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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3日 星期三

年輕人對宗教的看法

依哲學史上的分法,這是一個屬「後現代」的時代。後現代的特色就是:所有在「現代」用理性建構出的規範,都要再被重新檢討。其結論用一句話囊括:「這個(人的)世界根本就不曾理性過。」如此一來,我們該如何生活?到底什麼是值得追求的?



這是一個瀰漫著虛無主義浪潮的時代。所謂虛無主義,就是認為一個人的生前和死後什麼都沒有──這也是後現代的影響──從此衍生出兩種想法:一是消極的,連今生也是虛幻的,一切的生活就是重覆而乏味。因此既然無法選擇出生,起碼能決定何時死亡吧!如今的有為青年所以自殺,主因就在此了。另一積極的就是認為「只有今生可以把握」,由此踏上社會舞台與人廝殺較勁。

無限輪迴也屬於虛無主義。因為若將輪迴的目的定為輪迴本身,而非不再輪迴(進入涅槃),那其實也只是把今生拉長罷了。死生死生永恆交替,本質上與虛無主義無二致,一樣沒有出口。



我認為,多數人(僅指臺灣人)除了有無限輪迴觀念外,還有很強烈的「宿命論」傾向。

後者比較容易解釋,這是因為受到了行為主義心理學派的影響。完全把人的一切壓縮到制約與反射的機制裡,所以星座與算命才會這樣流行:在哪時哪分哪秒出生的人,因為星辰如何的排列,倒致氣候如何的變化,就讓此人有了如何的個性。再加上其他在某時出生的另一個螺絲釘受到某某影響而如何如何運作,然後兩螺絲釘就會在何時何地碰出什麼反射行為,然後再影響到下一個螺絲釘……。算命不就是希望掌握這些有「生命密碼」之美譽的數字嗎?



不過用生辰(無法改變的)資訊來算命有個矛盾,即它只有「能改」和「不能改」兩條發展方向。如果能改,表示從一開始就算錯了;如果不能改,知與不知又有何差別?

也許有差別,就是能用來解釋如今的遭遇,人就會比較「認命」。但若某人天生命壞,豈非不公平?於是無限輪迴被接引了進來。愛情肥皂劇常出現這種鏡頭:無法結合的男女以「下輩子再做夫妻」為分別的台詞,無非就是無法改變的命運與無限輪迴兩觀念結合的產物。

這結構在理論真是無懈可擊,而且又能符(物理)科學的解釋,自然容易被當代人所接受相信了。

另外一種能改命的基礎建立在「命運只能決定大方向」上,這也是人所以還要算命的主因,只不過以此所謂的「改命」,說穿了不過是改長痛或短痛而已。至於改命的方法,則由民間宗教所負責:小至在身上或家中放上某種東西,大至捐款建廟;急至臨時抱佛腳,緩至清晨三柱香。這些行為的效果暫且不論,但其動機全是以功利做為考量。這就是現今的宗教現象。這樣的行為難道是宗教的本意?宗教真只是為滿足人的欲望而生?真正的信仰對象是可能被賄賂的嗎?



年輕人對此有何看法?在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中的時候,當然斥宗教行為為迷信。但在沒有把握的時候呢?在乍然遇到怪力亂神的時候呢?不是「寧可信其有」了嗎?不是「有拜有保佑」了嗎?

尤其現代超心理學與靈異事件的研究,幾乎就要證明另一世界的存在了,反而否認其存在的人被視為「食古不化」。標準的後現代想法。很可惜的一點是,在與那個不知名的世界(靈異世界與信仰對象是否為一尚待討論)溝通時,人們依然以交易態度對待之。

依然是個虛無主義的時代,今朝有酒今朝醉。只是如今的「酒」更華麗、更不被被社會評價為「虛假」或「暫時」罷了。

2006年12月1日 星期五

龍戰士有感─續〈空舟之喻〉

昨天看最新的《龍戰士》看到一半,最強烈的感覺就是這點。

如月不斷說服自己只要讓國家強盛,就可以像她崇拜的雷茲一般傑出,所以才對達克下毒。然而雷茲的偉大之處難道只是最外層的那個「武功高」和「讓國家安定富強」嗎?

不是的,雷茲一切的外在成就都是因為他本身的德行圓滿。一個德行圓滿的人可能有強大的力量,也可能沒有;但一個德行不圓滿的人就絕對不可能在武學上達到頂點(武學是《龍戰士》中的「外在表現」,現在的世界可能是「聲望」之類)。如月以為有了外在成就就可以有內在基礎,殊不知殺一無辜者,已與雷茲背道而馳。



〈題外話〉

這故事中不敗的人是小克里斯汀和喬西和米伽勒。米伽勒是天使,根本無善惡選擇可言,要比喻的話就是自然界的變化,對有自由的人類來說,這已起不到效法的效果。小克里斯汀是最幸運的人,他被天使帶往上帝,一路無悔。現實中的這種人應該是從未離開生長的純樸鄉村的人吧,或是在濁世的溫室中終老。喬西則是被惡魔帶往上帝的人,惡魔也通往上帝?因為惡魔只是變裝的天使罷了。我們只要一路拒絕惡魔的誘惑,當然可以通往上帝。被假惡魔誘惑,自己才是那個真正的惡魔哩。有機會走小克里斯汀這一條路的人本來就少,而且到了上帝身邊也只能成為一個純粹的天使;只有被惡魔帶領走向上帝的人,才是除了能當無瑕的天使外,還有能力當有自由犯錯機會的假惡魔。這樣的人,才是真有能力帶領小人成為君子的君子。

(本段文字若要改成儒家用詞,就是把「上帝」改成「至善」、兩種領路人天使和惡魔改成「先天君子」和「後天君子」就可以了。惡魔的誘惑就是惡的機會,就是自由的證明。)

整理一下:米伽勒是「不知道善惡」、小克里斯汀是「只有善的可能」、喬西是「選擇了善」。



〈回來〉

國家強盛比修練霸拳外在,更比德行完美(心靈完整)要外在呀。

如月所以不能冷靜思考,有一半以上的部份是因為她是皇女,她要讓國家強盛太容易了,遠比讓心靈完整容易。一般人沒有這樣的誘惑(比方說像小克里斯汀),自然容易選則內在。愈有能力的人愈不容易注意到自己。



老赤甲龍的一句話很好(是他說的嗎),他說「龍戰士的詛咒不是鎖鏈,而是壓抑欲望的規則。」沒錯,相較於一般新人類,龍戰士的能力太優秀了,他們只需要付出一點努力就可以獲得那樣強大的力量(跟如月不廢吹灰之力就得到權力不是一樣的嗎)。然而在滿足他們的欲望了之後,卻放了個詛咒在前面要他們停止,這怎麼可能呢?他們可從來沒有失敗過呢!



喜歡羅莎的那人的怨恨,是庸人對天才的嫉妒。他哭喊:「人類不需要上帝!」意思不是人類不需要崇拜的對向,而是人類不需要嘲諷。人類可以對上帝祈禱,是因為上帝並不會顯靈,所以人獲得勇氣後可以繼續努力。但若只要一祈禱就有用,誰還需要努力呢?人間出現天才的確讓人讚嘆,因為他可以省去很多人類的努力。但同樣的,這不也諷刺了人類努力的可笑?

更何況天才終究是個人,是人就有他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理想,也就是他雖然可以翻手擺平一堆人,但是他卻不覺得這是一件值得誇讚的事(因為這不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此時還一直去要求天才表演他的本能,不是笑話一件嗎?(人類何需表演兩足站立?)

龍戰士們並不是杵著讓人膜拜就好,他們的目標是打倒詛咒。為了這個目標,他們的武藝就會成倍增加。不說武藝,他們總是與凡人生在同一個世界,他們總需要彼此競爭(比方說女人或土地)。但凡人能跟他們比嗎?

不是不能,而是要看比的項目是什麼。那個世界能用武力得到的只有土地和權勢,但女人呢?羅莎選達克而不選那人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達克是龍戰士還是因為他對她好?也許一開始是因為第一個原因吧,但光憑這點是不足以讓羅莎殉情吧!



昨天在西斯看到一篇文章講的就是這個,那人回應一篇叫做〈為什麼女人都只喜歡有汽車的人?〉的文。他回應說,這些問「為什麼女人都只喜歡xxx的人」的人,何不講明白點說「為何女人不愛我?」就好?

是因為這些男人把自己的失敗歸咎於自己沒錢、不帥、不高這些無法改變的原因,就是不敢承認說「我不夠愛她」(或是「我沒讓她覺得我是最愛她的人」)。

講得真好。而且我也想說,如果你看重的人是除了你之外的錢色,你就是有錢有色又為何要給她?



每次看完《龍戰士》和《紫川》都有想買的衝動,真是值得收藏的優秀作品。不過既是衝動,就更該等冷靜下來再做判斷。

莊子.空舟之喻

11/29



某人在江上行舟,突然被其它的船撞到了。莊子說,一般人在被撞了之後回過頭去看,發現那是艘空舟時就不會生氣;但若是有人在那舟上,這人就會生氣和那人理論了。

同樣是被撞,為何反應相反?莊子的看法是,因為空船是隨著水波盪漾的,它沒有自主性;有人在其上就不是自然而是人為的了,就算那人是在船上睡覺,脾氣不好的人都有可能怪他沒有好好控制自己的船而任它亂漂,難道身為一個人就沒有「不刻意」的自由?

莊子說,做人就應該做的像那艘空舟一樣,無心而為。「無心」是不去操縱船,「為」是終究在船上。不過,做到這點頂多是「避難」,而且還是有可能碰到上段最後說的那種人,所以這只算道家初級的成果。真正的道家人,是那個被空舟撞到的人。此處所說的空舟並非真的是無人空舟,而是道家人眼中的空舟,也就是說,對道家人而言,所有舟都是隨水波流動的,有人無人行駛根本沒有差別。

這就是「以道觀之,物無貴賤」。於人間世中,則會被人以為是「報怨以德」。其實對道家人來說,他不會認為別人對他的行為是恩還是怨,也不會認為自己的行動是德還是惡。會對道家人行事有「德」的評價也許純脆是巧合,只是恰巧他們的行為被歸為「德」的範圍之內罷了。



如果是儒家人可就沒那麼灑脫了,孔子的態度是「以直報怨」。所謂的「直」是心裡感受的直接呈現。覺得生氣就生氣、覺得難過就難過。只不過生氣只是生氣,不是怨恨然後報負;難過也只是難過,並非傷心嘔血。

假設他被撞了很生氣吧(也許他在船上夾綠豆之類),那不管對方是有人無人他都一樣生氣。這跟莊子說的「一般人」有什麼不同?不同在於後者的生氣是因為對方有人,前者的生氣是因為被撞。所以一般人是在看到有人的時後才生氣,儒家人是在被撞的時後就生氣了。

我們問,儒家人不是很有修養嗎,怎麼一下就生氣了呢?這是不一樣的。儒家的修養在於不把生氣變成報負或口出惡言,生氣是自然情緒的流露(沒有對向),罵人就是將自己的怒氣加在特定的人的身上了。

如果那船上的人是刻意的呢?如果別人刻意要污辱儒家人呢?其實我們說「要厭惡的是罪惡,而非犯罪的人」就是儒家人的行為了。會令他感到生氣的是人家要污辱他的那個原因,他會問自己怎麼會給別人有污辱他的機會,因為這可是誘導別人犯錯啊。



那原諒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不可能原諒沒有犯錯的人,也不可能原諒無心犯錯的人。因為「原諒」的前提是「認為對方有心犯錯」。

犯錯的人又是怎麼一回事?只有「認知錯誤」這一個可能。他以為惡的事情是善,所以他做的時後良心不會發揮功能。只有當他知道他原本以為的善是惡的時後,他才會因為良心的要求而改過。「有心犯錯」的人也屬認知錯誤的一類,他強迫自己以另一件事情為優先,只要是為了那個第一優先項,無論如何行事都可被接受。

然而這是不對的,良心的作用不只是定義目的的對錯,它的作用在每一步往目標的路上就開始了。以為只要答到最後善的目的就可以用惡的方法,這樣也不可逃過良心的譴責(因為你知道你現在在做的事情不善)。這就告訴人,通往善的每一步都要達到善的標準,善絕不可能透過犧牲無辜的人而達到。

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論 《永遠的一天》

報告,所以有廢話。自己真想說的放上來就可以了。

傅說,能用最少的文字表達自己想法的人,才是有整理並消化,然後去蕪存菁的人。

真寫下來也不過一天多些,也許我真有感覺的其實也不過如此而已。何必在意?



***

分析和批評

這部電影,甚至是所有人的一生,不外乎就是「理想」與「現實」兩個層面。本章就電影主角亞歷山大的人生為例,探討這兩個層面對整體人生的影響。人的理想與現實是相互拉扯著生命,還是相輔相成?亦或是狼狽為奸?

1.理想

一個人有理想是件好事,然而一個人為何需要理想?理想的訂定,主要是為了指引人生的方向。方向與目標都能夠指引人生,其差別在於:目標是真的能夠在現實中實現的,方向則不然。舉例而言,「得到諾貝爾文學獎」屬於目標;「成為一個優秀的詩人」則屬與方向。亞歷山大的理想就是目標型。

目標型的優點在於明確、能夠實現,同時其缺點也在此。尤其是藝術家,往往在完成最佳作品時頓時喪失了人生的意義,然後走向自殺一途。不過亞歷山大的苦惱不在此,而在他無論如何都達不到他訂的那個目標。他就是無法用不熟悉的語言創作,即使那是所謂的母語。

當一個人無法達到達到他的目標時只有兩條路走,一是降低目標、二是提升自己。也許要求藝術家降低「完美」是一種汙辱吧,但亞歷山大的第二條路竟然是向人買詞彙。關於這點,我實在無法理解導演的喻意為何,也許是「拼湊」的意思?無論如何,這第二條路沒有成功。他的目標終究沒能達成。



亞歷山大的理想到底錯在哪裡?主要就是錯在他把理想定在「目標型」上面。我認為,一個人的人生理想不該建立在外在的功成名就上,而應該建立於對自己的人格提升,也就是人生理想應該要是「方向型」的才對。

方向型理想雖然沒有確定的實質成就,但是確讓人的生命有無限提升的可能性,直到死前的那一刻都健行不已。這似乎虛幻飄渺又辛苦?但一個人最偉大的成就除了自我肯定與自我超越外,還有更讓此生無悔的價值存在嗎?



藝術創作,不外乎就是生命的呈現。所謂的母語是什麼?我不認為是血統種族,而應該是最能表達自己意念的語言才對。更廣異的來說,音樂、繪畫、舞蹈、戲劇何嘗又不是某些人真正的母語嗎?亞歷山大何需這樣執著地把自己限制在血統母語(希臘文)的框架中?

藝術重點在於表達情感、感動人心,最華麗的辭藻其實未必比最平實的日常用詞來得動人。正是因為亞歷山大不在希臘生長才會產生對希臘的熱愛,正是因為他對希臘辭彙的彆扭才顯示他的遊子身分啊。如果他的文章與土生土長的希臘人完全一樣,那才真的是庸俗作品!



2.現實

當一個人的理想沒有實現的可能時,理想有可能消失,於是此人就成為一具在現實中隨波逐流的行屍走肉;有可能,理想並未消失,它還高高掛在那邊,正好諷刺現實界中的虛假。兩者的差別在於,喪失理想的人連自己是具行屍走肉都不知道;理想還在但失去通往理想的路的人,明知道自己的生活毫無意義卻無法擺脫。

亞歷山大屬於後者,所以他才一再地問「明天到底會持續多久啊?」這句充滿痛苦與矛盾的話。然而,其妻安娜給他的回答卻是「明天比永遠多一天」。這句話隱含的意義就是:今天就是「永遠」。劇中安娜唯一的願望就是希望亞歷山大能夠確實地活在自己與女兒的身邊,如此而已。這個願望其實就是「活在當下」,既然已有這一層體悟,安娜何需把實現理想的關鍵放在亞歷山大身上呢?這就是安娜哭泣的原因點了。

有這樣一個妻子,亞歷山大的「現實」本不應如此痛苦(他對母親說:「為何我一生都在飄泊?」),只是亞歷山大從不曾注意通往理想的路就在他身邊。他以為「理想」是他自己的事,他以為所謂的「愛」就是給妻子買禮物、妻子心情不好的時候哄哄她,或是妻子辦家庭聚會時站在她旁邊就好。亞歷山大不懂安娜要的是他的心,安娜不敢直接向他求愛,於是兩人中間的隔閡就這麼產生了。



理想與現實本應一體,何以造成人生的破裂呢?首先是理想的訂定不該在有限的現實,其次是不認識現實中的自己,以及不相信周圍的人。

亞歷山大不該把愛國心的表現限制在單一語言、安娜不該把實現理想的契機放在丈夫身上;亞歷山大不知道自己的母語並非故土文字、安娜只把自己當成戀愛中的女人,一定需要男方的呵護。

亞歷山大只有在當周圍的人是弱者的時候會伸出援手,男孩是一個擺明著的弱者,妻子哭時也才是弱者。但就亞歷山大終是願意幫助別人這點看來,他也不是一個無情自私的人,只是他不知道每個人在某部份都有弱者的成份,差別只在會不會隱藏或弱者成份有多少而已。人終究是活在有限的世界中,雖然都是以成為強者為目標,但不代表尚未成為強者是可恥的。男孩雖然對未來的世界感到恐懼茫然,終究還是離開亞歷山大的蔽護,獨自迎向他的未來了,不是嗎。

安娜知道實現她理想的關鍵在丈夫身上,何不好好地與其促膝長談呢?她寫了信,應該是希望亞山大發現吧,終歸鬱鬱而終。最後信還不是亞歷山大自己發現的呢。



***

結語

理想是用來指引人生方向的。當一個人已走在人生正途上的時候,何處不能安身?何時不是永遠?明天與今天、永恆與一瞬,其實是同一件事。



最後以安娜信中的一段文字做結尾:



黎明最後一顆清亮晨星 預告驕陽的來臨

迷霧陰影皆不敢損及 那萬里無雲的蒼穹

一陣微風愉悅吹來 輕撫天空下的臉龐

彷彿向心靈幽深處呢喃:

生命甜美 生命甜美

2006年11月26日 星期日

羅生門 2

1.樵夫說謊-也承認說謊之處有二:一是沒看見小刀;二是沒看到案發過程。

第一個謊被路人識破後,才承認說了第二個謊。因為要得到小刀,所以才必需說第二個謊。但既已不再在公堂上,小刀也拿到了,他如要說出他看到的案發經過了,就沒有說謊的理由了。

一個人說過一次謊,的確有可能為了掩飾這個謊言而再說第二個謊。但當已沒有需要掩飾的東西時,也沒有威迫利誘時,為什麼要說謊呢?

除非拿小刀並非沒看到案發過程的前提,否則當樵夫承認拿小刀後說的案發經過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謊言,而此謊言為了另外一個目的;二是實話。



2.路人聽到的一切供詞均由樵夫回憶轉述,樵夫有可能在這過程中扭曲所聽嗎?不可能。因為僧侶也在一旁,而僧侶也在供堂上聽過三人供詞。

僧侶若聽到樵夫在關鍵處搞鬼一定會糾正,他可能不會懷疑樵夫是有心扭曲,但樵夫若有心扭曲而被糾正一定會心虛。一個人說謊時最擔心的就是當場被視破,樵夫要在僧侶面前對路人撒謊,其風險太大了。

有可能兩個人都記錯嗎?在實際情況的確是有可能的,但這必竟是電影,如果所有人都在同一點上記錯的話,那導演就是有意騙人了。還是樵夫跟僧侶合作騙路人?這還是一樣無聊。



3.靈媒之話可不可信?強暴和殺人(「謀殺」一詞不當)的確是具體的事實,但難道就因為靈媒被附身這事超過物理科學的鑑定範圍,就要說靈媒之話不可信嗎?

怪了,招魂這事本來就不可能次次成功,而靈媒又與此案無關,她只是辦案者請來幫忙破案的。她何必為了非招魂成功不可而憑空說出另一套案情呢?難到為了靈媒的職業尊嚴不成?若次次成功反而拉近了人鬼距離吧。

要反對不能為物理科學檢驗而反對靈媒基本上是沒有問題。但如此要反對的應該是「附身」這個地方,而非附身後的證詞與他人有出入所以才反對附身。



4.小刀去向。女人的供詞最後說她離開後想自殺的過程是這樣說的:「有時把小刀豎在脖子上,有時投入山腳的池子裡。...」這表示她說她拿走了小刀,但其他三種證詞都說小刀在原地。真應該搜搜女人身上有沒有小刀的,可別說3:1就一定是女人說謊,別忘了是非與多少無關。如果小刀是在原地,那就該檢查男人的致死物是什麼(我真想檢查案發現場啊)。依強盜和樵夫的證詞是大刀;依男人女人的證詞則是小刀。

此外,除女人證詞外,樵夫都有機會在最後拿走小刀。



5.有可能是橋夫殺了男人嗎?依女人證詞,女人在強盜離開後,看到男人的鄙視眼神而暈倒,醒來後就發現刀插在男人身上了。因此女人認為是自己誤殺了她。(這是電影中的女人證詞,書上的女人證詞是在清醒之下殺的。這也是電影跟小說的唯一出入,在此以電影為準。)但是,也有可能是樵夫在女人昏倒時用小刀殺了男人啊。

的確,在時間上是說的通,但實際要行動的風險太大。一是在過程中女人可能突然醒過來看到﹑二是要讓女人相信是自己殺的話,就要把刀留在男人身上,待女人醒來看到。他如何能保證女人不會懷疑有他人在場呢?又女人把刀拔起來帶走了又怎麼辦,他不就白殺男人了嗎?所以還是不太可能。



6.除女人的供詞外,三人都說女人有要求兩人決鬥,然後三人的供詞才開始分歧。強盜說他立時喜歡上這女子的個性,也起了殺男人的心;男人的供詞是強盜因此輕視女人,並問男人要如何處置女人;樵夫則說女人要求未果而發飆,挑釁兩人決鬥。

女人可能是因為自己無法選擇而要兩人決鬥來搶自己而說謊(當然還是有可能是三人都說謊),但其他三人這麼說是為了什麼呢?誰才是毫無隱瞞的人?



7.如果樵夫說的目擊內容全是真的,那可猜測三人所以要說謊的動機為此:

1)強盜供詞中特別強調他自己的武功高強,且男人也不差。兩人大戰一場後,強盜勝。但事實上(樵夫的事實)強盜勝的很狼狽,所以強盜才追不上逃跑的女人。

2)女人供詞絕口不提她要求兩男決鬥的事。她說是因為她丈夫對她露出鄙視的眼神,所以她才殺他的。但其他三人都說她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辦,而要求強盜殺男人,或是兩人決鬥(再次提醒,多數決其實不能證明任何事)。女人不想暴露出她的軟弱,雖然她其實是軟弱的,從她不敢自殺和在公堂上的表現而言。

3)男人有什麼理由說謊?他都已經是個死人了,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打架輸了(無論強盜是用什麼手段)、也沒保住女人。然而,男人的供詞中說,當女人提出要兩人決鬥時,男人自己是感到非常悲哀以導致自殺的。樵夫則說,男人聽到女人的要求時,男人的反應卻是鄙視女人。如依男人自述,他是愛女人的;如樵夫說的才是事實,那男人根本不愛女人(包括強盜也不愛)。最後開打是為了維護自尊。也許男人說謊(假設說謊)的原因,是他想掩飾他不愛女人、逃避戰鬥這兩件事吧。



8.殺了男人到底代表什麼?也許是想說自己總歸是個強者吧!

