備受爭議。以下列舉幾項精彩的看法:

一、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是否正確

反方認為,選擇孩子是上帝的權利,人類不可以干涉。

正方則反搏,人類自古以來都在試圖影響下一代的特質。從還沒出生就開始想要男孩或女孩,用的手法千奇百怪,包括性交體位、時間、服藥或流傳最久的綁住一邊睪丸,體外受精手術與上者不同僅在於其成功率為百分之百。出生後,給孩子的教育、安排才藝、選擇未來云云,不也是都在影響上帝的設定嗎?

說到這裡似乎走進了個死胡同,因為誰都不知道上帝的權限到哪個部份,不過起碼可以知道,這項反搏對不信上帝的人毫無作用。



反方的第二項理由是,若選擇性別的成功率達百分之百,且所有人都可以選擇的話,則會強烈影響社會的男女人數分配。

在這個階段,我們先預設這項成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正方(是我的看法,影片沒說)認為,造成社會男女人數不均的癥結點不在這項技術的發明,而在父母及其社會對某一性別的偏見。我舉例以前(不知現在還有沒有)施行一胎化政策的中國,那時在這政令的發布下,很多父母在知道他們的孩子是女孩後,當場扼死了孩子,直到生下男孩時才去報戶口。這情況告訴我們,若一對父母說什麼都要某一種性別的孩子時,禁止此技術只不過是多生幾個不受寵的孩子罷了。

要防止男女人數不均,在於讓社會不對某一性別抱持偏見,如此父母自然不會刻意去選擇較有成就的性別了。



二、用體外受精手術的人是否受限

正方(官方)認為,為免道德理由,非醫療用途的人不應使用體外受精手術。

反方(又是我)認為,讓孩子免於某些遺傳性疾病也為道德所不容。因為如果體外受精這件事本身是對的,就不應該有任何限制;反之,如是錯誤的,則任何人都不應有任何理由來施行此手術。



案例一、一對失聰的夫妻生下了一個完全健康的孩子,然而他們認為失聰是他們這個家庭的特色,如今這個健康的孩子讓他們感到格格不入。因此,他們希望用這項手術讓他們得到一個和他們有相同特質的孩子。



案例二、一個母親已擁有四個男孩,她與丈夫的身體都十分健康,可是他們非常想要的女孩卻一直沒有,於是他們希望藉手術來達成此願望。可是因手術的金額十分高昂,所以夫妻只能進行一次,若不成功,他們也只好認了。然最後的結果是成功。



案例三、一對父母急需一個健康的孩子來救他們的長子,然而此手術必須經過審核才得以使用,審核內容約是『詢問』夫妻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以確保他們會正常的教育第二個孩子云云。女方為此感到相當難堪與不滿,然而他必須有一個健康的孩子,因此即使審查時間已超過五個月,她還是堅持下去。夫妻倆都知道,再這麼審核下去,他們的長子恐怕是撐不下去了。幸而在第六個月,妻子發現自己懷孕了,且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孩子完全正常。最後,他們當然無需忍受漫長的審核也可以救他們的長子了。



一開始聽到第一、二個案例時,多少有些不以為然,但是聽了這樣多父母的想法後,我想到上面反方的說法,即,為何只有需要醫療用途的人才有權使用這項技術?想要一個健康的孩子和想要有某些缺陷的孩子不都是要擁有某個特質嗎?既然付予權利,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就不應該對權利有應用的限制。



三、未來

在目前,要進行手術的代價依然十分高昂,若對使用者毫不受限,是否會演變成,只有有錢的人才有辦法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呢?

手術費用的降低速度與科技成長的速度比較起來,應是科技的成長速度較快,人類很快就會有能力決定下一代的健康、外表、智商、個性等事情。若是只有有錢人能夠隨意使用這項技術,未來的生活會是如何呢?如今人們已無法調整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窘態,難到還要眼睜睜地看著一個落差再起?

我無意阻止科技的進步,其實誰也沒有辦法,只是我相當懷疑是人們駕馭科技,還是被科技拖著跑?



以前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是以達爾文的『進化論』為後盾,認為世上本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因此對於無法跟上科技的人,被淘汰是理所當然的,且為了加速進步,我們根本無需照顧無法照顧自己的人。



關於這個論點,相信有人會越看越皺眉吧,可是按這種原理來看,真可說是毫無破綻。因此要反搏,就該從原理反搏起。

首先,達爾文的適者生存是『演化論』。也就是說,生物並不會隨著時間的進行而進步。會生存下來的,九成九是巧合。所以,若不願照顧比自己弱小的人,直接說自己就是狠心就好,無需找靠山。

另外,就我個人認為,人會成為萬物之靈(大概是)的原因,是因為當我們幫助跟我們不相干的人、動物和自然界,可以不求回報。我們願意將心比心感受他人的處境並感到憐憫,且當他人獲得幸福,我們也會為他們感到高興。

如此,為比自己弱小的人走慢一點,又如何呢?而且走得慢也可以讓我們有多點時間思考,我們到底該往哪個方向走才是最適合的。



影片中有個學者說了一句話我很喜歡。

他說的是:自由與民主的代價就是要容忍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我想說的是:自由的最高表現,就是願意給予他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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