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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虔誠-Euthyphro

這是柏拉圖早期對話錄的期中考題。發現這半年來寫的東西幾乎只有考題才全部寫完,唉……。說到這兒又想起我在法哲上寫的思考題竟然全都被老師看過即丟,結果心情一直不好到上了一半的通鑑之後才忘記。也不是怪老師,只是可惜。最可惜的是,我自己也完全不記得到底寫過什麼了。

「ps」是指沒有在考卷上寫出來的東西。一直沒把學期開始寫的那篇「虔誠」寫好,不過在寫完這些後也發現,我已經把想說的都說出來了。



Q1:為什麼蘇格拉底格拉底要向Euthyphro詢問「虔誠」的定義?

首先第一個原因應是兩人是在蘇格拉底要被審判的那天遇到的,而蘇格拉底被控告的主因就是信仰問題。

其次,Euthyphro的案子本可分為「不敬神」和「謀殺」這兩件事,可他卻把兩件事合一,並又多加了「遵守法律就是虔誠」的這個命題。看來他對神人關係相當有把握。

ps1:「不敬神」是指Euthyphro的父親明明去徵求了神明的旨意,可未等神喻到來他就做了處置〈雖然是無心的〉,這可算是不敬神。必竟當時的雅典雖不認為所有的判決都需要經過神的同意,但一旦問了就不可以只是「參考」。這和小時讀到「張釋之」那篇課文中講的一樣:「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就該遵守。

ps2:「謀殺」是指僕人總是因Euthyphro的父親而死的這件事。



第三個原因可能是出於蘇格拉底對希臘神話故事的不滿,他不相信神會做敗德之事。但當時的雅典人一方面喜歡也相信神之間的爭鬥;一方面又把道德建立於宗教上。蘇格拉底可能是想指出這之間的矛盾吧。

ps3:話又說回來,看希臘神話真的完全沒有道德的影子。就是「判決」這樣的字眼都很少見,頂多是「讓宙斯來決定誰比較美」,或是「大家覺得……」這樣的話語。怪的是蘇格拉底怎麼會想要把把道德建立於他們的神之上呢?



***

Q2:在這篇對話錄中,你認為蘇格拉底對Euthyphro的反駁有認何不合理的地方嗎?請你代替Euthyphro指出來,並說明哪裡不合理。

多神信仰的方便之處,就是不會求助無門。就算得得罪的某個神,也可以轉向其祂神求助。

Euthyphro的第二個定義,認為被神喜歡的行為就是虔誠的,而蘇格拉底以多神信仰來推翻此說,認為「同一個行為會既是虔誠又不虔誠的」。但其實以當時的信仰來說,並不會要求人要討好每一個神。所以同一件事被這個神喜歡也被那個神討厭,並不與虔誠的第二定義衝突。



Euthyphro說,人對神的事奉,似於奴隸服侍他們的主人。並且兩人也都同意,神不可能非得要神的幫忙才能做到某事,所以人的行為不可能影響神的實際表現,只可能影響神的情緒。

ps4:老師在這裡問我「神的情緒是否會影響其實際作為呢?」。我的意思是,人不管做什麼原則上都與神無關。如果人不虔誠就下雨,人虔誠就出太陽,那不就是人來控制神的反應了嗎?所以神無論做什麼決定都是憑其喜好,人只能祈求自己的行為〈無論善惡〉剛好讓神做出有利於人的效果〈無論晴雨〉罷了。



ps5:我這樣的想法當然暴露了我對神人關係的想法:我認為兩者的距離是很遠的,會碰在一起只是巧合。〈這裡講的「神」只指超越界,不含靈魂、鬼或任何異世界的存在〉所以,人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不用罵老天無眼或是對自己的命運愛怨,因為總會有人得到的。為什麼我會這麼想?因為我還是個沒有信仰的人,我沒能與超越界建立關係。即使我相信人性向善,我也無法證明這種「得」是來自於「道」,只能從這個基點去解釋人間百態。若哪天我有了信仰,自會再寫一篇文章。



其次,Euthyphro也說,公正中虔誠的部份與神的事奉有關,表示虔誠的定義一定跟神脫不了關係。可是在第三定義的討論中,蘇格拉底莫名其妙地讓Euthyphro同意把「虔誠」與「讓神喜歡」兩個概念分開,導致故事的結尾以前後不符做終。然而事實上,正是因為蘇格拉底把虔誠與神分離才會造成矛盾。

以歸謬法來說,若虔誠與神無關會產生矛盾,則虔誠與神有關是合理的機率就很大了。Euthyphro只要在最後重申第三定義所述,認為所有神喜歡的就是虔誠,且虔誠是因神喜歡而成虔誠的,不就能讓討論結束了嗎?



ps6:我並不認為一個人沒有了信仰就會自以為頂天立地;反之我更不認為一個人有了信仰就會覺得自己渺小。因為信仰是自己與超越界的事,道德則是個人要努力去修養並實踐的。突然碰到了什麼事的確會改變人生觀,但人生可不是憑著一時的痛哭流涕就能保證一帆風順的。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法家與克倫威爾

這是看了電影「鎮國大將軍(直譯:克倫威爾)」之後,選擇的思考題。四題選一題,而我剛好坐在這題的前面,所以就選了。其實真正的理由是,我對這類問題的問法太敏感了,如果不寫下來,一定會在心裡腹蜚個不停,乾脆就一舉兩得吧。



Q:為何中國法家沒有克倫威爾的思維與勇氣?



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法家在先秦諸子中是特立獨行的,幾乎有與百家相抗衡的態勢。這是因為法家從一開始的立足點就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鞏固君權而生的一套思想體系。當然法家不是以壓榨人民為己任,只是他們在「天下太平」這個天下人的目標之中,沒有選擇「幫助被統治者」這個多數派別所選擇的道路罷了。

第二,法家所面對的是一個普遍認為法治為下的時代,法家諸子最大的難題在於改變人民(和君王)對法治在文化上的排斥,而不是法的內容和僵化。所以早期法家沒去注意君主會藉法施行暴政,韓非雖將法的高度凌駕於君權之上,卻也沒注意到立法的問題,這都是時代的限制。但克倫威爾的難處不在這裡。當國王有過時,國會毫不猶豫地把國王帶到法庭,罪名與刑罰也很快的定下來。所以猶豫,是為「國王」這一身份所代表的文化背景,而不是口頭上的立法者或「組成國會的人」。所以克倫威爾用心的地方在於如何改造僵化的法律,而不是需不需要以法治國。這也是在回應時代要求。



何謂克倫威爾的勇氣?是為國王的武力威脅下以法抗衡嗎?還是當國王觸法時立主執法?又是在看到國會腐敗時一聲令下解散國會?我在第一點中看到了勇氣。法家的確無此表現,他們一向受到國君重用,而國君也沒有傻到去破壞維繫強權的法律。如此的法家何需展現其保衛法律的勇氣?

克氏主張將國王判刑並非出於維護法律之平等性,而是在維護道德。維護道德當然需要勇氣,但一則根本無人反抗他,二則克倫威爾是以軍隊為後盾來讓人服從,幾乎看不出以德服人的表現。韓非將法放在系統的最高點,也會主張君王當受法律約束,但這是為了法律而法律,而非為道德而法律。後者為儒家的系統,法家系統的建立不需倚仗道德規範。

至於解散國會這個舉動也不算勇敢,最多只能稱之大膽。因為不論解散國會是什麼理由,後果都是克倫威爾一人獨攬大權。他也許能夠約束自己不成為暴君,但他要用什麼機制來約束後代繼承者?終究還是國會吧!如此一來,解散國會也只不過是意氣用事下的行為,怎可稱之為勇氣呢?



從以上分析可見,法家與克倫威爾都是在面對時代困境時發展他們的思維、面對挑戰時展現不同勇氣。一切都只是際遇不同、問題不同、能選擇的與所選擇的自然也就不同了。

2007年10月28日 星期日

10/25

人是什麼?人應該怎樣治理?



人是能夠意識到無限、並嚮往無限的有限存有者。

人的生命結構,自下而上分為身心靈三層。身即有形可見的肉體;心是控制行為的力量,有理性、感情與意志三種能力。其他動物也有身與心這兩層結構,但是人的心除了關心生存(身)以外,還會有對於無限的嚮往(不確定動物有沒有,起碼人一定有)。

理性是認識能力,但除了認識萬物外,人還希望認識永恆的真理;感情是情緒波動,本可發洩過就消散,人卻還去追求永恆的愛情;意志是選擇能力,而選擇本只是為了解決問題,人卻還想知道有沒有什麼選擇是可以畢生託付追求的,因此有了信仰。

至於靈的這個部分,是人這個有限者與無限接觸的一個點。當人發現真理、遇見愛情、承認信仰的那一瞬間,他是永恆的,或說他與無限合而為一。這種狀態稱之為靈的作用。

但人還是有限存有者,所以不可能永遠保持在靈的狀態,一如我們不可能擁有智慧、不可能愛遍所有人、也不可能成為神一樣。(所以才說靈是一個「點」)所以可以簡單的說,人有身與心,而心是人活動的關鍵。是要讓心只為身服務,但是會感到空虛無聊;還是在追求靈的永恆時,又感到身體的沉重負擔呢?人的生活就是在這樣的取捨中展開的。



我會選擇這樣的架構來解釋人,一方面是用這個架構來看先秦儒道的架構時都沒有遺漏;另一方面是因為,如果碰到認為只有一層或兩層結構的哲學家們,也只要更動一下其中的連結就好了。

最常見的是碰到無神論者,那只要把靈的層面全部拿掉,然後將心設為身的一種無形能力就好了。

人的心真的是很特別啊,明明只是身高度發展後的一種能力,但在發展到人的時候,竟然會讓心不再以身為第一順位,而去追求完全不同層次的東西?

當然,如果真的不存在無限或永恆,心真的就只是一種比較精密的能力而已;即使存在著永恆,靈也的確存在,而依附於身的有限心又如何連接到無限的靈呢?呵,這就像問孔子「仁」,與問莊子「精神」的問題了吧!

ps:我倒還沒有認為一個人有了「靈」的經驗後他就不會死(死後就消失),只是認為如果他在那個「覺」的瞬間感到永恆時,應該也就等於「此生足矣」了吧?(所謂「朝聞道,夕死可矣」)那將來會不會消失又有什麼關係呢?

當然孔子可不會認為人在「覺」完就可以一帆風順(我也不認為),必竟仁是需要不斷去實踐的。覺只是那個瞬間的方向正確,而只要活著,就有可能轉錯彎。(所以孔子從不以「仁」來評價活著的人)



對於這樣的人應該如何治理,從文化的三個層面來說的話,首先要用器物讓人民有必要的生存條件;其次需要制定合理的制度讓人與人能夠合諧交流;最後還要為人民提供朝向永恆的理念。

一如心是成就人的關鍵,制度也是一個文化,或說是一個國家能否安定發展的關鍵。當然理念的位階比制度來得高,只是理念要深入人心到讓人忍受生活困窘與不合理的待遇,只有可能出現在有強大軍力的極權國家,或是有長期的一貫教育才辦得到吧!甚至國家根本不必為人民指引理念,只要為人民提供發展理念的生活條件就足夠了。

至於物質條件要多少才算合格、哪種制度最為合理,就是另外的問題了。

20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

道德行為

醫生在下班時,應不應該救人?



道德的前提是自由與能力(能力其實也是一種自由)。



1.這個人是醫生,所以有救人的能力;不在上班時間,因此有自由。所以他救人與否是道德行為:救是善;不救是惡。

2.如果醫生是在上班時間遇到病人的話,由於救人是他的工作,沒有拒絕病人的自由,所以醫生救人無關於道德:成功不該受到嘉獎;失敗也無需遭受譴責(這裡當然不談失誤的狀況)。

3.如果只是一個普通人,由於沒有救人的能力,所以也沒有道德問題:如果他去救而成功,只能說是運氣好;救人卻失敗,還有可能被控殺人哩!(所以CPR才需要證照呀)



ps:我一直在想老師說的「超道德行為」是什麼意思,是指醫生在下班時救人嗎?是指德雷莎修女去非洲行醫嗎?但在我的架構中,做份內(工作)之事與道德無關。如果醫生在醫院救人是一種道德行為的話,做醫生這行的人不全都是大善人了?那做劊子手的人就是一天到晚行惡?

醫生可以選擇要不要在下班時救人、德雷莎修女可以選擇要不要去非洲,所以才屬於道德行為,而沒有「超道德」的空間。

20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

火車問題 34

7/28

「火車問題」這篇文章至今已經動筆三次了。第一次是初接觸這個問題,我的第一個答案就是選擇不變換鐵道(不救人),原因是「不可殺害無辜」和「不可為了救人而殺人」這兩個信念。但之後看到另外一個問題時,這個信念的正當性開始動搖。

那個問題的主旨是「道德的代價」。舉例而言,如果收賄可以推動良政,堅持不收賄真的是最好最對的選擇嗎?

最後我只能整理出三個動機:為個人、社會以及國家。



個人的核心目標在於不可無故殺人(犧牲),且一切行事手段均不可觸犯此規則。

社會的核心目標在於讓直接參與事件的人自行決定其行為。所謂「直接參與」是指這些人會受到行為所造成的實質後果。火車事件的「這些人」是工人和乘客,不含鐵道員,因為鐵道員不會因為任何行動而受到實質後果。在此的「實質後果」即生與死。

國家的核心目標是為達到當下的最大實質效益,在此即為存活下最多的人。



當時我無法想出完美的理由來證明這三種動機或目標的高低,因此在整理出來之後就停筆了。我以為我能在往後的日子想出讓某一選項脫影而出的論證,但多個月後的今天,這個問題我還是無法回答。

然而事情還是有進展的,那是我在《科幻世界中的哲學凝視》中看到的一句話。他說,在我們要達成一個目標時,我們應該知道,會有多少人被迫為此付出代價?



個人的動機是要避免整個活動中產生任何犧牲(在此即生命)或不對(殺人)的事情。為了滿足這個條件,最容易發生的效果就是可能必須放棄最有(短期)效率的方式。

社會的動機是希望能夠尊重事中人的意見。但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意見都是不統一的。若要在不統一之中選擇其中一個意見,勢必又會付出其他的代價。一如多數決的代價是少數人的意見。

國家的動機在追求最多數的利益。所謂多數,可能是人數,也有可能是在利益衡量中,被歸類為利益較高的一方。反方則為國家需要付出的代價。



10/11 唉呀呀,第四次了

值得嗎?我一直無法回答這個問題:為了成就做出決定的那個人的道德,就必須放棄最有效率或最尊重事中人的方式,這真的是對的嗎?

道德讓一個人成為一個人,但成為一個人真的有那麼重要嗎?也許重要過自己的生命,但若必須連別人的生命都陪進去的話,真的就那麼重要嗎?



多數決是我最討厭的決斷方法了,偏偏沒有一個人會不願意自己被支持。群眾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尤其是這些組成群眾的人沒一個認為自己是被操縱著的時候。

至於國家,也許所有被創造出來的東西都有這個特性吧!因為本身的不確定性(被造物),所以更渴求確定性,更渴求永恆。無論用什麼方式、無論它的存在有無意義,都想存在。

2007年10月9日 星期二

社會的正義

10/05

Q:社會的公平正義如何產生?又如何落實?

本題是否已預設了最初的社會中是沒有公平正義的呢?到底是社會創造出公平正義,還是公平正義創造了社會?



何謂「公平」?公平為合理的分配。而所謂「合理」,並非合乎理性,也不是合乎數學,而是所有人都認同的事。這裡所謂的「認同」,只要表面上同意、不反抗就算是認同了,無論心裡有多少腹蜚。同理言之,「正義」即合理的行事方式。



一群人聚在一起就是一個社會。所以會聚在一起,必是有共同的利益或目標要去追求。而社會所以能維持,也必是在社會之中存在著所有人都能認同的行事方式。一旦社會中人對社會現有的目標、正義、公平不能認同時,社會也就瓦解了。

由此可知,公平正義是社會存在的要素之一。因此沒有社會如何產生公平正義、如何落實公平正義的問題。

我們常會以為社會的公平正義即法律,但其實法律與構成社會的公平正義之間是有差距的。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執行力達到百分之百,卻也沒有哪一個國家因此分崩離析。表示人們所要求的公平正義,絕非由法律來完成,而是在法律出現之前,就有公平正義存在了。



法律算是國家人民在心理上的道德低標,超過了這個低標,所有的人都會認為這是一件錯事,因此法律規定在此以下的行為違法。然而,法律即使未曾徹底執行,人民也不會因此爆動,表示人民還有一個物理上的套道德低標。在這兩個低標之間的行為,人民雖然確知是錯事,卻還能夠容忍。但一旦法律的執行力低於物理低標,人民就會想離開或改變這個國家。這條道德低標,也就是上段所說的「社會的公平正義」。

在一般狀況下,這低標不會顯露出來。最常顯露的原因是戰爭,尤其是發生在本國的戰爭。戰爭讓國家資源分配被打亂,以致無力維護道德低標,人民當然想逃難了。不過對國家來說,內亂比外侵更糟糕,所以戰時的邊境除了防間碟,更要防想離開國家的國民啊。



以前說過,國家的存在目的在於讓正義得以在短時間內實現。現在應該改成,國家的存在目的,是讓國人要求的最低心理正義得以在短時間內實現;至於最低物理正義的實現,是國家能存在和維持的底限。

國家和人民的活動界限,以法律來分割。人民的行為不可低於法律標準;國家則是只可以做法律所容許的事,並且一定要達到物理道德低標所要求的標準。



↑道德高標

│人民的活動範圍

┼心理道德低標=法律

│國家的活動範圍

┴物理道德低標

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日劇

9/8~9/28

這幾個星期都沒有看新書,但看了三部日劇:GOOD LUCK、空姐特訓班和派遣女王。都是職場故事。突然發現現在的日劇已經不會只把焦點放在(所謂的)愛情上了,這似乎是我不再看韓劇或臺灣偶像劇的原因?

情節發展很規律,菜鳥進到職場,遇到一個模範,碰到考驗,一度想要放棄,因為某些人的激勵而振作,最後繼續奮鬥。



第一個心得是覺得很煩,老是問「對你而言,XXX究竟是什麼?」這樣的問題。所以煩,是因為這已經是太普遍的問題了。而嚴肅的問題一而再地被提起時,就是庸俗化的開始。那麼我們就必需去找一個新問句來提醒人們這個問題不是用來打招呼的。

其實,這個問題想要得到什麼答案呢?答案是,問者根本不希望得到什麼明確的回答。他期待的是錯愕、愣住這類的反應。如果對方回應的是嗤之以鼻(庸俗化的結果)或是一篇冠冕堂皇的演講,那就完了。

誠然這個問題可以讓人想很多,也可以有很振奮人心的答案,可是這答案不是所有人在何時何地都有把它說出來的份量的。能公開說的人似乎只有兩種,一是完全沒份量的小孩,一是很有份量的名人。除此之外,誰有勇氣訴說理想呢?又有誰有勇氣去聽呢?也許在一個僵化的社會中,人們最不願多談的就是理想吧。



第二嘛,就是「資格」這個詞。難道是因為日本人完美主義的關係?資格一詞應是用於低標而非高標的。因此說他人「沒有資格」時,不是在說他的表現不夠好,而是在說他不可以從事這項行為。

好比飛行員有職照、有人聘雇就算是有「資格」了,至於他能不能永遠讓健康維持在頂峰、能不能做出最佳應變、能不能為客人著想…都只會影響他到底是個優秀的或差勁的飛行員而已,與他的飛行資格無關。但故事中的老鳥總是在新手犯錯時以「沒有資格」來責備,難怪新手要生氣。可先別說這是抗壓力低喔,上對下的責備難道不是以希望他更好為前提的嗎?被羞辱的瞬間反應本來就是防衛,而不是自責啊。



GL是我覺得三部中最好的一部了。(「GOOD LUCK!」是飛機離陸前,塔台跟飛行員說的最後一句話。)沒有誇張的激勵鏡頭,人物也沒有因為被點醒而做出超過他個性會表現出來的「感動」或「改過」行為。整部戲的劇情一貫,伏筆和轉折都安排恰當。

我喜歡裡面一個句子。是在一次飛行中,要降落的機場因失火而暫時關閉。菜鳥本想堅持在原處盤旋(因為他知道有個客人有急事),但機長下令在另一機場降落。可這個降落只是為了加油,會再飛回原機場。菜鳥本還擔心原機場上視現不佳而要放棄,但機場看準了雲層會散開的一瞬間完美降落。此時機長告訴他:「要有所堅持的前提是冷靜判斷局勢」。嗯,說得好,盲目的堅持終究只會造成愚勇而已。



(9/20)派遣女王的原名為「派遣員的格調(日文:品格)」,所以這不是一部描述一個最優秀的派遣人員的技能、處事方法和對工作的態度,而是要藉由一個人新手派遣員的眼睛去觀察公司中派遣人員與正職員工之間的互動。

問題點一在於結論。故事結局是資深派遣員繼續走她的派遣路,而菜鳥則決心成為正職員工。很突兀的最後一句話竟是:「我絕對不會忘記前輩讓我知道的:人要工作才會有價值。」真是奇怪,一來老鳥沒說過這句話;二來故事中人個個都有工作,如果整個故事的主題是在此,就應該放進有工作和沒有工作之間的對比才是啊!不然怎麼會以這句話做為結論呢?