自殺對日本人而言算是為自己生命負責的一種表現(不知現代形式是否還留有這層原意?)。女人因丈夫不保護自己,反而鄙視自己而殺他,可算是維護了自己的尊嚴(不容許別人看輕自己)。強盜在意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首先他說他有理由戰鬥,又和男人光明正大的打了一場,最後女人跑了他也不要了。這也許就是強盜所以為的「強者」的表現吧。



也許這故事的重點不在發生了什麼事,而在看的人如何去解讀。從解讀人的結果,就可以看出這人會在什麼時候說謊,什麼時候誠實。

故事中的每個人都有不需要說謊的理由。但有意思的是,這個理由也可以同時變成說謊的理由。

強盜代表的是「得到了一切的人」,他是個大盜,想的東西都有了。在故事中,他得到了女人的身體(暫且不說他要不要女人做他的妻子),比武又贏了男人。最後他是被抓了,但那又如何?他從未失敗過。他已得到了一切,還需要說謊嗎?

男人則全部相反,他是「失去一切的人」。故事中他沒能保護女人的身體,若女人有要求兩人戰鬥的話,他也不曾得到女人的心。比武時又輸給強盜(起碼在一開始上強盜制住了),最後死的人也是他,真可說已一無所有。已一無所有的人還需要說謊嗎?

女人是這兩人的中介者,她是「失去了很重要的東西的人」。對女人來說,貞節其實是第二重要的東西,最重要的其實是她的生命。若她真把貞節看得比生命重要,就不會自殺未果,或者在強盜強暴她的時候就自殺。對女人來說,兩項都有當然是最好的,但是她找不到其它東西來填補第二重要的位置,就會現在變成這個樣子。比方說,一個破產的人有可能自殺、有可能窮途潦倒、有可能重新振作。女人就是第二個,雖然沒失去最重要的,但又找不到另外值得的東西;如果她找得到,那就是選擇了第三條路。

那女人為什麼要說謊呢?大概是她失去了社會地位吧。所有人都知道她已不再貞節,而貞節是當時的女人最重要的社會地位,如女人真為此自殺可說是「情有可源」,就好比現代「破產自殺」的人也可以被理解。但是一個人的生命不只有社會地位,還有他自己如何看他自己。一個已無法再在(原)社會生存的人,不會對造成她落得如此下場的人感到怨恨嗎?(那個社會可是認為女人的貞節最重要,但女人並不如此認為。)

樵夫是個「局外人」,男人到底是怎麼死的其實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個時候的他會不會說謊?若再在說謊這邊加上一點砝碼,他就會說謊。也就是他不看對不對,而是看值不值得。



我是個怎樣的人?我認為誰沒說謊?也許我很要求「說謊的理由」吧!所以當我認為樵夫已得到利益之後就不該說謊,但樵夫是否有得到別的利益,還是樵夫是不是真是這種人我都不能確定。我只能說,我並不是一個「我得不到,所以你也別想得到」的人;而我最重要的東西也不是建立在社會或別人身上;至於我是否得到了我所要的一切?我不確定,但我現在沒有特別非要什麼不可;至於有利可圖這點,我想應該沒有什麼利可以吸引的了我,起碼我還想不到。

那我會在什麼時後說謊?有可能我不說謊,也有可能我說謊無需理由,起碼不是功名利祿這類理由。而我寫這文會得到功名利祿嗎?不會。

所以我有可能在這之中騙人。:P

2006年11月22日 星期三

臺灣之國家主權-以國際法為準

1895年 清朝將臺灣澎湖割讓給日本

1912年 孫中山宣示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正式成立

1927~37年 第一次國共內戰。

1943年 開羅會議。於開羅宣言中說臺澎屬中華民國所有。

※在國際法上,「宣言」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此時日本的確擁有對臺澎的主權,憑何說此宣言?



1945年2月 雅爾達會議。但在會議中完全沒有談到臺灣問題。

1945年8月 第二次國共內戰開始

1945年9月 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無條件投降(投降於國民黨代表)。其放棄對臺灣澎湖的主權。

※「放棄」主權不代表「歸還」主權。依國際法規定,當一國放棄對一地的主權時,可以將其地之主權交由第三者(除原國外的國家),否則此地就成為「無主地」。而無主地之主權容許有「先占」的情況,前提是要「和平佔領」;或者,可交由他人托管,然後再交由第三者。

國民黨政府是這三種情況的第二種「先佔」。但他們算不算是「和平佔領」呢?算,因為那時基隆港的人民確實對部隊夾道歡迎。至於佔領臺灣後對人民的不公而最終導致(1947)228事件,已與主權問題無關了。



1947年1月 《中華民國憲法》頒布

1947年3月 美國駐臺北領事館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和「聯合國托管」方案。

※這個方案似乎是當時的國際共同說法,但此方案是否成立則不知。



1948年 第一屆國民大會召開。蔣中正被選為第一屆總統。

1949年10月 毛澤東於天安門廣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1949年12月 國民政府來臺。第二次國共內戰結束。



1951年 舊金山和約。日本國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的主權。

※依然只是「放棄」,沒有說放棄後要歸誰。

1952年 1.日本對各國和約 2.中日和約,重覆51年之「放棄」。

1954年5月 總統選舉中,蔣中正再次當選中華民國總統。

1954年9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於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毛澤東也在此會議上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971年 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其內容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

※1.什麼叫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曾經有過在聯合國的席次嗎?

2.就算蔣中正代表的中國席次被毛澤東拿走了,難道就等於蔣的中華民國被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嗎?有聯合國的「中國」席次就等於有中國的主權?

3.老師說聯合國會選毛的主因是毛的在全地理中國的領地(大陸)比蔣的領地(臺澎金馬)大,而且人民數量也多,故較足以代表席次「中國」的八(或七)億人民。





最後的問題就在,聯合國的席次是否就等於國家主權?照「主權」的定義來說,並不等於。

那至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共」)是一個國家對吧,那他們說的「恢復」到底是中共繼承了最初加入聯合國的那個中國的一切;還是中共搶奪下了中國的大部份領土,或說他把中國滅了?

如果是前者,中共等於最初的中國,那就是說他們有1946年的《中華民國憲法》的所有領土了。若是如此,蔣還是毛的人民哩,當然臺澎金馬也含在「中華民國」的領土內。

但若是後者,中共只是奪得中華民國1)的大部份土地,而不是滅了中華民國,那這樣就是原中國土地上變成有兩個國家: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大陸;蔣的中華民國2)土地縮減至臺澎金馬。(本段所指土地是指其憲法之實際有效範圍)

日本人的死要面子真是給人添了不少麻煩。在人家發現到法律文件上並未寫清楚臺澎主權要給誰的時候回去問日本,後者卻說已經不干他們的事,這不是設了陷阱要人家去跳嗎?兩黨人也真是…就這麼「義無反顧」的跳了下去…

一個國家滅亡之標準為何?是全部領土被佔領?元首被捕或被殺?還是失去首都?還是統治者或憲法不在其(憲法上的)領土上有效力?以國民政治至臺的行為來看,只符合第四項…

對於生於這個時代的我們需要為自己的遭遇感到悲嘆嗎?我不這樣覺得。生在什麼的時代本來就不是我們自己能選擇的,並且若與歷史上的多個朝代相比,我們的生為人的人權不已是從前人欽羡不已的嗎?

一個人的人生是否有價值,不應由其周遭的環境所判定。而一人的「根」為何,也不是他的國家在國際上備受盛名就可以毅立不搖的。

2006年11月17日 星期五

《眾神》中的愛情與民主

眾神早出完了,不過我是在前幾天才在網上弄下來全版。還沒有看,眾神裡面的括弧實在是多到囉唆的地步。只不過,我自己也在寫精神、氣、實體之間的關係,而典玄的想法的確值得參考。



其中有一段,算是很關鍵的一段,長平離開明王星的契機,是因為斯利芬的再一次把他推開。說到這點也真是,同一套把戲怎麼玩兩次呢?是斯利芬個性如此,還是典玄只能想到這樣?

我想是後者吧,因為就連長平知道真相後的表現也是殺人這點,就知道典玄實在不懂愛情如何能讓雙方成長。



那個橋段是明王星人得知地球人要大舉進攻,以讓明王星從獨裁轉到民主政體。明王星人起而反抗,並要求地球人-劍武院斯家族長夏長平表態。長平打心底反對明王星人的崇武復古,竟然演變為放棄民主走向獨裁,以致連婚姻都不能自己決定的勢力。因此,屬於明王星這邊的斯利芬,也只有因為在面對「國家」的時後放棄愛情。斯利芬會做這種決定是很合理的,因為她愛她的家族超過愛她選擇的伴侶;而愛她的伴侶又超過她個人。而長平卻是一個把愛情看的比什麼都重的人,說實在,他的生命也只有這點,所以他也就只有再崩潰了。

長平這人雖是故事中的主角,也是最強的人,但其內心卻脆弱無比。他的心中只有他的愛人,甚至沒有自己。長平因為其武術高強,所以別人會需要他,這需要的名目,最好用的當然是愛情,像斯利芬背後的劍武院;也許是責任,像紅笙族背後的宇宙;或是友情,像昌浩背後的權力。這些各方真的有一個是無條件的愛嗎?我實在懷疑。也許漣漪有一點無私,只不過我不覺得長平愛她。



長平的唯一特長是武術,所以他愛人的方式也就只有這項,就是保護他的女人不受傷害。斯利芬很早就需要幫助(指比長平弱),所以長平有用武之地。反之漣漪則不然,她一直都是一個強者,長平在她面前無從表現,所以他不敢愛她。後來所以跟漣漪在一起,還不是因為有神母這個更強的出現嗎?

武力雖然是一個絕定性的力量,但卻不是一個能獨立自主的力量。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他必需要有一個對手,否則再強也是白搭。再說長平所以能那麼強,多半是給人推著前進的,自己其實不知其所以然。

其次,「強」是沒有正負善惡可言的。長平所以幫一方,與其說那方是「善」,還不如說是他們先勾搭上他。之後他就算幫的那方勝了,他也沒有自我肯定感,只是高興自己人肯定他。如果他敗了呢?誰還會支持他?



說偏了,真要講的那個微小的點是他們所以為的地球「民主」的入侵。事實上,民主政體有可能入侵專制政體嗎?哪一個國家的民主是由別人給他而成功,而且還能永續維持的?國家中的人民沒有要求自由的自覺,強迫其獨立只會構成民主的泥沼,也就是臺灣正漸漸走向的民粹。這很糟糕。

怎麼說呢?所謂的民主,所謂的憲政,是讓人民自行決定如何被統治。所謂的國家之根本大法-憲法,束縛的不是人民,而是統治階層。

獨裁-再英明的君主都一樣,其危險在於沒有制衡的力量,所以他可以為所欲為。權利使人腐化,並且毫無約束和底限,所以危機隨時有可能出現。

民粹是什麼?就是人民說出話不再只是「國家不準怎樣對我」,而變成「我要國家如何」了。從一個守護者轉為指引者,從指引者前進到進攻者,問題就在這點。大多數人以為的方向未必是正確的方向。指引者需要的是遠見,進攻者需要的是能力,這些都與「我們大家喜歡...」無關。人民若有能力判斷政策,選統治者有何用?



強迫別人民主,本身就是一個再不民主不過的行為。什麼是民主的精神?就是容納別人的意見和自己不一樣。斯利芬真「愛國」又如何?長平真認為自由可貴,就應該讓她走呀!這點又證明了長平所站的那方只是他喜歡(的人)的那方,而與善惡無關了吧。

後來他所以與神母相抗,難道是因為神母操縱別人的意志嗎?才不哩!如果神母沒沒眼光到選了斯利芬跟漣漪,長平也不會與她對抗,起碼不會到勢不兩立的地部。

後來明王星輸了,地球有讓它們民主嗎?當然沒有。我實在覺得拿政體的相異來做為開戰的藉口有夠蠢。眾神中的地球真的有民主嗎?就依他對外的表現看來,那應該叫做軍閥吧。只不過眾神中的地球人沒有「普通人」,不是統治者就是不受統治者管轄的人,要嘛就是悶不吭聲的凌碎配角,看不出明王星那樣統治與被統治間的關係。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因為明王星小的緣故吧。

我寫東西時總是如此,永遠不是在想寫的時後所寫下的。

這兩個禮拜似乎沒寫什麼東西,連學校筆記也沒有。那麼我在看書嗎?也許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成份吧。看曾的書,就與聽他上課一樣,穩重而有力(傅則是清析簡潔)。雖不至痛哭流涕的程度,也是一直在心中迴響。



昨天美學在談空,或者說在談無明。佛教一直是個名目很多的學問,但弔詭的是他們終究要告訴人的就是:這一切都是個屁。

我不明白他們既然目的在此,為何教義要說得如此複雜?就說苦這件事吧!真是整理的很好,人生來來去去,所煩惱的不就在此之中打轉。然而,若是像我這樣的人呢,反而有點提醒的感覺了,這樣才是「眾生」?因緣也是如此,說了一大串緣起,好不容易弄懂了在講什麼,又是一個空字讓一切認識都是白搭。也許他們認為眾生喜歡這檔子事?不知道,因為我向來不是個標準的眾生。



佛教…或說佛家吧,他們認為起點既來自生的產生,所以要脫離這一切就當從生的消滅做起。這點讓我覺得有點不敢茍同。原因也許有部份是因為我還算是個在努力求生的人,重要的是我認為,既然「生」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行為,那又為什麼要排斥呢?我認為,已經存在的…由其是不可避免的存在的東西,一定有它所以能存在,也夠格存在的條件。存在是一件事實,那就只有好好的接引才對;怎可說因為存在容易導致不好(佛家認為的不好)的事情,就說存在是壞的呢?刀子容易被用來殺人,難道是刀子本身的錯嗎?

關鍵應在拿刀去殺人的人,以及那個為了求生去傷害他物的主體才是啊!

再說,求生的欲望是每一個有生命的主體都必有的一項天賦,而且我也說,只要是天賦,就沒有善惡問題。因此生存的欲望也不該有善惡。所以說,要反對也應該是反對貪婪,而非溫飽。



曾經很懷疑一點,為何即將分離的情人,只能用作愛來消磨時間?

曾說,小孩是生命的延續。但說明白點,不過是肉體的延續罷了,這算得了什麼呢?而且我也擔心這小孩會因為他的偉大父親而永遠成就不了自己。在金的那篇已經說過了,總以為英雄的孩子也是英雄。真是個可悲的負擔。

在想到這點的前幾天,幻想也許德充並非思敬的孩子。一開始只是想著想著,後來整個畫面就這樣成形,只是總不免有些懷疑。這樣的架構能將人引導到精神的延續嗎?還是只能構成一副放蕩後的殘餘假象?

幸而之後看到曾解讀的一部電影,裡面就有類似的安排。那時曾說的「是誰的小孩有什麼關係呢」讓我也鬆了一口氣。

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犧牲

孟子曰:「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



昨天談到這兒,然後問,如果殺一個人能救一千萬人,該不該做?

這兩個句法放在一起,很容易答「不可以」,但是又總覺得不對勁。孟子說的那句話,只要是沒什麼權力慾的人也許就能做到。但是後面那句話是針對有責任心的人﹑或是以效益為基礎的人,都是很容易被吸引的。



傅說,以哲學為基礎架構的人應該如此反搏:1:1000萬可,則1:999999也就可以…1:1000…1:10…1:2…也可以,那麼,1:1呢?如果依效益主義,並且以人數做衡量單位的話,那就是不可以了。

這樣有什麼不對的嗎?…我一直想不到有什麼不對的…難道是單位問題嗎?沒有兩個人是真的可以1:1的,是因為這個問題嗎?



傅在《人生問卷》的反搏是:因為那個被犧牲的人有可能是你自己,或是你身邊最在意的人。昨天他沒提到這個,因為他說真的有可能有人會同意。嗯,我也認為有人會同意。…但是如果是我呢?我會同意嗎?不願意。這是最直接的答案,如果我是我的話,我不願意。為什麼…因為…因為我對我自己的在意程度遠超過世人的總合…我想是如此吧…!

我是因為在意我自己,而使得我應該為了我生命的完整而存在,除非碰上能讓我的生命值得付出的原因,否則我不該為任何事情犧牲。



想個情境,一個熱氣球因負載過重而要墜落,但只要有一個人跳出去自殺,則氣球可讓其餘的人平安落地。(當然在此不論體重問題)

假設,所有人都不知道這個獲救辦法,所以所有人都會在一分鐘之後死亡。其中有一個人,他是健全的人格,他已走在他的人生正途上,所以他其實在什麼時後(不可避免的)死亡,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對他而言,這一分鐘與他的其他時間一樣有意義。

反之,其他人沒有理想,如果他們在這一分鐘內不能覺悟的話,那這一分鐘對他們而言,也跟其他時間一樣沒有意義。

所以說,如果此時有一個倒楣鬼因為掙扎太過而掉了出去,所有人(除倒楣鬼)因而得救的話,他們將來的人生也不會因此有什麼不一樣。有意義的一樣有意義,沒意義的人如果還是沒有在將來的日子中覺悟的話,就也一樣沒有意義。



假設,所有人都知道獲救方法,那不用強制手段的話,誰該跳出去?

答案是「認為自己跳出去的行為,能讓自己達到目的的人」。

如果這個人不是那個已經有意義的人,那表示這人並沒有把犧牲自己當做成全自己的方法。這句話並沒有貶義,只是陳述他的人生方向並不在此而已。如果他跳了,那就表示這就是他的理想。

一個人有理想,並且走在往理想的那條路上時,其人格的健全是與達到理想的他是一樣的。理想的確立與否在己,達成與否在命。所以如果他跳了,那就表示他除了健全以外,還很幸運。如此而已(而不是因為跳而健全)。

有的人會因為這個「幸運」而傷害別人,有「我大業未成不能死,所以你們應該為我而死」的想法,這根本就錯了。因為你的大業是你的,值得為你的大業完成而犧牲的人只有你一個。為了「幸運」而傷害「健全」,表示從一開始就不曾健全過。

如果是其他人之中的人跳下去了呢?那,有可能是他在那一瞬間覺悟到他的理想正在此;但是也有可能那只是一時的慷慨激昂,跳出去的時後一邊幻想自己的死後榮景,幻想那些活下來的人會終身感謝,這是假象。

屬於完全失敗的人有兩種,一是馬上喊出自己要跳,然後開始跟朋友拉拉扯扯﹑鼻涕眼淚的人。理想是不會帶有這種窮酸味的。

二是要別人跳的人。要別人跳可能會有很多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比方說那人是個罪犯啦﹑比方說那人本來就快死了啦﹑比方說那人跳下去存活的機率最大啦﹑比方說提意搭氣球的人是他啦﹑比方說氣球是他弄壞的啦…之類。但這一切都沒有意義,只暴露了那人的弱小。

對了,還有一種人是坐在一旁怨天尤人的人(無論口頭表現還是眼神表現)。說實在的,我討厭這種人超過上一種人,雖然他比上一種人不可惡,可是我就是討厭。上一種人起碼還會大聲喊說「我不要死」,但這種人連這句話都不敢說,真是夠可以了。



假設,氣球內有個通話器,通話器那端的人知道只要有一人跳下去就可以讓其他人活,那他該不該告訴他們?(假設他知道那個有理想的人會願意)

與其說他開不開告訴他們這條線索,還不如說他該不該讓那個人求仁得仁?

我本來想說不該,但是似乎是應該「該」的。

這就像有一個人拼命鍛鍊自己,為的是有朝一日能夠去打鬼。我難道要因為怕他一去不回,而不告訴他哪裡有鬼嗎?這樣是不對的。

雖然人在「健全」就該知足,但若有「幸運」的機會而不把握,這健全就失去方向了。如果失敗,只代表他沒有那麼幸運,不影響其健全;如果為了讓健全維持而忘了健全只是一條通往理想的路,而非理想本身,豈不本末倒置?



總歸一句,只有真正行事的那個主體,才有權力決定其行為。

所以,無論為了什麼理由,都沒有資格犧牲他人。

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知識即德行

「知識即德行」。這是蘇格拉底的命題。



這個命題的意思是在說,當一個人真正知道行善是好的,那他就一定會去行善。

但是反過來說呢?看到一個人行善的時後,能證明他知道行善是對的嗎?

不能。因為他可能是被逼的、或是無意中做了好事、或是陰錯陽差。就蘇格拉底而言,這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善行。

因此,蘇格拉底不斷與人討論什麼是善、什麼是正義、什麼是勇敢...這些道德評價,就是希望人們能藉由對話來接近真理,這樣人們才會主動去做這些事。



所以,在幫助別人的例子中,不能證明做好事的人知道幫助別人是一件好事,但是能證明沒有做好事的人一定不知道幫助別人是「好」的。

(p→q)↔(~p→~q)



對這句命題的批評…也許就是我們很難真正了解什麼是「善」吧,也不是說不能了解,但是所有人對善的定義都可以有所差異,所以很難有共識。那麼在討論出答案之前,我們還需要行善嗎?我們還能學習別人的言行嗎?還能稱讚別人嗎?



當然,蘇格拉底的用意不是在要人們在沒弄清楚什麼是真正的善之前不準行善,而是希望人們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先想想這麼做到底對不對,有沒有違背良心,而不要一窩蜂地跟著大家做一樣的事。

在蘇格拉底臨死前,他的學生問他,將來我們該何去何從?

蘇格拉底說:「從今以後,你們要依你們所知最善的方式去生活。」



那麼,如果弄錯了「善」而做錯了事,該怎麼辦呢?

那時只要修正對「善」的認識,真心認錯並改過就好了。

虛無主義

虛無主義的風潮是每個時代的每個人都有可能要去面對的一種思想。通常在社會動亂的時後,以及社會安定了很長一段的時間時出現。



什麼是虛無?這個概念很簡單,就是「沒有」、「0」的意思,這跟玄學上講的「無」和佛教講的「空」是不一樣的。後者的字義解釋雖然也像是沒有,但其實是一種超越了「有」和「沒有」的一種概念。所以要講這種讓人看起來誤會的字眼,是想藉由這些特別的字來打破人的成見。



舉個例子吧:

「房間裡沒有人。」這句話代表了什麼?除了代表房間裡沒有人的意思之外,是先預設了房子裡面應該是有人的,只是現在沒有人罷了。

怎麼說呢?我們平常不會說「房子裡沒有獅子」或「房子裡有桌子」這種話,即使這兩句話的確是真的。為什麼不說,是因為那根本不需要考慮。我以為房間裡有人,但實際上打開門沒人的時候,我才需要說「房間裡沒有人」這句話,這樣這句話才有被說出來的意義。

所謂的「有」和「沒有」就是這樣的一個情景,它要先預設目標主體是什麼。例子中的主體是「人」。如果沒有主體,就構不成一個判斷,沒有「房間裡沒有。」這樣的判斷,這是不合理的。

當有主體的時候,這個判斷就只是在針對這個主體發話。當我說「房間裡有人」的時候,等於是我忽略了房間裡除了人以外的所有東西;用「沒有」亦然。



所以說,虛無主義是要有針對的目標的。其目標,最大的是「價值上」和「存在上」這兩種。

通常,價值上的虛無主義風潮,在社會動盪不安的時候最容易發生。所謂「價值」主要指的是道德上的價值,也就是認為沒有一定的是非對錯、善惡正邪存在,一切價值標準都只是相對性的。在這邊對,在那邊或許就錯;在這個世紀要被燒死,在下個世紀又追封為聖人。

價值上的虛無主義何以產生?就是當「善無善報、惡無惡報」的時候。當我們看到壞人得意卻長命、好人卻夭折的時候,就會忍不住產生這樣的想法,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必要做個好人。愈多人這樣想,這個社會就會愈亂,直到最後一個好人放棄時,社會也就離崩潰不遠了。

有時我會認為,國家的目的主要就是在這點上。因為人間自己需要一個執法者,讓報應即刻實現。無法等待天打雷劈,或是最後的審判了。人們需要確定,惡人會受到懲罰這件事,才能有繼續為善的動力。



存在上的虛無主義是最根本的一種虛無主義。這種論點的基本預設是:人的生前和死後,什麼都不存在。以一般民俗信仰來說,認為人死後會變成鬼,然後輪迴;或者以基督宗教來說,死後會上天堂或下地獄。這些都是認為死亡不是結束的一種想法。有這樣的觀念,就絕對不會產生價值虛無的問題,因為每個人都必需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只不過可能不是在這一世就是了。然而,若是認為死亡即是終結,那就表示只有這一生是可以把握的。

認為唯有今生存在的人,算是比較積極的存在虛無,那表示他們起碼會在這一生好好活下去。但是,什麼是「好好活下去」呢?一種人是把自己的力量完全燃燒、造服眾人,只為了不枉此生;另一種人,就是爭權奪利地搶破頭,既然只有這一生存在,當然要盡其所能的享受。現在的社會最多的就是後者這樣的人。

但是,另一種消極的存在虛無就是很危險的了,消極的想法是認為:連這一世都是不存在的。目前的青少年(約15~25歲)有極多這種想法,然後自殺就開始「流行」起來。世界上自殺率(粗略統計)最高的國家,不是落後、沒飯吃的非洲,而是歐洲最先進的國家之一─瑞典。這些人的共同點在於,他們沒有努力的必要,他們的長輩和國家,捧著大筆的金錢將他們迎接出生。他要努力當然可以,但其實他無需為生存憂心。社會動亂時,容易激發生物的求生本能。但當社會安定下來後,反像失去了著力點一樣無所適從。這些人沒有理想或目標,沒有任何值得他流戀的人、事、物。

從前的社會一則是很難賺到三代用不完的錢;一則是有普遍的宗教信仰。然而在現代,科學主義盛行,有信仰被視為落後、缺乏自主性。生活上平安和樂,然後呢?重覆而乏味。

打破存在上的虛無主義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如何要人相信他的存在是有意義的?但是,這個問題其實真的沒有標準答案。或者該說,無法讓別人相信有答案。也許,人生的意義就在於,可以不斷詢問「人生有何意義」吧!

2006年10月30日 星期一

談自殺

關於安樂死的爭論行之有年,目前大多數的國家還因「保護生命」的理由而禁止安樂死合法。

然而目前我見到的說法,大多都是認為應該要合法的。前提是其人已無生存的意願,並且明確表示要結束生命,其家人同意、也有醫生願意的時後。...或者還有重大傷殘之類的條件吧!

然而,這樣是在同意,其人無自主生存能力時(比方說靠機器維持)、沒有家人挽留他時,這人就有自殺的權利嗎?

這也就是說,我們一般人是沒有自殺的權利了。為什麼我們沒有自殺的權利?是因為我們有一部份是屬於國家(不屬於自己)的嗎?殺了自己是傷害了國家的權利,所以是不合法的!?

那也就是說,這條準許安樂死的法令,是在同意其人已不屬國家的...所有物囉?既他不屬國家所有,那當然就無需要求他對國家負責嘛。

乖乖,那準許某人安樂死就等於去除其人的國籍了!



到底安樂死是保障人權還是傷害人權?

好,假設沒有人民對國家的義務好了。假設,每個人都完完全全屬於他自己好了。那麼,人當然有隨意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這自然包括自殺。未必需要達到什麼傷殘條件,只要自己想自殺就可以自殺。

問題來了,以上說法只有「自己對自己有絕對的權利」喔,可不算兩個人之間的行為。這也就是說,殺害想自殺的人還是有殺人罪!因為能合法執行結束自己生命的人只有自己。

那麼無行為能力的人呢?呵,這樣就清楚啦。他們不是沒有自殺的權利,他們是沒有自殺的能力呀!所以如果別人幫他安樂死了,那人當然有罪;如果患者還有一隻手還能動,他把自己安樂死,那就無罪。

如果一人只把他自己的生命當做他眾多財產之一的話,那就只有照對付財產的規章來辦事,何必跟他講什麼生命的意義呢?

嗯,既然是財產,那就表示那可以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進行轉讓,他如果真那麼想死而又沒能力死,那就把他對他身體的權利轉移給醫生,那醫生要怎麼處理他的財產,又是醫生自個的事了。



我反不反對自殺?嗯...不反對。原因是,我不認為也不知道現在有哪些除了我之外的生命是屬於我的。我的生命究竟是不是完全屬於我,這我不能肯定,但起碼我佔了滿大的一個成份。既除了我之外的非屬於我,那就讓有資格處理的人去想辦法吧。

但我不贊同A反對B自殺,也不贊同A贊成B自殺。總而言之,我不贊同任何干預別人判斷的行為,除非那人自己來問我。

所以,這一段開頭的第一句是指,我不贊同干預別人行為的這種行為,所以別人也無需對我的不贊同有所反應,因為我無意讓你知道,是你自己要看的嘛!



(不贊同與反對;不反對與贊同。這兩組話的四個概念都不相等,有「不」的偏消極類;另外屬積極類。以上意見追根究底皆屬消極含義)



PS:這篇不算〈論〉類,因為這問題實在不值一談。起碼我所說的內容不是什麼需要別人同意的話。

方圓

10/11



人是一個整體,能夠確實把自己分做內外二元的人,不是心理上已完全分裂,就是一個修為已成之人。

其餘的人,大多成為內外俱圓的型態(起碼是有這樣的趨勢);少部份的內外俱方,在分做小方和大方兩種。小方之人盡力避免與他人接觸,大方之人要嘛惹人嫌,要嘛成為一方霸主。



內外不一的人分兩種,一是內方外圓;一是內圓外方。第一種人在行動時遇到交峰時,多以「推」的方式。推這個動作,1.一定會碰到別人。2.會碰很久。3.推的力量大小,取決於自己和對方的堅持度。4.推別人的人,本身方向是不能變的。所以這些就表示了,如果別人正好站在你要走的那條路上,用推的方式等於是硬碰硬,比力氣大小。如果對方是尖的,那你會受傷。

外方內圓的人就不一樣了。他們既靈活又帶有殺傷力,當外圍的方與人碰撞時,他的內圓立刻轉向,等於是打了就跑型。這種人幾乎是令人討厭的,因為沒有馬尾巴抓。他們的內心不斷變化,所以不會受傷,同時也沒有方向可言。也許只是剛撞了那邊之後順勢撞向你吧。



我們說,做人應該內方外圓,在外處事當圓融,但內心原則卻堅硬。

然而我在想,當一個人一再磨去自己的稜角,穿縮過紛雜世間之後,他內心的方又受損了多少呢?

我說,要鍛鍊出內心的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然,背那些經書不難,然而書上的自立自強、堅守意志這些,卻一直受到外在的考驗。這樣一來,心中的方在平和的生活中(我是指就一般生活周旋,沒有金戈鐵馬的外在考驗),是否也受此影響,無意間磨平了堅毅呢?



(已完?未完?)

己所不欲

10/14



這兩天在看《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應該沒有從頭到尾式的看吧,但跳章看也無不可。

裡面從「仁」這個最高道德標準說起,他說,中國的人是以兩個人來定義一個人的。父的價值,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有得顯現;但兒的所有價值,均由父所給予。但在父子這樣的一種組合中,是以下順上為行動模式。這也就是說,子的一生目的,就是讓父確立自己的存在,此子若要確認自己,則再要從其子中確認...如此綿延不絕。

看到這樣的分析,真的挺傷感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是最基本的待人之道嗎?怎麼我們立了那麼多規範,卻總是忘了立規範的初心呢?

「一個人沒有真誠的心意,能用禮樂做什麼呢?」



聽說,陳提出一個「道家主幹說」。我沒有聽過陳自己講這個論證,但意思似乎是說,中國的思想,主要由道家所主導著。這說法雖被大夥嘲笑,但我覺得說得並非不能成立,特別是由外在表現看起來的話。

儒家與道家的外在表現,基本上都不算是屬剛的。在「天」與「道」的基礎上,儒家的外在表現是「轉」,道家則是「化」。然而,了解天與道的人有多少?無法真正以此為信念的人,不能逢迎拍馬,便只有放浪形骸了。

我不知道西方人在碰到不合理的事情時是如何看待,難道真的絕不忍耐嗎?或者是說,他們的集體最高忍耐限度低了我們那樣多?

但是,真正一個完美的,而又能持續運轉的社會倒底是怎麼樣子的?我想了很多完美的典型,其實無論哪個哲學家的系統都可以構成一個合諧社會,但時間一長,就不免往一個極端偏去。我自己的架構也是一樣,根本構不成一個能夠變化的完美。因為要求完美變化,本身就是一個矛盾。

而且我也想,現在這個社會就已經是一個變化的很漂亮的社會了,雖然它未必會越變越好,可是它卻能一直持續下去。因為總有哲學家出現,因為人總是向善的,因為小人必需依付君子而生存。這是一場耐力賽嗎?最先忍耐不了亂的人開始整理,然後讓其他人又有亂的空間。周而復始。



第一個動的那個契機是怎麼回事?如果真的有一段時間是不變的,然後一顆石子落下,造成了一切的變化;那麼,在那顆莫名的石子被莫名地拿走前,這世界的變化便永遠不會停止。

我們糊里糊塗地來到世上,自然也將糊里糊塗地消失於某時。喔,我可不是存有的虛無主義,但我一定是個價值上的虛無主義者。既然我從不記得有我之前的一切事,那沒了我之後的一切事我又怎麼可能知道呢?

只不過,若無價值,存在又是為了什麼?存在與否,又有什麼差別呢?



我不明白,真的,至少現在我還不明白。

也許有些人真能與造物者遊吧,至少他們相信。我是佩服的,這樣的完全依賴感,我還是無法說服我自己。

然而,對於完全虛無者,或是相信但還找不到的人,我又覺得難過。我是可以跟他們講相信的人的那一套,是,我可以講,因為我的「心」已準備好。

但是靈呢?也許這一步真的需要什麼吧?

2006年10月27日 星期五

《論語》8-9

《論語‧泰伯》8-9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這句話主要有三種斷句法,每一種斷句都使得意義變得不一樣,而同一種斷句的字義解釋也有落差,分述如下。

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做「可以」解,是前代統治者對後代的告誡。整句翻譯為:對待百姓時,只可以讓他們照著政令去行事,而不可以告訴他們這麼做的原因。

2.斷句同上,但可做「能夠」解。整句翻譯為:對待百姓,做得到讓他們照著政令行事,但做不到讓他們理解這樣做的理由。整句話的重點並非告誡,而是在直述統治者的能力有限。

3.斷句同上,可做「能夠」解,並且「之」這個代名詞,指的不是統治者發佈的政令,而是「人生正途」。整句翻譯是:對待百姓,可以使他們走在人生正途上,卻沒有辦法使他們了解其中的道理。使人走在人生正途上的方法有效法領袖的言行、依循禮樂教化,或是遵守法律規章等。



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的意思做「人民認為可以」解。「使由」和「使知」的中間略去一字,為「民」,即「使民由之」和「使民知之」。整句翻譯變成:一個政令發佈的時候,如果人民認為這個政令很好,那就讓他們照著政令所說的去做;如果人民認為政令不好,那就讓人民明白為何要這麼做的理由,直到他們同意為止。

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使做「使喚」解。整句翻譯為:人民能夠被使喚,就讓他們照著做;人民使喚不動,就想辦法讓他們理解。



以上五種翻譯共有三種語氣,一是直述句,也就是說出實際情況,說統治者做得到什麼事、做不到什麼事;二是告誡句,也就是情況未必如此,但一定要做到所述命令;三是理想句,現實情況並非如此,但希望能達成這個目標。

屬於告誡語氣的是第1句,告訴統治者:「不準讓人民知道你這麼做的理由!」為什麼不準呢?統治者會做的只有兩種事,一是對人民有利的;二是對人民有害的。孔子應該不會贊成統治者做第二種事,但如果是第一種,為什麼要瞞著人民呢?「不可以」是一種非常強烈的語氣,似乎讓人民知道統治者在打什麼主意是非常危險的一樣。難道讓人民知道統治者的想法是一件危險的事嗎?若真是如此,孔子為何要從事平民教育呢?孔子後學的《易傳》也一再提到教育的重要,可見孔子的弟子並未自孔子處得到愚民的思想。所以將此句話當做孔子對統治者提出的愚民政策是不合理的。



第2、3句都是直述句,敘述著君民生活實況。表示說,統治者有能力做到讓人民去做某些事,但是無法讓他們理解何以這麼做的理由。對於前半段話,我想在一般狀況下(非戰爭或政變),統治者是有能力做到的,因此重點在後半句。是統治者沒能力讓人民理解,還是人民自己沒能力理解,還是人民不想理解呢?

無論在哪個時代,社會總有在最底層的人,並且每一個國民的教育程度都不一樣。即使是現代,依然有部分的人不識字,也有部分的人僅會識字,並且國家政策何其複雜?即使工學院的博士也不可能理解財經政策、文學博士也不可能理解為何某地方要建墳化爐的背後因素。我所說的「不可能」,一方面是專科的博士沒有受過另一專業的教育,所以不懂;一方面是他們雖有足夠的智商去攻讀另一科系的學位,但是他願意嗎?

連知識程度最高的人都不能或不想理解所有的政策了,何況是一般平民?所以政策到最後所以能施行,大多都是因為「相信」政府有它的考量,而非「理解」政策背後種種的原因。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就算政府想要宣導什麼政策、對人民進行怎樣的簡報解析,人民又如何判斷這到底是真正的情況還是危言聳聽?終究是一個問題,你要不要相信?

第3句認為本句人民要「由」或「知」的,不是統治者的政令,而是走在人生正途上。的確,只要一個國家有適當的外在制度與深層教育,再加上統治者本身的良好示範,人民是很容易走上人生正途的。當然,每個人都有他的志向,但所謂人生正途在孔子系統中,無非是達到「仁」這個目標。而仁是普遍於所有人類的,故當然沒有職業或知識或地域的不適了。

若社會風氣詳和,走上人生正途當是極為容易的。然而,就因為這樣的詳和,沒有了努力的過程,反而使得在其中生活的人習以為常。習以為常本身沒有不好,但卻容易經不起考驗。沒有想要幫助別人而無意幫了別人,是不會感到自豪的。然而,若社會動亂、人心浮動,人們連「習以為常」的機會都沒有。他們必需從這樣的社會中找到人生正途是非常大的挑戰,優點則在於找到時就會不再懷疑。人生正途的仁到底是什麼?就是從真誠覺悟到人性向善、由擇善固執走向止於至善。善是我與別人之間,適當關係的實現。在紛亂的社會中,多少人能走到起跑點呢?



第4、5句屬於理想型,其差別在第4句的契機在人民使不使喚得動,若使喚不動則需要讓他們理解。然而問題是,人民所以無法使喚,只有不知道政令用意這點原因嗎?

第5句的已預設人民已有自主思考的能力,其決定要不要做的重點在於人民的判斷。這裡的判斷與第4句不同,第4句的人民所以難以使喚,可能是沒有向心力,或是對統治者不信任等原因。但第5句的人民是針對政令本身的反彈。人民的知識已經高到足以判斷政令適不適宜社會,表示政令推行失敗,不在人民難治,而在政令錯誤。此時怎麼可能「使其知之」呢?應該是修改政策才對呀!



我認為本句話應該採第2、3句的解釋方法,即本句話是在描述現實狀況,而非告誡或理想,尤以第2句我最贊同。一方面是第1、4、5句都有若干漏洞,無論是對實際狀況的符合程度,或是句法本身的矛盾;最重要的是,第2句中最符合整個社會狀況,人民終究無法明白、也不想明白,統治者更無力做到讓所有人民都理解他想做的每一件事。第3句唯一的缺失在於,自孔子時代起至今,似乎都沒有出現一個「使民由之」的統治者,並且統治者自己是否「知之」也有待考證。

在現在這個時代,我們已有比前人更多受到人生教育的機會,無需再依靠統治者的帶領了。我們自己已有足夠的能力找到並走上人生正途,而且也應該找到,最後則是幫助別人找到。這就是所謂的「推己及人」了。

2006年10月25日 星期三

認識自己

有的時後,我們說一個人自大或自卑,說得好像這是顯而易見、容易評價的事。殊不知評價一個人是極為困難的。



我認為,自大的定義是: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遠超過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誇則是: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略超過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信: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等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謙: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略遜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自卑:一個人和別人說的自己的能力,遠遜於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

以上五個定義均有兩個前提:一是要和別人交流,獨自一人沒有以上五個評價的問題;二是「他自己所認為的範圍」,知道自己的能力範圍,即為自知。

自知有時確實的認識自己,有時是催眠自己。真正的自知是前者,假的就叫做「自欺」。能做到自知的人不多,大多都是以自欺為前提,由此出發來表現一切的行為、以以上五個概念來介紹自己,這從一開始就錯了。

﹝註﹞:

自大─自誇─自信─自謙─自卑

自知↔自欺



假設,現在我們已確實做到自知了,那麼下一步就是做到「自信」。自信除了是明確的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外,更重要的是相信自己能做到自己認為自己做得到的事,簡單的說,就是「相信自己是認識自己的」。在這裡很容易走向自欺的路,所以必須時常反省自己。

為因應外在的紛雜世界,可在自誇與自謙中調整。



繼認識自己、相信自己之後的第三步是「讓別人相信你認識你自己」。做到這點,是即使別人不知道你這麼做的理由,也相信你有你的理由,只是他還不知道而已。

第四步是:讓別人認識你認識的你。這就到讓別人知道你做一件事的理由了,做到這點的「別人」幾乎可以預測你的行為。他有可能是你的知己,有可能是你的對手。

第五步是:讓別人評價你。這是讓別人用他的標準來說你是一個怎樣的人。很多人喜歡對別人做這種事,卻完全沒有以以上四點「認識別人」來做為基礎。現在還有一種很奇特的現象,就是喜歡讓明明不認識自己的人來評斷自己、告訴自己該怎麼行事。像生肖和星座或心理遊戲就是如此。

2006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宗教是什麼

一個社會的文化分為三個層面,由下而上分別是:器物、制度、理念這三者。理念是文化的核心,主要表現在文學、藝術、宗教與哲學中。



宗教的定義是「信仰的體現」。信仰的定義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所謂超越界,就是在我們這個「有形可見、充滿變化」的現實界之外、做為基礎與歸宿的力量。

在不同的宗教中,對於超越界有不同的名稱與解釋。例如基督宗教認為那是一個超越者,是一個有位格的「上帝」;例如佛教認為那是一個叫做「涅槃」的境界。無論是什麼宗教,對超越界有怎樣的詮釋,超越界的共同特色即「不隨(現實界的)變化而變化」。



說到「關係」,就有關係的雙方。而關係的建立,必讓雙方因此而有所改變。但我在上段提過,超越界是不會隨變化而變化的。那麼,當信仰建立時,會不會因此而改變了超越界呢?我認為,超越界的本體是不會變的,但超越界會不會對人的祈禱或功德有所回應這點,則可由各宗教的教義來回應。

不論超越界那端,人的這端必會因信仰而有所改變。如一人在信仰的前後無任何行為、態度或心境上的改變,那此人其實根本沒有信仰。耶魯大學宗教學教授杜普瑞博士所說的「如何信比信什麼來得重要」也就是這個意思。



宗教是信仰的體現,「體現」即具體表現的意思。因此加入一個宗教的團體與個人信仰最大的不同就在:宗教團體中會有一套行為上的準則,但個人信仰在具體行為的表現上並無如此嚴格的規範。

宗教上的體現主要有五個方面:教義、儀式、戒律,團體以及理性解釋。一個宗教的成熟度,就從它在這五方面的發展而定。



所謂「教義」,就是一個宗教的原始經典。記錄著創教者如何生活、他所說的話、他對超越界的體認,及他對後人的提攜等。後人將這些題材編成神話故事,藉由情景的重現讓後世想像當時的情況。

教義是一個宗教所宣佈的真理,通常具有不可侵犯的絕對地位。經驗界的最高學問為哲學,哲學的研究必需以經驗出發,然後以理性反省。因為有人生經驗的限制,故哲學能做到的僅可說「追求真理」、「愛好智慧」等。哲學家若純粹以經驗為源、理性為流,就絕不可說自己「發現真理」(但可說發現相對真理)或是「擁有智慧」(可說擁有知識)。這是哲學的限制。

但宗教沒有這個限制,因為宗教經典上所記錄的,就已經是那個宗教所認定的真理了。既不以普遍經驗出發,也不以理性為判斷的標準,這是宗教真理的特色。宗教的一切行為,皆由此真理所推出。



雖然宗教教義沒有質疑的空間,但宗教總是一種人類的活動,人生存於變化的現實世界中,宗教的不變真理該如何落實?這就產生了「理性解釋」這項宗教行為。

進行理性解釋的,在社會上有不同的學科以眾多角度來探討。為維護真理的不可動搖性,宗教本身也聚成了團體。他們一方面站在已接受真理的立場來解釋宗教;一方面這樣的團體使用一樣的儀式、守一樣的戒律,也可為宗教外的人起一個模範的作用。

戒律與儀式是宗教最明顯的具體表現。我不知道這些究竟是從何而來、又依據什麼標準而訂,不過我想,這些應該都是為了達到最終超越界的一種方法。戒律可以強制性的限制欲望和行動的尺度,儀式則可讓人進入一個異於外界的氣氛中。而且儀式有一種讓人回歸(或思)本源的提醒作用。



以上即我對宗教的理解與詮釋。





利歌 2006.10.22

如果金是女的…

「那又怎樣?」



這問題在起初想到的時候覺得有點無聊,但在重看小傑帶奇犽回鯨魚島的那篇時,有了不一樣的想法。



如果金是女的,那就代表金是小傑的媽媽了。身為女性的金一樣做了這麼多的事,是一個被眾人崇拜的獵人。但是,小傑還是會為了了解他的傑出獵人媽媽而成為獵人嗎?



我們平常的習慣和期待都是「龍生龍、鳳生鳳」,反過來的例子倒是很少見。

我能立刻想到的「鳳生龍」只有《中華一番》;至於「龍生鳳」…嗯,《衛斯理傳奇》應該算吧。

因為這種普世習慣,所以我對金庸創造了郭芙這樣的角色是很佩服的。(龍與鳳生的老鼠。有黃蓉之美貌而沒有黃蓉之聰慧;有郭靖之魯鈍而沒有郭靖之堅毅。)



《獵人》裡的女性有個常見的吊詭:有能力沒權力。

有能力未必是武力很強,而是指其特殊性格無法替代。成為砲灰的女性…費捷不知道算嗎?她的「百分之百的戀愛奴隸」也很恐怖…

沒權力就是…雖然重要但不是主要。

女王、派克、比司吉、旋律、米特…都是很好的例子。



小傑是把米特當媽媽,把金當成仿傚的對象。他所以不想找親生母親,是因為米特已經做到一個完美母親的典範了。那麼若金是女的,小傑是在尋找母親還是在尋找目標呢?

金是父親的這個設定雖然很正常,但我認為對小傑而言,很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因為是《獵人》所以才值得思考。

2006年10月20日 星期五

同儕

昨晚看God頻道,與20歲出頭的年輕人談同儕排擠的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的答案引起我的注意。

問題是:你要參加一個聚會,你有一個被排擠的朋友,那麼,你會不會帶他去呢?