問題點二:在全十集的故事中,前八集都是以「但是特級派遣員大前春子為什麼沒有走上正職員工這條路,一直都是個謎」這樣一句話來給觀眾一個好奇點。本以為在第九集「派遣員的過去」會真相大白,結果搞了半天也只知道兩件事:1.派遣員從前也是一個樂於幫助同伴的人,可是現在的她只會從暗地裡幫忙。2.派遣員的第二份正職工作是在魚市場當學徒,後來必須離開時,非常捨不得。這樣其實還是什麼都不知道啊!既不知道為什麼她絕不再當正職員工,也不知道為什麼變得那麼冷漠。但是菜鳥主管就因此下定論說:因為她怕孤單,不再願意在職場上付出多餘的感情,以避免可能再次分離的痛苦。

拜託喔,這算啥推論?一來沒有必然的關聯,二來不是所有人都會怕孤單的。即使怕,也未必會用這種手段。再說,她也不孤單啊,只是她的朋友都不是職場中人罷了。還以為只會在言情小說中出現的爛理由竟然被拉到這兒用,真是牛頭不對馬嘴又貶值啊。



空姐特訓班是由一連串的誇張和老梗劇情組合而成的。誇張的個性、誇張的頹廢、誇張的振奮改過、老梗的感謝、老梗的面對下次意外……不斷重複。而且主角到最後依然是個粗線條的女孩子,並沒有真的進步多少。並不是說粗線條不好,而是說她那個工作最不該有的就是這點。誠然到後來她的表現都在水準以上,但這樣鎮定的表現都只是因為發生的事情都還在她的預料之中,所以能忍耐。若是有完全沒想過的突發事件發生了,她又會跳起來愈幫愈忙。因此她雖然有進步,但依然沒有達到可以站穩腳根、主動學習的程度。

(9/27)我只記得一句不錯的話,是在很後面說出來的。這新人上了飛機,有客人感到不適,要求喝酒,她拿給他,結果客人一下子就喝醉了。因為高空中氣壓較低,特別容易喝醉。安頓好客人後,學姐告訴她,所謂服務,絕非只是順從客人的需要而已。嗯,說得的確有理,只是又要如何拒絕客人的要求呢?



(9/28喔,今天是教師節)現在已經對這三部片子都沒什麼感覺了。綜合心得嗎……唔,沒有,也可能是不記得了。雖然認為三部都有應該修改之處,但就算真的改了,也不會有質的飛躍。是職場片本來就已經走到了盡頭,還是只是我沒想到呢?

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

《死亡筆記本》3─幸福

9/25~9/28



真是夠了。加上這篇,就是有關於《死亡筆記本》的第四篇文章了啦!我真是沒讀書喔…就只能一直想到已經打算結束的事情了嗎?

討厭的感覺。有了兩次睡不著的經驗,我也不用懷疑自己能發呆到什麼程度了,還是只有寫下來才能停止思考吧。



今天租回了《死》13集的設定集來看。嗯…沒有看到什麼令人恍然大悟的東西,但有發現一個我自己在分析時想到的一點:「從華米之家出來的人在道德開發上普遍不足」,雖然不是設定內容,但起碼作者群也在後來發現了這點,哈。



以前曾隨便翻過這本書,知道作者被訪問的時候說,不希望在這本書中談到善惡觀,或者是形上層面的問題。但是我覺得,如果真不希望人家注意到這點,又何必在內容裡不時出現道德概念呢?

《龍戰士》的序言中也有類似的毛病,作者說他的作品之中沒有正義,因為他認為正義是相對的。以這樣的序來說,還會讓人以為這作品是在討論正義的相對性哩。結果不是,《龍》裡面還真的是「沒有正義」──完全不提正義這個概念。哇勒,作者不覺得他的語法怪怪的嗎?



另外一個讓人打跌的地方,是對「死後皆成虛無」這個論點。結果作者竟然說,會這麼設定是因為不能出現「復活」的情況,而且讓人認為要把握活著的時間。

……唉!作者是不是在反應一般人亂用概念和說話沒有邏輯的事實啊?難道只有死後成為虛無才能達到「不可復活」的目標嗎?而且如果死後皆為虛無的話,「為所欲為」一定會比「把握當下」更來的吸引人吧。如果死後沒有報應的話,何必把月的失敗視為必然的「報應」結局呢?



最後想談的是有關「幸福」的問題。

先從海砂著手吧。大部份人都覺得她太…唔,笨了,被利用地這麼徹底還這樣喜歡…或愛著月。

當然我們會認為虛假的幸福不是幸福,但是到底幸福是什麼呢?我認為,所謂幸福就是「堅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並且成功」(此處不談形上層面的理想)。因此海砂並沒有不幸,她的理想就是希望月快樂,為了這個目標她犧牲再多東西都覺得值得。海砂不是因為月愛自己而感到幸福,而是因為她能為月做事而感到幸福。因此,無論月有沒有愛海砂,海砂都是幸福的。

至於月呢?撿到死亡筆記對他來說真是一件不幸的事嗎?或說他的不幸是由死亡筆記所引起的?而撿到筆記,或說擁有隨意殺人的能力真的就一定會不幸嗎?

月是不幸的人嗎?他的理想是什麼?基本上,是希望這個世界充滿著正義與和平的。若無撿到筆記,他就會以平常的方式實現他的理想,但效果一定很有限。即使他當上高官或是與L連手,成效也不會比沒有他的世界和平到哪去。

這是因為死亡筆記本只是個懲罰工具,而非破案能力。基拉殺的壞人多為已被捉到的犯人、現行犯或在法律上的證據不足以定罪的人。因此,只要相信自己的腦袋比基拉好,或是不被基拉注意到有這麼一起犯罪的話,就不會有危險了。從這就可以知道,就算無人阻止,基拉也不可能創造無犯罪的世界。

月的理想本來就來就不是一件可能完成的事,在沒撿到筆記之前他也一定知道這點。但他似乎把這個原因歸誅於法律執行的效果不彰?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撿到筆記應該可以讓他認清這不是主因了吧。

我之前分析過月所以開始用筆記的原因,是因為不敢承認錯誤。當然他連這點也不會承認,而最好的替代方案就是上段所說的理由了。

至於月的理想所以不是一件可能完成的事(或說世界大同所以不可能),主因當然是因為絕對正義不存在於形下界,其次還有人終究屬於動物的這個原因。所謂動物,就是會為生存而競爭。而在資源不足,或是資源分配不均的世界中,人要停止產生傷害他人的念頭也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公平、不可能正義,因此世界大同只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理想。當然,理想未必是用來實現的,更多是用來指引方向的。



月是一個對自己有精神潔癖的人,也就是不容許自己犯錯的人。(對別人倒還好,可從殺人標準中看出來。)我在想,如果他走的是平凡的道路,在將來辦案時犯了無法補救的錯時,會有什麼反應?跟發現筆記能力後一樣一不做二不休?這個要合理化可能就比較有難度了唷!

有人覺得月是因為太單純才會變成如此,我認為不對。單純只會演變成鑽牛角尖,潔癖才會便成自我異化。也就是說,單純的人會沉溺在罪惡感中無法自拔,有潔癖的人則會說服自己沒錯。

一個人若是沒有經歷過考驗、失敗與挑戰,就很難證明自己的價值。解析書上說「月原本真的是一個好孩子」看似在說他的天性善良,但其實每一個沒有經過考驗的人在外表看來都是如此。他們只是幸運,沒什麼好壞。故事中的松田就是這樣一個人,剛好站在所謂和平所謂對的一方。雖然有些他活躍的橋段,他也做了些表面上看來正確的選擇,但其實都只是因為氣氛使然。他也許知道哪一個選擇被世人稱做「對」,但卻不知道這條路所以為對的原因,更無法為自己的衝動負責。甚至在眼睜睜地目睹一群人的奮鬥後,還是選擇逃避挑戰,當個渾渾噩噩的芸芸眾生。



月終其一生都擺脫不了身為天才的束縛,實在是相當常見的一種可惜啊!讓我不禁想起傅曾經說過的:「一個人如果在成年後還被人一眼猜出星座,那就表示他一點進步都沒有。」意思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身體成長了而性格依然受制於先天設定,那麼無論他的表現在世人眼中是多麼傑出,都也只是世界運轉中的一顆螺絲釘而已。

月的確是個不幸的人,但這與他是否撿到筆記無關。他這種不容許也不承認自己犯錯的個性,總有一天會把自己逼到極端。必須讓自己生活在自己的謊言下,這才是月所以不幸的原因。

(真的要打擊月(無論是L那方還是作者),應該從這個(為了什麼而決心開始殺人)角度才對,如果只是談「私人正義的對錯」或「用筆記本是不幸的」這類的事,終究淪於口舌之爭,只是立場不同罷了。)

真的很想跟月這樣的人說句老掉牙的話:「勿以惡小而為之」、「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至於持有死亡筆記本到底是不是一件不幸的事呢?那天偶然在傅的《人生問卷》中看到相同的問題時還真有點驚訝。可奇怪的是他竟然也說這不是一件好事。倒非我認為持有筆記是好事,而是我認為這應該只是一件中性的事情。筆記的用途無論多麼強大,終究只是一種武器罷了,與刀劍槍砲沒什麼分別。決定幸福與否的絕不是工具,而是使用工具的人。我是這麼相信著的。



《死亡筆記本》系列文章

1-「正義必勝」第三版 →《死亡筆記本》0─正義

2.《死亡筆記本》 0823 →《死亡筆記本》1─天才

3.《死亡筆記本》 0922 →《死亡筆記本》2─人物

4. 《死亡筆記本》3─幸福

2007年9月23日 星期日

《死亡筆記本》2

原則上是插在上篇文章的倒數12段之間,但是這是後來寫的,而且一篇之中放太多字,倒頭來還是會分開存檔。

都已經寫三篇相關文了,應該可以不用再想了吧...書寫是很好的遺忘方式...



評論此書有兩個最常見的主題,一是雙方人馬的對錯;二是天才們的高下。對於第二點,我看到的答案都是支持龍崎的。(支持月的原因如果只是因為世上壞人真的太多就不用提了。)

原因嘛,當然一部分是因為喜歡龍崎的人本來就比較多,另一部分則是認為月有死亡筆記這麼方便的殺人工具,又對規則這麼了解的這麼好的條件,能擺脫嫌疑是理所當然的。然而月還是一直被懷疑著,表示他的能力遜於龍崎。



開頭處我曾經提過,《死》中有很多特別的設定,其中我覺得最特別的一點,就是這是一場超能力與一般能力的對決,一般書中是不會有這麼不公平的基礎的。好比我們不會擔心《獵人》中的主角群會因為殺人而被送進監獄,也不會在《名偵探柯南》中看到密室殺人時,覺得這本來就是可能發生的事。即使是靈異故事的詛咒殺人,解決的方法也只可能是找通靈人或者是化解殺人者的殺人動機,而鬼和人在心智能力上也沒有質的落差。

但是《死》不一樣,用筆記殺人原則上不會留下任何破綻,但龍崎一方卻必須找到物理性質的證據才能為基拉定罪。這樣不合理的故事設定能有結局也真是奇蹟了。



那麼,故事設定真的就完全倒向月的一方嗎?這倒也不盡然。龍崎堅持對月的懷疑就是最不合理的一點,不合理到能與死亡筆記的超能力抗衡。

為什麼不合理呢?因為月所以被鎖定,也不過就是因為他是早期被注意的人之中,唯一有表現出高智能的人而已。但我們讀者也知道,使用筆記殺人根本不需要高智能,只需要沒有私心就好了。而且以月的才能來說,讓別人以為他沒有那麼聰明也不是什麼難事(以個性來說才是難事)。再說事實上,有智能犯罪與有犯罪嫌疑根本沒有關聯(或說在推理故事中,有嫌疑的人的智力都差不多)。所以只有拜龍崎這種不合理的堅持之賜,故事才能有稍微公平的推進基礎。

所以說,「龍崎懷疑月」基本上就跟「月有死亡筆記」一樣,屬於故事基本設定的範圍。



回到原題,月與龍崎誰的智能比較高呢?我寧可先分析一下他們的優缺。我認為,月最出色之處在於洞察力。每次對於龍崎的試探,月都能立即看出對方的全盤架構並做出最合理的回答,甚至當這個合理回答會對自己不利時,他都能毫不猶豫地選擇棄車保帥,這是相當有勇氣的。龍崎在搜查時基本上是處於不敗的位置,大方說「對,我就是在懷疑你」也沒有關係。若兩人的角色互換,龍崎被拆穿那麼多次不就糗了?

月的不足之處,在於整體佈局,尤其是主動出擊的佈局。故事中,他這麼做的目標有三:1.證明無罪。2.獲得情報。3.主動殺人。每次都是弄巧成拙。目標一例如被監視時用小電視殺人,結果立刻被注意到殺人標準的改變,最後還讓龍崎想到用紙片也可能殺人;又如主動監禁自己和製作假規則,讓原本不明他行動的龍崎注意到13天可能是假的(尼亞也是由此發現)。目標二如想進本部而鋒芒畢露,又如想找海砂而反被找到。目標三如在公車上殺強盜,讓南空直美懷疑殺人方式不只一種;又如最後設計尼亞而栽了大跟斗。也真虧他連一次成功經驗也沒有,還敢放手讓人去進行殺人任務了。



至於龍崎,他的行動模式是只想一條方案,但碰到問題不懂轉彎,容易僵在原地或回到原點。譬如兩次監視月都無疾而終,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以及想讓四葉放手殺人時被夜神阻止時,就全盤推翻計劃甚至想拆夥。

他的時間主要用於事前的資料搜集,真正出手的時間很短卻能一擊成功。但因為不重視社交,所以受阻之處通常是他人的情緒。如松田冒失闖入四葉、又如想驗證筆記而招來雷姆的殺意。在處理突發狀況這方面上,龍崎的應變能力不及月,但對於進退的發號命令,龍崎則是有決斷力的多。



由以上分析可發現,說一個人的智力不足另一人真是一個相當籠統的概念啊!


通俗語中的智慧意指靈活運用所知的能力。但這個故事中,其實只指重組資訊並判斷真假的能力而已,而這樣的能力頂多稱之為「聰明」,而非需與人生結合的「智慧」。

前面分析的「智力」或「智能」是指「知」的總合能力,從重組資訊到判斷,以至於經營酬劃和結局收尾都包括在內。這樣複雜的能力只以一個「高」或「低」來評價,是太過草率的行為。若真要切割區塊來比較,的確可以比個高低。只是在人生戰鬥中,決定勝負的往往不取決於這類數字就是了。



***

記憶 搜集 整理 判斷 經營 執行 應變 結尾

         聰明 酬備 決斷    統合 智力

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

《死亡筆記本》

不知怎麼的,在寫完「正義必勝」後,反而更加喜歡……或者說更加頻繁地看死亡筆記了。先是從動畫開始看,因為看到電視上預告要播,就等著那個時間。結果同樣的一集看了三次,兩次日文,一次中文。就配音來說,整個感覺都沒有變,雖然我心裡想的龍崎聲音不是那麼低沉的。

一星期播半小時,真是少的可憐。然後又找到分支小說《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因為是先看書評才看內容的,所以基本上沒多認真的看。其實我看偵探型的漫畫電影或小說都是一樣的,從不試圖去解謎……。



在從前看過《神劍》之後,我一直都以為,同人誌是多到數不清的。因為我(和大多數的讀者都)對《死》的結局不滿意,所以還以為隨便搜尋一下,就可以找到很多改編的合意的結局。結果等於沒有。哈。漫畫倒是改寫的很認真,不乏拍案叫絕者,不過題材總是BL。雖對此沒有特別觀感,總覺得可惜,難道就沒其他點子了嗎?

在評文方面,「人生就像一瓶果醬」倒是個程度極佳的個人站,然後又搜尋到其他資源。電影、小說、音樂和動畫。最好的當然是「死亡筆記專賣店」這個香港站了,有每個章節的大綱,找文的時候很方便,又省得去看第二部。

動畫是在「☆動漫☆」看到的,同人MV和電影片段在「YouTube」找到。這真是個奇怪的分享區啊,明明什麼都有,卻又雜亂無章。同人小說的話,說頻的影野寫了一大堆。寫得很用心也不難看,但實在不知道主題是什麼,連故事應該要插在哪裡都一片迷糊……



一看到動畫時,立刻被片頭曲的畫面吸引住了。從月的紅色眼睛中脫出、全身鏡頭快速拉遠旋轉一整圈,立於高台的月、與其對質的藍色的龍崎。整個畫面應該只在一秒左右吧,我就喜歡上這個片頭了。

接著當然還有鏡子由上自下掉落粉碎,然後留克拍動翅膀,一躍上天的鏡頭,我也是很喜歡的。……鐵軌上的兩人反而少了點什麼。

只不過,第一段所說的那個場景,在鏡頭拉到龍崎的那個地方的時候,突然覺得這個作者對畫這漫畫真的是……做了很多特別的設定哩。最常被人提起的當然是主角是反派角色啦,但我要說的是關於龍崎的設定。真的是非常特別的第二主角的外貌設計哩……我看動畫那個鏡頭,在照到月的那個瞬間真的是挺帥的,但在照到龍崎的時候……唉,我可以感覺得出來……那幕真的是很盡力想把龍崎畫的英挺一點的……但龍崎連站直都不行……這樣的整體形象真的很難體面啊。彩圖畫面中,龍崎也是大多蹲著的,圖也沒月來的多……相較起月,龍崎真的是很不上相呢。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動畫版的整個畫面都暗到不行。即使是在漫畫版中是亮(或白)的場景,動畫就是要一整個陰暗,無論室內室外,好像整部作品沒有白天似的。(「八人」篇後,至少本部亮了些……。)唯一的陽光應該就只有打網球那一段吧,真是不明白這樣做有什麼特殊意義。



幾天前本來想在網上找片頭動畫,結果先是找到音樂,接著竟然找到可以線上看的動畫版。前兩天載入速度很慢,大概一集要兩到三個小時;昨天不知怎麼的突然變得超快,半小時就下下來了,結果一口氣看完第一部。

最特別的當然就是最後一集,25集啦,難得的加了些原著沒有的場景。渡帶小龍崎進華米之家的鏡頭,還有龍崎突然到渡的房間的場面,大概是要加深兩人之間的感情吧……不過整部作品中就這裡突然安插,也太沒勁了些……總不成是那種「死前會看到一生如走馬燈般在眼前放映」的既定想法吧?我看龍崎在那一瞬間想到的只有一件事──「自己的推理到底有沒有錯」。也許在看到月那極盡嘲諷的笑容時,他是覺得鬆了一口氣,而不是「我輸了」……

天才們吶,最明顯的一個通病就是從不掩飾自己是個天才(無論是自我期許還是對外顯揚),因此當自己出錯、失敗的時候(或是有這樣的可能的時候)總是特別焦慮。龍崎如此,月也是如此。在整個調查過程中,龍崎一直堅信自己的想法,但除他以外,所有人都在給予否定的壓力。當月被監禁的頭幾天,嫌疑矛頭轉向月時,龍崎反而失去這個壓力而感到困惑。相信每次對月的調查失敗,龍崎必須臣服於「沒有找到可疑處」,然後對眾人這樣說時,一定是相當不干心的。

月會成為基拉(因為看的一直都是港版,叫「奇樂」反而覺得不習慣)也是同樣的天才通病。月可以預測自己在放棄筆記所有權之後對被冤枉的行為模式,那麼為什麼喪失記憶時的月會不認同基拉的行為呢?這就表示月基本上一定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那他為什麼還繼續做下去?其實原因就在於,當他發現不對勁時,他已經做錯了。在最開頭殺了那兩個人之後的月的確感到非常焦慮,但自己從來就是最優秀的,怎麼可能做錯呢?於是他就開始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基拉也就如此誕生,誕生於天才的絕不認錯。



此外另一個原著沒有的鏡頭,就是在龍崎死前與月在天台淋雨和擦乾時的對話。兩段要表示的主要都是龍崎對月的……善意,想要給月一個坦白或……洗清罪惡的空間。有一說是龍崎為月擦腳代表的是臣服,我想這只是開玩笑吧,就那個光線所營造出的氣氛,以及一再出現的彩繪玻璃鏡頭看來,還是「洗淨罪惡」的意義比較站得住腳。

然而,龍崎從頭到尾有原諒基拉的意思嗎?或說,他曾經真心面對月過嗎?就漫畫而言,以上兩個答案應該都是否定的。龍崎與月一直處於對立的狀態下,雖然一直沒有證據或露出馬腳,但是龍崎對月的懷疑只有不斷加深。即使是在月真心相待的時候,龍崎都不忘時時試探。月本來就是基拉,所以龍崎這麼做當然是無可厚非,但無論如何,龍崎是壓根沒有打算與月做朋友或同伴的。為什麼如此,就是因為他絕對不會放過基拉,雖然不致於有到要殺了基拉不可的程度,起碼不曾有過放棄追補基拉的念頭出現。

但龍崎到底為什麼要追捕基拉呢?雖然龍崎常說願意為此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但是這一切其實並不是為了所謂正義,而只是龍崎想要解開這一切的謎底而已。為了這種滿足探究心,他可以把人權放在一旁、利用別人,也完全不在意基拉被抓到後被怎麼處置。這都表示了,龍崎追求的其實是真假,而非對錯。

從這個角度來思考,我就認為如果是龍崎拿到死亡筆記,不會成為基拉。也許他會跟月一樣,先試試筆記的真假。但龍崎在確認這點之後,應該就結束了。他不會像月那樣去反省「試驗筆記」所造成的後遺症,因為對龍崎來說,他只不過是想要知道,而知道後就結束了。

龍崎基本上是比月更「溫室」的人,吃住都有人打點,做的事情又是所謂「正義」,而且還不曾失敗過,等於是被捧上最高點;月雖然有近似的條件,起碼還是知道人間存在著有法律無法觸及的地方。也許這該算是華米之家的缺失,從那兒出來的人在道德上的分辨力都普遍不足,只能說些「殺人不對」、「正義必勝」這種看似漂亮卻無內容的話(無內容就是指他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麼這樣不對)。其實還該感嘆龍崎沒有走上偏鋒,也感嘆他所在意的還真只有真假,而無擴展到權力(雖然的確有權)。然而智力無論如何只能算是一種「能力」,而稱不上是一種「德行」啊。



至於在動畫中,龍崎就更沒有「釋放善意」的可能了。原因就在於當兩人擦乾身體回到房中時,龍崎已經做好驗證筆記的前置事項,比起原著中的突然起意來的有城府的多。只可惜月比他多掌握了一個要件──萊姆對海紗的關心,因此最後輸的是龍崎。

就龍崎與月的鬥法中,處於進攻一方的一直是龍崎,但月從未被此擊敗。主因當然包括死亡筆記與規則的運用技巧,但其實月還有一個能力是絕對勝過龍崎的,那就是掌握人心的能力。被月利用最徹底的當然是海紗,其次是萊姆和留克,但就整體格局而言,月最常利用的還是搜查總部的其他人,是月對這些人的影響使得龍崎的行動受到最大限制。

其實龍崎本來就不是個有意經營社交的人,我們說過天才的特質之一就是從不掩飾自己是個天才,但其中又分為有跟班的跟沒有跟班的兩種。所謂有跟班是指他能容忍凡人甚至蠢人在他旁邊,並且讓他們喜歡或敬畏自己。月就是如此的天才,即使他對總部中人有諸多不耐都不會表現出來;反之龍崎這種沒有跟班的天才是很容易招妒以致樹敵的。

總而言之,龍崎對正義其實並不在意,與基拉之間的關係也不怎麼堅持誰是誰非;至於社交,那更不是他打算耗費心力的地方。因此那一段插曲實在是突兀又多餘啊。



這書的第一部是挺值得推薦的,如果你不在意看那麼多文字的漫畫,不會被多重思考角度弄混的話,應該會喜歡。我是喜歡在其中找尋概念分析,雖然作者說「希望大家用輕鬆的心情來看,想要說的話就是最表層的那個意思」,但我都付出了這麼長的時間,你還想管什麼呢?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正義必勝」第三版

8/13~14

1.緣起

這似乎是《死亡筆記本》作者要傳達的信念,或說要討論的主題。當然也可以擴大主題,認為要討論的是「正義」。

正義真的必勝嗎?真的有所謂「正義的一方」嗎?何謂「正義」?



2.正義

我們以前曾經為正義下過定義,是為「德福一致」。

這裡所謂的「德」與「福」都是中性的概念:「德」是「行為」,但是是有道德意識的行為,也就是不含本能的行為,包括行善與行惡;「福」是「報」的意思,即行為的報酬、回應、反彈等。

所謂「德福一致」,其實是行為與報酬達到平衡的一種狀態。

由此可知,「正義的一方」是一個不能成立的概念。既然正義只是一種狀態,就不可能被哪方所佔有,只要條件俱足,正義就出現。



3.國家

國家為人間的一種社會組織,它的成立目的之一,是要讓正義得以在短時間(至長人的壽命)內實現。要達成這個目的,它需要社會中人共同付出一部份的權力,其中包括行使正義的權力。人性中含有對正義的要求,並且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擁有行使正義的能力。由於此能力的參差不齊,且每個人認定的「一致」都不一樣,所以國家才吸收這部分的能力使用權為己所用。

然而,國家終究只是一種「人間的」社會組織,將理念置於現實間必定會產生落差,甚至扭曲變質,所以國家雖然壟斷了行使正義的權力,卻無力完成一切的正義。當這其中的差距超過了人們的忍耐極限時,私人正義就出現了。



4.私人正義

法律是國人對正義的普遍最低標準。它首先有與國家相同的「人間」限制,其次因為它只是「普遍」的「低標」,所以一定會有人認為法律所訂立的德與福是不一致的。

私人正義是當法律無法滿足人性要求後的反應。雖然這是正常的人性反應,但因為國家的規則訂立在先,所以行使這樣的正義是違法的。所違的法並非法律內容禁止的不義之事,而是違反「只有國家有權行使正義」這個規定。



5.犧牲

所有的道德行為都有一個必要條件,即「自發性」或「自由」。一旦沒有自由,道德便沒有任何道德價值可言。

有人認為,要完成正義必定需要某些犧牲,因此在執行正義的過程中對犧牲視為理所當然,事實上這是不對的。犧牲是一種強迫奪取的行為,被奪取者失去了自由,因此他的行為沒有道德價值;犧牲別人的人奪取別人的自由,反而造成不義。

正義也許需要代價,但這個代價必須來自自發性的付出,否則皆為不義。而不義是不可能成就正義的。



6.私人正義的代價

私人正義雖出自人性,依然為法所不容。當法律攔在前頭時,人性有可能被壓抑,也有可能依然前行。前行者雖是順應人性,但在人間行事,就必須尊重人間的有限。因此,執行這私人正義的代價,就是必須受到有限性──法律的反撲。並且對於這樣的反撲,執行私人正義的人應該有坦然接受的覺悟。

這樣的接受,絕非接受不義,而是接受人間的有限性。如果想要執行私人正義卻不願接受有限性,那就不該執行私人正義,這是私人正義的代價。



7.法律

有人會懷疑,當法律是錯誤的時候,我們還應該遵守法律嗎?當法律扼殺了人性的表現時,還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嗎?

在正常情況下,我們不該違法,這是因為現在的法治國家中,立法者是由人民所選出來的。他們所立的法,本身就已是國人對正義的普遍低標。而所謂「國人」,自然也包括了執行私人正義的人。因此尊重法律,其實是尊重自己。法律所以是低標,是因為一個不保障壞人的國家,總有一天會不保障好人。

在我們發現法律有漏洞的時候,應該按照遊戲規則去修正法律,而非立刻衝撞。私人正義應是最後手段,畢竟沒有人能真正確定自己要求的正義,在他人看來不是暴力。

當私人正義出現時,是法律有漏洞(無論是立法還是執行上的漏洞)的警示音。身為國家機制的一份子,在看到私人正義出現時,應該先有如此的自覺,再去維護國家的執法權才是。



8.勝敗

我們常聽到「正義必勝」這樣類型的話。然而經過歷史洗禮,大多數人都認為實際上發生的事都是「勝者為正義」,正義被用來解釋勝因。縱使後世有所謂「翻案」、「平反」,都不會影響過去發生過的成敗了。

勝與敗是所有人間競賽的結果,同樣屬於有限性的範圍。只有當雙方在物理上是可以抗衡的時候,心理層面才有可能影響勝負。由此可知,正義與否是不可能直接決定勝負的。



9.善惡

善與惡的決定性不同,在於善能夠獨存,而惡必須依附善而存在。無善存在的惡,終將消滅自己。因此一個聰明的惡人,絕不會讓自己的能力無限擴張。事實上,行惡的人愈少,惡的效率就愈高。

即使惡有這樣本質上的不足,依然不影響它的存在。一個惡想要維持存在,只要控制它的擴張就好了。

善與惡只要處在平衡狀態,就沒有一方註定為另一方所擊敗的道理。



10.結局

《死》的結局似乎沒人喜歡,我也不喜歡,甚至是從第二部一開始我就看不下去了。原因嘛,因為我討厭那兩個L的繼承人……梅羅……她是叫梅羅吧,整個臉就是一副欠扁的猙獰像,看著她就覺得噁心。至於尼亞,是因為我本來就不喜歡這種不討喜的小孩……幾乎從頭到尾沒一次正眼看人……唉,算了,反正我也沒有好好地看過第二部,就別批評了吧。

但還是得說,作者對月的結局太不用心了。身為一本書的主角,或是身為一個領導者,不可能也不應該在末日時做出發狂、求助、怪罪下屬的表現。月差點就沒求饒了勒(其實還是有)……從整個作品中,月有表現出這種反應的預兆嗎?第二部的月常有生氣的鏡頭,不知道是不是為這種結局鋪路……但不管怎樣,效果並不好。

月所以失敗,基本上當然是他利用的人太沒用……(這也是我不喜歡第二部的關係,受制於人又如何全心鬥智?)但真的要說的話,其實他在開頭時殺害追捕他的人的時候,就已經種下敗因了。

我們剛才解釋過不義不代表必敗,因此我所謂的種下敗因不是說月想要殺無辜的人所以一定會失敗,而是說當他動手殺無辜的人的時候,就給了其他人「非要抓到他不可」的這種信念。而一旦有人認為自己所行的絕對是正確的事之後,他的行為自然就多了那麼一種自信,在勢均力敵的時候,這份自信是相當重要的。(月還不算有喪失這份自信,但他旁邊的騎牆派都喪失了,最後投向尼亞的一方。)

所謂正義,是一種狀態,它不可能固定於某一個人或某一方上,當月從「有能力執行正義的人」變成「正義的一方」時,他的行為正當性就消失了。

另外還有一點是月的好勝心超過了正義感,這點也是自許為執行正義的人所不該有的心態。也許聰明的人總是好勝,但執行正義除了需要公允分析外,更需要的是保持超然的客觀態度,月在這點上實在是不及格啊。



11.死亡

這是《死》中除了正義以外要傳達的另外一個概念,甚至作者對這個信念的強度高過正義了,但表達的手段極差無比。何以差?在於你要把一個信念傳達給別人知道時,需要的是論述與證明,在「正義」這一塊議題上,起碼還有一點用心;但在「死亡」這一塊上,作者只是不斷重覆同樣的句子罷了,而且還與劇情一點都不相容。

第一次出現是在第一集中「使用筆記的人不能上天堂和下地獄」這句話,然後由倒數第二章補全這句話的意思:「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天堂和地獄」、「死後一片虛無」。月想到這句話就一直大叫「我不要消失」……接著就死了……這到底有什麼意義?連遺言都稱不上……真是……

然後第二次出現就在末頁,山上的一群人向基拉禱告。這些人所代表的應該是對正義的嚮往或祈求吧,然後接著又是這樣一句話:死後一切虛無。難道在諷刺人間的努力不成?

你可別說這代表的是「死亡對人類是公平的」這種想法喔,雖然留克最後的確有說這種話。但看月的反應就知道,他可一點也不認為這有安慰的效果。其實死亡哪裡有公平?就因為人人都會死所以死亡是公平的?這種話如果改成「人人都有出生,所以出生是公平的」還會有人認同嗎?出生時的天賦、家庭背景樣樣都標示了每個嬰兒的不同,人怎麼可能是生下來就是平等的?死亡也是,由於出生的不平等造成各人機遇的不同、所選擇的道路也不一樣,因此到死前,他們之間的差距就更大。你這時把他們同歸於虛無,何嘗公平?



12.絕對正義

我們在前面說過,法律只是國人對正義的共同約定。當某人有某種行為出現時,國家因應採取某種行為。國人共同約定:當上述兩項行為發生後,德福一致就完成了。這樣就可以知道,所謂法律即使徹底執行,也不可能讓所有人對法律所訂的「一致」心服。因此縱使是最好的法律,也只能稱做是「相對正義」而已。

何謂絕對正義?怎麼樣的「福」才能確實的與「德」達到所有人都認同的平衡且毫不疏漏?在不涉及死後報應或審判的情況下,人間有「絕對正義」的可能嗎?

就我而言是有的,而這也是這篇文章一再提到的基本信念──人性向善。若人性是向善的,那麼在他行惡的當下與事後,必然會產生不安。若把這種不安視為唯一的「福」,那麼絕對正義就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甚至不需任何的法律或現實制裁。

要在有限性中衡量無限性的大小,那無限性可真是微不足道。然而若不從這個人性論上著手,又不願相信死後世界的存在的話,人間就沒有絕對正義可言了。



「死亡筆記本」在社交工程、筆記使用設定及多重個性思路上的表現是值得肯定的,但在論述及證明作者想要表達的信念上徹底失敗。(多重個性思路就是能快速整理出那人所擁有的資訊及他的個性會產生的行為,書中人的個性是引導劇情發展的關鍵。)

這可以當做訓練腦力的工具,但被若因此被其中信念帶著走或以為那能代表整部作品的精神,真的就是太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了。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達文西密碼》

2007-07-31



大概就是在《達文西密碼》正當紅的時後吧,我刻意不趕上這個風潮,而選擇買下丹布朗的第一本作品-《數位密碼》。

這些天看完第二次了,在看過《達》之後,興起了再看一次的念頭。



是他很懂得讀者心理還是他只會這套?在書局隨便翻了翻他的第三本作品後,選擇的答案將偏向後者。開頭死了個人,然後主角莫名奇妙被扯入其中,接著密集的解碼過程,最後結束與開始的時間不超過24小時。

因為書中人物的馬不停蹄,讀者自也無法抽空放下書本深思,於是一口氣把將近兩公分的書看完。要深思什麼呢,就是他在解碼過程中不斷強迫灌輸你的觀念。

好比說《達》中「聖杯」的真相,如果是分好幾天來進行,故事中人就可以在尋找各式線索中選擇真相;然而這本書不是,一旦他告訴你什麼驚天動地的事之後,所有的證據與事件發展都完全逼著你去相信那是唯一的真相。

以「費波納奇數列」為例,教授在課堂上提出這個奇妙的比例之後,立刻列出自然界中符合這個比例的生物-鸚鵡螺、向日葵,還有人。於是學生們在這樣的氣份下,當然變得容易接受「世界是經過智慧設計的作品」這樣的想法。



然而照我看來,與其說1:1.618神奇,還不如說1:1神奇哩!放眼望去,無論是自然或人為,符合後者的絕對比前者來的多,為什麼不強調這點呢?

從這點來看,《達》的推理成份是很不足的。那不是推理,而是推銷。



也許它的優點已蓋過這缺點了吧!我猜英語系國家的人看這本書的變位字謎應該會覺得很有意思,就像我們喜歡完文字的燈謎一樣。另外也拜這本書之賜,大家得以反省自己的宗教(組織)由何而來,也是驚人成就。

梵諦崗最初的反應是過頭了,必竟對在這個科學時代中還能保有信仰的人們來說,耶穌價值的問題,早已與生理無關了。只不過,對把《聖經》當科學書來看的人來說,還是少看這種「離經叛道」的書吧!反正世界到底是長什麼樣子的,與你相信是什麼樣子的無關。



ps:

本想繼續寫些有關科幻、玄幻、魔幻小說的分類的,但都過一星期了還懶得動筆,想來是不想寫吧。

2007年8月2日 星期四

一個人的真實

這是對《樓下的房客-楔子》的一些想法,喜歡這類帶有提綱挈領的序或導讀,因為這讓我看完一整本書,腦袋一片混亂的時候有中心軸可以抓。或者是當我的想法一通到底的時後,有另外一種觀看角度來做比較。

這裡講的「一個人的真實」,就是一個人的個性的意思,也就是最真的、最能反應出他這個人的特質──非物質層面的特質。



通常別人會說:「真實的人性只存在於一個人獨處時。」

九把刀不同意這點,他說:

「如果真實的人性真的只存在於獨處時的自我,那麼,這種永遠不會表露在別人面前的自己,怎麼會是真實存在的呢?難道真實只需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任性地存在嗎?」

「獨處只不過是想喘一口氣,讓自己在跟其他人互動時,可以表現的更好罷了。」

他的結論是:

「所以後來我才明白,真實的自己根本不存在。……有什麼樣的互動,就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自己,所以人性太難以捉摸了,人到底不是由一種叫真實的東西所組成的,要不,就是常常被不同的真實所構成,或者,真實其實是一種幻覺,都是被製造出來的。……什麼樣的人製造什麼樣的真實。」



我認為,要看一個人的真實,應該是要看他在沒有外界威脅下的行為。因為當人碰到必須與人(或大自然)競爭的時後,他跟動物其實沒什麼差別,總歸不過是一個行為:求生。

因此若只從求生這點來看人與萬物的不同,真的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只有程度的高低而已。人類頂多是比較會想、會設計更多的陷阱、更複雜組織罷了。

同樣的,我們在觀察一個文化體的時候,不該只看他們的人口數量、征服了多少地方,而要看這文化中的人在閒暇的時候做了些什麼事。最明顯的是藝術,然後宗教和哲學因運而生。

這三項活動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它們都沒有什麼直接的實質效果。但有趣的地方就在這點,為什麼明明沒有用還要去行為呢?