因為討論氣份的關係,一般聽眾當然會被引導到選擇正確答案C:帶他去,並且當別人欺負他時,為他辯護。而B則是標準錯誤答案:帶他去,當別人欺負他時也不說話。除了一個女孩選A以外,所有人都選擇C。A答案是不帶他去。

女孩的原因是因為這是一個聚會,不能讓一個人而讓所有人不高興。主持人說,這是倫理學上的利己主義。我不確定是不是翻譯上出了問題,因為這應該是效益主義才對,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為最佳選擇。



引起我注意的倒不是效義主義,而是女孩提醒了我「聚會」才是重點這件事。

的確,這是一個聚會,而聚會的目的是為了讓彼此的感情交流。此時若有個圈圈外的人突然進來,那就破壞了整個聚會了。重點不在他是否被排擠,而在他與其他人不熟。

若A有心事想對B說,B即使有一個很好的朋友C,也不應該帶他赴會。因為重點在A有問題,不在把C介紹給A認識。



如果這是一個對外的活動,比方說去聽演講、看電影、或是去遊樂園玩這種,倒是比較有可能在私人朋友去,因為在對外活動時是比較不那麼在意彼此間的交流的。

總而言之,對於一件事情的選擇要做與否,在於做這件事的目的為何。若是堅持一個做事手段,往往會事倍功半。

然而,曾說過「不合理的機會不算是機會」。所以如果太著重目的而不擇手段的話,反而是玷污了那個目的。

2006年10月16日 星期一

嘰哩呱啦

偶爾只是有一肚子的話想說,也許知道內容與結論,但不知道開頭。

我說,那就一直孵到想出開頭再寫吧。

這就是偶爾。

多數的情況,在想到結尾時,思絮即畫上句點。既已完成一個過程,寫不寫出來就不再是那樣重要的事了。



也許,比起對話,我更喜歡說話。把話說出來的時後,就已在心裡辯論多時,說出來不過留個記錄,然而對話就不只如此。一句完整的原始意念必需七轉八彎才能說出來,但這類的想法往往說不說都沒差,談不到核心。

或者說,我不喜歡除了你以外的人對我的想法有任何意見吧。



上課有段時間了,這學期...說是挫敗也不至於,只是似乎少了點求知若渴的心。

我一直在幻想一個情境,躺在空氣上,隨風飄盪。

我喜歡天空的程度遠超過大地,是因為它看起來比較遠嗎?莊子說,我們看天空覺得好美,相信從天空往下看也是一樣的吧。

因為想到這句話,我不討厭大地,甚至我也不討厭人。

從前看到被破壞的自然,總興起一股憤慨。然而如今,我只有把眼睛閉上。我無話可說。雖然還是有心疼。

曾寫了篇文章,解釋《神雕俠侶》的結尾:襄兒(喜歡這個名字)送楊過和小龍女離開塵世後,「終忍不住落下淚來」。

我一向是對《神》有偏見的,所以不記得這個場景。

曾說,楊過終究是對這個世界有留戀的。一部份是世界的繁華,重要的是一種想為社會出一份力的使命感。後者雖然因無受到良好的引導所以偏了,但這種儒家式的使命感一直存在。

然而小龍女完全沒這層顧慮,她一點也不在意世間的變化,不在意世人的爭奪,不在意她自己的生老病死,甚至也不在意楊過是否愛她。

楊過最終放下世界,隨小龍女隱居去了,但使命感若能用激情削磨也就不是使命感了。他終究永遠顧慮著世界,即使他永遠不會透露,但這個想法小龍女何嘗不知?她也許不明白楊過何以有這種想法,但楊過有這種想法是可以肯定的。這種矛盾,也就是襄兒的淚所要表達的了。



我也許也是楊過,很難想像哪個受儒家教育的人能不對理想抱持著憧憬。我在看到某個遠大目標時,也是會心動、幻想一番的。然而我卻是個常半途而廢的人。

原因...想到三個可能:一是我怕失敗;二是我懶;三是我會懷疑...懷疑我這麼做真的那麼有意義嗎?有,與我何干?無,那又何必?然後也許不幹了,也許無可無不可的繼續幹下去。

我現在的上學心態就是如此。

這不好,大家這麼說,你,其中一個你也會這樣講。我也知道,若我真的完全失去了束縛,那...並不是件對我有益的事。



我正尋找著一個個新的刺激,像是積極的虛無主義者一樣。從這連續的瞬間中尋找自己的存在。

是我先崩潰,還是所謂的天啟先找上我?也許我早已崩潰,只是別人在趴下後喪失了意識,而我卻還張著眼吧!

我知道這一切是我自己亂架構出來的,只要我想,它立即有一個新的面貌呈現。然而該死的,每天早上都又發現自己竟然還存在。



當然,凡存在之物必有其可觀之處,這我知道,所以我對我的存在也並沒有排斥。我對萬物的存在也可以接受,無論它變成什麼樣子。人類也是,其行為也並無不可理解,雖然我不會去做。

我唯一不明白的是...另一雙眼睛盯著我,然後無言地嘆口氣、搖搖頭、離開。

此時站在原地的我,終忍不住流下淚來。

2006年10月13日 星期五

專業與業餘哲學家的差別

哲學家其實沒有什麼專業業餘之分,有的只是程度高下的不同。

一個合格的哲學家,必須要做到三件事: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

如果沒有同時達到這三項標準,則頂多是個社會觀察家、評論家、經濟學家...等等。

做到這三項事的人可以被稱做哲學家,而哲學家程度的高低,取決於他們的系統擴延性有多廣。

什麼叫做擴延性呢?以歷史哲學家為例,他的哲學必須要能夠解釋過去發生的事情為何會如此發生、這些發生的事情對現在有何影響、未來的世界會如何變化,以及,這一切的變化是為了什麼?能夠答出最後一個問題,接著就是下一個問題:人類的歷史「應該」如何發展?

前三項,最優秀的歷史學家可以做得到,但要做到後面兩項的,就可以被稱做歷史哲學家了。其他科目也是如此。



現在我們來解釋這三個標準的內容。

發問者說的「學院專有名詞」是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也是一般人會被哲學界的人一招斃命的地方。但是事實上,每一個哲學家的專有名詞的定義都是不一樣的。

不說別的,就「哲學」這個概念,每一個哲學家都有不一樣的解釋。所以說,我告訴你的這一套,以未必會被其他哲學家所接受。

所謂澄清概念,就是要把你口中的每一個概念內容給說的明明白白。比方說「逆來順受是中國文化的表現」這句話中,「中國文化」是什麼?「文化」包含了哪些意思?

我可不要「文化是人類生活的共同表現」這種答案喔,因為這講了等於沒講。我要的是「文化」這個概念所指涉的對象到底是什麼?如果不說清楚這點,當我們看到 闖紅燈、情理法、家庭觀念...時就說這是「中國文化」。然後你也點點頭,我也點點頭,好像心照不宣的樣子,實際上誰知道對方在說什麼? (有關文化這個概念,我最近有答類似的問題,想知道可以查我的記錄)



為什麼要澄清概念呢?其目的就是為了「設定判準」啊。

現在這裡有兩個人在爭論一幅畫到底美不美,當然要先說清楚什麼是「美」啊。

比方說,我們現在用希臘的標準來判定,所以「美」就是合乎比例。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量量看這畫裡面的配置合不合規矩,有的話就是美,反之則不是。

如果現在我們以浪漫時期的標準來看,那就要檢查這幅畫有沒有反應出作者想要說的事情,還是只是為溫飽而幫上層人物的宣傳作品。



現在不說「美」的判準,說說什麼是「公平」吧。發生了一件事,某人抗議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那我們就先來想想怎樣才叫公平。

是每個人得到的全部都一樣嗎?醫生薪水與工人一樣叫做公平?

還是照地位高低來分:總統拿10分,平民拿5分是公平?

還是只要雇主與雇員雙方同意就可以叫公平?



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喔,因為我們現在常常隨便就拿一個概念來批評別人不何道理,但事實上雙方對這個概念的定義標準根本就不同。

吵了半天當然是公說公有理了。



然而,設定判準的目的又是為了什麼?大家有一樣的標準看共識了,那又是為了哪一個目標呢?如果一個社會中不同領域的標準發生衝突了,是以哪個標準為重呢?這一切的問題,都在「建構系統」上。

什麼叫做建構系統?就是這個哲學家不管講哪方面的事情,都不會自相矛盾。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所以他在因材施教的時候,即使表面上看來他對不同學生有完全相反的建議,也不會互相干擾。所以我們說孔子是一個哲學家,不僅僅是一個教育家或修養好的人而已。



我們有的時候會對孟子和莊子這兩位同一個時代的哲學家沒有碰面感到可惜,但是仔細想想,他們就算碰了面該講什麼呢?

孟子是儒家,而儒家的一切系統,都是以人為中心的。所以儒家不斷提到人與人該如何相處、君王該如何統治百姓這些問題。

但道家與儒家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道家不以人為中心。因此道家會說不要把別人看的那麼重要,重要在於自己是否能與道結合。

瞧,就因為他們的目標不一樣,所以他們的系統建構的方式與標準自然就愈來愈不一樣。而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應該也沒什麼好講的吧。



有同樣的理想、同樣的核心、同樣的判準與同樣的概念才有討論的空間。否則沒有誰排斥誰的問題。

此外,哲學家未必一定要本科出身才行。在國內因為沒有對於「哲學」的概念,因此要進行哲學討論,就必須要進到哲學系裡。然而在國外,幾乎從小就會進行哲學教育,就好比我們對「國語」的教育一樣重視。

所以國外的哲學家們,多的是自別的領域跨足而來,因為他們本來就知道,哲學是一切科學的科學,每一門科目走到最後都是哲學,所以他們並沒有這層隔閡。

我們現在聽到一個人讀哲學系,就難免有象牙塔、說話怪怪的人的想法出現,這是非常可惜的。

宗教的目的

Q: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嗎?



A:
宗教也許有勸人為善的功能,但勸人為善並非宗教的創立目的。

原因有二,一是勸人為善未必只有宗教做得到;二是宗教教義沒有討論對錯的空間。每一個宗教中的「善」雖未必不能定義,但是它就算定義矛盾也是對的,因為它是宗教。



那麼,什麼才是宗教所以出現的主因?

那就是,解釋這個世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人生有兩大問題,一是「我為什麼存在?」;二是「我存在是為了什麼?」

第二個問題可以以理性回答,雖然答案未必可讓所有人接受,但有回答的空間。比方說是為了讓父母高興、比方說是為了享受、比方說是為了當砲灰...

但是第一個問題,因為沒有經驗拿來做根據,所以無法以理性回答,而這就是宗教一展身手的空間。

宗教給你一個絕對的理由,只要你相信,那你的生活就有一個實在的基礎。

比方說,是上帝創造了人,那人生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多麼簡單明瞭。

有這樣理由做基礎,人在人間的一切,不是踏實的多了嗎?

只要我如何如何,那將來我就會怎樣怎樣,這個「禍福一致」的保證,就是為了讓人有希望。

對人來說,對「希望」的需求遠超過了名利權位,甚至是生命。

這才是宗教的目的。

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先秦

存這問題很久了,因為正在學先秦的哲學,所以還算略知一二。

不馬上答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覺得太麻煩,二是你說這是「中文系」的問題...而我最近與人在文哲方面有點磨擦,所以想看看受文學訓練的人是否有本事...呵...,第三嘛,是不知問這問題的目的,最近有一批上來做作業的,不想當傻蛋。

所以我只答最扼要的部份,一般介紹先秦的書大概也都這麼寫吧?



Q1:諸子學為何勃興於春秋戰國之際?

我想,您所謂的興,應當是相當於漢代後的儒術獨大吧。不過,其實只要當一個社會不安的時候,賢才就會受到重視。當然了,我所謂的不安標準,是以上位自身的不安為主。若上位不知民間疾苦,有外患也視而不見的話,當然沒有想要治的念頭。沒這念頭,就只有近人會受用。

相較於秦後的一統,春秋戰國的每一個國家領土都很小。君王政令對其國家的影響,主要有三個變數:君王本身的意志、政令本身是否適宜、政令執行的管道是否暢通。在那個時代的統治者,在危機意識方面都還算不錯,因此求賢風氣盛行;政令管道這方面,因領土不大,且平民一般沒受太高的教育,因此也還可以;至於政令 本身該如何制定,這就是這些謀士的發揮空間了。

自己有才,當然希望受用;諸侯們求賢;最後再加上說服了諸侯,就可以看到成果。這三點加在一起,有心人當然紛紛出山了。



後世國家統一了,造就了一個穩定的時代,先不論國家表現到底如何,光就國家體系這一點,只有有時間,一個層次分明的結構自然就會形成,造成了上下的隔閡。如此一來,新學說自就難以出頭了。



Q2、3的憂患意識與民本思想可以連在一起說。這種思想的成形也許是起於周朝。

周在商的時代,只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小國,之後雖得到眾諸侯的支持,推翻了商,但對於原本領土那樣小的國君,一下得到有六百年基業的商,那是多大的一個壓力啊。

這種以小服大的壓力,自然產生的憂患意識,其具體的表現,在於改變了「天命」這個概念。商的天命觀,認為天命令一個家族成為君王,是可以世代綿延不絕的。 因此商紂王壓根不在意人民的痛苦與詛咒,因為他覺得他就是「命好」,人民奈何不了他。周則不認為天命是無常的,不會永遠伴隨一個姓氏。天命是有德的,即天會把天命給予有德的人,國君要保有自己的地位,就必須要有德,以德配天。所謂的天人合一,其實意義是「天人合德」。

做為一個國君,對自己必須修養德行,對上必需敬天祭組,對下必須容民畜眾。這就是那時的君王學,其動機就在他們以小擁大所產生的危機意識。



Q4的問題我有點迷惑,所謂王官學就是御用學問,但這應該是之後知識下放後才有的對照。因為春秋前(即西周)的一切學問,本來就只屬於王室所有,平民不僅不可能學習,連想要學習的動機都不太會有吧。既無王官、平民的對照,何必特別說自己是王官學呢?

春秋時代,王官失守,學術下移,平民有了受教的機會,產生了「士」階層。孔子就是這個時代的產物。

只不過,所謂的王官學,主要還是以六經為主,但諸子百家中,唯儒家是以研究六經、承接周朝德治為思想核心的。「儒」的其中一意,便是「通六藝之人」。當 然,有人說六藝是禮樂射御書數這些,只不過,基本上各家都承認,儒家學者的學說是繞著詩書禮這些打轉的。他家學者也許讀過六經,不過卻只是以此來當參考資料,然後各自發展去了。



第二段的問題...我只說人性論這點吧。

首先,孟荀的人性論未必直接衝突。一般人認為他們衝突...唉,我只能說,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兩位是哲學家。

身為一個哲學家,說的話就不容許模稜兩可,他們應該要絕對清楚,自己口中吐出的每一個字詞所指射的對象到底是什麼。

以人性論為例,「人性」這個詞本身是什麼?先不提「人」吧,什麼是「性」呢?

告子說「食色性也」。用食色來指設「性」追求的對象也許沒錯,但用來說這是「人性」就太粗糙了。因為其他動物也有食色,因此不足以用食色來說明人異於禽獸(非人)之處。

為什麼說孟荀論未必直接衝突?因為他們兩個人看到的「人」是不同的。孟子有名的舉例:小孩將掉進井中,人都會產生不忍。孟子從這無意的瞬間看到了人的不同,但若是荀子會設怎樣的情境呢?我想,他一定會問:你的小孩和別人的小孩同時發生危險,你會救哪個?救自己的,所以人總是先為自己著想,這就是荀子所觀察的人。

既然觀察對象的時間不同,結論不同也就不難理解了。但這兒的問題在於,人性是人之一切活動的基礎,既然人的行為有善有惡,那麼無論是性善論或是性惡論,都必需為這一切找個理由。最重要的是,有這樣人性的人,應該如何生活?如果人天生為己,那麼人自私為何受到批評?如果人為善,為何世間有惡的出現?如果人性無善惡,那麼人為何要行善避惡呢?要知道,做善事基本上是挺辛苦的呢。



就說到這裡吧,這是個麻煩的問題。我總是看到一堆人在看到幾句三字經後就開始大放厥詞,天曉得孟子從沒說過「人性本善」,天曉得荀子何以看重教育,天曉得什麼叫做「性相近」,天曉得什麼是人…

2006年9月23日 星期六

羅生門

昨晚看完了羅生門,原來黑澤明是把兩部小說合在一起了。

他做了點改編,我想這是黑澤自己的想法吧!一個優秀的作家是不會亂改版的。

改變的地方是,樵夫也看到了。

他說他看到強盜求女人跟他走,而女人要求他殺了男人。

強盜解開男人要跟他決鬥,但男人卻表示他不要被強暴後不自殺的女人。強盜聽了也猶豫了。

這時女人卻大罵這兩個男人都不是男子漢,不用腰上的刀來搶女人。

給女人這麼一激,男人當然打了起來。後來是強盜贏了,但女人也跑了。

路人問樵夫,為何報案時只說看到屍體。樵夫回答不想惹麻煩。

路人大笑,問樵夫女人的短刀哪去了?樵夫無言。



對我來說,樵夫的證詞不能決定性的改變什麼,頂多解釋小刀的最後去向。

我相信女人是有要求兩個男人決鬥的,但他們有沒有接受呢?這我寧可查看現場。第一看殺死男人的是哪種武器,第二看周圍有沒有打鬥痕跡,三看男人的屍體﹑綁住他的樹木﹑繩子這三樣東西的相對位置。

如果都在一起,則表示女人的挑釁無效,那麼強盜就絕不是兇手。

如果繩子跟樹在一起,屍體較遠,則女人不是兇手。其餘視打鬥痕跡而定。

我排除強盜贏了卻不殺死男人的可能,因為這樣就失去了戰鬥的動機。所以只要有打鬥痕跡,則男人一定不是自殺。



好了,現在來談談這些角色吧。

女人最簡單,就是個最標準的女人,沒有自主性,跟隨強者。

男人嗎?其實他是該死的,因為沒能保護自己的女人嘛。只不過,如果依樵夫的說法,男人放棄決鬥的話,那他不管怎麼死的都是個懦夫。

強盜是我最喜歡的一個角色了,真的人雖然直了些,倒是坦坦蕩蕩,不用用機心看他。



有沒有人要罵女人呢?說她沒有自主性?呵 這有什麼好說的,能這樣沒有自主性,跟隨強者而絕不留戀,這是不簡單的,也是那個時代所教育出來的女人。

女人跟強盜走,我會說她懂得判斷情勢,跟隨強者;若是跟著男人,我會說她已有自主性,算是超前了那個時代的束縛了;若是自殺,我會說她就是那個時代所害慘的女人之一。只要是這三點,我都不反對,結果搞了半天女人卻誰也沒跟,自殺又弄個半吊子,真是無聊。

男人啊,放棄決鬥就別提了。唔,還是要看為什麼放棄。如果是認為自己打不過強盜的話,那還算有自知之明;其實他早該在自己被綁起來,強盜得到女人的時後就該放棄了。如果他跟女人之間沒有什麼愛情的話,就該是如此。如果強盜根本沒要求決鬥的話,倒有兩條路走。一是女人自己不願活下去,那女人可以自殺;男人要殺女人只能有一個理由,愧對她的信任。所以要嘛他殺了女人,要嘛娶回家之後永遠因此對女人有一份愧疚之情。第二是依女人所言,男人在事後對她露出鄙視的目光。假設這是對的吧,那這男人真的是該被女人殺死。因為他把自己的沒用歸咎於沒有自主能力的女人。之後女人要死要活可全由她自己作主。

強盜唯一的敗筆出自樵夫之口,他說當男人說不要女人的時後,強盜也猶豫了。這時他不該猶豫的,他應該立刻衝上去殺死男人,無論男人要不要打,因為他污辱了自己的女人嘛。



樵夫呢?他既然要去報官,又何必說假話?如果不報官,誰知道他做了什麼事,那他愛拿小刀又怎樣。拿了小刀又報官,報官之後又不說真話,庸人自擾。

路人已經成為那個時代的產物,不把自己當一個人看,所以而不受道德所限。聽完離奇的故事,既不沉迷於不合理,反而看出樵夫證詞的漏洞。可說是外表完全同化,理性還保有著。這種人能在這個亂世活下去,但也就只是活下去而已。到了太平,他的道德感還能回來嗎?

和尚大概代表一個理想吧,相信每一個人說的話,即使之中互相矛盾也還是相信。這種人就是不會看時勢的人。他們有理想,沒有通往理想的路。他們希望一覺起來又是太平盛世。這種人不僅會被路人嘲笑,更醜化了他的理想。



曾說,為正義奮鬥的人,一定要將成功的可能性納入考慮範圍。

如果打著正義的旗號而失敗,那會讓後面想為正義奮鬥的人怯步。這對於正義這個理想是有害的。

理想只有一個,但是通往理想的路是由在那個時代的人自己想出來的,每一個時代的人都要開創屬於那個時代的路。



我總覺得,一個人能對他為自己設的目標去負責,那就是一個很不錯的人了。

反復﹑猶豫﹑推託...對我而言,是不該有的藉口。因為人唯一能掌握的只有自己,外在的不同只應該改變前進的速度,而不是方向。

20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論 學而時習之

回 答 者: 利歌 ( 專家 4 級 )

回答時間: 2006-09-21 01:25:18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092004940&r=w#openions



《論語‧學而》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白話】

孔子說:「學了做人處事的道理,並在適當的時後家以印證練習,不也覺得高興嗎?

     志同道合的朋友從遠方來相聚,不也感到快樂嗎?

     別人不了解你,而你不生氣,不也是君子的風度嗎?」



【解】

1.看到「學」的時後勿必不要忘記「思」一字,不思則毫無領悟,不領悟就不會主動去實踐。



2.《論語》一書中,「時」字沒有一次當「時常」講,只有當「適當的時機」來解。不論學習什麼,都只有在適當的時機才能印證練習。在海邊就別想「時常」練習爬山;沒有人需要幫助時,也不可能「時常」行善。



3.朋友主要指稱的是「志同道合」的人,這叫「德不孤,必有臨」。從未見面過的友人有同樣的理念,當然是件值得快樂的事。



4.悅(高興)與樂(快樂)的差別在於:悅屬於一種對自己的笑容、有一種「果然如我所想的一樣」的不外顯的笑;樂就是一種向外的了,與同道高談闊論,當然是挺胸地哈哈大笑了。



5.君子所以不因為別人的不了解而不高興,而是因為他相信在遠方、或在古人的言論上、或在未來的人中,有了解自己理想的人出現。



6.本章三句話分別是自己先努力學習,其次是朋友互相呼應,然後是在學習有成而未受重視前坦然自處。





[ 其他 ] 阿King~ ( 初學者 3 級 ) 2006-09-23 10:07:13 發表

利歌第二點有錯

也許不是你錯~是書錯

時怎麼會沒有當時常講呢???

學而時習之

時習二字連講

時在這確是時常之意

這要從習的本義去講

習的本義為"鳥振翅之貌"

鳥要不斷振翅才能夠飛行

所以時在這裡必須翻譯成時常的意思





[ 補充意見 ] 利歌 ( 專家 4 級 ) 2006-09-23 15:29:17 發表

1.您說時沒有當時常講,所舉的證明竟然就是「學而時習之」?怎麼會犯這種循環謬誤呢?請舉五經或《論語》其他章節做證明吧。



2.假設依您的文字分析,「習」字是「不斷」的意思,與「時常」同義,那麼本句話到底要怎麼解?「學習了之後,時常、不斷地……」這是什麼意思?難道是學習本身要不停不停的學嗎?這會快樂嗎?學而不思則罔不用管了嗎?



3.《論語》中總共有11個「時」字。不算第一篇,總共是10次:

1-5:使民以時。解:選擇適當的時後徵用百姓服勞役。

10-8:不時不食。解:季節不對的(食物),不吃。

10-27山梁雌雉,時哉時哉。解:山谷中橋樑上的這些母雞啊,懂得時宜,懂得時宜。

14-13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解:公叔先生在適當的時後才說話,別人不討厭他說話。

15-11行夏之時。解:依循夏朝的曆法。

16-7少之時,血氣未定。解:年輕時,血氣還未穩定。

17-1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解:孔子趁他不在家的時候,才去拜謝。

17-1好從事而亟失時。解:喜歡從政做官卻履次錯過時機。

17-19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解:四季照樣在運行,萬物照樣在生長。

請問以上10次中,5次當「適當時機」解,5次當客觀的「時間」解。請問哪一次可以將時用「時常」解?