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自由」,只有當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時後,你的行為才可能有自由。我現在沒吃飯,所以我肚子餓,這其中是沒有自由可言的,因為我不可能沒吃飯而肚子不餓;其次,明明吃飯就只是把東西裝到肚子裡,為什麼要擺上碗筷餐盤、花草蠟燭呢?這表示其中不只是吃飯而已,必定有更深的一層想法藉由吃飯表達出來,這經過選擇的行為,才是研究人類行為的關鍵。



當然我並不是說,一個人的真實(應該說「特性」,有別於其它人的特點)只能看他在無威脅下的行為,而只是在說,這個部分的表現最為無雜質。因為當我們必須競爭、有目標的時候,我們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可以被預測的,就沒有那麼自由。

其實在這個時代,很多人在行事時,都已經忘了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了。好比說衣服一定要穿哪個牌子、吃飯一定要吃什麼、旅行一定要去景點……一個表裡不一的人很痛苦,一個不知道自己表裡不一的人更可悲。

我也不是說,當一個人無意傷人而傷了人時,他就沒有做錯事、應該無條件被原諒。但我認為,一個人在沒有自由下所做的行為,是不用負責的。



這裡面牽扯到了「如何判定一個人有沒有自由」的問題。比方說,長官要小兵殺了俘虜,如果不殺,就會受到軍法審判。這個狀況中,小兵到底有沒有自由?有沒有人對此問題的判斷是:「如果小兵動手,他就沒有自由;反之則有」?不不,這樣不對。我們應該說,如果小兵沒動手,他是自由的;但若他動手了,也未必沒有自由。

怎麼說呢?如果他動手的原因純粹是因為他是一個小兵,必須服從命令的話,那麼他就只是把自己當成工具,沒有自由可言。如果他是在殺人與被殺之間做選擇,那他的行動就已經有了某個程度上的自由。不直接說「有自由」是因為生與死的差距太大了,我們在這個選擇題中太自然地會選擇殺人,因為這關乎最原始的本能。雖有選擇的空間,但選項太不公平,因此「自由」有限。



我不要求人在生命受到直接威脅下不可以做出最殘酷的事,因為這是本能。所有的道德、所有的理想都應該尊重的本能。雖說「心」與「靈」都比「身」接近永恆,但就現實世界而言,這就是現實,必須遵照現實的遊戲規則來玩。

若你要問,那追求理想不顧一切的人怎麼說?他們難道做錯了?這當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說,當現實遊戲還有進行下去的空間時,就應該尊重現實的規則,保住性命無可厚非;當性命保住時,我們可以去發展心與靈的部分;但當性命受到威脅時,放棄心與靈並無過錯。

只有在一個狀況下,「身」不是第一優先順位,那就是在自願將自己獻身於理想時。「自願」是一個關鍵詞,表示這是願意承擔一切後果的行為;「自己」也是一個關鍵詞,表示只有自己有權利讓自己放棄自己,別人是絕對沒有一絲一毫的名份(無論家國理想)要求自己放棄生命的。



一個願意為理想獻身的人是不是就一定比偷生的人來的高尚?判定的順序有四:一、他是自願的嗎?二、他真的理解他的理想嗎?三、他希望這個理想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或是他希望獲得什麼報酬?)四、這個理想實際上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一不用說,沒有道德可言。當二的答案為否定時,三與四的答案就有出入,那麼此人的最高評價不過「勇氣可佳」,差的評價就也別提了。只有當四個答案為一貫時,我們才能開始對這個人及這個理想做確實的評價。

至於高尚……也不是沒有可能,但前提是以上四點都滿足,且產生所謂高尚的效果。然而要注意的一點是,並不是每個理想都會讓人必須犧牲生命才能完成,也不是每個人都找得到值得讓他獻身的理想的。

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結局筆法

看完《法國中尉的女人》了。對自己滿感動的,還以為能看完《達文西密碼》純粹只是因為它的節奏很快哩。《法》是我分好多天一點點看完的,看來我還是能看長篇小說的。



回頭看導讀,他說作者在書中引了很多故事中那個時代的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的文字,是為了讓讀者能夠深刻理解當時的社會風氣、同情他們所受到的心理壓力及反彈。(思想家就是沒有滿足哲學家的三個條件的人。)

不確定是不是我沒有認真細讀每章引文的關係,常覺得引文與內文有點不搭嘎,而且我也不覺得故事中人的想法有什麼奇怪的。我的意思是說,當他們為一些(小)事產生強烈情緒反應時,我不會感到怪異不解。一來是作者對人物的描寫很出色,所以我不會覺得那個人那時有那樣的反應不對勁;二來是因為我的時代讓我有這種習慣去理解或忍受所有光怪偏激的時代與他們的意識形態。

忘了符傲思是哪個時代的人,也許他那個時代的讀者還需要解說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封閉的時代吧。



另外,《法》似乎是開了「開放式小說」的先河?導讀和網評都提到了這點。我是已經看過同樣形式的作品了,所以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而且我想說,其實《法》的結局並不能算是開放式結局啊,應該只是「兩端式結局」而已。

所謂「開放式結局」應該是像《飄》那樣,讓結局有無限可能性,使讀者自由想像的結局。但是《法》不是如此,作者很明確地寫了兩種結局:一個大好,一個大壞。讀者是「選」一個自己喜歡的接受,不過無論哪種,至少在情節上都沒有矛盾的地方。這有別於開放式結局的不定性,也不同於封閉式結局的「順理成章」,因此特稱為「兩端式結局」。



我不喜歡兩端式結局。形成兩端式結局的契機有兩種:一是故事中人做了相反的選擇;二是發生了足以扭轉全局的事件。事件可能是一方突然死掉或奇蹟式的被救活,或是出現了某個解開誤會或造成誤會的人物──最常見的就是一個小孩──《法》就是用這方法來「盡釋前嫌」...真爛...。出現事件式的逆轉我認為對故事中人很不公平,因為這讓他們沒有思考的時間就被情節推著走,而且還沒有挽回的餘地(因為已經是結局了)。這是叫做現實,而不是小說。

至於主角選擇的兩端結局嘛,我覺得如果出現這種筆法,只能說作者太不了解他的演員了。如果他了解,他就會寫封閉式結局;如果他不了解,就該老實寫開放式,讓讀者自行想像;寫人物選擇造成的兩段式結局是在不懂裝懂。暴露了作者的無能自負,又限制了讀者的想像空間。其實故事發展那麼久,讀者還可能摸不清人物的個性嗎?(也許每個人想的有些出入,但至少對每個讀者來說,他總是有一個對故事中人的基本觀感。)他怎麼可能無法預測故事中人在沒有外來因素干擾下的反應呢?



我還是喜歡《法》的,但這得歸功於曾寫的那篇對這書改編電影的影評。如果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有了對這故事背後的基本預設,我可能也會對莎拉的行為不明所以吧!

當然,曾的那篇文章有可能想錯,把莎拉捧得太高,但無論如何,我喜歡那樣預設下的莎拉。而且以此預設看整篇小說,也不覺得有何不妥之處。

也許我真的該去找改編電影來看,必竟書中各個小色都太活靈活現,相對的男女主角的個性反而不夠清晰。查爾斯的個性太軟,無法確切了解他在故事中的成長。另一方面,作者似乎無力也無意了解他筆下的莎拉,使得莎拉看起來有些不符合曾筆下那個獨立自主的形象,而變得有點...陰陽怪氣(?)的。

嗯,也許就是因為這兩個模糊的主角,讓符傲思在這個故事中寫不出封閉式結局吧!?

2007年7月16日 星期一

恐怖電影

那天把希區考克全集賣掉了,因為實在覺得它擺在那裡很礙眼。

所謂的礙眼一方面是因為量的關係,二方面是因為它的內容。



不知道我們這邊的製片是怎麼想的,好像東西愈貴,它的包裝就要愈大。DVD就是個標準例子。明明發明DVD就是因為它容量大,可以省下四倍的光碟片。結果你竟然把它的殼子做得比VCD還大!這樣是對買者有什麼實惠?頂多是不用換片罷了。而且在我看了這麼多DVD後,老實說,我還真感覺不出來它的音效和畫質和VCD有什麼不同。

大陸在這方面就好得多了,一個兩到三個大的DVD大小盒子,裝了十張DVD,讓人不動心都難。我在那邊買的黑澤明系列到現在為止也看不到一半,但我可從來沒起心要把它脫手喔。



第二嘛,我覺得我跟希的電影頻率分歧真有點大。

他的電影基本上想要讓觀者感覺到心理上的壓力和被外在的影像、音效嚇到,但我對這兩方面的反應都跟他預期的不同。

先說後者吧,那就是我討厭看恐怖電影的原因。倒不是我害怕死人、鬼或骷髏,而是我討厭聽在這些鏡頭出現時的刻意特寫和尖銳的音效。

每次到這種地方就忍不住掩住耳朵,但還是過了好久腦裡還在嗡嗡叫。真搞不懂,真的有人在被嚇到的時後可以尖叫長達十秒嗎?我再怎樣都頂多「啊!」一聲而已啊...

另外是那種雞飛狗跳的場景,這在希倒是沒有(或我沒看到),但大逃殺的漫畫和電影裡面就有這樣的畫面。也許是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集體歇斯底里的狀況發生吧,這就接到前面的那個「心理壓力」了。

第一次意識到我有這種「事外人」反應的是一次跟媽一起看「蝴蝶夢」的時後,那個管家一直在新女主人的周圍放上一堆前女主人的東西,像是在宣告新女主人不配當女主人。因此每次管家和新女主人的對戲都有點詭異的感覺...這是我在後來才知道要用這樣的形容詞,真的在看的時後,只覺得管家陰陽怪氣、新女主人神經質。終於忍不住在正緊張(應該要緊張)的時後插口問了一句:「她們倒底在幹嘛啊?」

很煞風景,我知道,但我實在受不了這種莫明奇妙的場景。有什麼話就好好說,為什麼要在那邊一邊裝沒事一邊冷嘲呢?大逃殺也是,發現一個人突然中毒,然後所有人就開始尖叫、拿槍威喝、火上加油...我的天啊,搞啥飛機。



大逃殺在上映的時後曾被日本禁演,結果聽說導演回應:「希望青少年都去看這部電影,從中學到無意的殺戮是多麼沒有意義。」我不知道是導演真的這樣說還是記錄的人斷章取義,不過就以這句話來說,我覺得我一點都無法從這電影中看到這樣的心得。

這電影很奇怪的是它開頭的「立法原因」,他說,因為大人害怕小孩,所以制定了BR法。我沒看過原著的開頭,不知道這是改寫的很爛還是怎樣,但這樣的法怎麼可能讓小孩不作亂或讓大人全面控制小孩呢?

你真要讓全民劃一,當然是要用軍事教育。怎麼可能你平常放縱所有的小孩(連他們無故傷害老師都不管),然後突然在某一天抓了四十個小孩讓他們殺到剩一人,就能讓他們受你控制?

剩下的那個人(如果有剩下的話)不是變成瘋子就是開始反政府,這才是通常的心理制約,會以為他們會變乖?還真是天真的政府。

再說,全國同齡中只取一班?而且這又是半秘密的行動,誰會因此知道人的「邪惡」?假設被迫不擇手段求生是邪惡的話。如果你把他們殘殺的錄影剪輯播放的話(當然是剪掉那些煽情的鏡頭),應該是可以達到讓人不相信人的效果,但無論如何,要他們因此害怕和服從政府,那真的是妄想。

還有一點是片中常出現的煽情境頭,不知道是日本民族性就是如此還是巧合,為什麼男女之間告白或托付,都要以「保護她(女生的她喔)」做為核心?看《神劍》的時後還覺得有點感人,看這片只覺得可笑。為什麼可笑?因為這些小男生除了滿腔陰性熱血外什麼都沒有。

什麼是熱血?就是一股腦不怕死往前衝(會不會死以是否為主角而定);什麼是陰性?就是以恨為動力。

「守護」一個人絕不是代她死,而是讓她跟自己一起活。神劍中的人說這話時自己一定有足夠的定力,大逃殺卻充斥著無腦男和尖叫女。什麼是定力?就是她並不是你的命根子,即使她死了,你也會好好地活。一個人要去愛人,第一點就是應該把自己打理好。哪有人在遇上一人又失去她後就變得要死要活?這樣的「愛情」反而讓人退步,有何可取?

應該只是電影編劇出了什麼差錯吧?光看漫畫和小說下集就沒那麼多漏洞好挑了。



只不過,我們自己的偶像劇似乎沒逃離日本漫畫的影響,台詞不合常語之至,演員和角色也沒說那種話的本錢,卻...唉!

2007年7月15日 星期日

本能、天賦、缺陷

“聽到明琦不以為意的輕哼,明峰嘆了口氣。「我知道很美麗,我也知道他們存在。但不是只有美麗存在,險惡和殘酷也相同存在。這還不是最危險的,更可怕的是無知的純真。他們不明白人類的軀體是脆弱的容器,因為人類靠『否認』就可以驅除『裡世界』的一切,但他們不知道,人類的脆弱和能力是相等的。」

他被妖怪糾纏了大半輩子,懷著惡意要來吃他的當然有,但更多的是好奇的接近、耍弄,因為這個人類難得的缺乏「否認」這種天生才能。

對,明峰認為這是一種缺陷,而不是天賦。這種缺陷讓他走的路特別艱辛,他不希望家人也走相同的路。”



這是《禁咒師》5-5-2中的一段話。我不確定這是作者的想法還是故事中人的想法,若是作者的想法的話,就表示之後還會有其他的意思,要不就這句話是硬插進來的。為了行文方便,就當是故事中人的想法吧!



何謂天賦?何謂缺陷?又何謂本能?

我認為,所謂本能,是指一個種族的所有共通能力。本能的範圍比「性」要大,「性」是只有這個種族「獨有」,別的種族都沒有的特點;而「本能」則包括與它族同樣的能力以及己所獨有的性。

舉例而言,A有a、b、c;B有a、d、e;C有a、b、f。那麼,A的本能是a、b、c,而其性為c;B的性是e;C的性是f。「性」有排它性,只要有與別人一樣,那這項能力就不能算是此種族的性。

有人把「本能」和「性」兩個概念加在一起,用了「本性」這個概念。那麼我得說,這個概念所指的是「本能」,而不是特別指出這個種族所以為這個種族的「性」。

你可以否認「性」的存在,認為萬物只不過是在同一個材料桶中組合出的不同東西,沒有一個材料是某個種族所獨有的。但我並不執這樣的造生說,我認為每一類物種都是特別的,也許不是經過有意的設計,但它一定有特別的地方,就只有它一個種族,以至於一個個體所獨有。

一個種族之於其它種族的特點稱做「性」,而一個人之於人類而有的特點,我們特別稱之為「天賦」或「缺陷」。

何謂「天賦」?這是一個人除了有了人類所共有的本能外,還多了其他人都沒有的特長;反之,一個人雖然被歸類於人類,但他少了一些人類該有的本能,那我們說這叫做「缺陷」。

如果你要問我說,有缺陷或天賦的人,為什麼還可以同樣被歸為「人」?我的答案是,一來我們還無法完全知道人的所有本能;二來,「人性」才是定義人的關鍵所在。

我今天所謂的「人」,主要都是以「人性」為核心。只要有「人性」,則有無人之除了性以外的本能,那並不是那樣重要。只不過,就今天科學主義的立場來說,他們的「人」的核心較偏向不含人性的本能那一邊。



所以當明峰認為沒有「否認」的能力是缺陷時,前提是他認為「否認」屬於人的本能,而不是後天學習而得的。這樣也就是說,人類「本來」就應該對裡世界的一切視而不見。所謂「視而不見」不是看不到喔,而是睜眼說瞎話的能力喔,也就是說謊的能力喔!

他認為人類天生就知道自己該看見什麼、不該看見什麼。而不是因為人類發展的需要,必須著重生命在表世界,所以才教導大家要忽視裡世界的。

這實在是很奇怪的一種想法啊!本能是無所謂判準的,當你的眼睛看到東西的時候,就表示你有「看到東西」這項本能。你卻說人有看到裡世界的本能,又有否認看到裡世界的本能,不是很奇怪的一種判斷嗎?

因此,「否認」並不是先天的本能,而是後天的教育。至於你要說「看得見裡世界」是不是本能,這就有待討論了。也許人類就是有看得見和看不見兩種,或者也許還有要經過某道手續才能有,對於後者,我們稱為「潛能」。你也可以說,潛能是部分人類才有的能力,這並不是討論的重點。

總而言之,如果你認為人天生就有對自己說謊的能力,那麼沒有「否認」能力的人,的確是有「缺陷」。如果你認為,人天生就看得見裡世界,但是可以經由後天學習到「否認」,那麼你沒有學到或學不會,那只能說你的學習能力比較差罷了,談不上什麼「缺陷」。

那麼「天賦」呢?也許你想把「看得見」歸於天賦的範圍?我說,「天賦」這個詞本來就該應用在「特殊能力」上,但在明峰的世界裡,一整大票的人都看得見。這樣的才能若還可以叫做天賦,那你乾脆說是男是女也是一種「天賦」算了。



我的想法是,人類基本上都是能看到裡世界的,但是有些人是天生就能看到,有些人是要後天學習才看得到的。

若在這個架構之下,「否認」是只有天生能看到的人才能學習的事情,必竟還看不見的人根本無從否認起嘛!

其實,無論是缺陷還是天賦,都應該是特殊的、屬於己所有的一種特質,這些都是很珍貴的,何必拿「缺陷」和「天賦」兩個詞來予以褒貶呢?有什麼特質並不是這個人所以為這個人的價值,拿他的特質(和一切資源)去做什麼事、進行怎樣的選擇才是人的價值呈現。



***

這是我在腦波蕩漾的第一百篇文章,本以為會給“火車前傳”給拿下。那篇文章雖然比較早動筆,但這篇的主題我一看之下就想說些什麼,因此反而在24小時內就定稿了。

寫的原因主要是我很不喜歡明峰或蝴蝶的「否認先天說」,一是上面說的理論理由,二是我不認為人類只能用「否認」來保住自己的…社會。我是指,我希望人類叫自己是「萬物之靈」不是因為人在能力上比萬物都來的高,而是人類能夠讓自己不老是以自己為一切。

蝴蝶裡世界的人就是這樣,開口閉口就「卑賤的人類」,就因為他們比人類的能力都要強大。反觀我們人類知道萬物在破壞力方面不如自己,可是我們只把這當做事實,而沒有把這個當作嘲諷的對象。會讓我們嘲諷的,只有同樣的人類。

要罵一個人如何,必定是你認為他可以如何而他卻不如何的時候才會罵出口。如果你對他毫無期望,又怎麼會因為失望而口出惡言呢?拿別人的事實…本能的事實來批評,是最沒品的行為了。

2007年7月9日 星期一

流水帳

今天有點小一波三折。

本來去的時候就不太知道要做什麼了,好不容易接了任務,要去臺電一趟,繳電費。

出差是沒什麼,再說還可以坐計程車,何樂而不為?



上了車,說在基隆路四段。司機一愣,問是在羅斯福路上吧?我也覺得有點怪,因此就相信他的專業了。

老在臺電前公車站來來去去,今天還是第一次進它的大門。

不過一進去...就覺得有點不太像我要去的地方。問了小姐,好樣的,真的是在基隆路上...