4.孟子稱孔子做四位種聖人中最了不起的「聖之時者」,是因為他認為孔子懂得該清就清、該和就和、該任就任,這就是懂得判斷時機,是需要智慧的。



***

最近真的有點瘋狂,就為了人家的一點小問題,整天窩在電腦前把論語霹靂啪啦的重點全抽出來研究。

哈哈,我連在上課的時候都沒有翻書勒

但是這麼兩次下來,真的學到很多。



還有一個問題是,仁的第三義,人之成...嗯,也應該沒有問題,因為人之成本來就是結果,而要到達這兒的方法就是人之道。

為什麼人在活著的時後一定到不了人之成呢...嗯...因為人只要活著就永遠有犯錯的機會。如此就不夠圓滿。

圓滿的時候沒有自由可言,就像上帝沒有犯錯的自由一樣。

了解

2006年9月21日 星期四

論《論語》中,孔子之「仁」

以下所引用之《論語》原文章節,均以我在參考資料上所採用的書為準。

我儘量直接使用白話文翻譯來解釋,因為這樣的溝通效果會比較好。白話文後會加上括弧﹝﹞,裡面所寫的號碼就是《論語》的章節,可在網上查詢原文對照。



第一點要說的是,「仁」是孔子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也就是孔子的哲學能「一以貫之」的主要條件。既然已說是一以貫之,就代表曾參隨口說的「忠恕」﹝4-15﹞僅能代表他在那時(小於30歲)的學習心得,未必是孔子的原意。然而,曾參在孔子死後,自己當了老師之後,其進步也是不可同日而語。從他在臨終前終於說出「仁」字看來,他已掌握到孔子當初所要告訴他的了。

《論語》中,「仁」字出現的次數超過一百次(聽說是104次,我眼花亂算的答案有110次),可見此概念對孔子及其學生的重要性。但是,為什麼當學生回憶老師時,卻說了「子罕言:利、命與仁。」﹝9-1﹞這種話呢?

這是因為所謂「罕言」,是指「很少主動談起」,而不是像「子不語怪力亂神」﹝7-21﹞那樣不談論。為什麼不主動談起,是因為每一個人的個性與背景不同,隨便說一個成為標準,未必適用於所有人。尤其是樊遲,這位資質沒那麼好的學生先後問了三次,而次次答案不同﹝6-22、12-22、13-19﹞。這就表示了,「仁」並不是一個單純、固定的概念,他會隨著每一個學生的現實處境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但是,方向是不變的,否則不可能前後連貫。

因此,當《論語》出現某學生問「仁」的時候,學生不是在問「老師,請問『仁』的定義是什麼?」,而是在問「請問老師,以我現在的狀況,我該如何『行仁』?」。



既然「仁」是一個動態開展的觀念,所以以下將此觀念分成三個層次來解析,並搭配原文解讀孔子說這句話的用意何在。為必免麻煩,我不用學生自己的話當參考資料。

仁的概念,可分做三個步驟:人之性、人之道、人之成。意思是要以仁來彰顯人的整個生命歷程,也就是如何從潛能走向實現,再抵達完美。

人之性這裡,必須在「真誠」中才能自覺,自覺到人性並非本來就是善,而是趨向於善、喜歡善的。人若無真誠的心意,一輩子都在扮演應對別人的角色,則根本不足以成為一個人。

孔子很討厭一個人做事只有外在行為,而無內心情感,因此他兩次說「巧言令色,鮮矣仁。」﹝1-3、17-17﹞,意思就是「說話美妙動聽,表情討好熱絡,這種人是很少有真誠心意的。」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3-3﹞意思是:「一個人沒有真誠的心意,能用禮做什麼呢?一個人沒有真誠的心意,能用樂做什麼呢?」禮與樂的發明,就是要讓人的情感有適當的發洩。比方說拍手、擁抱、親吻,都是禮的規定。大家用一樣的禮,情感就能以此流通;樂是為了調和禮的區分而產生的,當音樂一響起,就忘了彼此的隔閡,沉浸在音樂的世界裡。

那麼,當我根本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卻還擁抱他、根本不想與大家打成一片卻嘻嘻哈哈的唱歌時,我到底在做什麼呢?

孔子的學生宰我曾問孔子為何要有「三年之喪」,他的論點是這個時間太長了,長到忘記禮樂、田園荒蕪。孔子則反問,在守喪期間錦衣玉食,心是否安呢?結果這個學生竟然就答「安」。孔子也沒辦法了,就說「你心安就去做吧」。宰我離開後,孔子忍不住跟在坐的同學說「予(宰我)之不仁也!」。這裡的不仁指的就是「沒有真誠的心意」,而非後世的仁義道德之人格評價。孔子認為,小孩生下來,至少要三年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為父母守喪三年天下人都共同遵守,而宰我曾受到父母懷抱三年的照顧嗎?﹝17-21﹞

總而言之,人之性是由真誠引發的向善力量,以此才開始走向「行仁」的路。



仁的第二個層次為「人之道」,即「人生正途」。所以加上一個「正」字,就表示並非所有人「能夠」做出來的事情,都是人「應該」去做的事。如何走,需要的是「擇善」。每一個人的人生際遇都不同,因此他人適合的方法自己未必適用,在此舉孔子德行科的兩位優秀弟子做介紹。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白話文為:「能夠自己做主去實現禮的要求,就是人生正途。不論在任何時後,只要能夠自己作主去實踐禮的要求,天下人都會肯定你是走在人生正途上。走上人生正途是完全靠自己的,難道還能靠別人嗎?」﹝12-1﹞

所謂「克己復禮」並非為「克制自己」的意思。一則顏淵是孔子最好的學生,都已經「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了,你還要他「克制你的欲望」不是太過份了嗎?二則「為仁」也是要「由己」的,怎麼這裡自己又變成好的意思?這顯然矛盾。

因此,孔子告訴顏淵的人生正途是「自己作主去實現禮的要求」,而非因為禮這麼規定你才遵守。這真的不容易,因為我們前面說過,禮要有真誠做基礎,而事事真誠、永遠憑良心做事,這是需要高度的自我要求才做的到。但是,所有的德行不都是從勉強自己而來的嗎?我們也許無法做到事事如此,但應該以此自許。

第二位學生的答案出現了孔子的金律,是我們待人接物時相當容易做到(卻老是不去做)的一項要求。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白話為:「走出大門,像是去接代重要賓客,使喚百姓,像是去承辦重要祭典;自己不喜歡的,不要加在別人身上;在諸侯之國服務,沒有人抱怨,在大夫之家服務,也沒有人抱怨。」﹝12-2﹞

這三段話可以表示為三點:與人交往要存敬守禮;以恕道增益人間情義、由無私促成群體和諧。一步比一步更高,正是人生正途的明確標竿。

以上例子是對最佳的學生說的,是不是比樊遲的「愛人」﹝12-22﹞或「先難而後穫」﹝6-22﹞看起來更困難呢?孔子的志向「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5-25﹞這種天下大同的思想看來更是不太可能。為什麼他們以此做為目標?因為他們的理想直指最遠的一點:「止於至善」。



仁的第三個層次為「人之成」,人之完成在於「止於至善」。既是最終目標,就絕不可能在人生在世的時候完成,因為人只要活著,就一定還有犯錯的可能。所以有人問孔子子路是否有答到行仁的標準,孔子只能說子路可以帶領諸侯之國的軍隊,行仁則不知;問冉求,可以當卿大夫的家臣,行仁也不知;問公西華,則能當一個外交官,行仁也是未必。﹝5-7﹞

另外,仁也不是把一種德行做到至高就可界定的,子張說了一位宰相的行為表現,孔子肯定為「盡忠職守」,但不知道他有沒有合乎行仁的要求;又說到另一個人,不屑與不忠之仁同朝為官而出走,孔子也說他「潔身自愛」,但是否合乎行仁的要求也一樣不知。﹝5-18﹞

也不是消極的去除掉很難去除的毛病,像好勝、自誇、怨恨、貪婪就算是行仁的。﹝14-1﹞

然而,對於大家都不喜歡的管仲,孔子確肯定他是一位仁者,這是為什麼呢?

對於管仲這人,孔子也是批評過的,說他的見識與度量都太狹小,並且既不節儉也不守禮。﹝3-22﹞評價一個人是否行仁,只能在他死後才能蓋棺論定(有些就是蓋了棺也無法論定),從什麼地方來看呢?最方便的當然是他的功績了。管仲在成為齊桓公的大夫之後,利用外交手段,讓桓公成為春秋五霸的第一位,百姓因沒有受戰爭侵擾而生活安定。而孔子便是以這點評斷管仲行仁。﹝14-17﹞

孔子的善是「我與別人之間,適當關係的實現。」使國家太平,幾乎可說是「我與天下人適當關係的實現」了。如此孔子才相信,管仲有走在人生正路上。而天下太平後做應該進行的禮樂教化,管仲卻沒有進一步去發揮,這點是說他度量狹小的原因。

以個人來說,人之成為止於至善。把此理想推至天下,即達孔子的理想境界。只不過,就算有這樣的王者出現,距孔子估計,也要30年才能讓百姓都走上人生正途﹝13-12﹞。必竟政治不太可能有立干見影的效果。

理想不是訂來非實現不可的,而是訂來確立人生方向的。而「行仁」的最簡單解釋,即「在在人生正路上」。孔子的「仁」,從人之性為向善,到人之道為擇善固執,最後人之成為止於至善。這就是他的一貫之道。

竟然說了這麼多,連我自己都很訝異…誰會有這個耐心看到最後一行呢…呵呵。不過,也許寫了這些,對我的收穫已經超過發問者了吧 :p

我的翻譯和整理全都來自我的參考書目,諸位如果認可我所講的,就請找這本以哲學角度解讀論語的作品吧:傅佩榮,《傅佩榮解讀論語》,立緒出版。

Ps:本文沒有詳解的地方有何以證明「人性向善」、如何「擇善固執」、以及「殺生成仁」的定位為何。因為這些不算是核心理論,所以不在以上解釋,也許我們有機會能再討論吧。知道這些後,就明白孔子不是一個唱高調、說教條的老學究了。



***

參考資料:《傅佩榮解讀論語》

2006年9月19日 星期二

背景

從在北京那次晚餐時小討論就想說了,一個人的背景,對一個人的影響也許很大。但是,對他人看自己的影響更大...

剛才上了堂課,老師說孔孟在唱高調。我忍不住問他知道傅的說法嗎?

結果竟然一開口又是他的宗教背景。



李說的時候我還以為是他個人偏見,現在看來似乎已經是個標籤...或是烙印了。

若連他的學生們談他時也只能從他的宗教來說他的東西好壞的話,我還有什麼好怪這些站在與他反對立場的教授們呢?



每個人的背景本來就各個不同,一個圈圈本已在一個更大的圈圈裡了,沒想到之中又要分一大堆小團體。而從a1圈跳到a2圈,當然是被罵個臭頭。

只有當他跳到a圈,與b圈的人說話時,在a圈裡的a1a2才會對他大家稱讚。

只不過這種稱讚總是敬畏,而非親切、以你為榮。



要努力擺脫自己背景控制,並從這之上開出新的花朵,這不是這朵花自己的事嗎?為什麼......

我好失望。......不是失望每個人的背景如何,而是只看這人背景的這種態度...如此何來推陳出新呢?

人為什麼要存在世界上

發 問 者: Shin ( 初學者 5 級 )

發問時間: 2006-09-16 23:59:47

哲學問題,人為什麼要存在世界上?

存在主義探討的是人投入世界上,一切使人生成為可能的一種學說,

一切都是出生後探討存在的價值,

那有人探討,人爲何會生到這世界呢?父母爲何能替自己的孩子決定是否讓他生在世界上呢?父母憑什麼讓孩子一出生,就得面對死亡,雖然死亡是存在的過程,但他們真的想出生嗎?



回 答 者: 柳隱

基督教神學可以告訴你答案。

歡迎你進入神的領域 :P



回 答 者: jeff

存在哲學並非如某些人所認為的~完全悲觀的哲學。而是面對荒謬、自性。

起先覺得無助及焦慮,但一旦勇敢面對此處境與責任,便能超越它們而創造價值。

當自性透過真實存在而去選擇存在哲學,從而獲勝便能賦予宇宙價值。

因此在這裡,它乃是一種樂觀而實踐的信條 引領人回到生命 而不排斥生命 它是西方人在面對逆境時 發揮不屈不撓能力的表現。

在西方容易指控它是知識上混亂與騙局 卻不能指控其消極性

錯誤的不是形而上, 而是現代科學與理性主義。

而代表此一存在哲學的有齊克果、尼采、沙特。



而相對於西方存在哲學,在東方則是中國禪宗,六祖惠能把佛陀、黃老、莊子、孟子的思想融合於一體,開創了中國禪,禪代表中國存在哲學最成熟的智慧。

這就是禪與西方世界在十九世紀末,就與西方世界有互動或影響的原因所在。

中國禪與西方精神分析,血脈接通,禪宗智慧注入世紀人類心靈,促成存在主義與精神分析兩大思潮合流,這一具有世界性規模的人學,在西方即將進入開花結果的階段。

當西方國家,在現實生活的多重矛盾衝突中,試圖理解『本來面目』時,在更早的中國,莊子、孟子已經在不同點,找到共同的答案。孟子從陽光明亮的山頂之高處理解人,莊子從黑暗的無希望的谷底來凝視人,

所以,如果說基督的王國在天上,那麼儒家的世界則在人間,而道家則在心中開出一片天。

莊子代表生命哲學的另一個源頭,他對生命的體認,是一深度的發展,與儒家廣度的發展不同,而接枝於莊子生命哲學的禪,更為人類生命開發了一片新天地。

而『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道,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在傳統的哲學家中,沒有一個能像張橫渠那樣,將生命目的,做如此清楚而完整的表達。

在中國道是真理,是智慧,也是永生。是和平,是良善,也是仁愛。聖賢哲人,情願捨棄一切,犧牲一切,自達這一崇高境界。

永遠的捨棄和永遠的追求,是悲劇的基調。面對這破碎的世界,不必期待自己的偉大,只求其生命中有平凡,有永恆的安頓。

人生不是戲劇,也不是夢幻,而是在生死之間,面對這嚴重的事實,默默的承當。在「古人今人若流水」裡,人不必感嘆『人生幾何』,只要能夠確切把握生命存在的這一事實,直下承當,憬然自覺,這種莊嚴存在的事實,就是生命的價值。

人不必偉大,人是可以一無所有的,但必須面對現實,對人生作深度的體認,從心靈深處呈現出人性光輝,以此璀璨的光輝,照亮去向最高境界的道路,求良心的寧靜,求生命的安頓,重奏莊嚴和諧的生命。



回 答 者: 十一草

人只要活者才能找到活者的意義

但死了就甚麼也不剩,你也就沒辦法看到想念的人

想吃的東西或是想做的事

!~"人因夢想而偉大"~!

沒有人的生命能由別人為自己決定

不過前提是你必須有能力判斷對與錯並能照顧自己

參考資料:一直只做自己相信是對的事的人~



回 答 者: 利歌

jeff大說得好,好到像在演講。哈哈哈。

十一草大說的看似簡潔,卻指出很重要的一點:人只有活著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

柳隱大的宗教也許能給發問者最強制的力量,因為宗教家說話可以使用經驗界之外的題材,哲學家則不可。



發問者,你既然說自己的問題是哲學問題,那麼我就以哲學方式給你一點建議:

以人生問題來看,回答人「為什麼」生存於世和人生在世是「為了什麼」是一樣困難的。

說困難並非沒有答案,只是這答案都不能得到科學性的檢驗。每個人只能用他自己的生命去進行無數次的唯一試探。



「為了什麼」是一個人生方向的確立。我個人認為,所有人的「為什麼」都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因為「為了什麼」的不一樣而有了不一樣的人生。

如果沒有人生方向,人生的存在等於沒有意義,沒有希望。

而人的存在到底有沒有意義?我們只能說,若我們為自己找到方向,就能自己給自己存在的意義。而原有個創造者(遠至上帝或近至父母)到底為什麼創造我們,反而已非那樣重要了。



ps:發問者如要以投票判定誰為最佳解答時,請不要把我列入。我認為用多數決來決定人生問題的對錯是很可笑的。



回 答 者: 秋風吹曠野

『jeff大說得好,好到像在演講。哈哈哈。

十一草大說的看似簡潔,卻指出很重要的一點:人只有活著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

柳隱大的宗教也許能給發問者最強 制的力量,因為宗教家說話可以使用經驗界之外的題材,哲學家則不可。』

這段充滿智慧的的語句,它所要傳達的真意是甚麼?由於對修辭學不熟,所以恐將誤解,而造成良知的不安,更甚者莫過於辜負了說者的苦心。

但這樣的情況不禁令人想到一個有趣的歷史問題,所以想說在此與版主,作一下真心的互動。

版主你在蘇洵的管仲論裡,你是否非常不解蘇洵為什麼把齊國的衰亡怪罪到管仲身上,當管仲病重時,齊桓公去問他誰可以為相,管仲說:「堅刁、易牙與開方這三個人不可用,」他只舉了三個不可用之人,卻沒有推薦可用之人。齊桓公問鮑叔怎麼樣,他說鮑叔人很好,但是好人不能使國家強盛起來,賓胥無樂善好施,但善人不能使國家富足。

管仲還只是只把鮑叔和賓胥無的短處說出來,沒有舉出具體可用的長處,所以蘇洵把齊國之亡怪到管仲身上。

在這裡我們是否發現管仲都是從負面來告誡齊桓公,卻沒有提出建設性的謀言。告訴齊桓公不可以用,不代表可以用誰。

中國人習慣了從負面來看事情,凡事先挑毛病,幾千年一直如此,而今天這段「發問者如要以投票判定誰為最佳解答時,請不要把我列入。我認為用多數決來決定人生問題的對錯是很可笑的。」說者似乎從另一個角度給予版主意見甚至是答案了,這可能能使版主不再重蹈覆轍先人的遺憾。

至於說「可能」,實因為我不能只因我個人肯定甚至崇拜說者的精闢言論及過人智慧,而當著其他回答者的面前,說出我的敬佩之意,那是不道德的。

所以版主你試想,別說今天你所關心的一個議題是人的存在價值,單就一個單一的哲學,它若脫離道德而獨立時,實在說,已經不在具任何意義了。

「因為「為了什麼」的不一樣而有了不一樣的人生」是的,這樣的一句話我不敢公開力挺說它放諸四海皆準,但在這裡是在適用不過了,今天若我是你,糊塗的 我,或許會選擇交付投票,但我仍會堅持投給我所崇拜的那一位,否則莫說將來的評價又是一個人性議題,光是良知的反省就很折磨人。



意見

[其他] 利歌

中國人習慣用負面看事情?這句話我在上述故事看不太出來呢。

我只覺得,告訴別人「什麼事不該做」,與要他「去做什麼事」之間比較之下,前者是較務實的。



就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比「己所欲,施於人」來的平靜的多。

後者當然是可以效法的,但對象(行動者)應當要是已能確實做到前項,並遊刃有餘的人。



謝謝秋風吹曠野大的分析



***



社會人文類中,問這類問題的真的不少。有時我真感到疲倦,必竟我自己也沒答到我回答的那個境界。

但是看發問者們的問題時,總還是一再再的重復著,人可以如何生活、應該如何生活...



我提過,這是個虛無主義靡漫的世代。

人們衣食無逾,有家人有朋友,有看似光輝燦爛的人生。



但是,這些都不是自己去爭取來的。

我們什麼都有,就是少了為生存的奮鬥。

「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

這話雖不致於使用「恆」一字,但沒有抵抗的對象,而內部又空虛無底時,的確容易招制毀滅。



我當然不希望我們有什麼敵國外患,也不樂意出現什麼死對頭。

只是,被虛無主義占領的人,只有兩條路走:一是不斷向外找尋刺激,二是無所謂的過一天算一天。



莊子雖看透人間世的相對價值,但他也沒有陷入虛無主義,因為他提升他自己,「上與造物者遊,下與外死生無終始者友。」

這是一種與「絕對真實」的道相應的一種逍遙。他很快樂。



知其不可而為知的孔子也一樣,論語首章就講的很明白了。

他可以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當然自在。



希望能為迷失的人們找到一個方向。

2006年9月5日 星期二

論 利、義、宜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在於利不利之間。利不利即義不義,義不義即宜不宜。能之(知?)宜不宜,則智也。」

<<是 清‧焦循 的話



嗯...我不了解焦循這個人,所以就自己翻了,發問者自行斟酌。



我想,「利不利」應該是指「趨利避害」,就是懂得選擇比較好的東西。這個「好」與是實質上的多與少的差別,這種本能禽獸也有。



「義不義」就開始涉入人類的範圍了,義是有「應該」的含意。比方說長輩還沒吃時,後輩「不應該」搶先。後輩在生理上的確是餓了,也不是搶不過長輩。而是因為我們尊敬長輩,所以暫時(在餓死之前)壓抑自己的生理欲望。



「宜不宜」除了應該之外,還有「適合」的意思,這為什麼是有智慧的行為呢?因為所有的禮(制度)都是為正常情況所制定的,然而這世上常常會發生「例外」的事。此時在做判斷時,所有的禮都是僅供參考。比方說,救護車可以闖紅燈、嫂溺可以救...這些。



所以說,這段話中的「即」不當直接翻譯成「就是」、「等於」,而是有「更進一步應該...」的意思。

我認為這應該是這整段話所應該要表達的意思,以下用白話重說一遍...已經不太像是逐字翻譯了:



人與禽獸的差別,首先在於懂得分辨利害;進而判斷是否符合規定之禮與法;並且於非常之時,放下一切的規則,自行選擇最適宜的應對。能夠判斷適宜與否,就是智慧的表現。

2006年9月1日 星期五

論讀書

發 問 者: 溫度~

<<請問讀書的最根本是為何?



我一個一個回答,請放下你的不耐來看。



<<這是個現實的社會,沒讀書就沒有錢

你所謂的現實是指有錢沒錢決定一切嗎?假設這是對的好了,那這跟讀書又有什麼關係?

現在最有錢的人書讀的多嗎?書讀的多就有錢嗎?都是否定的。

既然如此,你為何還以為讀書跟賺錢之間有一定的關係呢?



我承認要賺錢的人必需要有一定的學歷,但這只能說明一件事,就是要爭取工作就有一定要有一些高於別人的條件。

但是那又怎樣?選員工本來就是要用一點篩選的手法啊,難道來應徵的人全都錄用?不可能吧。現在只是因為學歷的有無是一個通行手法罷了,就像去應徵小姐就一定要看門面,這是一樣的道理。你總不會因為這樣就批評長得好的人吧。

學歷只是門檻的一種,而門檻是用來篩選需要的人的,他需要什麼人就設怎樣的門檻,所以這並沒有什麼對錯。



我在這兒不和你討論學什麼到底對不對的問題,因為我說過了,那個東西叫做門檻。你要到後面的目標,就是要達到他們需要的標準。你認為目標對你的吸引比不上你要克服門檻的辛苦,就不要選擇那個目標。

懂了嗎?現在你學的是文言文還是火星文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想要賺錢,而這些就是你獲得賺錢機會的條件。

(我所以說賺錢機會,是因為你認為學那些東西才有可能被錄用,而不是直接就會賺錢。)



<<請問讀書的最根本是為何?

<<請問為什麼去讀書?

你知道你這兩個問題問得很好嗎?因為你做到了問問題這件事要兼顧的兩個方面。

第一是這件事本身是什麼。第二是做這件事情是為了什麼。



現在有很多人都搞錯了一點,他們把讀書這件事當成是拿到文憑的手段;並且拿到文憑又只是爭取工作的手段;爭取工作又只是賺錢的手段;賺錢這件是最終只為了活下去。

這樣一分析,我真覺得現在這些像螞蟻般的人類真是可悲透頂。明明是一個有自主性的人,卻擠破頭地把自己當成一個工具,最可憐的是,以為這就是人生的目的。(什麼是自主性?就是選擇讓自己成為一個怎麼樣的人的可能。)



你問,為什麼讀書?我說,讀書最根本的目的不是了解別人,而是了解自己。尤其在看古人言行時,「應該」只有這項目的。我們那些書,不是為了給他歌功頌德,而是希望從別人的經驗中,找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他們說,做一個人應該如何如何。

你懂「應該」的意思嗎?說應該就表示「正確的方向」,而不是「已經的方向」。我們不會說人應該吃飯,而只會說人應該誠實、守信這些。

好了,他們這樣說,是他們從他們的人生經驗得到的心得,寫下來只是希望可以因此讓後人少走錯一點路。你當然可以不照他們說的話做,因為你是一個有自主性的人,但是,當你說謊時你心安嗎?當你不再被人相信、滿身銅臭味時,你真的高興嗎?