於是再搭一趟,行經好久不見的國中...要進大門的路口,然後看到跟紙條上一模一樣的地址。真是...



估計著要怎麼回去,已經坐兩次計程車了,雖然...我也不知道他們容不容許員工耍笨,不過還是別獻醜吧。坐公車回去,把車資加進去,也看不出來動什麼手腳。

車還真少,雨要下不下的,很有氣魄地下了幾大滴雨,又後繼無力地在十秒之內停下來。

跳上車,一看到它竟然走內線就心涼了半截,更糟的是,竟然上了橋!



唉,好久沒見新店溪啦!真虧以前無聊在永和亂晃,大概還曉得自己在什麼地方。

說到這兒,我真的好久沒過橋了呢...

原車搭回,回到公司,倒沒人注意我去了多久。只是錢到底花了多少...算了,還是讓專業的去想吧!



***



也許我該說寫點什麼?這些天到底在幹嘛?我不上網不看書不聽課不整理資料...



那兩天的聚會,先跟珮吃晚餐。跟她在一起...當然是...嗯,當然是輕鬆的。起碼我確定,她相信我。至於第二天的聚會,陪笑就好。

我當然也不會不相信她,只是我總覺得我心裡有一絲地不能融入她的興奮?看她那樣笑著,我也笑,但...

跟她說了一些跟媽和姊之間的談話,很高興她能理解。我到底是無病呻吟還是不知天高地厚...還是,她們所謂的「等你將來如何如何就會知道了」?

我一向對自己極有自信,一方面是我知道我的能力到什麼程度,一方面也是我從不把標準訂的太高。

那天重看《傷心咖啡店之歌》,我還是懶得去看他們辯論的內容,也許是因為我知道如何辯論了吧!幾乎看到開頭的一句話,就清楚知道辯論走向了...

我是有能力的人,我清楚,我也會有想炫耀的衝動,然而這個衝動漸漸縮小。為什麼呢?也許...是因為我知道沒人在意。不是不在意我這人,而是不在意那說的內容。

好比隔壁那上課的人,有多少想求知呢?誰真的在意我們的文化?不是因為所謂的「中國熱」而接觸我們的根?每次看到有關「投資中國的大好機會」類的文章,都不免一聲嘆息。



我們都是中華文化孕育出的一根枝苗,不管是中國大陸還是臺灣或是海外,都只是枝苗之一。地理上的位置,在精神文化中不具任何意義。

當然我也不要求現在人復古,一來那是畫虎不成反類犬,二來...已經發生的事情,就沒必要因為它不合你的期望而否定。

我擔心中國踏上美國的後塵,甚至是臺灣的後塵。衝得越快,跌得也越重。現在全球人都把你當成肥羊而拼命餵你飼料,你還很高興自己終於胖了起來,怎麼這麼沒有遠見呢?

一昧的高呼復興傳統...傳統若這樣好復興,也就不是傳統了。再說,你們那意識形態的緊箍兒不拿下來,除了扭曲傳統外還能做些什麼呢?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們為什麼開始要復興?就因為你們自尊心變強了,想說自個祖墳也是不錯的...然後又開始拼那個蠢經濟?

經濟這玩意兒我雖然不懂,不過我知道經濟應該是以穩定為其目的,而非領導國家啊。



我還是對那塊土地感到親切的,只因為它曾經孕育這樣多傑出的人,而這些人又有了這樣輝煌的生命,回過頭地去榮耀了他們的土地。

2007年7月3日 星期二

去年的那天,我還有興致用聲音錄下心情,到了今年,卻覺得已無話可說。

用聲音記錄,好處在於將來閱讀之時,可以透過除了語言符號以外的東西,連接當下心情;壞處則是,將來只有極少的機會有耐心去聆聽。起碼,這一年來都沒這個耐心。



這一年來我做了些什麼呢?

我哪知道呢?現在寫下的,絕非年度反省,而僅有這幾星期、幾個月的回憶。而哪篇心情又非如此?

應該已經連續發了五篇的"感"文了吧,實在還無法進行概念式的思考,雖然有所感悟,但都只是片段的、瞬間的反應,稱不上什麼系統性的思考。

其實,最近也不看系統性的書了。看不下,也不想看。做的最多的,是深眠。喜歡上了腦中空無一物的奔馳,甚至連"空無一物"的念頭都不曾出現。或許我該適著記下我的夢?但能記下的,八成來自回味,而回味,與當下是不同的。



姊終於開始自己養狗了,不過我對牠基本上沒什麼感覺...看姊的記錄,還常出現湯的影子。我不確定我明白為什麼...只能說,我似乎沒發現這事在我們大家之中,是那麼重要的一件事...目前我最遺憾的是...當時醫生是把聽筒給她確認這件事情,而不是當場最木然的我...比醫生都還要木然的我。

很多東西是你去回想它才變得嚴重或深刻的,我雖然不記得大多的事情,可只要我願意去想起,其實不曾忘記過太多事情。但我不願想起。

為什麼呢?大概是因為,當時的我,總只有如實地記下一切眼前發生的事,而不把自己投進事實中。當事後回想時,才後知後覺地感到...情緒波動。

如果在當時就已把心情化為情緒,那事後就沒有沉殿下來的記憶了...



你也可以說,我在事情發生的當時把自己抽離出來,那時的我,開始思考著這一切。

我在想,我應該做些什麼?結論往往沒有必然性,因此我沒做什麼,就只能看。

但我也擔心...也不是擔心,是說,會像《怪物》中的葛尼馬一樣,直到死前,才終於為兒子的死感到難過。我在想,我要到什麼時候才崩潰呢?把我所有沉積下來的情緒發洩...?

那真的是崩潰了吧...我並不...雖然我知道我是這樣的平凡而特別...然而我的自尊卻無法承受崩潰後的日子。我從來不知道,如果我不是這樣的一個人,我又會是誰。

不知道,至少我對目前的生活,還能保持平衡。無論這個平衡奠基在何人的傷心上...這已是我目前僅有的了。

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我在想,或許我該去睡一覺,然後隔天醒來後,就把現在的心情拋到一邊。會留痕跡嗎?當然是會的,只是也就只是痕跡而已。

這些日子以來所寫的文章,都不是在思想澎湃時所記錄下的,而在思想澎湃的時候,雖有念頭考慮把這件事記下來,終究遠遠不如從前那般不吐不快。

甚至連把手寫文打出來都不是很願意,即使我知道可以透過這個方式來讓我把那一陣子的心情說下來。

很想吐,像是有一個東西一直要塞進來,在進與退之間爭扎著,咳嗽一下,沒有結果。



散步其實不能沉殿或轉換心情,只會讓複雜的思緒變得較有條理。所謂有條理,不過就是化約為幾個概念,然後更讓我有煩躁的對象。

一路上在想著工作的事情,也許從在學校看到遠遠望見入選名單時就開始了。倒不是煩有沒有工作...當然實際上是煩這個,我的意思是說,我不想煩這件事。但是我就是一直在徵人廣告前駐足。是,我是想要工作,想要有錢進來,但是...我又不想只是工作而已,而目前擺在眼前的廣告都不符合這個條件。



等電梯聽別人聊天時,我在想我自己,我打算做什麼。

我並不排斥一輩子做可以被替換的工作,起碼我不覺得這樣的工作是比較低下的。只是,當人有了一己之長時,尤其對這項長處還頗有信心時,總會希望不只有自己欣賞吧。雖然我並不...並不想炫耀...我的意思是,重點是,我並不想和人競爭,因為一旦開始競爭,我就會喪失了我的平靜。目前這份平靜感,比成就感還要重要。



我正在想「行者」,是從敬中分裂的一個角色。基本個性跟敬無別,只是我一直把敬放在家裡,但行者是一個不斷在移動的人。

他為何移動呢?我沒想到理由。他的行李中只有一套替換衣服,而外套就是他的帳篷。徒步旅行著。特別的一點是,我為他帶了一本素描本。畫中自有針對特定族群的精緻素描,但畫中重點是用碳筆畫的水墨畫。那是一種整體意境的承現,看似每幅都差不多,倒底畫的景是群山還是沙漠,老實說還真分不出來。旁邊會寫字,簡單的幾個概念,像是詩的形式。從頭到尾用的只有一隻筆,隨便美術用品店都買得到的扁筆。

幾幅畫是人群,走來走去。某個地方,有一個人在,但仔細一看,那是一處空白。有幾筆簡單的類似輪廓勾勒,但說實在的,那幾筆就是融入某個實物也很合理。然而若是把那幾筆消掉,人不在了,那那個地方就彷彿少了些什麼東西。若是要把這幅畫中再多添一個人,也就只有那個地方適合。

他應該要在某個地方,好像他一直都是在那裡,畫中的每個人似是為他而存,但事實上,沒有一筆真的屬於他。

這就是行者。透明的存在。相對於敬的有的靜,行者是無的動。

你說行者到底在做什麼呢?我只能說,他在散步。時停時走,有時停下來長達以年計,有時幾天不停。他在記錄什麼嗎?也許吧,但絕不是什麼少數民族、風土人情,他記的只是心情。有所感,就記下,一連畫好幾張;無所感,十天半月也不動筆。



行者一直是我嚮往的一種職業,但也只是嚮往而已。我並不那麼喜歡接觸新事物,或者是因為我知道新事物不是為我而存在的吧。對於風土民情的記載是什麼呢?希望有人與你一般走過?真如此的話,那個地方遲早也會變成千篇一律的所謂「現代化都會」。若你希望他在被打擾的同時不被你的「參觀」所影響,豈非把他們當成動物園的展覽動物?少數民族有自有其生存方式,他要不要改變那都是他的事。你去,應該是融入,而不是參觀。但話又說回來了,你沒事跑去融入是幹嘛?讓人知道有這麼一群人存在?這又是參觀了,只是手段不同罷了。

因此我的旅行總是沉默的,就當我是個遊客吧!你們看我,我看你們。

那我又是為何旅行?其實就跟我的散步一樣,我希望能藉由外在的變化吸引我的注意力向外。但就像我所說的,成功機率不大,更多的是加進更多連我都沒有意識到的元素。最後,只有更多的問題,以及更深的疲憊。



(凌晨,懶得PO上線)

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

火車問題-結論極精稿

這是火車問題的結論極精稿。

其中的國家為何基於效益主義、社會如何決則、個人的生命如何衡量,以及意外狀況和不適用狀況全都刪略了。

也許哪天興之所至,會把我所有的思路整理成文,各個引申吧。起碼現在應該留個記錄,免得將來連個機緣都沒有。



一輛火車 上面有50個人 即將撞上山壁

撞了之後 當然沒人得活

現在你是鐵道切換員 你可以把火車導到一個平原

火車若衝向平原 車上50人都不會有事

但是 轉向平原的那條路上 有5個工人

如果火車開過去 他們一定會死

那麼請問 你會不會把火車導向平原去?



首先 是 要轉換

為什麼要轉?

答案無非是 因為這樣死的人少

這種想法的特點在於 他不是計算50>5

而是把55個人一起衡量

我剛剛說的"5個人本來不會死" 的"本來"

在第一種角度下 沒有"本來"這回事

我把這叫做"國家"角度



第二種 算是"社會" 把人性考慮進去

就是說 如果這5人知道這情況 也許會願意犧牲

也也許 火車上的人也不願害死那5個人

是有這樣的人存在

社會角度沒有答案 因為關懷到"每一個社會成員"



第三種嘛 就是"個人" 答案是 不該改變

因為在個人角度下 人是不能計算的

這個問題就變成 "可不可以為了救人而殺人"

答案是不可以 因為手段不可與結論矛盾



以上



(摘於2007年6月22日凌晨-梅子)

2007年6月17日 星期日

買書

最近夜蝴蝶館裡一直在吵私轉的問題,好笑的是,沒人在跟他們吵,只是單方面的一直在鬧著要打倒小白。到底小白是誰?小白有沒有看到這些征討文?呵,當然沒有。

至於防小白的方法,蝴蝶還很天真的說要縮短放文時間。她在開玩笑吧,以她混網路的年資來說,難道不知道真正的小白是比讀者更讀者的嗎?



對於這一連串的事件,我可懶得去看那一篇篇罵小白的文章,我只奇怪上面的人怎麼忘記一點,這可是網路耶!而網路上的好東西是完全沒有隱私權可言的。你們該討論的是奇怪的出版社,既然要出版網路小說,還禁止作者把小說放在網路上!?那你乾脆把作者簽下來好了,幹嘛去找網路寫手呢?

虧他們在打廣告時還以網路閱讀人次來號召哩,真是自打嘴巴。那將來456集出版時還拿什麼來說?就以123集的出版量?蠢貨。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蝴蝶的部落格可沒放最新的文章啊,而愛思維的人數計量也沒多到那個程度...

唉,只能說,出版社太不了解網路生態了。



我喜歡青蛙的一句話,他說,希望買我書的人是因為覺得我所寫的東西有保存價值才去買,而不是被廣告吸引,或是覺得作者頗富盛名...

我也是這樣想的,我可不想再買爛書了。《查》的海倫說,她從不買沒看過的書,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但我不買《禁》的原因就不是基於這個理由了,只是目前我有意要買的蝴蝶書只有兩本《有一間咖啡廳》和《舒》,至今我再度翻閱它們,都有第一次翻閱的感動。而《禁》呢?我想就是有一點感覺,也不是那種感覺吧。

當然我不否認將來有一天可能在二手店買下,那就要看當時的心情是否有再被碰到了。

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舊書

96-06-07、12

下大雨有一個禮拜了,如果天氣預報準的話,還有一星期的雨可下。

上禮拜去試做了華欣,其實從我一進去拿掃把要開始打掃的時候,就不打算做下去了。並非受不了苦,而是這種工作環境根本就是不尊重員工。髒,而且毫無改善的意願。



會進去應徵,很大的一個原因是我已經很少去那家店了。

其實這家店很有潛力,有足夠的空間、書籍和書架。但我從未在那裡找到過我一開始想要的書,因為分類不當的關係。一下照類型、一下照出版社,上架的工作人員又不是真的了解書應該放在哪區,怎麼可能把書做正確的分類呢?

但這家店的人可不管,他們只想趕緊把書賣出,才不管架上的書已排兩層,才不管顧客的購物心態勒。

我不會當這種店的顧客,所以當然也沒資格當這種店的店員了。如此而已。



你可別說舊書店的特色就是不如新書店唷!如果真是如此,那我才不會想去舊書店哩。

其實話說回來,我也不是個合格的喜歡舊書店的人。我會去舊書店找書,純粹只是因為那裡賣的書比較便宜罷了。

我討厭把整家書店翻過來找、我討厭一個個搬開擋住後排的書、我討厭弄髒手、我更討厭看到有人在書上亂畫!

似乎大部分喜歡舊書的人都是因為最後面一個理由吧,如果真要那樣的話,我也不是一個這樣的合格的舊書店常客。



覺得書上寫的精采文字不應該是獨立的(當然這裡所謂的書是小說),而是整個場景已經凝聚出整個氣氛,然後這一句話一語道破,才有那種鬆了一口氣的「名言」感覺。若是只看那一句話,跟彼時的「經典教條100則」有什麼差別?

不過我會喜歡最後面寫出一整篇完整的心得,對於整個故事的反省,以及對他們所得出的各項結論的反搏。當然我也是有對單句話的不吐不快啦,最常的就是倪匡小說了。

目前也有這麼一句,出自《禁咒師》2還3,懶得去找,反正是講麒麟身世的那一篇。裡面講到,麒麟不會忘記,不管多小的事她都一直記得。

明峰本來不以為意,但後來想到如果自己還一直記得母親死亡的痛哭...什麼什麼的...就這一句。

我一看到就覺得不以為然,因為真正刻骨銘心的事情怎麼可能忘記呢?而不刻骨銘心的,就是記得各個細節又能如何?

誠然我們現在回想過去曾經讓我們動心的事情時會比當下的心情來的冷靜,但這不表示我們就忘記了那時所發生的事。a1時因b1有了某種感動c1,而後在a2回想b1所有的感動可不是c1,而是c2才對。就算c2和c1很像,還是不等於。

每一個時間的感動都是唯一的,因為我們只有一個我啊,還有那討厭的時間為伴哩。

2007年6月5日 星期二

《禁咒師》

這幾天在從頭看《禁咒師》。以前一直看到第三部完結的時候,我都是對這部作品沒什麼感覺的。只是隱約記得很好笑……也沒那麼好笑啦,真的爆笑出來的其實只有第一句:「喝!得罪了方丈還想走!」。然後……就忘了,甚至連劇情到底怎樣我都想不太起來。

不過我還是喜歡《禁》的,那是因為在連載期間,它跟《妖異奇談抄》穿插著發表,而我基本上很不喜歡《妖》。這是個人因素,我向來不太喜歡看到被背景推著走的角色,但《妖》中全是這樣的人。有能力的人不反抗,反抗的人又沒能力……。相較之下,《禁》的風格正合我意。



《禁》中最突顯的特色是它的搞笑台詞與頻率,若把搞笑部分全部拿掉,《禁》的悲哀和深刻程度不下《靜學姐》或《舒祈的靈異檔案夾》。但汎汎地看過去,不在「重點台詞」出現時停下來思考的話……這就只是一本搞笑小說罷了,我在重看之前就只這麼覺得。

在網上看連載小說好嗎?雖然可以一下過足了癮,但就我個人經驗來看,這樣分開一篇篇的看,我早忘了故事到底在幹嘛了。必竟若不是太閒,誰會回頭看已經放在那、隨便你什麼時後都可以去翻看的東西呢?我想我當時看到完結篇就把整個內容丟在一邊的情形就是如此產生的吧?



已經有了《禁》的第一集,但我也不是因為對它有興趣才買,(是買了過幾天才想到也許可以重看一遍才去翻書的)而是因為它的贈品……是《舒》吶!雖然我早已把這本書背得滾瓜爛熟,但是拿在手裡的感覺我知道是不一樣的。當然啦,我現在可沒閒錢去買「感動」,因此我在想,到底什麼樣的書值得買?我已經不想買那種只有劇情的灰塵書了。所以我買了。

懷著興奮打開包裹……

囧 好小!

怎麼會這麼小!他們竟然把《舒》做成口袋書呀!!!

這是汙辱……這一定是汙辱!竟然把我打算至少放個十年二十年的存書做成隨看即丟的口‧袋‧書!可恨吶

┴┴\ (ˋOˊ) /┴┴

但是……唉,握著真想撕爛洩憤的絕對不可以弄壞的該死口袋書暗自飲泣。



好啦,已經再次看完了二三部,第四部也將邁入尾聲……以廣告的發佈來看,第四部的成書應該是不會讓我等超過一個月吧。但是,該買嗎?

我承認第二三部寫得不錯,與第一部有同樣水平,但是我為什麼買呢?買第一部只是搭順風車,但我承認這車的舒適程度不差,即使是只看過一遍也知道那是好書。若是《妖》送的話,那我真的會很猶豫了。那麼,我為什麼想買第二三部?因為已經有了第一部嗎?這是很有可能的,我自己是這麼想……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沒看到第四部的每一章,所以如果出了第四部我一定很想要買……那這時沒中間的我會受不了……還是我真的覺得這整套書值得我收藏,即使多年過後,我還是會感動?

我希望我是因為最後一個理由而買,但第一二個聲音不斷在考驗著我的決心……

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書吶...

這兩個禮拜看的書都是近一百年的文學作品,散文和短篇小說。大多是名家,但也有部份是新人獎入圍作品。

還沒有什麼綜觀心得可言,只是一直看一直看。相信過一陣子也不會有,因為我對反應時代,尤其是政治所造成的時代實在沒什麼興趣,所以挑著看的作品也大多不是以此為主題。



你要問我,那又何必看近代的作品呢?這就牽涉到語言的問題了。因為不管是幾百幾千年前的外文作品,翻譯為中文時一定會用白話文;反之把我們的《西遊記》、《紅樓夢》翻譯成白話文還能看嗎?