你現在讀書,的確有一半以上的目的是把讀書當手段。但是,請不要以為讀書這件事只能是一種手段而已。

若將來你已有一定財富後再去進修,不為了任何學歷時,你才真的開始在讀書。



你說「解讀」這件事情沒有意義?呵,如果你可以直接閱讀文言文,當然不用解讀啊。

讀任何書都一樣...我是指你真的想讀,而不只是消遣...第一點,知道作者到底說了些什麼;第二,作者為什麼要這麼說;第三,作者說的這些可以用於什麼;第四,作者應該說什麼。

你在學校念的,只有第一點。差一點的老師還只叫你背下來,連第一點都算不上。這也難怪你覺得那只是教條。不過這還是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它是門檻,我說了很多遍了。

第二三點我應該不用解釋,做到第四點才能說你真正讀「通」了,而非讀「懂」了。應該說什麼就是指,你已可以對原作進行批判或延伸,此時這本書才真正屬於你。



這才是讀書。讀書是為了讓你的生命得到成長,讓你可以從別人的經驗記取教訓,然後安排你未來的人生。

2006年8月30日 星期三

8/31 知識回答

今天在知識+逛了一下午,找到些不錯的問題。

***



發 問 者: 獻給逝去的公主

"藁の犬" "Straw Dogs" "麥桿做的狗"

老子是不是有用過這個辭講過什麼故事?

請問原文是如何?

文意是如何?

這個辭是有什麼涵義?

請不用再說老子的生平或轉載

盡量針對"那個狗"回答即可

謝謝!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應該是《老子》第三章



這句話要表達的意思並非在抱怨天地或聖人沒有盡責。而是在說,統治的最高手法,就是一視同仁的誰也不管。



所謂芻狗是祭祀時用草紮成的狗,用來替代真正的狗當祭品。芻狗在放上祭桌時,是非常尊貴的祭祀用品。但是當祭祀結束,就會被扔在地上,成為無用的廢物,頂多撿去當燃料。



儒家的人際關係,是從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樣一步步往外推展的,雖然可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但也是指行有餘力時就去照顧別人的父母,並非如墨家兼愛。

道家聖人所以可以不管百姓生死,是因為道家相信凡存在之物,必有其生存下去的條件,統制者一旦有特別關愛的,等於就是不關心其他的人,因此順其自然及可。



***

發 問 者: 伊*

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價值觀與現象

小論文要用的,急需!



柳下惠被孟子評做「聖之和者」也就是聖人裡面最隨和的。

所謂隨和是指不受旁人影響。「聖之清者」伯夷連旁邊站著一個帽子戴不正的人都無法忍受,但柳下惠確說:你是你,我是我,就算你在我身旁赤身裸體,又怎能污染我呢?



孟子在在評價四位可以被稱做聖人的人時說過,立足於百步之外,能夠射中靶心一帶的人,都已有一定的修養功夫,但是能射中靶心的「聖之時者」孔子卻懂得改變自己的性格,隨情勢變化而該清則清、該和則和、該任則任,這是最了不起的。也是孟子一生所追求的目標。



上面有為大大說這是同性戀的表現,我並不以為然。

一個人對異性的挑逗不以為意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同性戀。只能說他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性很高罷了。

孟子說:從其小體者為小人,從其大體者為大人。小體的生理反應是生物的本能反應,但是是否要因為有衝動就去做一件事,那就是人類自主能力(大體)的表現了。



***

發 問 者: 匿名

請問"尊重"二字的意思為何?

尊重的二字的解釋,我要向人解釋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解釋



哈,怎麼解釋了半天,還是在用「尊重」解釋「尊重」啊?



可以把這個詞拆成再兩個詞「尊敬」和「莊重」。



所謂尊敬,是對祖先、鬼神、長輩的應有的態度。這種態度就是要表示恭敬、服從,這種服從性是絕對的,因此不可把君臣關係納入其中,因為如果天子失德,人民有理由革命。

但是對於父母,因為有生養的恩德在,因此無論父母待自己如何,都不可對其失去尊重的心。

只不過,所謂尊重,也只是一種心理狀態,並非表示必需做父母的無理要求。而當父母行為有過時,也應該予以勸告;最後,「小則受,大則走」,不可因為尊重父母而使父母做出傷害自己的事。

有尊敬的心,並隨情況不同而改變尊敬的行為,才是真正的尊敬。



所謂莊重,就是一種嚴肅的態度。「君子不重則不威」,意指君子不莊重,則沒有威嚴。

莊重基本上就是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一個人心理所想,雖未必非表現出來不可,但是在公眾場合,就必需讓別人看出來你的想法(我是指如果你是主角)。比方說,如果總統在國父誕辰時穿著T恤短褲去獻花,即使他說他內心很莊嚴,大家也不會相信對吧。



總而言之,尊重就是一種內心對對方有敬意,然後外在合乎禮儀的行為。

對了,一切行為都應當以真誠為根本,否則一切規則無任何意義。



***



發 問 者: 無人荒地

常見的不外乎是

陰、陽、虛、實、極

那詞幾乎都是

少陰、少陽、太陰、太陽、太虛

八卦、四象、兩儀



那請問還有什麼字或詞是跟道家有關的??



你所舉的字與詞基本上來說都不是道家用詞,而是屬於《易經》。

尤其是詞,只出現於《易經》,與道家毫無關係。



道家…唉,怎麼問這種問題呢?道家是一種哲學派別,而每一個哲學家都有他自己的一套術語,就是同一家中,每人對每一個概念的定義都會有所差異。



道家的「道」字,對他們來說是只他們哲學系統中最高的一個階層,等同於儒家使用「天」字的慎重。

反過來說,道家的「天」是指天地萬物、自然界;而儒家的「道」,則指(人)應該走的路。



以老子來說,他很喜歡用「明」這個字,通常指悟道之人的一種心理狀態。就好像亞當夏娃吃了禁果後,眼睛張開的那一瞬間。並非指他們在那之前是瞎子,而是指他們雖有眼睛,但其實就跟動物一般,什麼都沒有真正「看到」。

與明有關的詞是:啟明、襲明



莊子的哲學比起老子來說,較為具體。因此他說了很多修行的方法。

比方說「虛室生白」:只有空虛的房間才會展現光明。指只有把內心的成見放下,才能讓道透過人直接展現。

比方說「心齋」、「坐忘」,心要守齋、減少沒有必要的生理欲望。坐忘是指忘記別人、忘記名聲、忘記自己、忘記一切具體的外在事物…如此就能感受到道的神奇。



「至虛極,守靜篤」這是老子的話,意思是「追求虛,要達到極點;守住靜,要完全確實。」虛與靜,這就是最能代表道家的修行方法了。



不知道你問這個做什麼,一套的哲學系統用一個概念來一以貫之是應該的,但是誰能一看就懂呢?



***

發 問 者: gau-1

假設

人因相信可信之人而相信他所說的話,若可信之人是個大騙子,又是宗教的祖師爺,如佛陀 老子 耶穌 孔子等等,而他們的弟子又繼續騙下去,一代騙過一代,請問諸位先賢以何為信?



我的天啊,那麼多的"意見"是在搞啥飛機?



首先我想澄清一點很重要的問題,老子與孔子是哲學家,不是宗教家。

這兩者有一點絕對的差別就是,如是哲學家,就只能用從人的生到死這一個範圍內尋求材料來立論。若是宗教家,則可以用生前和死後的情況來當材料。

請翻閱《論語》和《老子》這兩本書,裡面是沒有講到人死後和生前的事的。他們不會說「因為你來世會有報應,所以你不該...」這種話。因為在哲學的範圍內,不可以提出無法證明真假的前提。



我並未讀過佛陀與耶酥的言行事蹟,因此在此不討論他們兩位。



第二點我必須說明,所謂哲學,必須要能通過理性的檢驗。所謂理性的檢驗,簡單說起來就是其理論要能夠一以貫之,不可出現矛盾。

為何符合理性是哲學的要求之一?因為哲學家們相信,理性是所有人類的共同天賦。並且理性沒有程度上的差別,了解就是了解,不了解就是不了解(1+1=2)。不向感性一樣,所有人的差異太大(你喜歡的我未必不喜歡)。



因為哲學系統從人類經驗取材,並且以人類的理性分析。所以說,哲學是能夠讓所有有正常思考能力的人所理解的。



從以上推論可得知,哲學家說的話沒有"信不信"的問題,只有"懂不懂"的問題。

所以哲學家沒有能力去強迫你去做任何事,也不可能拿你不知道的東西(鬼神等)來要你照著他的話去做。

哲學家只是提出一個觀念,告訴周圍的人他有這種想法。他希望能用他的想法來說服別人,來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



同樣的,要反搏一個哲學家的理論有誤,除了自己也弄出一套完整的系統來,也成為一個哲學家,否則只有宗教家有這個能力。

...喔...還有一個,就是當你不是人類的時候,也可以用你的非人類理性來推翻。



***

發 問 者: 暱稱就是暱稱

=

梁惠王問孟子:老者,您不遠千里而來,有什麼計策方法可以利益我國的呢?

孟子說:大王何說要說利呢?還有仁義好談呀!....

=



光是這個的方面上,有一些問題想問:



梁國當時因秦國勢力強大,使梁國一心想要謀求利益國家。



1. 孟子為何只接跟梁惠王說仁義而不先說利,引至仁義??



2. 梁國當時也不是國力強盛的大國,為何孟子會至梁國揚仁義?

對於儒家的王道思想來說時,對於像梁國這樣的國家,應怎麼做比較好呢?



3. 這樣的問法有智慧嗎??如果有,其中智慧在何處?如果不是,又應怎麼說

比較好呢?



希望大大們可以就正反兩面都說出看法@@a

2006-08-31 20:33:23 補充

Q1.:可是人家國王要的是利義,如果仁義真正的能帶來國家利義,為什麼孟子不直接告訴國王:我有大利可以給國王,但國王必需聽我分析。.... 等之類的



Q2.

所以,其實孟子也是【知不可為而為之】嚕?@@

為什麼??明明知道是不可能達成了,孟子這樣做我相信是確有其遠景的,但那是什麼?

在下小弟個人的原初意見:如果大國國王肯聽,以仁治國將會很順利可以實行,王道和仁義的真理將被驗證出來。

2006-08-31 20:33:35 補充

Q3.孟子的口氣有一種給梁惠王【當頭棒喝】的感覺,不過我也不太了解,如果真的是,為什麼孟子這時會給梁惠王當頭棒喝呢?這樣的說話藝術在哪裡呢?



這樣直接說破的方法,很容易就讓人覺得不想理他接下來再說的了,這樣的起頭....??



你的問題其實只有一個,為什麼孟子要知其不可而為之?



說穿了很簡單,因為他是儒家。什麼叫儒家?這也很簡單,第一點就是強調入世,就是用你的力量去幫助別人。

為什麼他們這樣有責任感...唉,因為他們認為人性是向善的啊。什麼是向善,就是人有「要求自己行善」的力量。

儒家學者窮極一生的行為都是在督促自己保持真誠的心,並且助人成為君子。而是否能成為君子...不在其社會成就啊。



所以了,如果孟子想的話,他當然有能力告訴這些蠢的可愛的國君們窮兵黷武的方法。但是他想嗎?

孟子與國君說話的內容,就像是一個長輩諄諄告誡後輩,只要他有這個心,他一定能夠做到一個王者(知道儒家的王者是什麼意思吧?以德服人,成為人心之所歸)。而這些國君們給他一說,都會興起一鼓振奮的心。然而...沒過多久,他們又受到身體的誘惑享樂去了。



至於孟子懂不懂的說話的藝術...我看過"王顧左右而言他"那一段,就不曾懷疑過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p



2006年8月26日 星期六

世界舞台

2006年8月27日凌晨 梅子歷史訊息



梅子 目前為離線狀態,暫時無法立即回覆您,請您留言給他。

您的留言將會被暫時儲存在離線留言伺服器中,對方將會在下次登入後讀取您的留言。



sty: 不用緊張

sty: 呵 才寫了篇要人尋找理想的文勒

sty: 對我自己來說 那沒什麼意義

sty: 只能說我對我之外的人還算了解

sty: 起碼比我自己

sty: 也不是了解 只是 更容易用簡單的角度去看他們

sty: 幾天前想了一個場景

sty: 一個劇場 舞台上有人在演戲 舞台下有人在看戲

sty: 一個去看戲的人走進去 卻發現自己站在臺上

sty: 這人是打算當觀眾的 而且他也沒排演 當然也沒劇本

sty: 應該說 他以為的劇本是沒有他的

sty: 可是看戲的人都把這站在台上的人當成演員之一

sty: 其他演員雖覺得他很其怪 但他們也照演他們的戲

sty: 大家都有點期待這個人"演"些什麼

sty: 但這人不是來演戲的

sty: 他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sty: 一個站在台上的觀眾.....

sty: 呵

sty: 當然 既然沒人趕我下去 我是可以留在台上的

sty: 我是可以比台下的觀眾們更接近演員

sty: 不管我做什麼 都暫時不會有人阻止我

sty: 前提是 我得忘記我自己的存在 就跟他們也不在意我一樣

論 人生的目標

發 問 者: fucky74612 ( 初學者 5 級 )

Q:人生的目標是慾望嗎??

人生的目標算是慾望嗎??那誰沒有慾望??

有在多的錢又代表什麼??是權力嗎??

還是大家都只是自己騙自己~呵~



你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人生的目標是慾望嗎?』

請問什麼是人生的目標?如果對人生的目標沒有欲望?何來目標可言?



而且什麼是人生?是指你的人生還是別人的人生?

是指人生『現在』的情況,還是『應該』的情況?



你如何知道別人的目標在錢或在權?

你知道錢和權只是一種『工具』而已嗎?



什麼叫工具?工具就是抓魚用的那個簍子叫工具。

有些人抓了半天愛上了魚簍子;

有些人沒抓到就說根本沒有魚,大家都在自己騙自己;

有些人抓得太高興了,結果愛上了『抓魚』這個動作,抓上魚反而自殺;

只有很少的人抓了魚之後就回家,把簍子給其他需要的人。



人生的目標是什麼?這個問題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

我得提醒你,人生的目標不在『達到』,而在為你的人生找一個可以努力的『方向』。

當然你可以說你的人生不需有目標,那麼就請你當下即是,享受你生命的每一秒鐘。



此外,建議你別把目標訂在物質欲望中,一則身體的縱慾有限,二來遭忌。

心理層面也許不錯,與朋友交流理想,與家人互相關懷,與情人欣賞彼此。

靈性層面也許很抽象,要有契機也不容易。這點就不多說了,多看書吧。

論 現實

發 問 者: 鄒※小 捲☉▽☉♂ ( 初學者 5 級 )

Q:是人都很現實?

到底什麼是現實?

對他人有好處?

只要是人

都很現實?



***



發問這問這個問題到底想得到什麼答案呢?你想知道什麼?還是確認什麼?



什麼是現實,這個問題問得好,但是如果你知道要問這個問題,為什麼還要問後面兩個問題呢?

難道你認為「做對自己有利的事」就叫做現實?

反過來問,難道「做對自己沒有利的事」是...虛幻?(假設與現實相反的詞是這個)



但是到底你對現實的概念是如何定義的?現實是一種務實的態度,還是一種自私、利己的心態?

如是前者,那就只是一件是否存在的事實;如是後者,則代有批判意味。你想得的答案是哪種?



假設你問的是「人這種生物體是否有認清現實為何的能力?」的話,那我得告訴你,基本上,沒有。為什麼?因為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到、也不想看到事實的真相。他們所知道的,都是他們能夠知道的,也願意接受的資訊。從這些篩選過後的資訊中整理出他們以為的事實。

不過,人類有這種理性判斷「什麼是自己想要的」的能力也是不簡單。誰叫我們是人就是懂得自由選擇呢。



假設你問的是「人是否有趨利避害的能力?」。這答案自然是肯定的。畢竟所有生物都懂得這點求生本能,只不過與其他生物相比,人類所選擇的「利」較為抽象許多,且為了目標前進的意志與理由、方法更是五花八門。



假設你問的是「人是否為自己著想?」的話,則問題可以分成兩部份來看。

第一,人在思考時是否能夠「完全」不以自己的觀念去理解?這當然是否定的。因為人有一個「自我意識」在,我們懂得分辨什麼是「我」時,起碼知道我跟別人是不一樣的個體。因此,當我們的意識在運作時,必是以自己的經驗做為基礎,故完全拋棄自我意識是不太可能的。(在此不論宗教的修行境界)

第二,人是否「只能」為自己著想?這個答案也是否定的。其證明就在發問者身上。你為何要問除了你之外的「人」在想什麼呢?因為你認為你可以在問了問題之 後,藉由我們的答案來試著了解其他人。這就表示你所關心(想了解)的不只是你這個人,還包括了你身邊的朋友,甚至是你不喜歡的人。

人有這種同理心,並且不斷試著想把這種能力擴大。從前我們只想了解獵物會怎麼跑,然後我們想了解這個大自然是怎麼一回事,接著我們還想了解看不到的心理,更進一步的人不是還想了解未來嗎?



最後我想提醒發問者一點,人也許做任何事情都是為了自己所選擇的目標,選擇的目標到底是對是錯這也許旁人可以決定。但是對那個行動者而言,只要他是在一個自由狀況下,他都會讓自己去相信他所做的事是對的,起碼在行動的那一瞬間,他必須如此說服自己。否則他不可能行動。

這就是人的「現實」的一面。我所謂的現實是指人選擇時的心理狀態,無評價意義。

但是,正因為人能夠選擇,才更證明了人有自由。人的自由不是他一定會做善事,而在他能夠選擇「要不要行善」,或是說「要不要現實」。

只有當一件事的正反雙方條件都成熟時,選擇才有意義。



自由是有代價的。



蘇格拉底:「世界上沒有惡人,只有愚人。」

(愚人是指認知錯誤的人;認知錯誤是指把惡當成善)

2006年8月21日 星期一

情人、友人、家人

情人臉對臉 友人肩併肩 家人手牽手



情人看著彼此

友人望向同一理想

家人從同一點往外看



情人是彼此欣賞的對象

友人有同一終點

家人有同一起點



情人:你愛我嗎?

友人:你看到我看到的了嗎?

家人:你過得好嗎?

2006年8月3日 星期四

《飄 續集》有感

看完《飄 續集》了。兩天不到。呵。



沒出現什麼誇張鏡頭,就一本獨立小說看,已是相當不錯的一部作品。



每當劇中出現什麼暗潮洶湧的前奏時,我也不禁開始緊張。因為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憑信念或合理就可以成真的。



我還是喜歡看好的結局,雖然這樣有點浪漫或巧合充斥,可是卻適合我看。我想獲得一點胡思亂想後能露出微笑的信心,因為我是個缺少實際動力的人。



他們將成為一個四海為家的家庭,也許有個論調說他們總該找個地方安身立命,可是,就是有一種人,他們只有在不斷的挑戰與邁向未知中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也許會累,但總比守著某塊土地,讓時間一點一滴地削磨掉他們的生命力要好。總要有些人是活在極端的,不是嗎?

2006年7月31日 星期一

論《飄》

兩天前看完飄了。

在看到中後段他們倆結婚時心就涼了半截,因為他們是以「他不愛我」的前提結婚的。

這樣相同的個性可以做紅粉知己,做名份真正確定的夫妻卻萬萬不可。



昨天在八仙玩完洗澡時突然想到的,荃與菜蟲說的話。

菜蟲問她,為什麼喜歡他。荃答不出來後笑著說,這樣反而好,因為沒有喜歡的理由,所以就沒有分開的理由。

我再那時就想到思嘉與瑞德間的關係。



瑞德喜歡的思嘉是那個會發出刺眼陽光的思嘉,邦妮就是這樣的思嘉的縮影。其差別在邦妮愛瑞德,思嘉則否。邦妮的愛可以直爽的投向瑞德而不改本性,但思嘉愛一個人時卻不會依然刺眼。就像對希禮,她會一再矮化自己,把對方捧高。若對上瑞德,也會是如此,就像最後的那個晚上一樣。而瑞德不喜歡委曲自己的思嘉。他喜歡的是自傲揚起下巴的那個刺眼的太陽,就像壓抑著問他「你要到哪裡去?」時,瑞德微微笑了。那就是他愛的那個人。

好啦,現在他們之間的問題就在,瑞德的愛是有條件的,是思嘉的主要個性。偏偏思嘉的個性會在碰到愛情時轉個彎,而這個是瑞德不愛的。

至於思嘉,老實說我還不了解她,我不知道她愛的對象,或是說,她最愛的,是她能接受的自己。不求人的自己。



但是,瑞德對思嘉表達的愛真的讓我有點不解,他的愛偏向暱愛,而不是互相磨合。思嘉要什麼,他就給。但是是帶點嘲諷的,看好戲的給。就像他自己說的,他不是在愛人,而是在搜集一個自己喜歡的東西觀賞。給思嘉的錢相當於飼料。當思嘉做些無理取鬧的事時,他不是冷笑就是閉口不理。好比看到狗在耍脾氣時不去安撫,而是把牠丟到房間去自己鬼叫。

瑞德會很正確的教育小孩,讓他們覺得自己尊重他,顧全他們所想,陪伴他們克服內心恐懼,讓他們對自己有信心。但為何他不以這種心態對思嘉呢?

思嘉是一個憑著經驗法則自己成長的女孩,她需要的不是暱愛或包容或理解,而是一個能夠引導她走向所謂「正路」的人。

從前是她的母親。若非環境,她也許能在母親的潛移默化下培養價值觀。可是偏偏她離開家裡,又必需適應環境謀求生路。這樣的背景下,不太可能發展建全人格的。

瑞德雖算是「成人」,可在引導別人,由其是他所愛的人的時後,態度非常之有問題。甚至有意讓思嘉和邦妮養成一種唯我獨尊的個性。這種個性僅能憑瑞德觀賞用,對實際生存主體毫無助益。

這不是愛一個人的態度。

愛一個人應該幫助對方成材,即使兩人分開,也能獨立的更加茁壯。而非把對方放進自己的保護傘下,隨其自由發展,結果發現在離開了這座保護傘後,發現自己什麼也不是。



這本書很傑出的一段是瑞德教韋德的那幾個片段。

而我看了最感動的是思嘉的父親嘉樂死前的那個場景:醉酒的嘉樂騎著馬,大聲唱著歌,準備跳過欄杆,大喊著:「嘿!愛倫,看我跳過這一杆!」

看到這裡,我對嘉樂在愛倫死後的表現完全理解,並且同情。

只不過後來邦妮也是用這個場景死去,不禁有點沖散了這個氣份。



至於梅蘭...除了中華的譯本,其他都是寫做「媚蘭」。我不喜歡。因為梅蘭的個性是溫柔﹑包容和堅忍,與「梅蘭」的意境符合,「媚蘭」就有點浮誇的意含了。

一個像梅蘭這樣個性的人是幸福的。可以對自己的信念這樣堅貞不移,這是一種近似於愚笨的單純。這樣的單純在這個充滿變化與不安的世界是一種無可比擬的中流抵柱。

我呢?

絕對信念?

我很想說我沒有,不過...

我會想我是不是該懷疑,我會組織他如何可能不可相信。可是說到底,我又寄以更多希望。就像我對這個世界的態度一樣。我始終相信這個世界終將變得美好。即使...如何...還是相信。

至於人嘛,與其說我相信他不會背叛,或是相信我禁得起背叛。還不如說我相信的是我以為的他是怎樣的一個人。

相信別人其實不難,只要夠相信自己的眼光,就能夠相信別人了。

2006年7月26日 星期三

我們

上不了網。驚訝嗎?當然…不。

上線能做什麼?就像一個一天到晚開著手機的人,像是隨時等待臨幸的小妾。

我是嗎?

抱歉,我…不是。即使我就要這麼做了。

就像寫出心理測驗的人不能做自己的心理測驗一樣。

何需測驗什麼?你不是最該了解我的人嗎?

何需證明你連作夢都不曾懷疑的事情?

我們可不是可憐的西方人,病態的把自己的一切壓縮進零與一的世界中。

也許那是他們的真實?

好吧,反正不是我們的。



建構著我們的世界,有時總不免自嘲。

你到底想說什麼呢?

回答我吧,你想別人注意你不成?你想畫你自己不成?你想透過這個來說,你是如此的特別,或是如此不甘平凡?

翻翻書吧,你能寫什麼呢?

若它寫的不是你,你怎可像是被摸了摸頭的小孩,溫馴地闔上你那狂狷的雙眼?

它若寫的是你,你又何必展開雙臂,奮力在無水的水患中掙扎?

也許我看到了完美,我一直在追求的那座金盃,就靜靜地立在書架上。

不是我的,但是也不會有人把它拿走。



我的耳朵並不挑惕,可塑性很高。就是純粹的施工噪音都別有一番風味?

那你何必這樣早就出門?真是個蠢問題,想說什麼何不直說?

理由。更蠢的理由。我需要為自己找個動力。

身體是你的,幹嘛找理由?那個蠢傢伙又這樣問,你也好意思繼續陪他玩,我也真是服了你的無聊。

好吧,別叫了。反正我終是出來了。



是否我太知道自己的限度,所以從不試著為自己出什麼需要動到兩根手指的問題?

好啦,我現在動了一根手指,你可滿意?

當然不。我們同時說。

你到底想怎樣?疑惑在我們的目光中穿梭。

何時開始,我學會了退一步看你。而你偏偏學得與我一樣快,然後從此沒完沒了的「不敢為天下先」?

我們同時笑了,笑的同時又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一號表情。

曾幾何時,某人停下腳步,盯著這無窮後退的虛空,沉默。

我們都忘了一再被否認的那個,無奈被擠到最前面的那個…誰。

面面相覷。

好吧,嘆口氣的聲音傳來,大夥都別動了。

因此成了這樣的局面。

有時一不小心,角色互換,或是距離稍稍變化。

攤攤手,避開自己的眼光,在桌底下你推我擠一番。



抱著膝蓋,妄想能感受到天曉得的沉醉。

喂。最外面那傢伙一腳踢爆你自己都不相信的幻想。

你瞪我,你是怎樣啊。

我抿著嘴,你學我。

算了。我們知道。



剛才你說,擔心有天,或有一瞬間發現,自己消失了。

是不存在吧。我提醒你。

你托著腮不看我。

好吧,我也怕。我承認。我擔心哪天我們的平衡被打破,擔心哪天我不再想起你,擔心哪天鏡子出現的是一個陌生人。

我們瘋了嗎?

不。起碼現在我們還能彼此相望。

你為何擔心我們消失?或是哪個傢伙突然想到你沒想到的事?

我們什麼也無法預測啊。我說。因為當我無法再想到你的時後,我一定也同時忘記了什麼是寂寞。

如果你忘了那也好。你悶悶地說。

我們同時望向最外面的他。

你呢?我們問。

他不會回答的,我們提醒彼此。因為他沒有感官,也不會思考。

起碼不能讓我們知道。你補充。

我們都不懂他。看著他的背影,我們想。

我希望有天他回頭。你說。

回頭又如何?說不定只是他的影子又跳了起來罷了。就像你一樣。我默然。



在某部份,我們還有著從前的習慣,追求刺激。

有時一時興起,把湖水攪混。然候再一項項重新歸位。

我們都知道,再怎麼混濁都沒關係,即使我們不忙,時間一久,終將平靜。

偶爾玩過頭了,引進新的水源。

有時會多了一個人,有時會讓我們變得有些不同。

一開始我們還不知道自己變了,幸而從前有時會記下一些東西。

無意間翻到,過了好久才知道,作者是我。

這種忘記自己的感覺是不知不覺的,只有在偶然回首時才大吃一驚。

將來也是如此。

我們都知道有一天我們會忘記現在的自己。

不痛,但是茫然。

我們等待那天的來臨。也許是明天,也許是下一分鐘。

最有可能的是,剛才過去的那一秒。



我不想再變化。依稀聽到你這麼嗚咽著。

睜開迷蒙的眼睛,我從床上坐起。

做了夢嗎?

抹了把臉。

呵,真怪。

2006年7月18日 星期二

地底三萬呎 無心心得

這是那天一再重讀地底三萬呎之後的疑點。


也許是被姊說我的哲概論文「很糟」的反彈吧,想制式化的列出我在這本書中的想法。(當然她不是說我糟在沒有制式化啦)


寫了3/4,放棄了。當然不是沒得寫,只是覺得這不是我的想法,也不是這本書真的值得深究的地方。書,文學不該這樣解剖。


一天。看完了朱的第二本書《燕子》。已不記得《傷》的想法,也暫時對《地》產生不了感情,這本書倒是個不錯的過渡期。


想法?也許有吧,不過我睏了。





時間與空間不斷累積


<o:p> </o:p>


辛先生


<!-->1. <!--[endif]-->第一部的1辛先生的自白。為什麼他需要接受審判?他認什麼罪?是訪客的事情嗎?


<!-->2. <!--[endif]-->P7P365,辛先生進時遇到兩個年輕人。辛先生是不是在當時就死了?P20辛先生又真的進了城,而且看來什麼事也沒發生。


<!-->3. <!--[endif]-->自白的結尾處,提到的「你」是指誰,阿鍾嗎?──「……,我心平靜。但是為什麼又時常想起你?」、「我折磨你就如同你辜負我一般多」、「我常常不禁猜想,你是否也懷念著我?」、「你儘管保持沉默吧,早已經不再奢望你開口」──這種語氣像是他覺得阿鍾已死,所以他的死亡是與阿鍾「重逢」。


<!-->4. <!--[endif]-->對於阿鍾──如果辛先生的「他」是阿鍾──辛先生是很愛他的。「就在遠離一切的高空,……,只剩下永恆的我倆,難道你還能再閃避?」閃避?是說阿鍾自己先走是閃避了他嗎?


<!-->5. <!--[endif]-->自白書的最後一句話「然而,該死的你應當知道,邊境最是荒涼。」,是什麼意思?荒涼?邊境?那又怎樣?


<!-->6. <!--[endif]-->墜毀在河城附近的飛機,裡面第一個死的男人──寫情書的、名片被君俠撿到的──是不是阿鍾?他的情書是給紀蘭的嗎?


<!-->7. <!--[endif]-->這張自白書是在河城寫的,最後被帽人撿到。但帽人為什麼說他(的內容)是胡扯、鬼話?


<o:p> </o:p>


帽人


<!-->1. <!--[endif]-->帽人應該就是他說的那個朋友──「帥哥」。


<!-->2. <!--[endif]-->帥哥會變成帽人是因為辛先生等三人在學校時玩病毒所造成的停電,最後引起的爆炸所造成的。


<!-->3. <!--[endif]-->河城外圍有一排白色的別墅,河城的人叫它「鬼屋」。帽人為什麼在P95跟到河城來玩的男人與男孩說他住在那裡?


<!-->4. <!--[endif]-->在第四部最後面的一連串故事中,「鬼屋」裡住的當然是鬼,照這個鬼的背景及他所做的事情來看,與帽人所做的是相同的,但是帽人不是鬼啊。我是說,他應該是活著的人吧?


<!-->5. <!--[endif]-->帽人與風──P96:「大煙如霧,在風中幻化成翼狀,像鷹一樣俯衝下來了幾秒鍾,又消失在風中,在風中。」、P376:「很大的感情,只能說給風聽。」


<!-->6. <!--[endif]-->南晞和小麥──麥瑞德──所代表的意象是什麼?


<!-->7. <!--[endif]-->禿鷹代表的是最後一章的哲學家(本來是詩人),他們無法與別人溝通,即使他們滿腹想說的話,或是所謂的真理。


<o:p> </o:p>


紀蘭


<!-->1. <!--[endif]-->紀蘭為何能寫出程式?


<!-->2. <!--[endif]-->赫弈是否一開始就打算騙紀蘭?


<!-->3. <!--[endif]-->紀蘭真的愛阿鍾嗎?她在那晚之後拒絕他的原因是為什麼?P111P180


<!-->4. <!--[endif]-->紀蘭對那晚似乎毫無記憶。


<!-->5. <!--[endif]-->封面的引言出自P117


<!-->6. <!--[endif]-->長夜暗菲、航手蘭。


<!-->7. <!--[endif]-->禿鷹的「美的極致」。


<!-->8. <!--[endif]-->君俠送給紀蘭的布巾。


2006年7月16日 星期日

昨天晚上吃完飯後出門散步去了。去了中正記念堂,整個繞了一圈後再渡回來。一路上,沒想什麼特別具體的事,腦中一些模糊的影子漫遊著…

走路是一種不錯的溝通模式,我想采真和思敬就是如此相處的吧。



回來時,看到國家地理調查檔案,又是飛機失事。看多了就知道,又是一個一連串失誤與巧合所構成的災難。不過這次不同的是,並沒有行政人員和法規因此而改變。似乎是因此他們於法庭辯論時,以副駕駛的「優先」一詞的誤用作為藉口吧。因為正式的用詞該是「緊急」。

家屬們不滿,調查人員嘆息。後者是因為當他們了解了飛機當時的狀況後,發現副駕駛沒有用正規用詞,是可以被理解的。

我當時有微微感嘆語言的正反效應,所以「微微」,是因為這已經是目前最好的方法了。A選項的錄用,同時否定了B、C選項,也許A>B,A>C,可卻很難有A>B+C的狀況。

不過,我最有感想的,倒不是這些技術性問題,而在飛機為什麼非得那麼擁擠、人為什麼這麼多上著墨。

衛斯理傳奇中有一章突然的抱怨道,為何交通如此不便。他指的是從一地到一地的時間,除了基本的路程外,還多了手續上的複雜驗證。但是我的看法是,世界上倒底有什麼真正十萬火急的事呢?也許,只有乍然來到的死亡吧?也只有在那時,才真的有理由急。其餘的,早已是意料中之事。

在路上漫步時、坐著發呆時,常會對川流的人群與天上白煙感到納悶,他們到底要到哪裡去呢?有哪裡是真正該去的?有哪裡是一直在去卻不自知的呢?

當然了,我知道我不發呆時也是他們的一員。只不過每次在要行動前都會感到一股莫名的荒謬,總對這些機械化的行動冷眼旁觀,輕笑著將自己眼睛蒙上的自己。

2006年7月3日 星期一

評 原振俠22-變幻雙星

提到過很多次有關「記憶複製 (或知識複製) 」的問題了。

我不否認某些固定的知識有轉移的可能,在我的故事中也提過這樣的學習方式。但是,怎樣的知識,才是可以原封不動的傳與另一人的呢?所謂的讓另一個人完全接收到本來不屬於的知識,是指他「知道」了還是指他「理解」了?

討論這個問題前先把知識分門別類一下:第一當然是數學,這種純粹理性的、萬年不變的、自成系統的學問。我不反對這類知識可以完全複製,但是,難道數學完全沒有漏洞嗎?接受了這樣的知識,是否還有反省的機會?我可不可以說我接收到的數學公式是錯誤的?當然可以。必竟數學能夠成立的一票子前提也會輸進腦子中。

那麼,技藝與設計呢?也許,如果有明確目標(執行手術等)的行為,是可以教授學習的。不過我想,這時的人就跟機器一樣,起碼在做這個行為的時候。醫生在救人時,所想的是要「完成手術」,還是「救回一個生命」;設計師在構思時,想的是「完成案子」還是「讓人類的生活更加舒適」?

也許結果是一樣的,但是,這中間的信念難道真的舉無輕重?人類為什麼有自由?因為理性可以為自己立法。我不騙人,是因為我認為不騙人是正確的,而不是因為不騙人對大家都好。一個人有這樣對自己的要求,才有尊嚴可言……我認為如此。

最後是人的道德修養、愛、信仰、信念等行為的基礎。傅說:「觀念影響行為、行為養成習慣、習慣塑造性格、性格決定命運。」因此,如果讓人接觸到另一套觀念,是可能改變這人的一些行為,尤其是這人的靈性層面未經檢討和開發之時。但是,一但確立了自己的人生目標,我不相信這可以在瞬間完成的「知識轉移」中改變。

我的故事中,可以在極快的時間內,讓人記住一本書的所有內容,並且可以隨意搜尋。但是,這只是「記住」而已,不會讓人直接相信和了解,必須要經過消化、再一次閱讀後才算真的「讀過」,至於消化的速度隨主體的知識程度(理解能力)而定。所以說,我們不會在小孩尚未能獨立思考前就將知識送進他的腦中,因為傳送知識的過程必須是要主體自己願意開放出自己腦部的一些空間,並且有辦法分辨哪個是外部資料、哪個是自己的意識,也可以讓這整本書的字句集中,不會只是雜亂的字詞。必竟突然可以將一整本書倒背如流的感覺,很容易讓小孩子以為這是屬於自己的知識。(幼年時期的孩童無法分別夢境與現實,其實長成的人有時也會因為強烈的暗示而相信自己曾經做過某件他沒有做過的事)。知識的傳遞是需要循序漸進的。

總而言之,具體的、可以化為文字與圖像的知識能夠複製至他人的腦中,只是不表示可以理解。所謂的理解,包括知其限制與缺失和融會貫通。

反省是人類與動物間的一大門檻。讓人在瞬間無條件的信服,也許能讓文明的發展更加快速,卻讓人不知其所以然,但請別忘記,每一次的科學飛躍都是由推翻前人開始的。

直觀的感受不能以電子方式儲存,但是可以用念保存,因為念就是意志的直接表現。念的特色在於不能複製,並且會隨時間消磨。儲存念的可以是實存的「物體」,也可以是用念具現出的東西,總之念必須依附於某件物體上以呈現。

接受念的訊息時,是以自己的念去接觸含有念的物體。不過情感與感覺是很個人的事,如果我把我處在30度的「熱感」保存下來,然後拿給非洲人看,他是會覺得「熱」,可是並不是覺得這是30度。也就是說,如果我想告訴別人的是「我的感覺」,那我輸入的資料就是「我熱」,別人接收時也會「覺得他熱」;如果我要表達的是「30度」,那麼別人也會知道是30度,但我們的感覺卻截然不同。還有一點,在以上的例子中,我與非洲人都有對於「熱」的概念,因此我可以讓他知道我的感覺。如果我今天要告訴別人的是「我的母親死了,我很難過」,可是接收的人只有死過寵物的經驗,那麼我能讓他理解的程度也就只限於「類似寵物死的感覺」。也就是說,感覺的傳遞不是讓對方感同身受,而是喚醒對方最類似的經驗。



倪匡的小說有幾大疑點:

1.將一個整體的「人」分成身體和靈魂兩半。身體是隨便可以換的,靈魂不變。也就是說,人就是靈魂。

2.靈魂與腦的關係模糊。腦應該只有「知」(也就是我所謂的心)的功能,可是卻把靈魂當成「腦電波」。既然只是電波,就有複製、切割、擊碎的可能。

3.人性只有惡(人覺得的惡)是自然的,善是外來的,不屬於人應有的部分。

4.人只有自殺(或排除身體)才是走向光明。



人如果只有惡,那麼善從何來?人如果應該惡,何以看到不公平的事會難過?人如果惡,又為何要批評貪婪與邪惡?

人一定會受到名利的腐化嗎?也許大部份的人都會,但是我們希望有權有錢的人腐化嗎?

人的生命由何而來?如果生命的誕生是為了消滅自己,那麼又為什麼要出生?欲望有很多種,怎麼可以只看身體與心的「過度欲望」,而不看靈性的追求?

我不自殺不是因為我貪戀肉體,而是因為我有追求善的意念。我認為我的生命可以更加有價值,而身體是我追求的基本條件。「身體─必要;心智─需要;靈性─重要」。必要就是,一定要有,但有了還不夠;需要就是一定會想要去追求,對自己生命的維持有一定的保障;重要就是可以沒有,但是在特定時刻有決定性的作用。



人的應然就是他的實然。

人應該向善,所以人是向善的。



此外,覺得倪匡這人很矛盾。

1.一方面不斷批評地球的科技落後,但在主角發現了一些可以讓地球進步的文明卻總選擇隱瞞。

2.為什麼地球人一但有出色的人出現,必是外星人的影響?為何如此瞧不起地球人?就因為看到了地球人的尚未進化的一面?『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3.外星人為何多瞧不起地球人、主角們為何如此自悲?地球有文明不過一萬年(?)其他星球呢?相反的,我們不過一萬年的文明就可與好幾百萬年的文明溝通(也許不是很順利),難道不該自豪嗎?

若外星生命生來就高貴,那也無需自傲,天生的有什麼好得意。

4.倪匡似乎覺得地球人最了不起的一點在於地球有愛情,可主角們...唔,但是,他們都用他們自己的方式去對待別人,這點到是值得嘉許。

5.快樂僅能建立在肉體的歡愉上?難怪他只能看到肉體的欲望及人的私欲。



外星人不是信仰的對象,因為信仰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人與造人者、能力比自己強大者、心靈比自己純潔者...等之間的關係。

2006年6月22日 星期四

哲概 胤玄祖報告討論

2006/05/24



這是今天對胤玄組報告的三點不同看法:

1.復仇與嫉妒

2.自私

3.背叛



第一、復仇與嫉妒的差別不應重於兩人之間的是單向還是雙向的行為,而應回其本源,探討這兩個名詞的根本定義。

「復仇」是一種行為。我不可能只在我心中對人復仇,必須要對對方有所動作,如身體傷害或言語批評,才可說我在「復仇」。

而「嫉妒」是一種「情緒」。我可以在心中拼命嫉妒某人,但外在行為卻與常人無異。當然我可能因為嫉妒去傷人,可是這樣只能說這是「因為嫉妒而產生的行動」。比方說我毀謗別人是因為我嫉妒,但卻不可說別人因我的嫉妒而受傷,只能說被我的毀謗所傷。

此即最根本的差異所在。其次則是兩人關係的差異。

所謂復仇,只有在A先做了某事,讓B覺得自己有被傷害的感覺之後,B才會對A復仇;然而嫉妒不同,嫉妒是只有一方的心理變化:B可能嫉妒從不認識他的A。可能嫉妒到讓自己發瘋,A都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至於嫉妒必有利益衝突這點則不是必然的,因為嫉妒源於自卑,而唯一能讓一人自卑之人只有他自己。



第二、關於「自私」的定義太超過了。自私的心態的確會讓人做出損人利己的事,但並非所有的損人利己行為均可稱做自私。我提供另一個名詞,叫做「自利」,英文為self-regarding,定義是「從自己的角度思考」。這就是一個很中性的詞了。

所謂自利,可說是生物的本能,且也只能如此。以人來說,無論我如何為他人著想,我都只能以我的角度去看別人需要什麼幫助,我永遠不可能變成「他利」的人。

另外,如果沒有表現出損人利己的行為就不算是自私嗎?在中文中,自私帶有貶義,因為自私的定義是「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且從不試圖將心比心」,只要曾試圖揣摩別人的感受、試著跳脫自己一人來看事情,就不可說其人為自私之人。

總而言之,「自利」是一件客觀事實;「自私」則為主觀的個人處事態度。



第三、因為中文的「背叛」帶有譴責的意味,因此我認為不該僅以「轉移目標」做為背叛的定義。

背叛之前提為承諾,且所謂承諾是雙方共同認可下才有效力。舉個例子,婚姻是一種承諾,因為是兩個有自主行為之成年人共同願意遵守一契約協定。既然是兩人自己決定要結合的,當然有決定分開的權力在;而,只有在契約有效時做出違背契約規定之行為才可被稱做背叛。

我國法律有規定夫妻不可與第三人進行性行為,因此「婚外性」可被稱做法律上的背叛行為(即違法)。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的兩人一定要愛對方,既然沒有約定,精神外遇當然不能被當做法律上的背叛了。

回到原題,背叛的前提在於定約,若無選擇的可能性,自不可稱做定約,而既無定約,又何來背叛?因此,親情是不可能背叛的,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無選擇權。既無自由,就無責任。

ps:我說「背叛的前提在於定約」,請不要用邏輯寫成「定約→背叛 (p→q,無效論證)」。因為定約的人只是有背叛的可能,非指一定會背叛。真要寫的話,應寫成「可能背叛→已定約 ╟ 無定約→不可能背叛」。



第三組的報告可說是相當用心了,唯一的缺失在於「人性」一詞的使用有誤。因為在哲學上之人性論,是一門討論「人所以為人」之學問,情緒或行為則較偏向社會或心理學之研究對向。



養生主 一

2006/03/30



《莊子‧養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

這句話的翻譯應該是:「我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識卻是無限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隨無限的知識,是一件很累的事啊。既然如此,還要汲汲於求知,那一定會疲累不堪了。」



1.什麼是知識是無限的?重點在於知識的範圍廣大無邊,通曉了一項科目,絕不代表通曉所有科目。並且就算有一門科目得以跨越時空的限制,自給自足、通古博今,也不表示可以以這門科目解釋一切的問題。

2.「殆」意旨「疲憊」,也就是做一件永遠無法完成卻必須一直去做的事情的心情─那是很累的。為什麼不解釋成「危險」?因為莊子本人也是個相當有才華的人,如果他發現求知是一件危險的事,怎麼還會知道那麼多呢?

3.所謂「汲汲於求知」已經失去了做學問的根本態度。學問該是想學才去學,而非有所功利目的而學。當然,學到廢寢忘食、走火入魔,即使本意是好的也是不當的。

《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這個「學」字不是指書本上的學問,而是指最廣義也最根本的學問──做人。也就是說,應當時時學習做人的方法並 且驗證,當驗證時發現果然如此時,會發出會心的一笑。當然學習其他學問也是一樣的。然而,什麼什麼時後才會「說(悅)」呢?自然不是指死讀書或考試的時 候,而是當學以致用之時,才會感到快樂。或許可以說,當你在「學」的時候並不感到「說」,表示你根本沒有學到;而只當你在「說」的時候,才表示你真的 「學」了。

以上的「學」與莊子的「知」是不一樣的。莊子的知是指一切固定的知識,論語的學則是指變動的、可以反復思考的智慧行為。



對中國人來說,儒家文化是食店,道家文化是藥店。食店可以讓人依靠,而卻不能久住藥店。藥店是什麼時後該去的?就是當人努力過後卻失敗了、失望了、感到灰心喪志時才去藥店,而不是還沒努力卻無病呻吟之人的避風港。

《易經‧大象》:「天行健,君子以自疆(強)不息。」這句話是多少中國人的座右銘。君子當督促自己永不懈怠,怎麼可能因為誤解了莊子的意思而讓中國人不重科學發展。

若各位最近有看Discovery的話就該知道,西方人已經發現了中國的科技水平在1500年的時候早已領先西方數百年。如中國人對科技從不重視,如何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如何有天工開物、本草綱目、考工記等科學巨作?

當然,現在中國的情況讓人很難想像我們曾經如此強盛,然而怎麼可以因為現在的落後而責備古人不曾努力。

中國的科技中斷,當然不是因為某人突然發現了前人的哪句話,而是因為政治因素,也只有政治能扼殺求知的風氣。那時因為朝廷內部空虛,黨爭不息,保 守派抬頭,因此才阻止了向外發展,科技停止,時間大概就是鄭和第七次下西洋。有時事情就是如此,在不該停的時後停止了,造成的後果才更嚴重。





以上參考傅佩榮教授的《解讀莊子》與南懷瑾先生的《論語別裁》

打造新生兒

2006/03/11



3月1日凌晨,我在看國家地理頻道的『打造新生兒』節目。距開始放映應該有一陣子了,本月的播放時間並不多。看這題目就知道,應該是關於可以選擇下一代特質的影片吧!繼續看下去,是因為它不僅是介紹這項科技成就,還訪問了眾多正反方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果再嚴密些,差不多要是場辯論會了。不過,既然是辯論就要明白,沒有一方的答案是會完全被社會採用的。



內容是一對有擁有先天性遺傳性疾病的孩子的父母,他們需要再生一個健康的孩子,讓次子輸血救長子的生命。

兩人同意了,前往他州進行體外受精手術。那間醫院是全境唯一得到國家準許進行此手術的醫院。在體外受精手術成功之後,必須進行切片檢查,以確保生下的孩子是不帶有疾病的。此種篩選胚胎的手術簡稱PGD。

夫妻兩人歷經三年的失敗後成功,得到了次子,而長子也因此獲救。



在這項研究在發展初期、中期、以及研究成功後要如何使用的的所有過程中,都備受爭議。以下列舉幾項精彩的看法:

一、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是否正確

反方認為,選擇孩子是上帝的權利,人類不可以干涉。

正方則反搏,人類自古以來都在試圖影響下一代的特質。從還沒出生就開始想要男孩或女孩,用的手法千奇百怪,包括性交體位、時間、服藥或流傳最久的綁住一邊睪丸,體外受精手術與上者不同僅在於其成功率為百分之百。出生後,給孩子的教育、安排才藝、選擇未來云云,不也是都在影響上帝的設定嗎?