要了解作家喻意,第一就是沒有語言隔闔;二是沒溝通隔閡;三是沒文化隔閡。語言的意思就是文字本身,英文總有些字無法譯為中文,反之亦然;溝通則指文字經過時代變遷所改變的文體,好比我無法為文言文感動,也好比現代英語系國家的人讀不懂莎士比亞,即使我認得他所寫的每一個字;文化就是最深的隔閡了,集過去與現在正在進行的一切生活之整體,誰能了解作品呢?

說了這麼一大堆,我只是想說,看翻譯的西方文學,我的程度還不至於感受到文化的隔閡,但起碼第一第二是不太成問題的,如果視翻譯者為無物的話。但看我們自家的可就不同了,而且我也不願意再去看白話文的《西遊記》,雖然我還是不會被感動,但看《西》對我來說,已不再是為了劇情而看...大部分是想考驗一下自己。
所以說,目前最貼近我的,當然是用白話文所寫的作品了,而這樣的作品,正是近百年之作。

2007年5月21日 星期一

《夜玫瑰》

有時我不想去看從前寫的東西,尤其是在寫的時後自信滿滿、目中無人…或最真的話時。甚至寫完的當下,都只敢找找錯字,卷子一收回來就塞進抽屜。呵…所謂的真心話啊。當然是真心的,其實內容本身並沒有什麼錯,只不過是把所有的修飾語都省略罷了。



很小的時後,剛接觸網路,也是網路小說剛開始化為實體書的那個時期,開始看網路小說,又…開始看小說的時後。也許那時在網上發表作品還算是驚天動地的大事吧,寫的人少,但是都是好作品。起碼不是現在最流行的日記式小說。

這本小說是我正在退出看網路小說的時期出出來的,為什麼不再看了?我忘記了。應該不是我那時的眼光已經好到看出網路小說要走進飽和期了吧。



無論如何,這不影響我對這本書的共鳴。我是說共鳴,可沒說它寫得…唔…總而言之,我喜歡這本書,純粹是個人因素。而非它好笑、或者結構、或者文筆、劇情如何。

這個人因素說穿了只是一個台詞「無聊」。對,就是這一句。因為這是我那沒記憶的三年中最常使用的句子。

你知道我不喜歡回憶,這句話正是鎖起記憶的那把鑰匙。而鑰匙的功用…是開也是關。

到底「無聊」代表了什麼?當然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而已。重點在於,它什麼時後開始變得那樣常用?我只記得當我說這句話的心情與情境…大概就是當我有點想笑…又覺得天底下哪有新鮮事…又對自己當下處境感到不耐煩時…所說的那句話吧…

說這句話代表那時需要一點刺激,但其實知道根本沒什麼刺激…但是又想要…。無聊的其實不是對方說的話,而是自己竟然被撩撥…的一種自我嘲笑。覺得很蠢…很蠢的自己…真是無聊啊。



寂寞是一種匱乏的心理狀態,無聊則是對自己竟然有這種心情的不耐感。

其實…就只是如此罷了。

你懂嗎?那麼那段記憶就也能夠放下了…

2007年5月14日 星期一

相對真實:當下存在

絕對真實:永恆存在

真理:有效的論證

真相:過去發生的事情



相對真實:與口與的「真」通用。指存在,但僅限於指稱的當下存在。

絕對真實:指一切相對真實的存在基礎。且不受任何條件,如定義、時空等的限制而獨立永存。

真理:有效的論證。但必須要有事先的定義。只要定義不變,真理即永存。有考慮過要不要定義為「妥當論證」,但因為妥當論證不能被證明,乾脆別多此一舉。

 論證:從前提推理到結論。

 命題:兩概念以「是」或「不是」連接。

 概念:指涉想法的符號。

真相:如果過去發生的事情是不可能改變的,那麼真相可獨立永存。真相不涉及未來。

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論 真相

某日收到一封信,標題是「江西趕屍的真相」。如題,內容就開始講述趕屍的傳說,以及符合傳說的假設,且這假設實際表演起來,就跟傳說中的趕屍描述一樣。

但這樣就算是發現真相了嗎?



假設我平常從家裡到餐廳都需要一小時,但這天竟然半小時就到了。於是某人開始研究我到底如何辦到的。他先想,我應該是改步行為搭捷運,但是餐廳附近並沒有捷運線,因此這個假設不成立。其次他又想,我可以騎機車來,於是他向我借了我的機車並實際測試,發現如果騎機車,的確可以在半小時趕到。但是這樣就可以說他證明了我那天如何在半小時到達餐廳的真相了嗎?

是,如果騎機車,的確可以縮短半小時的時間,而我也的確有機車沒錯。但這一切都不足以證明我那天的確是以機車代替步行去餐廳的。他什麼時後才會發現那天我的機車送修呢?如果他沒發現這一點,他就會一直以為我那天是騎車。只要他永遠不問我,他所提出的假設就永遠不會是真相;即使假設是真的,也是是碰巧猜對,而不是真相。



趕屍也是一樣,所有的推論都是從傳說中對趕屍的敘述出發,然後去設想一項項可以符合敘述的假設。從上段就可以知道「假設」永遠不等於「真相」,無論它有多麼相像,都不足以為證。更別提他們只是根據「傳說」去設想的了。

記得我們以前說的「條件和原因」嗎?你可以列出無數個足以達成結果的條件,但你永遠不知道我會選擇哪個條件讓它成為「原因」。我的選擇是整個事件中的絕對變數,因此你永遠不可能證明任何真相。(除非你是這整個事件的唯一主宰。)



有的人更奇怪,在提不出(暫時)完全符合的假設時,就說這是外星人做的。還提出「在其他的可能都不成立時,唯一符合的假設,不管它有多不可能,就是唯一的真相」這種破爛看法。

外星人也許有能力讓我在半小時內抵達餐廳,但你憑什麼證明真的是外星人做的?就因為這兩地沒有大眾運輸、就因為我那天沒有私人運輸工具?你怎麼不說因為那天那人的錶壞了?你怎麼不說因為我騙他我是從家裡出發?如果所有假設都不成立,那你又憑什麼說外星人的假設屬於「所有」的範圍之外?

我不是不相信外星人的存在,也不是不相信外星人的能力,我只是反對你在不願意繼續思考的時候就把責任推給外星人的這種態度。然後再加上一句嘲諷地球人落後的話。

人類要進步,必須靠我們不斷質疑答案的決心,而不是不經考慮就臣服於外在力量的「自知之明」。自知是為了自我超越,而不是自甘墮落。

2007年5月3日 星期四

解 論「網路小說」 精稿

§1.有或沒有受過正規文學教育的人到底有什麼差別?

繪事後素。

一個麗質天生的女孩,穿上白衣,更加襯托出她的動人。

教育基本上的架構就是如此,引導人本有的才華。

注意「引導」和「本有」這兩個概念。「引導」指教育本身不能讓人增添才華,只能教人如何展示他的才華;「本有」指此人寫出來的東西有沒有內含,與他有沒有受過正規教育無關。

但是事實上,可能引導不成,反而掩蓋或限制了人的特長,也有可能這人的確更適合裸身。誰能知道?

我不知道,所以我絕不以有沒有受過正規教育來進行褒貶。網路寫手們的確大多非文學系出身,這只是一句直述句。若是因為我把這點放進定義而不快,那麼我就拿出來放在「現況」一類也無不可。



至於會不會因為受過教育而變得比較懂得運用文詞、比較優美、比較不「瀟灑」……這我怎麼可以定言呢,所以才放在「可能效應」裡啊。

什麼是瀟灑?我這裡用這個詞可跟責任一點關係也沒有,就只是沒有制式包袱罷了,天曉得誰會不會自己去找個包袱來背?天曉得誰有能力不受包袱所限?



§2.不是為了賺錢而寫作的人會「神聖」嗎?

不,我不認為。

人要維持生命本來就要需要金錢,為了必要的金錢而行事是自然,而自然之事無道德可言。

不為「必要」而行動是人類的特質。人類可以不這麼做卻做了,的確令人另眼相看,但是這另眼相看後的評價是好是壞,則要就做的事情來衡量。

這也就是說,完全為了生存必須而行動的人,是在證明他是個動物;不完成為生存必須而行動的人,是在證明他是個人。

「神聖」一詞的使用範圍在「人」之中,但使用範圍比「人」還小。因此不是為了賺錢而寫作的人不足以證明他有神聖性。



我說網路寫手不是為了賺錢而寫作是就他們的發表方式而言,發表在網上基本上是「絕對」賺不了錢的(代幣不算)。若是有出版社注意到而被簽下,那叫做意外的收獲,還是不算是為了賺錢而寫作。

那麼,被簽下的作者之後的創作呢?這麼說吧,假設「網路小說」就只指「發表於網路的小說」的話,那麼網路小說家的創作目的「不是」金錢;書面小說家的創作目的則「不只是」為了金錢。

其實我很懷疑有人能「只」為了賺錢而從事藝術行業哩!怎麼分辨呢?只要看這位專職作家的作品被退稿後的反應就知道了。如果只是為了賺錢,那這被退稿的作品就沒有存在的價值;如果把它留下來自娛或是任人自由閱讀,就代表賺錢不是這篇作品的唯一目的了。

我知道出版社會要求簽約作者不得把要出版的文章放在網路上(為了銷售量?),但是還是有被簽下的作者發不投稿的文,因此上面兩個描述是針對單一作品來區分作者的。有可能在這部小說中他是「網路小說家」,下一部小說又變為「書面小說家」了。



§3.文字的目的

我認為文字的首要目的在於表達情感、思想,其次才是傳道或藝術。這個看法是針對現在這個時代能使用文字的人說的。我們這個時代,會寫字的人占極大多數,不像韓愈那個時代,多數為文盲。

既然文字已是那個時代少數人的專利,怎麼還可以不字字珠璣、用以教化人心呢?偏偏韓愈那個時代就有這樣的過度浮華景象,所以他才需要提出另一端的論點來制衡風潮啊。假設現在傳播媒體只有三台,能不要求媒體說話慎重嗎?

有此一說:「小孩子最討厭的就是,在要關電視的前一秒被命令去寫功課」。人有了自我意識後就不喜歡被唆使,因此我不會要求現在人寫作時非得有什麼高深的思想。他們本來就已經有自己的想法了,我何必特別提醒他們「要寫出自己的想法」?

我沒有不以為然,尤其沒有對韓愈。文字已不是少數人的專利,而且大家早已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還不回歸文字發明的本質,更待何時?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戴安全帽

頭快炸了



這兩天一直在想一個問題:該不該為了救人而傷害或殺害某個人?

這是很常見的哲學問題,我自己也寫過類似的的熱氣球問題,所以一直認為是否定的。



可是後來我又在想這個答案的可能效應...是不是我寧可天崩地裂,也不願意做一件不道德的事?(假設否定是道德)

這樣真的是對的嗎?

會不會是我把我自己的道德建立在別人的死亡身上?道德為什麼這樣重要?



善是我與別人之間,適當關係的實現。這個「別人」是誰?是我跟這個要被犧牲的人之間的適當關係,還是我跟那些等待被救的人之間的適當關係?

對方期許要溝通。但一個要活一個要死,該怎麼溝通呢?



假設不是要殺人吧,打他一個巴掌又怎樣?這樣還是不可以嗎?



唉...寫了三面文,愈寫愈不明白...



***



上次寫了篇網路小說的文。嗯,我發現我的社交能力的確是差的可以。

那人的批評我基本上都是能回應的,但是不知為什麼,我一看到批評錯誤太離譜的地方就有點要抓狂的衝動...

最奇怪的是,為什麼還有人會誤解我的意思呢?我寫得有那麼模糊嗎?



是不是文學系出身的人有什麼好特別關注的?只不過是知道多一點糟粕罷了,對他文章的本質能有什麼改變?繪事後素,但有些人就是裸體就很美,也有些人有衣服卻不會穿啊!

至於什麼火星文、文以載道的問題更是蠢到家了,我真擔心一動筆火氣就忍不住上來。

只不過看他那種單行文式的回文,就覺得自己回應有夠無聊。

2007年4月26日 星期四

「天使或魔鬼」有感

「魔鬼就是失去思考及判斷力的天使。」

在納粹時期,服從希特勒命令屠殺猶太人的集中營軍官,沒有經過思考及判斷就執行希特勒的命令。因此這些軍官是魔鬼。

希特勒讓歧視猶太人的行為通過法律許可,足以證明他有在思考;他還下了命令給軍官動手殺猶太人,此為他的判斷。希特勒有思考及判斷力,因此他是天使。

以上為本次每週一課的結論。

荒謬至極。



魔鬼與天使的差異不在於有沒有某種能力,而在於他們用這些能力去做了什麼事。魔鬼選擇了撒旦,天使選擇了上帝,這才是魔鬼和天使的差別。

至於人類呢?人類從來不曾是天使或魔鬼過。人類與天使魔鬼的差異在於人類永遠無法確定自己所選擇的是撒旦還是上帝,一如人類無法百分之百分辨善惡一樣。

人性向善。人總希望自己選擇的是善,或是硬把自己所選擇的叫做善。但是無論如何,這個選擇都會一而再地被質疑。因此人類一輩子都需要學習分辨善惡,以及質疑被認定的善惡。這就是人間教育的目的。

永遠不要忘記人的無知與無限。

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論 網路小說

前陣子聽了一場經典文學解讀的課程。主題是選幾本能代表時代的小說做為切入點來分析時代特性,在講到現代時,就以「網路小說」為主題。當然,比起經過百年粹煉的經典小說,這本被選中的倒楣網路小說自然從頭到尾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頓。因為那本倒楣小說是我偏好前十名的小說之一,所以在聽的時後實在是不爽至極。更別提演講者和聽講者十之有九連BBS都沒聽說過的「文學」程度了。



不爽終究只是不爽,改變不了什麼。想要維護網路小說的地位,總得先把網路小說究竟是什麼給說清楚:

〈網路小說的定義〉

1.作者未受正規文學教育。即非文學系出身。

2.寫作目的並非為了投稿或出版。就是不是為了賺錢。

3.以連載方式刊登於網路上。而非一次就發表全文。

以上三點是我對現在網路小說的定義。第一點雖然有點不合理,但我總覺得正規出身的人寫東西總習慣一修再修,不像非正規的人寫作時那樣的灑脫。而隨興而寫是現在網路小說的一大特色,所以還是保留這點在「定義」裡頭。



以下的「可能效應」是從「定義」延伸而來的普遍現象。是從比較、綜觀的角度來寫,所以並不是每個網路小說都會有「可能效應」的情形。只是當現實出現了「可能效應」時,「定義」也許能給一個參考條件吧!

〈網路小說的可能效應〉

(1.作者未受正規文學教育)

1-1文句較少修飾,沒有太多形容詞,尤其是半文言的形容詞,故事多以口語連接進行。

1-2以故事內容為重點,而非敘述文字的幽美動人。比起幽美動人,更喜歡玩代換關鍵字以搞笑的遊戲。

1-3寫作內容多數為生活記實,因此只發表一篇作品的人極多,即使那篇文章頗受好評。

(2.寫作目的並非為了投稿或出版)

2-1沒有專職校稿人,因此文中錯字頗多;沒有期限催稿,所以會不定時休刊甚至斷尾;沒有專門審稿編輯,導致良莠不齊。

2-2文中會出現不以文字表達的符號、以BBS格式才能呈現的空白頁,或是在部落格發達後常使用的圖畫。

2-3作者想寫什麼題材都可以,無需因為出版社的出版類型所限。就算沒有讀者(市場),只要作者還願意寫,在版上公佈的權利都是平等的。

2-4因為版上文章流量很大,如果不是有一定讀者的作品很容易被埋沒。若版主不勤於整理文章,則找文困難,除非確知作者帳號或文章名稱。

2-5點閱數目多的未必是公認佳作。一是讀者的鑑別力不高;二是點閱數目只是「要看數目」,不代表真的有看完,更不代表有推薦。點閱率愈高的作品吸引愈多的人,但就是只看幾章說聲「真爛」就退出的人也會讓點閱人次增加。出版社竟然就靠這種點閱人次選擇要跟哪個作者簽約,而不去發揮出版社的評文能力,真可惜。

(3.以連載方式刊登於網路上)

3-1以連載方式張貼,作者常沒想好完整的故事就開始貼文。可能作者要說的只是故事中的一個小事件,在寫完這個情節後就無法繼續下去,或是造成虎頭蛇尾。

3-2轉貼方便。雖不至於出現偽作,但是常轉到最後作者的帳號就漏掉了,讀者想多看一點卻不知道作者是誰,更別說有數個帳號的作者了。

3-3讀者很容易跟作者建議(至少比寫信請出版社轉交容易多了),若再加上作者自己對故事結構掌握的不完全的話,故事走向就很有可能被讀者所牽動。甚至可能因為作者對故事中人的資料透漏太多,讓無事人尋線追查到故事中人。雖然大多找錯人了,但也足以使得作者不敢再繼續寫下去。



我無意提升或貶抑現在網路小說的程度和地位。良莠不齊雖使好文被埋沒,卻給從小被老師丟作業簿的人一個良好的保護傘,讓他們願意再次嘗試以文字表達感情。我認為這才是文字最重要的意義,文以載道或是守文句章法不該喧賓奪主。

一再提到「現在的」網路小說,是因為我認為網路小說是會變化的。網路終究只是一種媒介,它不能真的改變小說的本質。也許將來有天,大多數的書都是以電子型式出版,那麼我的三個定義就不足以定義那時的網路小說了。如同今天沒有人會去定義「書面小說」一樣。

當然我相信符合這三個定義,尤其是符合第二定義的小說會永遠存在。到那時,我們會為它取個更適合的新名字吧!

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

原因與條件

二者的差別在於和結果之間的關係。

條件可客觀存在而不導致任何結果,因為條件不因結果而存在。原因不同,原因本身就是為了結果而生,雖然純粹原因不足以導致結果,但是若不導致結果,原因就一直無意義。



以「用手打人」為例。這個事件的發生條件是有有手、要有對方這些外在客觀條件的存在,但是有手和對方的存在,卻不一定會導致「用手打人」的結果。要有這個結果一定要有「想要動手打人」這個原因。原因加上條件圓滿,才會必然導致結果。

手不是為了打人而成為手,人也不是為了要被打而成為其人。手和人都不會因為「用手打人」的結果實現與否而更動其意義。想要動手打人的「想要」就不同了。想要就表示它的自身不足,想要就非得接上「完成」才算的上有意義。意義只有有或無,沒有多跟少。所以「想要」沒有意義,想要的事情要到了,意義才產生。



因此,(1)原因‧條件→結果。

但是,(2)條件→~結果v結果。(3)原因→~結果v結果。



有趣的是,當結果發生之後再回溯回去,只能找到條件而找不到原因。因為條件才是客觀的、可以被找到的。但是基於式(2),找到條件是不足以證明必然發生結果的。

因此,認為人有選擇自由的人,是察覺到「原因」的存在;認為人沒有任何自由的人,是只注意到「條件」。這不就說得通了嗎。



ps:以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來區分的話,「原因」是充分條件,「條件」是必要條件。

2007年4月16日 星期一

混想混

我已經很睏了,可是我知道該寫些什麼東西才對。如果是在精力有餘的情況下坐在桌前,八成又會被一堆無意義的事情纏身...

那該說什麼?我應該已經把想要說的整理出來了?只是在這樣氣氛下,別指望我會寫得出我的意思。



雜說吧,今天是期中考的第一天,星期一,可以說是最喜歡的事情都集中在這天了。做的都是想做的事。

國文的一個題目是問濠梁之辯的事。也許學校有規定必修的篇章吧,兩個老師都選了這章,只不過黃講得當然比較好。我已經忘了上次答題時我的答案了,一直到這次上課時才想起來。說來也高興,那時的我還不懂論述就已經說出一個分析重點了呢。不知那時老師把我說的話當個屁是福是禍。總而言之,那次分析的角度在於「辯論的規則」。傅前陣子提到這兒說了「溝通」這個方向,我一直到下筆的前一刻才想通他要說的是什麼。

那就是,「辯論」不只是言辭的交鋒,還是人與人交流的方法之一。

這也就是說,如果人與魚因為異種而無法交流成立的話,那麼人與人之間又憑什麼能夠互相交流呢?難道惠子要否認言語在人與人交流時所佔的份量嗎?現在他們正在做的這件事:辯論,就證明了人與人交流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何以否定人與魚之間的交流可能性呢?



孔孟荀就令人喪氣了,題目出得不差,卻沒有足夠的時間論述。你可別說什麼自己沒把時間掌握好喔,我的筆可一直沒停下來過哩。

教授提過我們的論述能力不夠,但話又說回來,他又給我們多少論述的空間呢?



個勞的林在說「部落格現象」時似乎不以為然,他說不明白大家為什麼要把自己對某人事物的情緒供諸於世。這讓我想了一想。

也許人總希望別人了解自己吧。隱地在日記中說了這樣一段話,他說現在的時代是所有人都有能力也有管道表達自己了,這就好像所有人都在舞台上一人一支麥克風的狂吼。結果我聽不清楚你在唱什麼,你也對我唱的毫不關心。現在的現象就是,所有人都急於表達自己,結果台下一個觀眾也沒有了。

真是一針見血,那麼我呢?最近我的情緒實在有點不穩定,也覺得自個的修養有點差。怎說呢,就是我沒辦法冷靜地去聽別人的批評,不一定是對我,而是對我所喜歡的東西的批評。每每我一邊聽,腦袋裡就拼命湧出反證,想把對方逼到死。也許對方的批評並非全錯,但在聽到錯的利害時,我在心理早已把它罵到埋到土裡罵了。

當然我在現實中連根眉毛都不會動,為什麼呢?大概是因為我知道我所提出的反證是太衝了,即使我知道我提出來了一定會贏。只不過,比起剛個俗辣,我更不善於當個贏家。因為我不會見好就收。

我承認我希望有人了解我,但是我更擔心有人理解錯誤,那比不知道我還糟。現在的部落格熱當然是個現象,只不過對我而言,更多的是「大隱隱於市」的樂趣吧。

2007年4月8日 星期日

氾流

做了...或是一直不斷地想到...某件事,或是某個情節...

這應該不叫恐怖吧,我是說不符合被嚇到的條件...我的意思是,心慌之前是恐怖,恐怖則要先被嚇到...只不過也不一定要恐怖才能導致心慌啊...

那就說我現在有點慌亂吧,因為一直無法抑止地想到某事。慌亂的不是想的那個畫面,而是「不斷想到」這件事。

...或許還要加上...明知道想到的事沒什麼大不了的...或者說,是無法改變的...或不甘我的事...或我已經知道了...總而言之,唉...



剛去問津堂...我現在儘量不想買書...因為...貴...或者說,因為不相信自己會好好把它看完...

唉,我真的太慌張了一點,沒辦法組合完整的句子。

嗯,想買的是"外國法律名著導讀",應該是這樣的書名吧?也許我適合看這樣比較單篇獨立的書。整本書三百多頁,不過就只有一個主題?幹嘛要說那麼多呢?反覆要說的觀念不就那一個,真懂得人早懂了,不懂的人說再說也都是廢話。



下午看《基度山伯爵恩仇記》的改編電影,真不知道該罵那個翻譯電影名的人好還是誇他。罵的話是因為他翻了個無聊的流行名字"絕世英豪",與原著甚至是內容完全無關;誇他的話是因為我看到這樣的片名還真看下去了...

它的內容還跟剛才讓我慌張的"變臉"有點像勒...就是那種絕望感啊。那個主角被關進監獄已經四、五年了,本來激勵自己的"上帝會還我正義"都已經放棄了;而"變臉"的那個警官在監獄中看到裝上自己臉的犯人來探監...就是那種絕望感。

若是我呢...我還不太相信我會做逃獄這種事哩...理由嘛,也許是因為我不覺得我有那個體力,也許是和《異鄉人》一樣,覺得麻煩吧。



"上帝會還我正義",這是很多電影喜歡玩的把戲,我不喜歡這種手法,因為正義是要自己去爭取證明的。電影中人就是如此。一輩子禱告不論誠心與否,都不可能得到什麼,反而證明了上帝在現實中的無用。

當然,當你真的成功時,是該感謝自己的努力真的實現這樣的運氣沒錯。然而當這做為一個有教化意義的作品時,就是完全忽視了努力的過程。

人們看這樣的作品,到底是要學會努力奮鬥,還是要學會信仰?



嗯...差不多該回去睡了。

放了一星期假快溶化掉了...但是上學...唉,都被那王八老鼠屎害得我一想到他就整個不爽。

2007年4月5日 星期四

《怪物》

2007/4/4

久聞《怪物》之大名了,昨晚...今早終於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果然深刻。



文中最先出現也最早回答的問題...醫生該不該選擇病人。

直接的答案當然是不該的,但每個答案都應該經過考驗才足以做為行事指標。主角天馬的考驗首先是地位,他通過了;其次是過去的善惡,即病人是個犯罪者,該不該救?(故事中是以一個恐怖份子為例)天馬在此也通過了。我想他一開始就打算要救吧,只是為了讓病患體驗一下生命流失的感覺才延後救治。

最後的考驗,就是「未來的罪犯」該不該救?天馬一直要自己認為是不該救的,所以才要殺約翰。但事到臨頭,他總是沒有動手。與其說天馬醫生不會殺人,還不如說他終究明白他是一個以救人為職志的人吧。



是的,醫生,或是任何個人,都沒有資格為他人定罪以至於制裁。有這個權利的,只有人民共同委託的國家執法者。

只有國家對罪犯處以刑責才是真正的「正義」,因為這是國家所以成立的第一目的,和平、繁榮...都是其次的。



國家根據什麼為人定罪?法律與證據。如果沒有這兩者,罪名則不成立。

所以你要問,如果我明知一人有罪,卻無證據該怎麼辦?基於以上前提,此人當然是無罪的。你再問,這算正義嗎?我只能說,這就是國家。因為法律訂下了,就要普遍施行於全體國民。若說這一個案例可以在沒有客觀證據之下將人定罪的話,就表示所有案例都可以不需要證據。法律必須普遍,否則沒有存在的必要。

我們這個社會是採行「分工合作」的體制,一個人只有一種角色,因此讓思考的角度變得很明確。法官就是法官、醫生就是醫生、士兵就是士兵。

這樣的分工確實讓人得以各盡其職,但也讓人失去了他的自我判斷。人應該時時反省自己的所做所為,所以天馬會懷疑自己是不是救錯人,所以馬汀會因為愛上艾娃而反抗組織...。如果他們各自都只把自己當成一個棋子,那麼他們就不會煩惱,但如此一來他們還配做一個人嗎?

天馬的鑽牛角尖是有意義的。



***



書中最後讓我奇怪的是我無法把雙胞胎幼年時期的事做一個串連。

媽媽在三隻青蛙中獨自撫養兩子,接著組織的人來了,帶走了誰?是一個大人一個小孩,還是只有一個小孩?

故事最後是說媽媽把一個人(安娜)推了出去,然後安娜被帶到紅色玫瑰屋,看到慘劇後逃了回來,但房中只有約翰,媽媽跑哪去了?

另一個說法是天馬剛到三隻青蛙時所問到的,是有人把一大一小帶走,板上有人說被帶走的母子又被分開了。但如此一來最後一章媽媽把一人推出去的畫面又要如何解釋?



***



約翰和組織用來打擊人心的都是「希望」。這個方法的確聰明,也很有效。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證明「明天會更好」或「明天是一片黑暗」是同樣困難的。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被吸引?只能說,破壞比建設容易太多了吧。

如何建立這個信念呢?書中有很多小孩,其實只有兩類,即有大人在旁邊的和沒有的。巧的是,後者這些小孩都是群聚然後欺負最弱小的那一個的情況;反之前者這一組,迪特有天馬在引導、威姆有飯店老闆、511前院長照顧的那群小孩。

當然並不是所有大人都有能力和意願引導小孩走向光明的那一邊,那就是以上兩類的例外,以約翰遇到的人、迪特的養父為例;或是只懂得叫小孩聽話的父母(小孩都跳樓了,還是只會叫小孩聽話),反而促成了小孩的反抗心理...

總而言之我想說的是,人在自然情況下是不會自己懂得安排生命的,他必須有適當的安排才可能成材健全。

所謂健全,絕不是表面上大家和樂融融生活在一起就算的。最好的對照組是天馬逃亡時的那個只有一個醫生的小鎮,以及最後的那個群山還繞的小鎮。兩者乍看之下都是平靜自足,但是後者真的是一個健全的小鎮嗎?除了旅館老闆(那本圖畫書的作者)外,所有人不是有著諸多不滿,只是平常不好發揮罷了。一但有了足以毀滅別人的力量時,這安寧的小鎮不就在一瞬間垮了嗎。

當然你可以說,前者的小鎮沒有受大那麼大的考驗,的確沒錯。但支撐那個小鎮的醫生或是那個越南籍的小女醫生都因為天馬的關係,使得他們能夠在開始混亂的最初點穩住陣腳,繼續自己的職責。反到是旁邊的人還是渾渾噩噩地聞雞起舞...從這點就可看出他們之間誰成熟了吧。



另外要說的一點是,「明天一定會變得更好的」這句話少了一個前提。那就是,人應該在今天做好邁向明天的準備,這樣明天會變得更好。就像迪特若不毅然走下樓梯,明天怎麼可能會變好呢?



***



安娜最後原諒了約翰,這代表什麼?我想,是我們這個世界若要穩定,就需要「正義」;但若我們還進一步的希望社會進步,就還需要「仁愛」。

最後的那個小鎮中,正義是有了,酒館不賣酒給虐待小孩的威姆的父親,酒客也共同唾棄其人的行為,算是做足「正義」了。但是光憑這個,這位父親有可能改掉惡息嗎?他只會自暴自棄而已。

某個心理學家曾經說過:「人會因為罪惡感而犯罪」就是這樣的情況。因為一直認為自己不如人、一無是處,而他人又拿那樣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再加上自己從前的確有做過不好的事...在這些重重壓力之下,就會有這樣的心態,把所有人都拖下水,一了百了。

這已不全是這人的錯了,旁人不給他向上的機會,怎能怪人墮落呢?



***



伊娃在故事中的份量算是第二女主角了,這是在故事中很特別的安排。

她本來是個很「正常」的千金小姐,我想大多人在看到天馬違背院長命令時就猜得出伊娃的反應了吧。總而言之就是那種只有表面的女人。甚至到故事進行到一半,她還是那個樣子,只想著天馬「拋棄」了她之類之類的...

但艾娃在情結安排上還算是個幸運的人,旁邊雖不乏冷眼相看的人們,倒也不缺即時雨。應該有三個轉折點吧?一是她被別人利用,帶槍上山去找天馬;二是當天馬被抓到了之後,醫生找她做證;三就是馬汀的犧牲了。

具體內容已經忘了,必竟艾娃基本上不是個討喜的角色。



...說到這兒,整本故事中除了安娜以外,沒一個女人長的漂亮,而且都沒大腦,發生什麼事都是尖叫,然後哭得很難看...這應該是作者的問題了。啊對了,那個小女醫生還不錯,是第二名。卡爾旁邊的女孩子也還行,但是長得不好看。...



***



寫到最後一個段落已經是隔天了,應該該寫的都寫了吧?

也許沒有,那就是還不夠抽象了,留待將來與其他文章重組吧。

2007年3月24日 星期六

雜緒

寫了什麼也許不是真正的重點吧,在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沉默之後,我只有以此開頭了。

這些天過了多久了?一個月?兩個月?也許我沒有在思考,也許我有思考,只是不覺得有寫下來的必要;也許我想寫下來,只是這種想法沒持續到坐上電腦座之時。

今天做了什麼呢?參加讀書會,或精確的來說,是演講才對。其實不需要再聽這種汎論的演講了,對於人生問題,說穿了也不過就是這麼一回事。也許我不願面對自己最深沉的渴望吧,只有對那些銘刻在心的字句淡默處之。

倒喜歡聽些無關痛養的問題,因為抽象難懂,研究起來才不會碰到自己。

問了有關「仁義皆內」的辯論,當然我對於老師不會問到底,就是在當時或是之後覺得說得不通,也不會重覆再問。錯在哪呢?在於把仁義皆內中的「仁義」等同於「想要行仁義的心」了;即把仁等同於仁之端-惻隱之心。而這正不是人性本善論的盲點嗎?

想要行善不等於行善,想要行仁不等於行仁,所以人性是向善而不是本善。矛盾就在此了。



學校正在招收播音員,其實是視障志工。兩次進去報名都猶豫了好一陣子,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誠意不夠。當然,因為學校只是一個辦事處,所以一問三不知。雖不至於認為沒拿你的工資所以是大爺,但起碼是對你的事業有一份想要幫助的心吧,用這種壓榨的手段也未免不該了一些。

不過,其實會想去當志工,也只是因為這樣可以督促我非「唸」完一本書不可吧。受益的是我自己,也不過是這種心態罷了。

然而聽書,是不如看書的。我不懂盲人聽人說話的專心度,但就我聽這麼久的上課錄音而言,我認為聽書的集中力是很淺的。也正因為如此,把演講打成逐字稿才會有這麼多廢話。

寫書看書就不同了,作者把所有思緒濃縮在一個句子中,讀者則不斷把這一句話反覆咀嚼,所以看書的速度是可以一再放慢的。聽演講則如看電視一般,節奏不會停下來等人。

誰曉得呢?也許盲人們在聽覺上的專注力與我們的視覺專注力一般高吧!也許,也只有拼命一樣高了。

2007年2月20日 星期二

相信與懷疑──二片綜感

2007/02/19



憶「向左走,向又走」

沒想過我會為這部片子所感動。

很簡單的劇情:一對偶遇的男女像是認識多年的朋友般談得來,但這樣的一個下午被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給中斷。失聯的兩人在茫茫人海中睜大眼睛,深怕一不小心錯過對方。即使如此,他們還是被一面牆壁隔在兩邊的房間。在兩人終於放棄,打算離開這個城市時,地震來襲。牆壁碎裂,彼方失散的愛人拿著話筒呼喚自己。

我看過幾米的原著圖畫書,都是十分鐘就可看完的簡單故事。而地震那幕,還在補習班中特別剪下來檢討施工問題…。總而言之,沒什麼大不了的情節。

掉下眼淚的那幕是兩人決意離開,卻突然在留話機中聽到對方聲音。他們一時激動莫名,衝出家門在街上大喊著對方的學號…就是這一幕讓我痛哭失聲。

因為這讓我想起那個偶遇又突然斷訊的朋友,而且也是不知道他到底是誰的那個朋友。時間久了,真會懷疑是否真有那樣一個人?他是否真如想像中的一般美?當然…有…當然…是…吧!?



一般來說,我們不太會懷疑自己不曾懷疑過的一切,因為它們往往禁不起懷疑。

但有些時後,我們又必須在所有人都懷疑的時候無所懷疑。不為什麼,因為那就是事實。

「空中危機」有感

2007年1月21日 星期日

「人性」

以哲學的角度來看,所謂「人性」是指「人所獨有的特質」。這也就表示說,除了人以外,所有的動物都沒有這項特質;並且有這項特質的都是「人」。

「人性」不是人與人相比,而是人與非人相比。現在若說人性就是自私、就是殘暴的話。等於在指人以外的禽獸是很博愛的、是會愛護弱小的。這應該與事實不太相合吧。



告子曰:「食色性也。」這句話的第一種解釋是:「人性的內容,就是食與色。」那麼,這個命題是不夠完整的。因為並不是只有人有食與色這兩個特點,所有的生物都有。所以「食色性也」的「性」應該是指「生物性」。



第二種解釋是:「所謂的性,應該是要像食色之於人那樣,是無可必免的。」這樣用來解釋「性」是說得通的。所謂的「性」,就是一事物的本質和特質,無需學習,也不可能避免。



從以上的解釋來看發問者的問題就很清楚了,人性之於人本來就是不會變的。那發問者所指的人性到底是什麼?我想,那應該是社會學上所指的人性吧!把人所有的行為都納入人性的範圍。

這樣定義下的人性實在是喪失了人性所以叫做「人性」的本意。但現在所有人都從這點出發,然後大放厥詞...我也沒什麼好澄清的了。



人固然有生物性的行為,但若人在他的一生當中只發展生物性,而不去發展他身為人的獨有特質的話,那此人實在不配稱做一個人。

2007年1月17日 星期三

"複製人"有感

今天是期末考的最後一天,而我現在在學校。

沒有去考試,當然是因為第一個要參加的考試沒有舉行,所以之後也沒興趣...或者說明白點,本來就無意做無聊的事。



在這兒剛好有點話想說,就寫下了"女子與小人"那篇。早就架構好,所以不用想太多。

但剛才的"複製人"就不同了,從那次看完"絕地再生"之後就一直想寫一篇討論這個的文,只是沒機遇。只不過,所以動筆還是因為那人寫文的落差太大,使我忍不住大罵一場。

文的內容,最後加的媽說的那句話:不要把別人當成工具,即使那個人是你自己。一直讓我很想大大稱讚一番。

那是康德的話,只不過我在聽到的時候,從沒想過複製人可以扯上這點。然而事實上就是如此。



養豬養牛來吃,跟用複製人交換自己的器官是不一樣的。不一樣之處在於,吃東西是維持生命的必須事情,沒有選擇;但沒保養好自己的身體,則是自己的事。

當然,如果用細胞去複製的,不是一個完整的、有能力自主的人,而是只有一個器官的話,我可能不會這樣反對複製人。當然我也不是說,人所以為人是因為他有思考能力,因為這樣植物人就不是人了。

那麼人到底是什麼?是他有成為他自己的可能性。

植物人所以還是人,是因為他有可能會醒過來,當他醒過來的時候,他有能力選擇他自己的生活。複製人也一樣,他已經不再是我的一個細胞,他有他的想法,有自己決定自己的能力。

所以我們不該發展複製人。

複製人的緣起是為了可以隨時拿他的器官來延長人的生命;但若我們給複製人人權,就表示我們不可隨意動他,如此即失去了發展複製技術的原義。

這也就表示,人沒有必要不擇手段地讓自己的生命延長。只要手段會傷害到別人,我們就該放棄這條道路。



人與人間的鬥爭,不是就是從只顧自己所開始的嗎?

從"先想自己"到"只想自己"...唉。

果然,所有的道德是必須能夠用於所有人,才是可以成立的。

複製人

樓上的j大在前半段回答的都很好,我也沒想要畫蛇添足,但是看到到倒數第二段,實在讓我覺得矛盾至極。

第一、所謂「人權」是什麼?不外乎受到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等法律待遇。既然如此,怎麼還可以說出「複製技術對人類的好處是巨大的,比如車禍的無辜死亡者,或那些被迫截去四肢的人,都有機會可以修復」這樣的話呢?這擺明了就是把復製人當成一個可以隨便消滅以為我所用的「物質」而已,稱得上什麼「人權」?



第二、宗教團體會因為複製技術使「靈魂」破產?