說到這裡似乎走進了個死胡同,因為誰都不知道上帝的權限到哪個部份,不過起碼可以知道,這項反搏對不信上帝的人毫無作用。



反方的第二項理由是,若選擇性別的成功率達百分之百,且所有人都可以選擇的話,則會強烈影響社會的男女人數分配。

在這個階段,我們先預設這項成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正方(是我的看法,影片沒說)認為,造成社會男女人數不均的癥結點不在這項技術的發明,而在父母及其社會對某一性別的偏見。我舉例以前(不知現在還有沒有)施行一胎化政策的中國,那時在這政令的發布下,很多父母在知道他們的孩子是女孩後,當場扼死了孩子,直到生下男孩時才去報戶口。這情況告訴我們,若一對父母說什麼都要某一種性別的孩子時,禁止此技術只不過是多生幾個不受寵的孩子罷了。

要防止男女人數不均,在於讓社會不對某一性別抱持偏見,如此父母自然不會刻意去選擇較有成就的性別了。



二、用體外受精手術的人是否受限

正方(官方)認為,為免道德理由,非醫療用途的人不應使用體外受精手術。

反方(又是我)認為,讓孩子免於某些遺傳性疾病也為道德所不容。因為如果體外受精這件事本身是對的,就不應該有任何限制;反之,如是錯誤的,則任何人都不應有任何理由來施行此手術。



案例一、一對失聰的夫妻生下了一個完全健康的孩子,然而他們認為失聰是他們這個家庭的特色,如今這個健康的孩子讓他們感到格格不入。因此,他們希望用這項手術讓他們得到一個和他們有相同特質的孩子。



案例二、一個母親已擁有四個男孩,她與丈夫的身體都十分健康,可是他們非常想要的女孩卻一直沒有,於是他們希望藉手術來達成此願望。可是因手術的金額十分高昂,所以夫妻只能進行一次,若不成功,他們也只好認了。然最後的結果是成功。



案例三、一對父母急需一個健康的孩子來救他們的長子,然而此手術必須經過審核才得以使用,審核內容約是『詢問』夫妻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以確保他們會正常的教育第二個孩子云云。女方為此感到相當難堪與不滿,然而他必須有一個健康的孩子,因此即使審查時間已超過五個月,她還是堅持下去。夫妻倆都知道,再這麼審核下去,他們的長子恐怕是撐不下去了。幸而在第六個月,妻子發現自己懷孕了,且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孩子完全正常。最後,他們當然無需忍受漫長的審核也可以救他們的長子了。



一開始聽到第一、二個案例時,多少有些不以為然,但是聽了這樣多父母的想法後,我想到上面反方的說法,即,為何只有需要醫療用途的人才有權使用這項技術?想要一個健康的孩子和想要有某些缺陷的孩子不都是要擁有某個特質嗎?既然付予權利,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就不應該對權利有應用的限制。



三、未來

在目前,要進行手術的代價依然十分高昂,若對使用者毫不受限,是否會演變成,只有有錢的人才有辦法選擇自己想要的孩子呢?

手術費用的降低速度與科技成長的速度比較起來,應是科技的成長速度較快,人類很快就會有能力決定下一代的健康、外表、智商、個性等事情。若是只有有錢人能夠隨意使用這項技術,未來的生活會是如何呢?如今人們已無法調整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窘態,難到還要眼睜睜地看著一個落差再起?

我無意阻止科技的進步,其實誰也沒有辦法,只是我相當懷疑是人們駕馭科技,還是被科技拖著跑?



以前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是以達爾文的『進化論』為後盾,認為世上本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因此對於無法跟上科技的人,被淘汰是理所當然的,且為了加速進步,我們根本無需照顧無法照顧自己的人。



關於這個論點,相信有人會越看越皺眉吧,可是按這種原理來看,真可說是毫無破綻。因此要反搏,就該從原理反搏起。

首先,達爾文的適者生存是『演化論』。也就是說,生物並不會隨著時間的進行而進步。會生存下來的,九成九是巧合。所以,若不願照顧比自己弱小的人,直接說自己就是狠心就好,無需找靠山。

另外,就我個人認為,人會成為萬物之靈(大概是)的原因,是因為當我們幫助跟我們不相干的人、動物和自然界,可以不求回報。我們願意將心比心感受他人的處境並感到憐憫,且當他人獲得幸福,我們也會為他們感到高興。

如此,為比自己弱小的人走慢一點,又如何呢?而且走得慢也可以讓我們有多點時間思考,我們到底該往哪個方向走才是最適合的。



影片中有個學者說了一句話我很喜歡。

他說的是:自由與民主的代價就是要容忍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我想說的是:自由的最高表現,就是願意給予他人自由。

理想、文字、政治

2005/11/16



『人蘇世』中,講到有關五四運動白話文運動的評論,一言以蔽之:『種下去的是龍種,生出來的是蚯蚓。』白話文運動的重點將書寫的語言與說出的語言同化,讓只要識字的人一看到文章就可以掌握內容。

然而文字的效果看來不只在書寫說話當中。從前上位者之所以要用文言書寫的目的在於區隔上下,不懂政治的下位者會不會自以為看得懂白話文政策而近一步評論起來?

現在似乎很是如此啊!

文言文的精湛程度非有一定文學修為看不明白,即使每一個字都讀得出來也不了解內在含義。因此,只有有心進入領導階層、苦心修習政治學的人才會廢心去了解文言文。這就是區隔,區隔了一意求仕之人,與在外面偶爾探個頭進來的人。

然而白話文將這個區隔拿開的同時,也拿掉了尊敬、磨練、思考等隱藏在拮据文言文背面的東西。

這就是文言文之所以是官方語言的原因。政治是少數精英的使命,且這種精英化的動作並非為了阻擋下位者往上爬,而是阻止愚昧的人民以為自己民主,實際上卻是暴民。



『民權』是上下位者有『適當』的機會與管道提升自己,而非以下位者(多數人)的意見為意見。



這讓我對文言文有種新的看法,所以如果有必要的話,想多看點古文學。



一直很以身為中國人自豪,是指很榮幸我在這個時間生在這片土地之上,受如此教育與這樣的環境,以及這樣的人。

我的思想一直沒有受到最嚴格的限制,可以自由發揮選擇,而且又有中華文化的包容力,不會對有別於自己的文化產生排斥。所以我可以明白為何有人是這樣想事情,另一則不。所以,我喜歡中華文化。我想這『喜歡』應該是打從心裡的喜愛吧。

有這樣的環境才有這樣的我。就像尼采或是其他偉人們,若不是生在一個讓他如此反感或如此能發揮的時代中,他就不會是那個他了。若我從前的生命有任何一處改變了,無論是大是小、或悲傷或高興的事,我都不會是現在這個我了。

現在似乎能明白雪狼當初説的:『我愛我的朋友,也愛我的敵人。』的意思了。就算他不是這個意思也無妨,那就當是我說的好了。



雙刀論證

2005/11/11



還記得老師提過的一個師生訴訟的兩難命題?

這問題是我第二個看到的邏輯題目,那時是有點給牽著鼻子走了,但在之後慢慢想一想就覺得不對勁。

首先一點,這再怎麼說都是一個訴訟案件,法官在判案的時候難到需要考慮報官的人在贏或輸之後的邏輯嗎?當然不用,那是下一次開庭的事了。這樣一想,這個問題馬上迎刃而解:



原先的付學費契約這麼打:學生畢業後打贏第一場官司之後就要付學費。

現在情況:學生畢業但未打贏官司。



這還不夠清楚嗎,當然學生不用付學費啊,在審的過程中他也沒有贏任何官司,當然不足以符合原契約付款的要求。因此,第一場官司,學生勝。



現在是續集。

目前情況:學生打贏了第一場官司。滿足付學費條件,但學生未付,因此老師再度上訴。



此時應該怎麼判決?明顯的是該付學費。

學生的邏輯錯誤就在此,他認為他這時還可以拿第一次訴訟的結果來抵這次繳費的命令,但事實上這個想法根本就不對,因為當初的前題與現在不同,他怎麼可以說因為他第一次勝訴就保證了第二次的官司不會失敗?

法律上有一分一審、再審、三審的案件(不確定正式名稱叫什麼),這種設定方式是因為可能前次訴訟有不公,而給敗訴者再上訴的機會。此時是可以提出 新的證據證明『當時的判決』證據不足等等,但提出的證據可不包括一審時的勝訴啊,因為二審就是在審一審有無漏洞,而非把一審的結果再放進一審的案件中。

另外一種是另起告訴,就是上次案件跟這次案件完全是兩碼子事,因此當然可以把前次的勝訴拿出來。但是就本次事件而言,學生第一次的勝訴只是說他在第一次段案前無需繳費,這是無庸置疑的。然第二次案件開庭時,學生已有一次勝訴記錄,被判應當付款也很正常。



總結,學生會贏頭一場,但老師馬上可以拿到學費。



所以我說邏輯有時會妨礙思考吧。



***



說個小故事



漢武帝在晚年時期到處找尋長生不死的藥,結果終於有個人呈了一顆丹藥上來。一旁的東方朔馬上拿過來吃下肚。武帝憤而下令要殺了東方朔,此時後者說了:

『如果我吃的是長生不死的藥,你根本不可能殺得了我;如果你得殺了我,表示我吃的不是長生不死藥,那你又憑什麼殺我呢?』



我沒寫過這段故事的邏輯,也沒什麼想把它寫出來,必竟故事的重點不在此。而我要說的嘛...就是證明邏輯或哲學等等,不是只有西方人懂啊。





哲學就是生活。

說話

2005/11/03



讀哲學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釐清概念,因此自己誤解後再誤導別人相當危險,尤其是自己不知自己錯誤的時候。



一個人在無意間說的話最容易被人接受。

舉個報導新聞的例子:

『今天在台北市xx高中發生了一起學生打老師的事件。』

這個時候觀眾會產生疑惑:倒底發生了時什麼事?是老師說了什麼太超過的話,還是學生有暴力傾向?

偏偏新聞稿只有這樣一句話,所以主播沒有繼續讀稿。但如果他這時順口說了一句:『呵,現在的年輕人應該多學著控制自己的脾氣啊!』 那觀眾心理會產生什麼想法?當然是認為錯的人是學生!

然而事情真的是這個樣子嗎?播報員是得知所有事情緣由而說了這感嘆句,還是他所知道的就只有新聞稿的那一句話?

如是前者那無可厚非,但若是後者呢?現在在所有看電視的觀眾心裡就得到了這麼一個資訊:又發生了一件大逆不道的學生打老師事件。



知道我要表達的是什麼了嗎?

我當然明白老師上課時需要舉一些動聽的例子,我也知道這些例子是為了突顯他的正確而這麼解釋的,而且更知道原意並不見得是如此。

然而是否有同學在聽完之後產生『原來"我思故我在"是一個無效論證』的想法?



之所以在這裡發文,是想要告訴大家看事情並不只有一個角度。若經各位判斷是我說的不對,或是你有另一種解釋,都是我所樂見的結果。



哲學人不擔心別人和你辯論,只害怕別人把你的話當聖經。



解 我思故我在

2005/10/30



關於笛卡爾『我思故我在』的邏輯結構



首先,老師對此句話的解讀為『我會思考,所以我存在。』~(1)

對(1)論證進行有效與否的計算如下:

令A=我會思考;B=我存在

(1)論證之對應句:A→B

以真值表檢查,其並非為套套邏輯。根據DT,原論證論證無效。



然而,『我思故我在』真的是這麼解釋的嗎?



笛卡爾與休謨的虛無主義在同一個時期,虛無主義的前期是懷疑論,他們對世上的所有事物與理論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休謨這位把懷疑論發展到極致的學者自然不會放過當時的笛卡爾。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然而當自己存在與否的基礎都無法確立,那其學說無論說了什麼都是相當輕浮的。



因此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誕生了,他的說法是,無論我對任何事懷疑,那都是從『我』這個觀點出發,如果沒有『我』的話,我所說出的任何話,看到的任何事都不 足以成立。而現在,『我』已經在思考了,『我』正在對我周圍的世界進行思考,且我也很確定我的確是在思考,這完全是自發性的,沒有受到別人的操縱。因此, 當我開始這麼思考的時候,便可以確定『我』是存在的。



所以我對『我思故我在』的解讀是:『「因為我在思考,所以我存在。」否則「因為我存在,所以我在思考。」』~(2)

對(2)論證進行有效與否的計算如下:

令A=我會思考;B=我存在

(2)論證之對應句:(A→B)ˇ(B→A)

以真值表法檢查 (A→B)ˇ(B→A)

       TTT T TTT

       FTT T TFF

       TFF T FTT

       FTF T FTF

本句為套套邏輯。根據DT,(2)論證有效。



***



嗯,大概就這樣吧。

我不是很喜歡用邏輯檢查別人的句子,因為我們大都認為做正確的事就會有正確的結果,然而還是會有飛來橫禍的時候。就算如此,難道該認為做對的事有錯的結果,反之亦然嗎?

對與錯之間的有效論證少的可憐,然而卻不都是矛盾句(全是F)是吧,我們總是希望自己會走上T的那一列結果。若人生毫無道理可尋,又何必學什麼學問呢?



邏輯是用來檢查自己失誤的機會,不是拿來挑別人毛病的。

共勉之。

知行合一

2005/10/24



Q1:殉死或殉道是否為『知行合一』所要表達或所希望人們該走的正道?

Q2:如果不確定何為『真』,所以照著原有的錯誤規則走應當嗎?

Q3:如果『知』的是錯誤的,卻依然相信其無誤而走到底的人是否可取?



我很想知道王陽明在說人該知行合一時的想法,且知行合一的使用性有何限制。

不然,評他人應該像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時,只是在表達自己本身的不滿,而非王陽明會想從墳墓裡爬出來罵人...



目標與目前所在地又不只一條路可走,就算只有一條路,走的方式也有正行逆行或跳或滾等方法吧。就像走迷宮,順著迷宮的設計前進轉彎後退總會找到出口的,為什麼非得扛著鑽牆機,直直朝出口方向硬闖呢?



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可以為自己的目標奮鬥。

因此,無論是追求名利、真理、信仰、智慧、愛情或生命都是在盡自己生為『人』的本份。

批評他人不應追求什麼(或硬要糾正他人)並不可取,除非他認為他的本份就是批評別人。



總而言之,一個人做任何事都不需要和其他人做比較;而是非善惡的評估也只有做了那件事的人的想法才有可取之處。



看書的外在

2005/09/08



就是在動筆的這一刻,我還是懷疑自己會隨時被"懶(不想用這個詞,因為我不是這樣。只是還是用它才能讓你懂我想表達的現在"那樣"的心情)"給拖住而終究作罷,所以若我停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說了一大堆比喻還沒說到我要比喻什麼的時候,你也該習慣了。



這個標題名稱在今天一早誕生,我應該都已經可以有這個預感說當它在我腦中誕生的那一刻起,就能註定它永遠不會以最初的原生形式重生。



最近逛書店,也買了不少書,不過自從從高雄回來之後,我就特別喜歡在書店亂晃而看中的書名記下來,然後過一陣子再去我有貴賓卡的店裡買齊。

這方法說實在的有利有弊。

曾在一本書上看到作者這麼寫著:當你第一眼看到它,並把它拿起來試著翻翻看的時候,就拿去付帳吧!



他的意思是,無需太認真的挑書,因為最有看書心情的那一刻,就是被它的書名吸引並且拿起來的那一瞬間。我同意,一半。一則是我喜歡的東西太多,心情好時要我在書店找10本中意的書都不是什麼難事,然而當我坐在家裡,確很難想起當時雀躍著想買下它的心情。



所謂"看書的外在"便是這樣的一個情況。因為閱讀需要時間,書店的氣份、身上的裝扮、時間與地點的不同都再再影響著千萬個微不足道的感覺。書的內容確一直都是那個樣子的。



電影決戰猩球中,學習的方法是躺在一張躺椅上,眼前是一個高科技的儀器,當你輸入好你要什麼知識之後,躺在椅子上,電腦會馬上把這些知識送信你的腦袋裡,完全沒有什麼語言障礙或理解不良的問題。



在寫故事的時候,我常會想到這個畫面,所以我特別會注意讓我的課程中沒有只要把知識裝進腦袋中就好了的科目,雖然我還沒有具體的在故事中敘述有這麼一台機器。反正我的意思是,有些"就是這個樣子"的東西,是應該這樣吸收的。



當然,看小說或那些需要想一下的書是需要時間的中斷來思考的,但是如果用這樣的儀器把那些文字刻進腦海,然後在自己之後靜下來思考的時候,不也可以產生傳統閱讀的心理波動嗎?



有時我在想瞬間記憶是怎麼一回事,他所謂的看一眼就知道,是具像象的還是抽象的? 好比『RGBXUD』,他看到了這樣的一串字(或對他而言是一幅圖?),之後要他回想復述這些字母時,他是不是要回想起這幅圖,然後再照心中的那個樣子理 解出有R、G、B...這些字呢?

我的意思是,對他而言,他的確是看到了一張桌子,他也知道他看到了那張桌子,但是若問桌子的顏色、形狀、大小等等,那是需要把記憶庫打開一下,然後他"看 到"了,喔,是黑色...L型...一尺寬...。而不是我們認真的在第一眼就盯著桌子所接受到的資訊:這裡有一張L型的黑色長桌。

若我們一開始就沒有把它的長度列入記憶範圍,那我們就永遠不會想起桌子的長度了,對吧。

不過話說回來,這些擁有瞬間記憶的人,只是像最老式的錄影機一樣,把所有東西一股腦的丟進去,若是問,籃球在哪裡,他們應該是需要慢慢到帶的回想進門後的 所有記憶畫面,然後才會"看到"籃球在哪吧!



果然沒有說回原點,要去上課了,掰!

隨筆

2005/09/01



瞧瞧,一斷了要再寫下去真是需要很大的意志力啊!



現在之所以會動筆,應該是我正好開著電腦而且不還沒想到其他事情做,而且又做了件"應該"需要給點交代的事情所以才寫的。



剛才看雨ㄉ旋律聊了聊天,記錄名稱是8/31晚上,我一邊在修"挪威的森林"一邊跟她隨便聊著天。聊的內容起初就是這本書。



我一直想把我看這本書的心情寫下來(也是我8/30前想動筆的原因之一),跟她提起只是隨口,因為網路電子書的版本像是用掃描的,很多字會打錯,而且翻譯方面也有出入,大概是大陸版的原因吧,我不太喜歡這樣,所以盡可能的修正一些細節。跟她提起是有點想聽她對我做這種細功的看法...不過卻竟然講到書內容 的重點了。



也無妨,透過跟別人解釋來懂我自己的方法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霹靂趴啦的說了一堆...我自個挺滿意的。而他卻對我有自私和可憐的評價。這我可有點火了。



如同我以前說過的,當我希望別人懂我的時候我會用力的和他人溝通,用力看著他的雙眼,彷彿要透過眼神來傳遞我的感覺一般。這時我得到的往往是漠然又疑惑的。我會難過,一定還是會的,必竟我曾經覺得你應該可以了解我,而現在我知道不可能了。難道我這時要像小說中的人物崩潰或自殺嗎?小說人物就是有這種好處,一但他們做了什麼決定,那決定會產生的現實面好像都煙消雲散了。我可不一樣啊,我當然必須趕緊整理釋放出的感情然後繼續走我的路。怎麼把收拾的時間縮到最短呢?



真抱歉啊,在這個時候我已經顧不到那個曾讓我動心的對象了,我可以為你死,可我不能忍受你有一絲一毫傷害我心的機會。無論是狠狠把對方推開、用冰冷的語調說你不需要懂我、或是反諷自己相信你是的錯誤都無所謂,這個時間的我只能盡我最大的力氣退回城裡了。



也許這段時間我會回頭看你,但是已經沒有用了,我不會給對方第二次機會的。這是我的生存手法,與我珍惜我朋友所能付出的稍有抵觸,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你不能在我用心凝視你的時候和我對上眼,那你就永遠失去這個機會了。在我關起城門時,我可以忍受你帶給我的所有災難與打擊,但我不會忍受我自己開城門 結果迎面是尊大砲的污辱。因為我還沒有非死的理由與必要與機會,所以,我還是得活著。



嗯...先就到這樣,之後再繼續說吧!

想...

2006/02/23



『如果要的只是安逸,那又何必離開家裡?』



這是今天...這幾天看到最有意義(有看進去)的一句話。



最近...一直想要旅行。自由的旅行,走到哪算哪的旅行...

沒有,是旁人的阻撓,還是自己的膽小?...我寧願說是後者。



這幾天,因為注意到4月初有五天的放假,因此打算出門走走...其實在寒假時不是一直都在想嗎...說搜集資料...難到沒有這些我就走不了?

我在猶豫的時候...最常出現的反應就是『拖』。這種處理方式雖然不會出什麼意外的差錯,但就是容易讓我到最後就是不做任何事,然後一直到時間到了,才跟自己說:『啊,來不及了,下次吧!』

真是夠了...



一個一個說吧,我先是上易遊網看了下,在一看到蘇杭五日遊的時候立刻眼睛一亮,因此就決定,如果是出國的話,一定是去這個。

隨口提出來,她馬上沉了一下......唉...

接著,她說她也去...雖然清鬆了點,但是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跟姐討論,發現自己租車在臺灣其實也無不可,查了查價位,汽車個把萬跑不掉,如果是我自己倒也無妨,我還高興可以省下幾天的房錢,可我難到能要她也如此?

我想我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因為跟她在一起我只能規規矩矩的計劃著『渡假』,而非自己一人的冒險。

接著我看到租機車的,價位自然低了多,五天也大約三四千。我是很希望能用機車旅行的,因為靜的關係,我也一直想騎著車...在夜裡...飛馳...。當然,我想我是沒那個勇氣和技術騎快車了,只是...我想要那種孤獨的飛行感...

早上,她說她不能去大陸,真是鬆了口氣...

我繼續空想著,也上網找了東臺灣的旅店...

晚上吃飯時,我說在臺灣自個兒玩如何,她又......。我說要嘛讓我自己去大陸,要嘛在臺灣自己跑。

她那個『你自己想一想』的態度...他媽的你自己決定勒幹!

我不要跟她在一起!我不要規定!我不要渡假!我不要行程!



就是在那時看到了這句話...

我想到我的腳踏車,或許我可以選宜蘭、花蓮、臺東、台南、台中幾個點...用拖運玩個一圈?

當然啦,這又是『想』...所以我討厭跟人討論...因為我終究不知道該怎樣做,討論就是...把搖搖晃晃的我推得更不知所措,卻又警告了我不準往哪個方向晃...



我知道我不知道...我知道這樣『討論』下去的結果...我知道再這樣下去...我會不知道變成怎樣...

你...我...好累...



請你...我想去做做不一樣的事...請......我真的想...要...

2006/06/22



請你知道

我愛的是你



我不是愛男人或愛女人

我愛的是你



我不是因為你是人類或動物或怪物才愛

我是因為是你所以愛



我不是愛你的外表或知識或靈魂

我是愛你



就只是你