宗教難道是因為要收會費而生的嗎?宗教難道只要騙人說「靈魂存在」就可以成立的嗎?未免太看輕宗教了。

先不論佛教的「萬物有靈」好了,就是在達文西密碼的風暴之後,西方人都可以說出「不會因為耶穌是人而放棄信仰」這種話,以承現他們內心的高度自覺。而我們竟然還在說什麼「要先證明靈魂存在才能有宗教」這樣的...話。

宗教的核心在於信仰,信仰是個人與他認定的永恆對象之間的關係。低級的信仰建立在物質,中級的信仰建立在人間的一些主義或是政治理念上,高級的信仰才是與超越界(造世者)之間的關係。

要一個守財奴相信錢是不重要的的可能性有多大?更何況是無法證明不確定的東西存不存在的科學?



第三、既得利益者是宗教嗎?

當複製人技術可合法後,誰才是真正的受益者?當然是掌握這個技術的團體了,其次,是能享用這種技術的人。一定有一段時間,這種技術是只有有錢有權人才能用的吧,因為他們在這世上受盡各種好處,才會對人間如此留戀。那沒錢沒權的人呢?



為什麼要反對複製人的技術?就是現在的人還沒有足夠的自我意識,懂得去尊重尚且不如自己的人。

我們說:「複製人的器官當然可以隨便我用,因為他是因為我才存在的。」這種句子跟:「小孩當然要照我的安排去過日子,因為沒有我就沒有他。」有什麼不同?

我們因為小孩比自己弱小、容易被灌輸概念,就隨便決定他的生命,將來我們就是會這樣對待複製人。

永遠不要把別人只當做工具,即使那個人就是你自己。



如果複製人有人權,就表示我們不得任意將他切切割割。但若複製人的技術不是為了延長人類的生命,複製技術也就不用發明了。

是自己生命的長短重要,還是尊重自己的生命重要?

就是因為有一天會死亡,所以活著才有意義。

女子與小人

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這個問題,千古以來不知道曾經被問過多少次了,也不知道答案有多少種。

當今有稍微對孔子和《論語》下點功夫的人,多半都會為孔子大大辯護一番。相信打些關鍵字在知識+裡查查,都可以看到很多吧。所以連我自己都要參一腳,實在是有點猶豫。

那麼到底為什麼我還要說?那是因為我看到的解釋多半是由孔子時代的背景所說起,最後的結論都是:「唉,孔子那個時代就是這樣嘛!這句話在現在已經過時了。」

我的想法並不是從這點著手,為什麼?因為如果孔子這句話中,沒有說到「女子」的話,大家一定不會說這句話過時,對不對?就因為「女子」是現在極需要尊重的對象,所以只要過去言論中稍有一點對女子攻擊(的嫌疑),就會趕緊被今人撇清,而完全不顧這句話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



我的解釋,是從後面那句評論著手:「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請問,對於一個「親近,就對你不禮貌;疏遠,就對你感到怨恨」的人,你會不會覺得很難相處(養)?

然後,這樣子的人,最容易發生在哪種人身上?現在第一個想到的,也許是小孩吧?(也許將來小孩意識高漲,換我被批了)而孔子想到的例子,則是女子和小人。就是這麼簡單,舉個適合的例子罷了。

結果我們竟然因為女權意識高漲,而認為「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的人很好「養」?真是嗚呼哀哉。



現在來看看女子與小人吧。先不提女子,「小人」是什麼?

我有聽過把「小人」解釋成「小孩」的說法,雖然能與現代想法相合,可是在《論語》裡面,「小人」都是與「君子」相比之下的那種人,很少指「小孩」,所以我認為把「小人」限定在小孩身上是不太合宜的。而且,長大後的人難道就不會有「近之則不遜,...」這種毛病嗎?

那麼,與君子與小人的差別到底是什麼?當然可以說是修養的差別,但是我想說個更具體的,就是:「君子立恆志,小人恆立志。」這句。君子有立志、志於人生正道上,所以他不會隨便為外在人事物的變遷所動搖;小人一直在立志,但就是沒有一個做得到,或是把志向立在名利上,這樣的人當然是很飄忽不安的,一旦不如他意就生氣抱怨,不是正合「近之則不遜,...」的描述嗎?



再來看女子,女子為什麼和小人放在同一類?他們有什麼共同點?其實就是在於沒有「志於道」這點上面,他們的生命必須依賴別人,但是自尊心又覺得被別人幫助很丟臉。

而他們的不同點在於,女子是沒有機會立志;小人則是不願立志(或是不願貫徹)。從這點看來,女子是有權利被照顧的。小人就不同了,他明明受過教育,有能力行仁,但是卻找一大堆藉口耍賴推托,難怪孔子對小人這麼不留情。

當然,小人不是天生就是小人,就像君子也不是生下來就是君子一樣。所有沒受過教育的人是一種「自然人」的狀態,只懂得趨利避害,發展原始本能。受教育,主要就是要讓人懂得分辨是非善惡,以能讓我們在人生上不斷堅持擇善固執。而且這善不是功利考量的結論,而是因為是善所以就去做。



儒家整個體系有內在的三個要點:1.人人都可以成為君子。2.人人都應該成為君子。3.人人都應該助人成為君子。

所以說,如果你是小人,你應該立志成為像君子那樣的人;如果你是君子,你也有義務幫助你旁邊的小人成為君子,而不是鄙視他。很多小人都是因為君子的傲慢而不願成為君子的,不過會鄙視小人的君子,也不應該算是一位真正的君子吧。

孔子所以要說女子小人難養,當然不是要別人因為這樣就不與女子小人相處。(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如果君子拋棄了小人,要君子何用?)而是在告訴君子:小人就是會有這樣的毛病,而你就是要容忍他,這樣才能助他成為君子。



孔子的這句話,放到現在,是可以把「女子」略過不看了。前提是,現在的女子是否也準備好以君子做為楷模了呢?是否準備好在遇到問題時好好討論、努力解決,而不只是哭鬧、要男人無條件依從自己?就像古時男子以君子為人生理想一樣。

2007年1月15日 星期一

殺人的人還有重新做人的機會嗎?

發問者問的也許主要是社會評價方面吧,但是社會評價是很難衡量的,而且也無法真的去要求(也沒理由要求)人對人的看法。別說他人有什麼不良行為,就是看不順眼有時也會成為不公平的理由,不是嗎?

因此,本文所討論的只是法律上的評價,也就是有明文規定的。



先想想,對一人的行為做獎賞懲處是為了什麼?簡單來說,是維持社會公義。國家有責任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現實(而且是短時間)中實現。一旦行善真的會被獎賞、行惡真的會被處罰,則人才有行善的動力以及嚇阻惡行。(當然,此理論建築在實證和唯物主義上,完全無視人之主體判斷。)



其次,被獎賞和被處罰的人呢?獎賞當然是希望他繼續去做;處罰當然是希望他不要再犯了。但,這些都只是「希望」,沒有實際的義務可言。

也就是說,其實賞罰只是一種交易行為。小孩今天幫忙做家事,大人給他一顆糖。這整個行為就全部結束了。大人沒理由在明天又給他一顆糖,小孩也沒理由明天又做家事。

同理,行惡也是一樣,今天某人犯了法,國家把它抓進牢裡,關了幾天放出來。這整個行為也就應該結束了。如果國家還明文限制這人的行為,等於是認為自己對他的處罰根本無效,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明知處罰無效還處罰,那就只是一種報復的行為,而不是為了被處罰者著想,希望他能夠改過。喪失理智的報復行為,怎可讓人心服?以至冤冤相報個沒完了。



賞罰基本意含是一種交易,在交易後就應該從頭來過,不該再在人的身上烙印。而其積極意含才有鼓勵和嚇阻的功能,但這已非法律所能控制的範圍。

國家提供的應該是平等競爭機會,無需強制要求平等最終待遇。

歷史真的是歷史嗎?

如果您對「歷史」的定義是「過去發生的事」的話,那麼我可以斷言:現在我們所讀的所有被稱做「歷史」的東西,都不符合「歷史」的條件。

舉個例子吧,誰知道今天發生了什麼事?參與事件的人?在事發現場的人?記者?看媒體的我們?

最詳細述說今天發生的事的是報紙。那麼,後人把我們現在看的報紙釘成一冊,就是今天發生的事情,你能心服嗎?

要看多少份報紙,才知道今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而後人能看到多少份呢?



所以說,不要把現在念的歷史解釋成「過去發生的事」;而應該要說那是「對過去發生的事的看法」。

過去的事就是過去了,記下來的文字是史家對發生的事情的解釋。史家當然會根據他所以為的事實去搜集資料,也會從整體的事件中抽出他想看的那一部份。(就是回到過去,也只看得到自己所能理解的那個部份。)再加上文字的記述,又是更抽象了一步,離事實又遠了。



學歷史,重點不在於要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誰滅了誰。真的想知道這些,看小說不是更驚心動魄?我們真的能從歷史中學到的,是古人是如何處理問題、如何分析問題,以及他抱持著何種信念...等。

只有能從歷史中分析出這些,並且選擇自己認為最好的去判斷自己遇到的問題,我們讀歷史才有意義。

2007年1月6日 星期六

於鹽鐵論中的動心

1/5



看完鹽鐵論已經有好一陣子了,真是精彩動人的辯論。一般坊間的口舌之爭實在不值一題。

其實看那麼久...也撐不上細,但每個字都看過去、主要背景與論辯內容大制整理過、也對照過附的原文章節了...這些當然可以看,可讀性也很高,但其最深入我心的還是最後舉的一串例子...



他說,在書桌前搖筆桿訂定刑責的人,不會知道刑具栓在身上有多緊、不會知道棍子打在身上有多痛;

他說,在地圖上指點軍隊布局的人,不會知道士兵行軍的艱苦;

他說,耳中聽著絲竹音樂的人,不會知道在箭雨中奔跑的感覺;

他說,穿著錦衣玉食的人,不會知道吃了早餐就沒有晚餐的困窘、不會知道米糠有多難吃;

他說,家庭合樂、妻小盈室的人,不會知道等待丈夫兒子歸家的老婦人的辛酸;

他說......好多...我都是處於前者的例子。



我喜歡看戰爭片,喜歡看叱吒風雲的大將指揮若定、揮劍殺敵的英姿,忘記了此人在地圖上隨意一點,就有多少的士兵哀號...

我翻著書,算計著如何殺雞警猴、想著如何懲戒犯人,忘記了我從未被人打過...

如此的例子多不勝數。



當然我知道這些都是有原因的,我們的確是該保家衛國,的確應該制定法律以維持社會秩序。但這態度變得輕挑,不知紙上談兵與實際執行之間的差距已超乎想像。

我一向是個幸福的人,沒有去迫害過別人、也沒有被人迫害的經驗。對我來說,說"每個人在根本上都是可以被原諒的"之時,可能是因為我不是那個被迫害的人,我其實並不了解他受到的傷害與心中的怨恨;反之我也不明白捨棄良心,動手傷人的人的心情有多麼激動。

那麼,難道非得有坐過牢的人才有資格判刑嗎?這倒也不是,只是多看點書、接觸其他人的生活時,總能愈接近其人的心靈世界,看得更深更廣。也許我終身都只在紙中世界建構我的系統,但我的同理心能多跨出去一步,也總是好的。

後現代與反智

要了解「後現代」必須先弄清楚「現代」為何。

現代主義的風潮,是繼西方15世紀文藝復興以來,一直到18世紀啟蒙運動的發展趨勢。到底現代主義在講什麼呢?簡單的用一句話來說,就是「理性能解決一切問題」。什麼都是理性最好、科學能證明的才是真的、人類會變得越來越進步...總而言之,那真是一個「光明」的時代...那時的人是這樣相信的。

這個美夢被硬生生地敲醒,就是世界大戰的爆發,尤其以第二次大戰給世人的震撼最大。因為這些參戰的人可不是盲目地意氣用事,他們很清楚他們的理想,但為何與自己的理想有這樣大的衝突?大家不是都是用「理性」思考的嗎?

二戰結束,人們重新開始思考。其實所謂理性,只是人類眾多能力的一種,就如同感性一般。它只是一種方法,而非結論。「世界是很合理的,人只要把其後的規則找出來就好了。」那時的人這樣相信。但在這樣不理性的戰爭中,別說外在客觀世界,以人類理性建構出的一套社會體系能做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嗎?



發問者的標題是「後現代,不過是一種廉價的反智?」。

首先略過「廉價的」這三字這好了,因為我實在想不到什麼是「昂貴的反智」來做對相對定義。

至於「反智」...這應該是一種行銷式的標題吧,以惹人注目為重點?我還不知道世上有哪個時代的哪個人會反對智慧的。智慧是善用所知,誰不希望學以致用?所以我想標題真要說的應該是認為「後現代」是反「知」的吧!



那麼,後現代有反對知識嗎?當然沒有,知識本身是中性的,無所謂好與壞。好與壞的分際是要知識被用出來之後才會產生的評價。而後現代要反的也不是知識都被用到壞的地方去,它真正要反對的,是「以為理性就是一切」的這一股思潮。

因此,形容「後現代主義」的最恰當的一句話就是:「價值歸零」。這是在說,所有已被認為是確定的事,都應該要再被檢討。所謂「不以為公認所說的就是對的」,不代表「公認的都是錯的」,這兩者若沒分清楚,就會以為後現代是為反對而反對。

舉例而言,「同性戀是不對的」、「墮胎是錯的」、「理性能解決一切的問題」都是後現代所質疑的對象。它並非以「反對」為號召,而是要求人們重新思考習以為常的一切。

至於「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種思路,雖也是後現代影響之下的產物。但說到底也不過是把「理性」這個詞換成「我喜歡」罷了,並非「後現代」這種要求人們回到初心的本意。



***

這類型的主題對我來說應該沒有什麼再重整的必要了,只是總覺得有什麼東西要寫出來,可是又一直想不起來要寫什麼。就隨便揮了這篇囉...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願意把自己的後輩子的時光都託付給另外一個人,這樣的決心的確是另人感動。然而,有這樣的決心的人卻未必都建立在愛情上。

例如只是為了錢,或是不知道該如何自主的人,就很容易把自己交出去。而結果...?



所謂愛情,是對一個人的本質完全的欣賞與接受。然而一個人所表現出來的行動,卻未必和他的本質一般單純。比方說喜歡一個人的純真,不代表喜歡純真所發展出來的傻氣、迷糊。

與愛人間的相處, 所要磨合的是兩人間相處習慣的衝突,而非改變對方的本質。也就是說要改變的是迷糊(如果你無法忍受而對方也想改變),而不是讓他從純真變成世故。



而願意從愛情發展到婚姻,其重點不在兩人間有的是否為真愛,而在兩人願不願意永遠為對方調整自己。愛情,有可能在一見鍾情的「一見」中就已感到此生足矣;也有可能想多了解一點,到發現自己不能接受的時候才分手;或是覺得還是不夠,想要了解對方世俗、平凡的那一面,這就構成了婚姻這種型式的結合。

願意為對方做多少改變,並非自己對對方的愛有多與少的差別,而在自己對自己某一習慣的堅持有多強烈。比方說,我喜歡自由,所以旅行是我非常重視的一種娛 樂;但是對方只是喜歡我因為自由而產生的那種逍灑,而非實質的離開他去旅行。兩人分開只是發現自己與對方有太堅持的衝突,因為不希望用「愛」折損對方,所 以因為愛而分開。

婚姻的對象是以能否磨合為重點,不代表只對對方有所謂的「真愛」。

2007年1月4日 星期四

哲學能夠提高腦力嗎?

我只能說,哲學本來就是最聰明的腦袋最應該投入的學科。

因為哲學不可以死背,並且進行完全抽象性的思考。這不僅是要求專注力,也同時要求天馬行空的想像力。此外,哲學界雖然有所謂的「大師」但這些大師所以了不起,都是因為他比他前面的大師都還要優秀(起碼在某一方面比前人更好),所以哲學滿要求「創見」的。

不過,我說的這些都是「基本上」,實際上的人事爭鬥...在此就不多加論述了。



其他兩門聰明(或是"不正常")人該投入的是數學和藝術,這兩門的優秀人才真的挺需要一點「天才」的。然而這兩門學科都走向人的生命的一個極端,以致其難以生活而無力改變。哲學系的人雖然被叫做「怪人」,但是他自己倒是挺自得其樂的,對吧!?

哲學最終的目的是要指引現實人生,所以,一個哲學家倒底是否偉大,不是看他的理論系統有多麼光輝燦爛,而是看他有沒有照他所說的那樣生活。孔子做到了、蘇格拉底做到了,所以他們是真正的哲學家,所以他們偉大。



哲學訓練的第一步是弄懂自己在說什麼。什麼時候我會說「愛」、「真」、「美」、「對」?這些常用的概念脫口而出,實際上有多少人懂這些概念的意思?我不是說公認的「善」是什麼,這問題太大,就說我自己在說的「善」的時後,表示要符合什麼條件?

所以哲學人對話時,會不斷說「你說的xx是什麼意思?」這不是在找碴,而是人與人溝通時的第一步。然而有多少人說話時不是只想發勞騷、不是只想要別人附和自己或不想惹麻煩而已?



所以,哲學能提高腦力嗎?那要看你把哲學看成學科之一,還是一種生活方法而定了。

無妄

(玩知識總有個好處,就是讓自己有說話的衝動和主題。)



今天所用的很多詞語都跟原始出處的意義有些差距了。



易經語法中,提到有關「無(无)」字的,表面上當然是「沒有」的意思,但內部意義卻不盡然如此簡單。

比方說,卦詞中提到「無咎」時,其實是「看似有咎,其實無咎」的意思。他特別跟你講「沒有災難」就是要告訴人不要那麼緊張的意思。

同樣的,「無妄」一卦的背景,的確是天上掉下了一個災難,把所有人都嚇了一大跳。但其實真的是沒由來的嗎?還是大家都對危險習以為常,以致危險成真時反應不過來?

比方說送紅包、走後門、闖紅燈、作弊、把公共東西帶回家...這些都是「照理來說」是錯的事情,但是「大家都這麼做」,所以就跟著做了。真被抓到的時候,雖然知道自己不對,但是總覺得不甘心。



無妄卦說的重點不是要人說「算我倒楣」,而是要人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跟著別人做不對的事,所謂「勿以惡小而為之」不也就是這個意思嗎。

2007年1月1日 星期一

近日心情

要期末了,這半學期...一定會被當的應該有五科。都是因為缺課的原因吧。

星期四的課是早已放棄,而星期二的課也在這兩個月中半去不去的了。不去的原因...當然跟起床與否有關係,但主因其實是,沒有能讓我學習的課程,這兩天都沒有。

我越來越不願意用外在標準來要求我自己,即使我並不想被二一...不想被二一...嗯,到也不是不想,只是被退學了有點麻煩就是了。得想一些...唉,為什麼要有什麼理由呢?只不過是不想上的課比想上的課多就是了嘛!



最近常有"算了"的心情,當然有無奈和靜觀兩種。無奈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在與別人溝通到一半,漸漸懶得說些什麼,即使我對對方的話不以為然。說與不說間,也不過是閉閉眼的時間。我儘量讓自己在事後別一直算計著如何反擊,把對方罵的狗血淋頭...你知道我總是會這樣想著。有時這樣不用用心就有一堆念頭浮現的腦波蕩漾是種樂趣,但多半這種能力老讓我想起不想想的事情...雖然想的內容沒什麼大不了 但是就是不想想起。

靜觀自是對外了,對一些社會問題或是再深入一點的哲學論辯,不願再投入爭辯或澄清些什麼;同樣的,我也知道我知道我在說什麼,也同樣如此知道對方,只不過也一樣懶得說什麼。一則是我本來就無力做到什麼,二是我想看到底這些人能搞成什麼樣子。

這樣不對?也許吧!為何也許?早說過我不存在於電視後那個吵人的世界,也與電視前這個煩人的世界無關了。我只是個過客,何必要求我建什麼房子在橋上呢?庸人自擾。



這就是目前的我了,你呢?...呵,順口語詞,沒真的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